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学院联合印发的《科技助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公布。计划提出,围绕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稳步提升科教基础能力,支持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推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放科教资源,加强重大科学装置、科研仪器、文献信息、野外台站等科研基础设施共享。
计划提出,到2015年,围绕西部地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将重点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40个,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1000项。到2020年,在西部建成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产业集群和科技研发基地,培育一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在行业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通知原文如下所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科技助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发改西部[2013]1280号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青海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各有关局、分院、研究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科技创新对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助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制定了《科技助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科技助推西部地区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3-202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国 科 学 院
2013年7月2日
[来源:发改委]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