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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螺旋藻铅超标事件再次作出回应,称该局3月30日对外公布的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结果是经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平行检验,严格依法定程序得出的结论;采用的铅指标限量2.0毫克/公斤是科学合理的。
有媒体报道称,国家食药局曾对螺旋藻产品进行过抽检,并于2月29日下发通知,通报地方监管部门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名单;然而3月30日,国家食药局对外公布的结果显示,原先的13家不合格生产企业仅剩1家。
对此,国家食药局称,2月29日通知中所列的13个产品是监测发现的可疑产品,其中9个产品来源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测结果,其他5个产品来源于媒体报道(含1个重复产品)。该局解释说,监督检查则必须经过现场检查、产品确认、监督检验等法定程序,该结果是行政处理的依据。
关于目前螺旋藻类保健食品片剂执行标准的争议,国家药监局称,原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是保健食品审评审批的执行标准。2011年,国家食药局曾就此类问题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专家一致认为,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其他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包括片剂),铅指标限量为2.0毫克/公斤是科学合理的。
国家食药局同时表示,将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全力推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抓紧制修订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产品管理方式;全面提高保健食品准入门槛,调整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修订功能评价方法和良好生产规范,规范功能声称。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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