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质检总局及国家林业局共享动植物疫情检测鉴定及监测防控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4/12/04 10:07:19
导读: 1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林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合作备忘录》

  1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林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双方商定,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防范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危害,共同推进林产品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促进林产品国际贸易和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分别代表双方签字。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主持签署仪式,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出席签署仪式。

  张沁荣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林业局共同担负着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任,共同履行着保国家安全、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责。多年来,质检、林业两部门一直保持着兄弟般亲密无间的良好合作互助关系,建立起了工作会商机制、问题会诊机制和动植物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共享动植物疫情检测鉴定、监测防控、执法监管等方面信息情况。《备忘录》正式签署,标志着质检、林业两部门合作进入新阶段。希望双方多开展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活动,促进合作更加卓有成效,为加快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2014年,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根据《备忘录》要求,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林业局将从七个方面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共同防范疫情,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共同服务宏观调控,促进资源性产品进口;共同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林产品出口;加强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合作;共同加强国际和区域性事务合作;加强沟通和联系,完善协作机制。

  质检总局办公厅、法规司、动植司、通关司、检验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科技司和认监委、标准委有关负责人参加签署仪式。

(原标题: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加强合作共促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

  支树平赵树丛签字 张沁荣主持 张永利出席)

另请关注

 

[来源:质检总局]

用户头像

作者:张岩

总阅读量 183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