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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采购一批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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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3/08/08 16:27:37
导读: 2013年8月8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多条国家质检总局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公告,详情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编号:13CNIC01-1020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用途

用户单位

07

1

大容量棉纤维测试仪

1

检测

广东局技术中心

08

1

大容量纤维测试仪

1

检测

山东局济南局

  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品目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竞争性谈判及评审、推荐成交人以包为单位。

  2、谈判文件售价:

  每包售价为8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 8 月 8 日至2013年8 月 15 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3)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4)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参加谈判。若代理商参加谈判,需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的授权书,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谈判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5)产品所属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谈判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谈判应答文件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按本邀请函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8月16日上午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1316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

  6.采购人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电 话:010-82260281

  传 真:010-82260281

  邮 编:100088

  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

  电 话:010-88316785

  传 真:010-88316601

  联 系 人:孙伟

  邮 编:100044

  标书款和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 户 名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7835000879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设备品目号及用途。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大规模分子测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大规模分子测序仪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1、项目编号:0722-1361-FE310WZP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大规模分子测序仪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用户单位

7

1

大规模分子测序仪

1

检测

全基因组小分子RNA(miRNA)分析

北京局技

  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品目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竞争性谈判及评审、推荐成交人以品目为单位。

  2、谈判文件售价:

  第7包售价为8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103室。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3)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4)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参加谈判。若代理商参加谈判,需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的授权书,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谈判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5)产品所属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谈判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谈判应答文件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按本邀请函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8月16日上午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1318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

  采购人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电 话:010-82260281

  传 真:010-82260281

  邮 编:1000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电 话:010-64204200

  传 真:010-64204400

  联 系 人:刘溪 尹楠

  邮 编:100013

  标书款和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银行帐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支付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设备品目号及用途。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货物及服务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1、项目编号:OITC-G13026111-2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20万元以上专用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套)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用户单位

11

1

质量比较器

1

检测

称量范围:0-5kg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品目进行响应,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竞争性谈判及评审、推荐成交人以品目为单位。

  2、谈判文件售价:

  第11包售价为8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3年 8 月8日至2013年8 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07房间。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所供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3)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4)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参加谈判。若代理商参加谈判,需出具所供产品所属厂家的授权书,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谈判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5)产品所属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谈判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谈判应答文件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按本谈判邀请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境外供应商不适用);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如所供产品为进口产品,必须由境外供应商或在保税区注册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5、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 8月16日上午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湖北大厦13层1311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

  采购人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电 话:010-82260281

  传 真:010-82260281

  邮 编:1000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电 话:010-68729913

  传 真:010-68458922

  联 系 人:徐薇薇、吴旭、窦志超

  邮 编:100142

  标书款和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西三环支行

  银行帐号:86208165771000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谈判文件、递交谈判保证金、支付成交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设备品目号及用途。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标签: 采购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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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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