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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检院再次被评为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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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4/03/11 08:42:00
导读: 日前,质检总局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考核评价结果为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继2012年后,再次位列其中。

  日前,质检总局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考核评价结果为Ⅰ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继2012年后,再次位列其中。

  质检总局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对全国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1155家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了分类考核评价,其中123家检验机构分类考核评价为Ⅰ类。

  据介绍,相较于2012年度考评要求,2013年更为严格。检验工作质量包括基本情况、抽样工作、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检验结果的确认及异议处理、抽查结果汇总7个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另有10分的加分项,同时还对否决项作出了规定,一旦发现检验机构出现否决项情况,总体考核结果为0分。考核等级由高到低,分Ⅰ类、Ⅱ类、Ⅲ类、Ⅳ类4个类别,Ⅰ类要求检验机构考核评价结果在100分及以上,且基础分不得低于96分。

  此次检验机构的分类考核评价,旨在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促进检验机构提高工作质量,提高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检验机构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云南省质检院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技术能力,在接受社会各界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业务的同时,始终把服务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为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与综合管理工作提供坚实可靠的技术保障。

 

来源:中国质量报

[来源:我要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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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udong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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