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欧盟可能在消费品中禁止PAH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2/11/21 16:12:36

  2012年10月31日,欧盟想WTO秘书处发布了通报,拟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的条例草案,拟在消费品中禁止多环芳烃(PAH)。该条例拟在2013年底生效,而对于PAH的禁令拟于2015年生效。其内容为:

  针对第50项的第2列,拟增加第5,6,7点:

  5.若在正常和可预见的情况下使用,产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与人体皮肤或口腔长期和直接接触,且其含有列表的PAHs的量超过了1 mg/kg(占该部件的质量百分比为0.0001%),则产品不得投放市场供公众使用。产品包括:

  包含活动玩具在内的玩具,如秋千和儿童护理产品;

  运动设备,如自行车,高尔夫球杆

  家用器具,手推车,助行架;

  家用工具;

  衣物,鞋类,手套和运动服;

  皮带,手腕带,面具,头带。

  6.第5点的限制要求将在条例生效后两年生效;

  7.在(插入时间,该时间为条例实施后6年),委员会将依据科技信息(包括产品中的PAHs的迁移)和替代PAHs的可能性,会对第5点的限量进行审核,可能的话,将进行修订。

[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标签: 欧盟消费品PAH
用户头像

作者:杨改霞

总阅读量 216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精选资讯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