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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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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08/06/02 08:28:0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158号
关于征求《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机动车污染,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进行修改。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修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
  
        3.《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汽车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质检总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庆铃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

[来源: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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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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