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2014年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CY2014FG04005)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8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GZCY2014FG04005
2、项目名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2014年委托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项目内容:
子包号 |
委托项目 |
服务 期限 |
最高限价 |
1 |
医疗器械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
人民币150万元 |
2 |
保健食品 |
人民币22万元 |
|
3 |
化妆品 |
人民币46万元 |
详见采购人需求。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投标保证金:子包1:人民币:15000元;子包2:人民币:2200元;子包3:人民币:4600元。
7、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8、投标人必须对子包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子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注:投标人可兼投兼中子包,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包的全部服务投标,评委会分包评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子包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执照有医疗器械检验范围并通过年检;投标人实验室需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及检测能力附件(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检验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获得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证书及检测能力附件(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检验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国家级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机构。
2、 子包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执照有保健食品检验范围并通过年检;投标人实验室需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及检测能力附件(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检验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获得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或CMAF)证书及检测能力附件(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检验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保健食品监督检验机构。
3、 子包3: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执照有化妆品检验范围并通过年检;投标人实验室需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及检测能力附件(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检验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获得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定(CMA)证书及检测能力附件(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检验项目)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化妆品监督检验机构。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27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开标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zcyzb.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
采购人地点: 十八甫路96号
联系人:谭小姐 电话:020-810457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2226317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97665
E-mail: gzcyzb888@163.com
户名: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443900182800007830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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