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样品主要⽤于测量仪器校准 , 分析⽅法评价和质量控制 , 以及环境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本标准物质的土壤原料为江苏黄棕壤土,通过添加重铬酸钾水溶液制备污染土壤。加工处理后粒径为0.150mm。样品分装于20mL棕色玻璃瓶中,以60Co辐照灭菌。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个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提取方法严格执行HJ 1082-2019《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定值方法为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衍生-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编号 | 名称 | 标准值(mg/kg) | 扩展不确定度(mg/kg)(k=2) |
TMQC0181 | 土壤中六价铬 | 9.1 | 1.1 |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随机抽样,对样品进⾏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请根据国标中规定的取样量进行取样。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4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20mL棕色玻璃瓶包装,约10g/瓶。
2、贮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常温,避光贮存。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次定值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单位。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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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已认证
企业类型
信用代码
91320400MA1WP0485N
成立日期
2018-06-11
注册资本
5000
经营范围
国家标准物质、国家标准溶液、国家标准品、标准样品、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分析仪器及耗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数据处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化学试剂、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文具用品、金属矿石的销售;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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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中国检验检测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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