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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组建“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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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3/10/31 09:58:17
导读: 继日前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后,辽宁省开始着手组建具备新职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继日前组建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后,10月29日辽宁省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等相关事宜进行了部署。这也意味着辽宁省开始着手组建具备新职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家层面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也要进行对应的改革以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

  此次改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字不改,但整合后具备更完善的职能。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等职能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食品药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相关人士也表示,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实践中食品监管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并存,有人用"五龙治水"来形容责任难以完全落实,"就像沈阳当年处理"毒豆芽"事件上,最初一些部门都表示不属于自身职权。"

  而此次机构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都会相应地解决这些问题,食品安全等问题很难再出现"婆婆很多,遇事婆婆又不管"的分环节管理局面,一个部门统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覆盖和无缝隙管理,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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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豆芽"事件曾考验"多龙治水"体制

  2011年沈阳查获40吨"毒豆芽",但一度多个职能部门均表示不属于自身职责。

  工商部门曾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无照经营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能一概以"无照经营"处罚,否则就掩盖了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事实。同时,对食品生产领域的监管,应该由质监局负责,而不应该由工商部门负责。

  质监部门曾表示:如果将豆芽菜作为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将会导致立法和执法的混乱。归农业主管部门监管合适。如果由质监部门监管,那是不合适的。

  农委部门曾表示:按规定,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初级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管。而豆芽菜不是初级农产品,是初级农产品的加工品,不应由农业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虽然最后"毒豆芽"事件在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打假办协调下得到解决。但当时沈阳市打假办相关人士就曾表示,应从国家层面来划清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防止此类现象发生。

[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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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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