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近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基因分析仪等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发布。通知涉及三个产品:基因分析仪、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测序法)、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基因检测(测序法)Z值计算软件。其中,基因分析仪(含移液模块、成像检测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及显示控制部分)明确界定为Ⅲ类医疗器械;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测序法)明确界定为Ⅰ类。
从通知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显对基因分析及其相关产品试剂管理趋严。医疗器械产品分为三类: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随产品类别的提升,认证提出的要求越高,尤其是对列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对生产单位的场所、设备、人员以及技术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对此类产品生产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基因分析仪相关生产投入加大,基因分析仪器厂商进入医疗器械市场将面临更大困难。
全文如下: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基因分析仪等3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食药监办械管〔2014〕8号
2014年01月14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需要,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基因分析仪等3个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现通知如下:
一、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个)
基因分析仪:由移液模块、成像检测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及显示控制部分组成,通过对样本中DNA或RNA分析,检测人基因数量和序列的变化。本产品不用于全基因组测序。分类编码6840。
二、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1个)
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测序法):由制备DNA纳米球试剂和联合探针锚定连接(cPAL)测序通用试剂组成,是检测人类基因组DNA文库的一组常用试剂和耗材,基于联合探针锚定连接技术的测序原理,与BGISEQ基因分析仪配合使用,完成高通量测序过程并获取样本序列信息,是该测序反应系统的通用试剂。本产品不用于全基因组测序。分类编码:6840。
三、需视情况确定类别的产品(1个)
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基因检测(测序法)Z值计算软件:由表1、表2两部分组成,导入并计算由BGISEQ基因分析仪输出的特定(21、18和13号)染色体上的有效DNA序列数据,获得对应染色体唯一比对比率(UR%),与正常样本比较获得Z值,用于产前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和T13)基因检测数据计算。如果软件仅使用通用函数计算,不按照医疗器械管理;如果使用企业特有算法,则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7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4年1月14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拟再调整,涉及核酸分析仪、核酸扩增仪、生物芯片分析仪等
2024.06.07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