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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赴各地现场督察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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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2/10/15 21:57:57

  环保部开始就PM2.5对环保监测人员进行“大培训”。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日透露,此次培训是为了保障74个城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开展PM2.5监测并发布监测数据。他表示,环保部将专门成立督察组,近期分赴各地现场督察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3月,环保部发布了国家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8小时浓度限值监测指标。环保部要求,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新标准。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的74个城市496个国控监测站点中,已有138个站点开始监测并发布数据,有195个站点完成仪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有70个站点完成仪器招投标。这位负责人认为,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工作成效明显。

  眼下,距离年底还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对此,环保部要求,各地要按时依据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同时,要全面理解新标准,要依照新标准全面开展6项空气质量指标的监测、评价和发布信息。

  这位负责人提出,实施第一阶段监测的74个城市要按进度要求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12月底之前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

  他说,根据第一阶段工作部署,环境保护部将专门成立督察组,近期分赴各地现场督察新标准监测工作进展情。

  环保部要求,要重视信息发布,国家和地方都要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系统。

  就环境监测大培训,这位负责人提出,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围绕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全面推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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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ngjing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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