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借力第三方监测市场,加强排污企业监管。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佛山成为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省级试点城市,社会化环境监测领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发现排污单位有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时,有义务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日前,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政府将部分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从“直接提供”转为“购买服务”,降低行政成本,其中深圳、佛山、东莞为省级试点城市。
市环保局近日发布了《佛山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管理办法,社会化环境监测领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除执法监测、国家重点监控污染源企业的监督性监测、佛山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业类重点建设项目或敏感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业务,法律法规及省以上规范文件中明确由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业务外,其他环境监测领域的环境监测及其环境监测监理业务均向社会开放。
提供服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发现排污单位有偷排漏排等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时,有义务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当地环保部门接到报告后经核实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为其保密信息。
禅城区已启动“购买服务”
据了解,目前在佛山市登记备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30多家。
禅城区环保部门去年起已借力第三方监测市场,先后将污染源在线比对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前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推向市场,交有资质的社会监测机构开展。环保部门着力规范社会监测市场,成立技术监督小组,采取现场采样检查、实验室分析比对、盲样考核、原始记录审查等多种手段对承接单位进行技术监督。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07.02
2024.06.26
2024.06.25
英国豪迈集团环境与分析事业部解决方案破解“水监测”等行业难题
2024.05.31
2024.05.21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