今天上午,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阶段的“复旦投毒案”又现最新进展。投毒案被告林森浩新换律师谢通祥向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7份申请书。
其中包括《关于请求公开开庭审理林森浩死刑复核案件申请书》《科学实验申请书》《延期一个半月听取谢通祥律师意见申请书》《关于请求把林森浩调到上海市以外看守所羁押的申请书》《关于请求调取鉴定机构检测林森浩案相关所有样品时的质谱图并接受质证检验的申请书》《关于对黄洋就医过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书》《关于对黄洋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书》。
该案被告人林森浩在二审期间更换律师斯伟江,斯伟江在二审阶段为其作出被媒体称为“惊天大逆转”的辩护,称被害人黄洋究竟是否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这一点尚存疑惑。但经上海市高院二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依然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进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以后,林森浩父亲林尊耀于6月初临时决定更换律师,转由在死刑复核领域经验丰富的北京律师谢通祥担任林森浩的辩护律师。谢通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已在6月15日会见林森浩本人,并得到了林森浩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我们谈得非常好,林森浩非常聪明,但会见细节保密”。
记者注意到,谢通祥今天提交给最高法的申请书中,有5份直指对黄洋死因的“深究”。此前,林的二审辩护律师也多次提及有关质谱图的问题,但直到今天,林森浩的律师们还是没能拿到这些关键的质谱图。
谢通祥在《关于请求调取鉴定机构检测林森浩案相关所有样品时的质谱图并接受质证检验的申请书》中称,上海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分别称检测的饮水机、饮水桶、水杯、尿液等样品中发现了二甲基亚硝胺。但是,谢律师认为,这些报告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科学鉴定得出结论所必需的质谱图、相关数据、图表、照片等作为鉴定报告的附件共同构成鉴定报告,此外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的组成也应该合法。“因此,本案所有的毒物检测报告均为不合规范的、不完整的、缺失重要构成部分的检测报告,应属程序违法,各项毒物检测报告也存在一定实质与程序上的问题。”
谢通祥还在《关于对黄洋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书》中写道,根据国内外对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的科学研究报告、官方文献的研究,“如果是二甲基亚硝胺急性中毒死亡,逝者体内应含有相应的代谢产物,黄洋体内并未发现相应的代谢产物,所以不能证明其大量摄取过二甲基亚硝胺,已有多名著名肝病权威教授、法医专家明确指出,黄洋的死亡症状不符合二甲基亚硝胺急性中毒,而与药物性肝病,药物过敏,或爆发型乙型肝炎相吻合”。
谢通祥说,最高法今天接收了上述7份申请书并表示后期“需要研究”。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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