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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豁免清单再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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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0/10/09 09:09:38

  2010年9月,欧盟发布了委员会决定2010/571/EU,修订RoHS指令(2002/95/EC)。本次的修订主要涉及其豁免清单。新发布的豁免清单如下表所示:

 
豁免
豁免时间
1
紧凑型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超过:
 
1(a)
普通照明用<30 W:5 mg
至2011年12月31日;小于3.5 mg可再延至2012年12月31日,2.5 mg在2012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1(b)
普通照明用≥30 W且<50 W:5 mg
至2011年12月31日;小于3.5 mg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1(c)
普通照明用≥50 W且<150 W:5 mg
 
1(d)
普通照明用≥150 W:15 mg
 
1(e)
普通照明用,且为环状或方形,管直径<17 mm
直至2011年12月31日前无限制;7 mg可能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使用
1(f)
特殊用途:5 mg
 
2(a)
普通照明用的双端线性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超过:
 
2(a)(1)
普通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9 mm (如T2): 5 mg
直至2011年12月31日;4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
2(a)(2)
普通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 9 mm 和< 17 mm (e.g. T5): 5 mg
直至2011年12月31日;3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
2(a)(3)
普通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 17 mm 和≤28 mm (e.g. T8) : 5 mg
直至2011年12月31日;3.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
2(a)(4)
普通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28 mm(如T12) : 5 mg
直至2011年12月31日;3.5 mg可能在2012年12月31日
2(a)(5)
长寿命(≥25000 h)的三基色荧光灯:8 mg
直至2011年12月31日;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
2(b)
其他荧光灯中的汞不超过(每灯管):
 
2(b)(1)
线形磷酸盐灯>28 mm(如T10和T12) : 10 mg
直至2012年4月13日
2(b)(2)
非线形磷酸盐灯(所有尺寸):15 mg
直至2016年4月13日
2(b)(3)
非线形三基色灯,管直径>17 mm(如T9)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1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2(b)(4)
其他普通照明用灯及特殊用灯(如感应灯)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1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使用
3
特殊用途的冷阴极荧光灯和外部电极荧光灯(CCFL和EEFL)中的汞不超过:
 
3(a)
短(≥500 mm)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3.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3(b)
中等长度(>500 mm且<1500 mm)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使用
3(c)
长(>1500 mm)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13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4(a)
其他低压放电灯的汞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1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4(b)
普通照明用高压钠(蒸汽)灯(改进的显色指数Ra>60)的汞
 
4(b)-I
P<155 W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3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4(b)-II
155 W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4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4(b)-III
P>405 W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4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4(c)
其他普通照明用高压钠(蒸汽)灯的汞
 
4(c)-I
P<155 W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2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4(c)-II
155 W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3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使用
4(c)-III
P>405 W
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制,4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后仍可使用
4(d)
高压汞(蒸汽)灯(HPMV)的汞
直至2015年4月13日
4(e)
金属卤化灯(MH)的汞
 
4(f)
本附件未提及的特殊用途的放电灯中的汞
 
5(a)
阴极射线管玻璃中的铅
 
5(b)
荧光管玻璃的铅含量不得超过其重量的0.2%
 
6(a)
加工用的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及镀锌钢材中的铅含量不应该超过0.35%
 
6(b)
铝合金中铅含量不应该超过0.4%
 
6(c)
铜合金中的铅含量不应该超过4%
 
7(a)
高温融化的焊料中的铅(即:锡铅焊料合金中铅含量超过85%的)
 
7(b)
通讯领域的交换、信令、传输以及网络管理的服务器、存储器、存储器阵列系统、网络基础设施用的焊料中的铅
 
7(c)-I
含有铅的玻璃或陶瓷的电气和电子元件,介质陶瓷电容器除外。如:高压设备,或玻璃或陶瓷基复合材料
 
7(c)-II
额定电压为125 V AC或250 V DC及更高的介质陶瓷电容器中的铅
 
7(c)-III
额定电压小于125 V AC或250 V DC的介质陶瓷电容器中的铅
豁免至2013年1月1日,在该日期之后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3年1月1前投放市场)的部件
8(a)
热镕断体中的镉及镉化合物
豁免至2012年1月1日,在该日期之后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2年1月1前投放市场)的部件
8(b)
电气连接的触点中的镉及化合物
 
9
在吸收式电冰箱中作为碳钢冷却系统防腐剂的六价铬,其在冷却液中超过了0.75%(重量百分比)
 
9(b)
用于加热、通风、空调和制冷(HVACR)的冰箱零部件的轴承外壳及其轴衬中铅的使用
 
11(a)
C-顺应针连接器系统中使用的铅
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0年9月24日前投放市场)的部件
11(b)
除C-顺应针连接器系统外使用的铅
豁免至2013年1月1日,在该日期之后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3年1月1前投放市场)的部件
12
用于C-环型导热模块的表面涂层中的铅
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0年9月24日前投放市场)的部件
13(a)
光学仪器中使用的白玻璃中的铅
 
13(b)
在光学玻璃和滤光玻璃中的铅或镉
 
14
用于微处理器的封装体与插针之间连接的铅含量占80%~85%的、含两种以上元素的焊料中的铅
豁免至2011年1月1日,在该日期之后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1年1月1前投放市场)的部件
15
用于集成电路Flip Chip包之内连接半导体模块和载波器的焊料中的铅
 
16
线形白炽灯硅酸盐灯管中的铅
至2013年9月1日
17
用于专业复印设备的高强度放电灯(HID)中用作辐射剂的卤化铅
 
18(a)
当放电灯被用作重氮复印、平板印刷、捕虫器、光化学和食物加工过程的特种灯,含有磷时,比如SMS((Sr,Ba)2MgSi2O7:Pb),作为放电灯中的荧光粉(铅含量占其重量的1%或以下)触媒剂的铅
至2011年1月1日
18(b)
当放电灯被用作含磷的仿日晒灯(sun tanning lamps),比如含有BSP(BaSi2O5:Pb),作为放电灯中的荧光粉(铅含量占其重量的1%或以下)触媒剂的铅
 
19
作为主要汞合金的特定成分中的含PbBiSn-Hg和PbInSg-Hg的铅以及紧凑型节能灯(ESL)中作为辅助汞合金的含PbSn-Hg的铅
至2011年6月1日
20
液晶显示器(LCDs)的平面荧光灯前后基片连接用的玻璃中的氧化铅
至2011年6月1日
21
用于硼硅酸盐玻璃瓷漆的印墨所含的铅及镉
 
23
小螺距零部件表面抛光中的铅,螺距不超过0.65mm
可能单独作为电子电气产品(在2011年9月24前投放市场)的部件
24
通孔盘状及平面阵列陶瓷多层电容器焊料所含的铅
 
25
表面传导式电子发射显示器(SED)的构件,特别是熔接密封和环状玻璃,所用的氧化铅
 
26
蓝黑灯管(BLB)玻璃外罩所含的氧化铅
至2011年6月1日
27
在大功率扬声器中作为转换器焊料的铅合金
至2010年9月24日
29
理事会指令69/493/EEC附录I(第1、2、3和4类)中定义的水晶玻璃中的铅
 
30
直接位于声压级大于等于100 dB (A)的高功率扬声器的传感器音圈的导电体的镉合金电器/机械焊点
 
31
无汞平面荧光灯(例如用于液晶显示器、设计或工业照明)的焊接材料的铅
 
32
用于为氩气和氪激光管制造窗口组件的密封熔块的氧化铅
 
33
电力变压器中直径100微米及以下细铜线所用焊料中的铅
 
34
金属陶瓷质的微调电位计中的铅
 
36
直流等离子显示器中阴极溅射抑制剂中的汞,其含量不得超过30毫克/显示器
至2010年7月1日止
37
以硼酸锌玻璃体为基础的高压二极管的电镀层的铅
 
38
用氧化铍连接铝制成的厚膜浆料中镉和氧化镉
 
39
用于固态照明或显示系统中的彩色转换II-VI族LEDs内所含的镉(每平方毫米发光区域的镉小于10微克)
至2014年7月1日


[来源:国家标准频道]

标签: Ro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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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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