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号
视频号
抖音号
抖音号
哔哩哔哩号
哔哩哔哩号
app
前沿资讯手机看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二维码

我要投稿

投稿请发送邮件至:weidy@instrument.com.cn

邮件标题请备注:投稿

联系电话:010-51654077-8129

质检总局发布禁止使用镉及镉合金材料生产饰品的通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朋友圈。

分享: 2010/03/17 15:02:18

  为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饰品行业的健康发展,2010年1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禁止使用镉及镉合金材料生产饰品的紧急通知》,要求从通知发布日起,禁止生产企业使用镉或镉合金材料生产饰品,同时,仿真饰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原材料的成分信息档案,以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违规企业将被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整顿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质检总局通知发布之后,各地质量监督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对饰品及仿真饰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杜绝使用镉或镉合金材料,坚决查处生产企业的质量违法行为。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网站]

标签: 质检
用户头像

作者:sunny

总阅读量 389w+ 查看ta的文章

网友评论  0
为您推荐 最新资讯 新闻专题 更多推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器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信息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默认仪器信息网有权转载。

使用积分打赏TA的文章

到积分加油站,赚取更多积分

谢谢您的赞赏,您的鼓励是我前进的动力~

打赏失败了~

评论成功+4积分

评论成功,积分获取达到限制

收藏成功
取消收藏成功
点赞成功
取消点赞成功

投票成功~

投票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