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映光,通讯员罗辉军、李昆翰报道:因沉迷于网络赌博,原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下称“监测站”)的普工洪某强,竟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挪用百余万元公款,用作赌资并挥霍一空,并最终以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决定执行刑期十五年。
根据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指控,该院于2013年11月1日突然收到潮南区环境保护局(下称“环保局”)的报案,称他们在进行去年第三季度的企业环保检测费返拨结算时,发现账面出现异常,后经比对清核,确认有一笔共计508500元的款项并没有按规定上缴到区财政局的银行专户。
环保局和监测站领导决定向检察机关报案彻查此事,而监测站里负责收取企业环保监测费的普工洪某强“嫌疑最大”。
洪某强主要负责废水、废气、噪音的监测和分析等工作。与此同时,洪某强还负责向辖区内的企业收取相关环境监测费用,然后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上缴到汕头市潮南区财政局的银行专户,并记好流水账。
据监测站站长陈某在法庭上的证言称,监测站在收到环保局关于账面异常的信息后,立即对洪某强的收费票据存根进行核查,却发现洪某强所负责的流水账只记录至2012年4月份,之后便再无记录可查。随后,陈某将洪某强叫到办公室谈话,在多次追问下,洪某强最终承认了自己侵吞公款的事实。
据洪某强在法庭上的供诉,称由于沉迷于网络赌博,2012年,他在负责解缴295单企业环保监测费共1083422元入财政专户的过程中,采取多收少交、填报虚假收费金额等瞒骗审核的方式,擅自将其中190单共508500元贪污,并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然而,除了贪污上述监测公款外,潮南区的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还发现,洪某强在2013年3月至9月期间,同样采取了多收少交等手段,挪用196笔监测费共计人民币631,400元,用于个人网络赌博之用。后来由于被环保局通过单据清核发现了,洪某强才于2013年10月1日和14日,分别将该笔款项全部补缴入财政专户。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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