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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修订)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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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1/10/09 13:43:50

  2011930日,北京市科委发布通知,停止执行《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修订)》(京科高发[2009]186号),具体原因并未透露。

关于停止执行《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执行《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修订)》(京科高发[2009]186号)。

  特此通知。

市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中关村管委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相关新闻:政府采购优先自主创新产品规定停止执行

[来源:北京市科委]

标签: 创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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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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