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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食药局升格为直属正厅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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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4/11/04 13:09:40
导读: 10月22日,位于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路6号的自治区食药监局召开第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新的“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旁边还加挂了“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10月22日,位于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路6号的自治区食药监局召开第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新的“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旁边还加挂了“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这标志着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完成。

  记者获悉,新挂牌成立的自治区食药监局由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调整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正厅级机构,新的食药监局将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进行统一监管。

  出台三定方案

  藏族同胞大多喜欢吃牛羊肉,如果出现牛羊肉质量问题,按照以往的监管制度,生产环节找质监部门,流通环节则归工商部门,消费者在餐馆吃到问题牛羊肉,需要到食药部门反映……今后,无论是生产、流通还是消费环节,都将由食药部门统一负责。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通过整合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食品监管职能,实现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减少监管环节,保证上下协调联动,新组建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了划入卫生、质监、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外,还整合了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部门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职能和机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下一步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与机制,形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整体联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体系。

  调整职责权限

  今年4月1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班子调整,西藏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式启动。根据“三定”方案,自治区食药监局取消了部分职责,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并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自治区食药监局还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到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职责下放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该负责人介绍。

  此外,“三定”方案还承接了部分总局下放到省局的职责,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等。“三定”方案还明确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农牧、卫生计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完善责任机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组后,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市)、县(市、区)的监督检查机构、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该负责人表示,自治区食药局还将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高检验检测服务,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此外,还将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目前各地市的食药部门重组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原标题:食药局升格为直属正厅级机构)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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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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