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加拿大就评估含硒物质的安全性收集意见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3/06/26 14:28:34

  加拿大环境部于10月1日前向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以决定某些含硒物质是否有毒性或可能有毒,同时评估是否以及如何控制这些物质。

  被审查的化学物质有:硒化镉(CdSe)、硒氰酸钾、1,1'-硒基双十二烷、二氧化硒(SeO2)、硫化硒、二硫化硒 (SeS2)、硒、亚硒酸、硒化氢 (H2Se)、氧氯化硒、亚硒酸钠、亚硒酸铜、硒化银 (AgSe)、硒化铅(PbSe)、硒化钯(PdSe)、硫硒化镉(Cd2SeS)、硫硒化镉(Cd(Se,S))、硒硫化镉橙(颜料橙20)、硒酸钠、硒化亚铜 (Cu2Se)、二乙基二硫代氨基酸硒盐和硒硫化镉红(颜料红108)。

  要求提供信息的进口商包括:2012年期间进口总量大于100千克且这些含硒物质浓度按重量计大于等于0.001%的企业,进口的物质不论是(一)混合物或被计划用于住宅打蜡、油漆、涂料、油墨、粘合剂、密封剂或清洗或织物护理中使用的产品;或(二)用于混合物或地板清洁或食物表面处理的产品;或(三)用于六岁以下儿童用玩具。要求提供信息的个人还包括于2012年期间使用的总数量大于100千克的物质,不论单独使用或在上述产品制造过程中作为混合物使用,按重量计浓度≥0.001%。针对信息的要求将不适用于运输经过加拿大的物质,或包含在害虫控制产品法案第2(1)段所指的害虫控制产品中。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用户头像

作者:杨改霞

总阅读量 216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