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土壤以及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HJ637-2018 水质 石油类以及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1077-2019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1051-2019 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把仪器放在一个稳定、水平的操作面上,有条件的实验室可放于通风橱内。仪器旁应无强电磁干扰,且通风良好、无尘,避免阳光直射。把电源插头插入电源插座中(电源220V /50HZ),打开电源开关,进入到开机界面。取一个4cm的干燥石英比色皿放入样品池中,单击“空白测量”按钮,仪器进行空白测量,并在谱图显示区域显示实时曲线。取出比色皿,向比色皿中到入2/3体积的四氯乙烯待测溶液,放入样品池中,注意比色皿的方向要与空白测量保持一致。单击“样品测量”按钮,仪器在谱图显示区域显示实时谱图。检测完成后,查看A2930,A2960,A3030处的吸光度应分别小于0.34,0.07,0.00。四氯乙烯纯度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样品萃取,否则需要更换试剂后再检测,直到合格为止。输入体积比 体积比即水样体积与萃取剂(四氯乙烯)体积之比 如500毫升水样50毫升四氯乙烯 体积比为10:1空白测量:取一个干净的石英比色皿,向比色皿中倒入2/3体积的四氯乙烯,用擦镜纸擦拭干净后放入样品池中。进行空白测量。样品测量:将样品池中的比色皿拿出并倒掉四氯乙烯溶液,倒入少量样品溶液润洗两次,再倒入2/3体积的样品溶液擦拭后放入样品池中测量。溶液浓度为萃取液中油类物质的浓度值,样品浓度为水样中油类物质的浓度值。样品浓度(mg/L)=溶液浓度(mg/L)/体积比。
5.2每次进行样品萃取前,先检测四氯乙烯纯度,合格后再进行样品萃取。 5.3同一批次的样品使用的四氯乙烯应来自同一瓶试剂。若检测样品量比较大时,应计算好四氯乙烯用量混合后再使用。 5.6试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应存放于密闭容器中,妥善处理。 5.8仪器操作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可重启设备或与我公司技术人员联系。 5.9不能将比色皿放在火焰或电炉上进行加热或干燥箱内烘烤。 5.10盛装溶液时,高度为比色皿的2/3处即可,光学面如有残液可先用滤纸轻轻吸附,然后再用镜头纸擦拭干净。 5.11比色皿换向后误差可达4%一7%左右,所以在测量时定要看准比色皿箭头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