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关于邀请参加食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讨及展示会的函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5/05/25 17:44:42
导读: 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于2015年6月10-11日在北京四川龙爪树宾馆举办食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讨及展示会,与国家认监委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HACCP应用与认证研讨会同期举行

  各相关单位:

  在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荐HACCP已列入我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为搭建HACCP交流和研讨平台,促进HACCP在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国HACCP理论研究水平及实践应用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控制预防为主、过程管理的理念,更好地帮助、指导和规范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于2015年6月10-11日在北京四川龙爪树宾馆举办食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讨及展示会,与国家认监委举办的第十三届全国HACCP应用与认证研讨会同期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5年6月10-11日,9日报到。

  二、 会议地点

  北京四川龙爪树宾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路312号(地铁10号线分钟寺站出D口即到),联系电话:010-87699988。

  三、 会议内容

  (一)国内外HACCP标准法规动态交流,HACCP认证监管和采信机制及实践介绍,进口注册工作进展、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提质增效升级、HACCP理论、政策的研究进展如食品防护计划等的交流;

  (二)面向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机构的政策解读;

  (三)全面推广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应用工作经验交流及成果展示。

  四、 参会人员

  专题发言人、HACCP认证技术工作组成员、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HACCP技术服务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等与HACCP研究应用相关的各界人士。

  五、 会议注册

  本次研讨会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参会人员在2015年5月29日前登陆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statehaccp.org)报名。

  会务组联系人:王欣、李立;

  联系电话:010-85791012、85752995;

  传真:010-85752995;

  邮箱:wangxin_anna@126.com,ytciqli@163.com 。

  六、 会议收费

  参会人员需缴纳会议费1500元(包括资料费、会场费、餐费),住宿费用自理。

  参展企业可直接与会议联络人联系咨询。

  七、 会议联络人

  联系人:王欣、李立

  联系电话:010-85791012、85752995

  邮箱:wangxin_anna@126.com、ytciqli@163.com.

  八、 其他事项

  (一)研讨会现场由食品伙伴网(http://www.foodmate.net)和国家食品安全HACCP应用研究中心(http://www.statehaccp.org)联合网上直播,并设立网上分会场参与实时讨论,专题发言人将对现场和网上提出的问题作答;

  (二)研讨会具体议程、专题发言题目和发言人等信息将在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网站(www.statehaccp.org)、食品伙伴网公布,请注意查询。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2015年4月20日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应用研究中心]

用户头像

作者:WEI

总阅读量 107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