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围观:一机构被处罚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4/12/11 09:45:11
导读: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索  引  号 016024445/2014-0002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渭南市煤炭局 发文日期 2014-12-10
名        称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文        号   主  题  词 承担 安全 评价 检测 检验工 机构
 
权能名称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承办科室 渭南市煤炭局安全科生产科煤炭执法支队
政策法规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69、89条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处罚标准 《安全生产法》第69、89条
办理时限  
联系方式 安全管理科 2206150 生产科 2206152 煤炭执法支队 2055278
申诉途径  
办公地址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渭南市煤炭局安全科生产科煤炭执法支队
乘车路线 4路车到高新交警队下向南50米路东渭南市煤炭局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网站]

用户头像

作者:张岩

总阅读量 183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