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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通过地方立法促进大型仪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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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07/08/17 10:45:13
    动辄数十万元的大型科学仪器,“养”在科研单位,利用率低难以发挥作用,而一些企业需要使用大型科学仪器,却因无处寻找不得不花巨资购买,这样的情况在本市将越来越少。8月16日,《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本市的大型科学仪器不仅将向社会开放,还将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城市合作,参与全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协作共用。

  “科技114”服务长三角

  以市或者区、县财政资金出资新购、新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应在完成安装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信息,目前已有的以市或者区、县财政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也应在明年1月前向有关部门报送基本信息。这些仪器设施信息经汇总分类后,将通过市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规定》出台后,将进一步促进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汇总,面向用户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的信息查询、服务推介、技术培训等服务,成为名副其实的“科技114”。

  《规定》还明确:共享服务平台将与长三角其他城市联动合作,参与全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协作共享网络。据悉,通过目前已开通的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协作共用网,苏浙沪三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可通过该系统查询并共享区域内384家单位的3620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其中价值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施达2069台。

  有关人士介绍,《规定》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缩短区域内企业与公共资源之间的距离,特别有利于中小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不同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

  减少大型科学仪器设施重复购建

  一种应用于气象预报的卫星接收系统,美国仅拥有16套,就已经形成覆盖全美的数据网络,满足了军民两用需求,而我国2004年已拥有了17套,各地区还有几十套的购买计划。有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不足25%,而在许多发达国家,科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已超过150%。

  大型科学仪器花销动辄数十万元,若重复购买,浪费严重。针对这一现象,《规定》明文规定:以市或者区、县财政资金全额或者部分出资新购、新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等相关管理部门将就其必要性进行评议。如本市已有同类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提供的共享服务可以满足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需要的,不予批准其新购、新建申请。

  《规定》还明确,对加入市共享服务平台且达到管理要求的单位给予资金奖励,非财政全额出资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符合条件还将获得优先奖励。

  有关人士介绍,《规定》这一奖励条款,将调动科研机构加入共享服务平台并提供高质量共享服务的积极性。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

标签: 上海仪器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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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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