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又添新成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1/09/21 18:01:14

   9月16日,国家认监委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召开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新闻发布会,宣传贯彻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了新一批承担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单。

  2002年5月,国家首次将火灾报警设备、喷水灭火设备、消防水带等3类消防产品列入了第一批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2004年8月,又将消防车产品纳入了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今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和国家认监委依据《消防法》联合公布了新的实施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增加了泡沫灭火设备、灭火剂、消防装备和建筑耐火构建等4类14种产品,又在原有已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3类中增加了17种产品,至此,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增加至8类43种。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成为我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的主要模式。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产品认证申请;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据统计,自第一批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以来,累计已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600多张,涉及获证企业340家,出具型式检验报告8900多份,为配合政府部门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用户头像

作者:rjzhou

总阅读量 212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