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验检疫局12日披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其在上海自贸区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今后,在上海自贸区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上海检验检疫局。在大幅度降低行业准入门槛的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将致力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介绍,早在2013年上海自贸区筹建阶段,上海检验检疫局即开始探索上海自贸区内检验鉴定机构监管模式制度和举措创新。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在上海自贸区设立的检验鉴定机构,将由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并审批。流转环节将大大减少,审批时限亦将进一步缩短。
新管理办法删除了原来要求的“投资方三年从业经历以及35万美金注册资本”等条件,大幅度降低检验鉴定机构的准入门槛。与“轻准入”相对,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强对检验鉴定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监管部门将通过日常检查、年度审查、专项调查等方式对检验鉴定机构遵守从业规范情况进行事中监管,并对机构不遵守从业规范的行为通过行政处罚予以追责,以形成完整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上海检验检疫局表示,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为完善上海自贸区的服务功能、提升上海自贸区的对外贸易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该局将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监管有效性,致力构建公平、有序、规范、开放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市场秩序。
(原标题:上海自贸区将推全新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模式)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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