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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监委资质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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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09/04/07 09:11:29

2008年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必须经依法认定。

  2008年通过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实验室共486家(含通过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实验室,不包括监督/扩项和换证的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验收)复查的实验室14家,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查机构9家。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其通过资质认定的具体检测/检查业务范围、检测/检查依据标准以其获得的资质认定证书和证书附表为准。

  附件:2008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名单

[来源:国家认监委]

标签: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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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j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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