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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新化学物质通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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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2/06/11 09:29:30

  据悉,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经济产业省(METI)和环境省(MOE)于5月发布声明,对新化学物质通报规定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企业为生产或进口的新物质提交“同一物质通报”的截止期更改为2012年6月至12月。

  “同一物质通报”是指物质的多个通报人对测试数据进行共享,这种通报类型要求除物质的首个通报人之外的其他通报人在对应的截止期(见下面表格)前提交物质通报,同时通报中测试数据的相应位置需附上首个通报人的评估说明复印件。

物质评估截止期
物质通报截止期
6月
5月25日
6月8日
7月
6月29日
7月13日
8月
/
8月17日
9月
8月17日
8月31日
10月
9月14日
9月28日
11月
10月19日
11月2日
12月
11月26日
12月7日

  “同一物质通报”除为了应对相关法规要求外,还将用于评估物质是否属于优先评估化学物质(PACs)范畴,因此,在2012年3月前收到评估通知的通报人还需要在表格中物质评估截止期前约2周提交通报程序号、企业名称、联系人等额外的信息。

  详情参见:

  http://www.safe.nite.go.jp/kasinn/pdf/douitsutodokede20120507.pdf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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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j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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