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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印发县级以上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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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4/05/21 16:09:19
导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府需要会务服务、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等等,今后都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转由社会组织承担。近日,省政府公布了《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县级以上政府按照财权与事权配比原则,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据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主体为: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经费由财政承担的各类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目录必须在政府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向社会公布,情况有变化的,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在部门预算编制本年度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时,需要购买服务的单位可以先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和当年的财力情况,审核安排项目预算。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项目需要实施政府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来实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服务项目,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通过这些方式确定承接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后,双方签订合同。购买主体将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报记者 王云

  哪些服务政府可向社会组织购买?

  A 社会公共服务与管理事项

  1.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共就业等领域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2.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社工服务、社会福利、慈善救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宣传培训等领域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项。

  3.辅助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

  4.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社会审计与资产评估、检验、检疫、检测等技术服务事项;

  5.按照政府转移职能要求实行购买服务的其他事项。

  B 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服务事项

  1.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调研、政策草拟、决策论证、监督评估、绩效评价、材料整理、专家评审、会务服务、编制规划、规划评估等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

  2.按照政府转移职能要求实行购买服务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以及司法审判、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等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联盟街道聘12名社区工作者

  本报讯 如果你年龄恰好在35周岁以下,热心社会公共事务,不妨报考盘龙区联盟街道办辖内的社会工作人员岗位,他们将招聘12名社会工作人员。从今天起至16日,在联盟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穿金路76号联盟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及联盟街道办辖内各社区工作站接受现场报名。街道办咨询电话为:(0871)65091006。

  凡具有云南省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流利,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者都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考。报名成功后,报考者需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录取后将分配到社区工作,试用期满,由本人提交个人转正申请,享受盘龙区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补贴、“五险”单位补助、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兑现等。

    附件  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以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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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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