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瑞典争取修例限制纺织品及服装所含危险化学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3/08/19 13:45:46
导读: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在今年初夏向瑞典政府提交报告,建议修订欧盟关于纺织纤维名称和相关标签的第1007/2011号规例。2012年12月,瑞典政府要求该局制订建议及原则,以改进欧盟对纺织品所含危险物质的法规,上述建议就是该局的研究结果。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在今年初夏向瑞典政府提交报告,建议修订欧盟关于纺织纤维名称和相关标签的第1007/2011号规例。2012年12月,瑞典政府要求该局制订建议及原则,以改进欧盟对纺织品所含危险物质的法规,上述建议就是该局的研究结果。

  瑞典政府提出的主要研究目标是:

  l 提出在欧盟层面上的统一规例,以有效锁定目标,针对在欧盟市场上投放的纺织品所含的危险化学品,无论这些纺织品的原产地在哪里;

  l 限制供消费者使用的纺织产品所含的危险化学品成份,而第一步是销定目标,针对列为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CMR)、导致内分泌紊乱、对环境有害、对水生环境造成危险等物质,以及列为呼吸道和皮肤致敏的物质;

  l 制订一项有关各方都可落实执行及管理的规例。

  欧盟关于纺织纤维名称和相关标签的第1007/2011号规例,订明所有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的纺织品的标记及标签规定。该规例还引入新规定,列明纺织产品若含有动物来源的非纺织品部分(如皮革),在标签上必须包含特定字眼(规例详情请参阅《欧盟商情快讯》2011年第22期)。

  在根据上述目标评估过各监管选项后,瑞典化学品管理局于报告中提出结论,最佳的监管办法应是扩大欧盟关于纺织纤维名称和相关标签的第1007/2011号规例的适用范围,从而限制纺织品所含的化学品成份。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欧盟这项规例适用于所有纺织产品,若瑞典方面提出将化学品限制纳入规例内的建议获欧洲委员会接受,对经济运营者产生的效应可能较深远。

  其他曾考虑的选项包括通过现有的REACH规例监管、在CE标志标准的基础上制订新的纺织品专用法规,以及征收服装和纺织产品环境税。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称,修订欧盟第1007/2011号规例是最有效的方案,可避免制订新规例的长期复杂过程。现行规例大部分保持不变,只须简单地扩大规例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并且加入新条款,不允许含有危险物质的纺织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投放。另一方面,该局表示,REACH规例并非用来监管本身不属化学品的产品所含的化学成份,若通过此规例监管,其限制程序势将十分耗费人力。

  引入环境税方面,该局过去曾表示已起草国内框架建议,向含有某些类别特定化学品的消费品征税,第一步是对服装和鞋类征税。该局指出,不仅服装,这个办法还可用于从危险及/或风险角度来看属相关的各类纺织品,如消防员服装或家具用纺织产品。然而,现时该局则指出,环境税目前只是在国家层面的选项之一,不管怎样,有关市场参与者可能选择缴税,而非降低纺织产品所含的化学成份。故此,这种办法不会对在纺织品中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严格限制,因而在这次研究中不再进一步评估。尽管如此,该局强调,对纺织品征收环境税仍是瑞典的选项。

  瑞典化学品管理局于建议中提出在3个不同层次监管纺织制成品所含的危险化学品:(i)没有豁免的规管;(ii)有限度豁免的规管,以及(iii)列入其他物质或物质类别,并降低其最高容许含量水平的程序。

  该局具体建议,禁止含有列为致癌、诱变或危害生殖力,或者对环境有害等物质的纺织产品。建议还提出,纺织服装若含有列为呼吸道和皮肤致敏的化学物质亦应禁止。最后,该局还建议包含一份按个案申请的减免履行清单,但没有进一步说明减免涉及的范围。

  欧盟立法者很可能对瑞典化学品管理局的报告深感兴趣。若情况确实如此,欧洲委员会可能最终按该局建议的相同路线对有关产品作出限制,在欧盟范围内实施。

[来源:贸发网]

用户头像

作者:杨改霞

总阅读量 216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