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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严格执法监管 提升服务水平

山东省阳谷县环境保护局致力于在学法、用法、执法上做“深”文章,加强培训宣传,提升公众意识;积极做好服务,严格环境准入;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经济新常态下,如何把严格执法与做好服务相结合,推进县级环保工作?山东省阳谷县环境保护局致力于在学法、用法、执法上做“深”文章,加强学习培训宣传,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在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首先,加强培训宣传,提升公众意识。阳谷县环境保护局围绕新《环境保护法》对地方政府、环保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方在责、权、利方面的不同,采取制作课件、宣传展板和宣传画报、邀请专家讲课等形式,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全县85家企业负责人、环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加大宣传力度,阳谷县环保局积极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制作了一批生动易懂的宣传资料及宣传画报,发放到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和各企业。成功举办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环保书画展,以书写、绘画的形式反映人们对美好环境、美好家园的期盼。组织开展“关注环保、全民参与”参观企业活动,邀请县直有关单位人员、学校老师和齐鲁拍客团阳谷站的代表及百度贴吧网民代表共计110余人,听取了全县环保工作汇报,并现场参观了部分企业治污设施,引导全民加入到保护环境中来,共同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其次,积极做好服务,严格环境准入。阳谷县环境保护局将原来“首问负责制”进一步优化,推行了受理环节、现场勘验环节、审批环节全程负责,从环评文件编制、专家评估、环评审核、行政审批、试生产到项目验收的每一个细节,实现了“进一个门,找一个人”的暖心服务模式。真诚服务,提前介入,和业主会商在建设过程中和投产后的环保问题,对项目选址、防护距离、工艺流程及污染防治进行交流沟通、论证把脉,避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上马,造成浪费,也避免了项目低水平建设,还能帮助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环保技术难题。工作中,不断完善新建项目审批制度,对环境影响大的项目从严审批,从严转报,并把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先算、后审、再批”程序,坚持新上项目区域内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层次。对高耗能、高污染、选址不当、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落后产能,坚决予以淘汰,为大项目、好项目腾出总量空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81个。第三,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今年,阳谷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乡村大普查。乡村普查组由两名班子成员挂帅,抽调12名精干力量,分成6个小组,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860余个村庄进行了地毯式大普查。普查组本着“查细、查全、查透”的原则,全面彻底排查所有乡镇和村庄。对已在册管理的企业进行核实,对原来未纳入监管的企业进行标注登记。目前正在对发现的问题归类整理,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整改、关停。为整治异味扰民现象,阳谷县环境保护局开展了异味治理专项行动,采取常规检查与有组织无规律的节假日突击检查和夜间巡查制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排偷排、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整治了焚烧垃圾、浇筑沥青等异味源33处,城区异味扰民现象大有好转。阳谷县环境保护局还积极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九个一律”的要求,以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截至目前,依照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对有关企业实施行政处罚30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5万元;实施停止生产或使用10家;责令恢复原状两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取缔“土小”企业18家,有效地维护了新《环境保护法》的权威。(山东省阳谷县环境保护局 张克雷)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9

广东潮阳启动练江流域综合整治 投三千万元治906条河涌

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将开展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百日集中专项行动”。昨天下午,记者从潮阳区相关会议获悉,行为期间,该区将对练江流域“脏、乱、臭”进行对症下药,加快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等10大工程建设,并专门安排3000万元整治906条河涌,实现全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等目标。记者了解到,环保环卫设施建设方面,该区加快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的前期工作,确保项目于9月底前动工,12月底前启动项目集中供热设施和集中治污设施建设。今年底前,铜盂镇、和平镇及关埠镇完成一期主体工程,推进潮阳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和新建65公里管网建设。加快日处理1200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并于12月底前动工。水利工程方面,该区将实施练江干流、北港水、谷饶溪、护城河等流域治理工程,以及海门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前后溪水闸重建工程、北港水闸重建工程和谷饶镇鲤鱼陂等7座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同时,全面推行治污“河长制”,从现在起至明年12月底开展河涌治理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断面流量为0.5立方米/秒以上河涌的906条河涌和新增上报的所有河涌进行全面整治,于今年底前完成40%的河涌整治工作任务。加强河岸两边绿化景观等配套建设,将河沟建成集防洪排涝、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长廊。行动期间,该区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监管,切实截断练江污染源。该区还专门制订出台了《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百态

2015.09.09

2015上半年环保上市公司人均创利排行榜(附表)

近期,各大环保上市公司的2015半年报陆续出炉,水、固、气、监测、修复几大板块的63家环保上市公司总营收为612亿元,利润87亿元,平均利润率为14.2%。可以看出环保行业发展依然迅猛,总体盈利情况较为理想。    延伸阅读:【独家】环保上市公司2015上半年营业收入排名各板块营收情况如下。监测和水污染治理板块利润率最为突出。水、固、气三大最主要板块中,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盈利情况最不理想(这与行业本身特性相关)。另外,作为环保产业的新兴领域,环境修复公司的利润水平较低,可见该行业营利机制还需理顺。人均利润反映了公司劳动力利用视角下的企业经济效益,其既考核企业利润能力,也考核劳动效率。根据最新公告,63家环保上市公司共有员工11.2万人,这些从业人员在2015年上半年人均创造了54.7万元营收,计7.8万元净利润。其中人均营收最高的板块为大气污染防治,人均产出利润最高的板块为水污染防治。人均利润排名如下:注:1.统计范围为A股和H股环保上市公司(即环保业务收入占总收入一定比例以上),节能企业未包括在内2.员工人数数据来源为公司最新报告(包括2015年半年报及2014年年报)来源:宇墨Umore

百态

2015.09.09

环保监测企业联合打造智慧环保新平台

9月7日晚间焦点访谈播放环境监测节目,目前环保部正在编制“环境数据弄虚作假管理办法”;同时9月7日公告:中电远达、雪迪龙、清新环境等共同投资设立环保大数据合资公司;系列政策出台促使政府职能及环境监测盈利模式转变。预计未来环境监测将由政府单一监管走向全社会监管,环境监测第三方服务盈利模式正在逐步形成;智慧环保作为加快环境管理转型的信息化领域代表,将得到政府、企业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智慧环保运营模式分为互联感知-实时传输-数据分析-应用系统,主要是为用户提供环境管理系统及整体解决方案。感知层有雪迪龙、聚光科技以及哈希等外资企业,行业竞争激烈,国内企业通过并购获取核心技术;传输层有三大电信运营商,竞争格局基本形成,但涉足环保较少;计算层有阿里云、联想以及IBM、微软等外资企业,大多为IT企业,涉足环保时间较短但积极性较高;应用层包括思路创新、中科宇图等,国内企业为主、产品同质化较高、竞争较为激烈;国外环保信息化正在路上。美国环保署2011-2015年财政年度战略规划:(1)大鸭岛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采用光、气压、温度、红外灯43种传感器和视频监控设备收集环境数据,通过Zigbee网络和卫星传输将数据传送到加州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可掌握第一手资料。(2)密歇根州回收奖励计划:通过RFID标签技术追踪记录居民参与垃圾回收次数,向达到一定次数的居民提供奖励(当地饭店或零售店折扣),社区垃圾循环再处理家庭比例最多提高到50%。(3)纽约州环境监测系统:全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数据在云化数据中心集中,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城市水质、空气污染事件快速反应并制定环境策略;传统环保监测上市企业开始从感知层进军智慧环保。雪迪龙3200万元参股思路创新20%股权,中标大同市环保局智慧环保信息化平台一期项目,金额2000万元。聚光科技与章丘市政府、黄山市黄山区政府分别签署2亿元、5亿元智慧环境战略框架协议、1.95亿元收购三峡环保60%股权进军智慧环境领域。启源装备拟收购标的六合天融协助哈尔滨市环保局实施“天罗地网”工程项目。目前上市企业主攻地方环保政府部门,盈利来自政府拨款(财政预算),款项最终可能来源于排污企业,最后通过财政预算支付给提供智慧环保产品及服务企业。未来智慧环保有望扩至非政府用户(生态化工园区+大型排污企业+公众),未来前景可期。来源:国泰君安

厂商

2015.09.09

福建版“水十条”为环保产业带来两亿多元订单

    福建省前不久出台《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90%以上;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其中,要求福州、厦门在2017年达到这一目标。    据了解,福建是全国最早推出地方“水十条”的省。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福建省水环境现状总体优良,《方案》设置的具体水质目标要高于“水十条”要求。“同时根据福建省的特点,《方案》也新增了一些要求。”    他同时表示,要加强源头治理。“只治水,不治污,头痛医头,收效甚微,只有从源头治污,才能标本兼治。”而这给当地环保产业市场、企业也带来诸多机会。工业污染防治带动环保产业发展    对工业废水处理更加细化的规定增加了企业的处理需求,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一些传统化工企业凭借自身积累的治污防污经验转行,投身环保产业    据了解,《方案》对工业废水处理提出明确要求。“推进皮革、电镀、印染行业集控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新建企业必须全部进入相应行业的集控区。区内所有企业必须全面实现废水分流分治、深度处理,含重金属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达到车间排放标准。”同时,现有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内企业污水接管率必须达到100%,未达标的园区及区内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这些对工业废水处理更加细化的规定增加了企业的处理需求,为环保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机遇。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出台之前,企业已经在为一些工业企业做工业废水治理之类的工作。《方案》出台后,相信接下来这方面的工作量会更大。”    据他介绍,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涉及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治理及资源化、节能降耗和有机废弃物综合治理等领域。2006年,大拇指环保在境外成功上市,成为国内少数在境外上市的环保高科技企业之一。而目前在福建,因化工行业“三废”治理提速,带动了当地环保产业的迅猛发展。    同时,从全省范围看,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福建环保产业以高于20%的增速发展,成为一匹黑马。根据福建省环保产业协会数据,2004年全省环保产业产值164亿元,2011年突破千亿大关,今年上半年已超过1500亿元。    福建省环保产业协会会长郑更新表示:“随着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以及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化工企业要么达标,要么关门。在这一背景下,许多化工企业纷纷上马环保治理项目,更有一些传统化工企业干脆凭借自身积累的治污防污经验转行,投身环保这一新兴产业,促进了福建环保产业发展。”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促技术应用    一些省内环保企业逐渐满足市场需求,引进、研发技术,进而发展壮大;技术可以让猪排放的粪尿、氨气和吲哚等物质,通过猪体内排放的益生菌和垫料中的益生菌,将其充分降解,实现零排放    “福建的水系大部分是‘自生自饮’,保护得好就能够‘自清自净’,污染破坏了就将‘自作自受’。”福建省省长苏树林的一番话,表明了地方政府对水环境治理的认识。    有环保业内人士分析,虽然福建整体水质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好于地表水Ⅲ类的优质水比例却有下降的趋势。水质下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流域源头和支流,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等。“说明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反而有进一步向源头化、支流化发展的趋势。”    农村面源污染,尤其是畜禽养殖污染是造成一些区域水质下降的重要原因。这位业内人士进一步解释说:“一头猪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6~8人的排放量,畜禽养殖污染不治理好,水环境将承载巨大压力。”    据福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区域突出水环境问题,《方案》明确了八大重点县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这八大重点县区包括延平、尤溪、新罗、永定、武平、南靖、闽侯、福清,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落实。    《方案》提出,2015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2016 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 5000 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    据了解,近几年仅在九龙江流域,就有315个养猪场被关闭、拆除,234个规模化养猪场实现达标排放。同时,削减水产网箱养殖面积3万多平方米。    对此。省环保厅负责人就此表示,“在《方案》出台之后,县区所属的地方政府在出台本级的‘水十条’时,就要列出相关的整治措施,比如何时关闭或搬迁禁养区的养殖场,如何严格养殖准入门槛,如何实现畜禽养殖转型升级。”他认为,这样有利于落实各级责任,促进水污染问题解决。    同时,由于福建省对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的重视,一些省内的环保企业也逐渐满足市场需求,引进、研发技术,进而发展壮大。    据福建洛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董佃鹏介绍,公司专业从事洛东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在第十一届厦门“9.8”投资贸易洽谈会上签署了投资500万美元、在国内设立生产洛东酵素工厂的合同,使技术完全国产化。技术可以让猪排放的粪尿、氨气和吲哚等物质,通过猪体内排放的益生菌和垫料中的益生菌,将其充分降解,实现零排放。    他表示,这项技术作为福建省环保厅国际合作项目,于2005年从日本引进使用至今已在福建、山东、黑龙江、湖南、四川、湖北、江苏等省使用,得到养猪企业的好评,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上发挥了良好作用。黑臭水体治理重实效、现商机    由于不少黑臭河流是污水处理后不达标排放造成的,要减少黑臭就必须先有效处理难处理废水,一些企业看好发展趋势    福建此次出台的《方案》对黑臭水体治理提出了细化措施。福建省环保厅负责人认为,从目标设定看,《方案》定性的表述少了,定量的表述明显多了。“《方案》明确了具体水质目标,明确了各级政府具体落实的职责,也明确了牵头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督促的责任。如果没有完成,就会被追责。”    据了解,《方案》提出了黑臭水体责任人公示要求,同时对重点城市的黑臭水体治污提出了明确时间表。提出建成城市水体监测评价体系的任务,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的治理提供了依据。    “以前环保部门注重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也做了许多工作。”上述负责人认为,“但你说你减排了多少COD、氨氮,市民听不懂,市民只看到河水黑臭,就觉得环境不好。为此,《方案》的整治任务,就包括影响公众感观的黑臭河道整治,并明确了具体时间表,更贴近市民。”这位负责人说。    一些环保企业在《方案》出台后看到了商机。福建微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孙辉跃在看到关于黑臭水体治理的内容后说:“在《方案》出台前,企业污水处理的订单已经应接不暇。由于不少黑臭河流是污水处理后不达标排放造成的,要减少黑臭就必须先有效处理一些难处理废水。看发展趋势,今后我们应该会更忙。我们看好自己所在的环保产业和市场,希望在3年内上市。”孙辉跃对公司的未来信心十足。    据了解,这家年轻的环保高新企业,凭借治污核心技术,业务以每年超过300%的增速迅猛发展,在全国17个省份“开花”,今年上半年已接到两亿多元的订单。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8

环保产业:吸引社会资本期待组合政策

“这些年国家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治理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说,环保产业仍属半公益半市场性质,亟需政府大力扶持。尽管经过多年发展,污水垃圾处理等行业的整体收益率并不高。按照这一细分行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显示,2014年污水垃圾处理整体收益率一般仅为8%~10%;另有市场分析报告显示,根据对2014年全国污水处理行业281家规模以上企业的财务分析,有57家出现亏损,占比20%,亏损金额3.84亿元。据了解,污水垃圾处理行业目前相当一部分属于特许经营,企业一般通过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在运营前期要负债运营,后几年才能赢利,且属保本微利。国家原先实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三免三减半”政策(即所得税前3年免征,后3年减半征收),且增值税免征,对促进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骆建华表示,我们一直在呼吁更全面更具针对性优惠政策的出台,因为环境治理还需要大量资本进入,产业政策应当更具吸引力。他们曾经做过测算,光是水、气两项治理计划,每年就需要投资约两万亿元人民币,但目前中央、地方两级财政能拿出来的还不足10%,其余九成都需要社会资本。“不能光在口头上鼓励、支持,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应落实更多的财税、价格和贷款组合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除财税政策外,价格政策也很重要。与国家对污水处理行业明确“0.95元/吨处理费基本水平”的要求不同,垃圾处理行业却在近期陷入了低价竞争的怪圈。据媒体报道,有企业在安徽蚌埠的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竞标时,竟然以26.8元/吨的价格中标。“我真的不能理解这样的低价怎么保证二恶英达标,垃圾渗滤液和焚烧飞灰得到妥善处置。”骆建华说,在北京、上海一般的报价都在两百元以上。他呼吁在处理价格上应当建立基准水平,防止为争夺项目、低价竞标带来的后期运营风险。除税收和价格,对环保行业影响最为关键的因素还包括资金成本。一个企业老总曾向记者透露,因为一个重大水源项目建设,企业一年的财务成本就达到4000多万元。而较高的负债水平使业界戏言是环保企业等在为银行“打工”。目前,对大部分环保企业而言,银行贷款仍然是融资主渠道。“但现在银行的钱很贵,我们一直在呼吁国家以财政投入成立政策性基金,提供低息贷款,滚动支持治理,还能取得更实在的效益。”骆建华说,这在发达国家都有先例,但在中国还没有取得政策层的共识。博天环境集团董事长赵笠钧则坦言不奢望补贴,但至少不要再增加企业的负担。如果由于政策的实施,给全行业带来成本的增加,特别是涉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那么归根到底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通过价格传导机制最终的结果是将成本转嫁到地方政府和用户身上。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8

深圳环保产业重点支持四大领域 项目最高可获1500万

深圳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将可获高达1500万元的财政专项发展资金支持。9月7日,由深圳市发改委、科创委牵头实施的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五批扶持计划正式启动。高效节能产业、先进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四大领域成为重点资助对象。其中由深圳机构在深圳实施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的配套补助。四大领域成为重点资助对象在此次扶持计划重点支持的四大领域中,高效节能产业领域重点发展电机及拖动装置、节能监测、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等节能技术和装备,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电器以及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先进环保产业领域重点发展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污染监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处置、噪声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清洁生产等领域的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以及环保材料与药剂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领域重点发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生物质废弃物循环利用以及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服务业领域则重点发展节能服务业、环保服务业、再制造服务业等。本次节能环保产业扶持计划共设立了五大重点扶持专项,分别是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中心扶持计划、技术创新扶持计划、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市级工程实验室扶持计划,以及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配套扶持计划。其中前两项由市科创委负责组织实施,余下的扶持专项由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两种方式扶持高技术产业化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在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中,又分别设立了两种扶持方式,其一是针对《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1:1的比例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助。单个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50%作为股权投资,50%作为直接补贴。其中,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金额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投资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另一种扶持方式则是贷款贴息。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为产业主管部门核定贷款利息总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贴息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此外,市级工程实验室扶持计划,以及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配套扶持计划则采取直接补贴方式进行。其中,节能环保领域市级工程实验室建设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按照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30%予以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而在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配套扶持计划中,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按照国家资助资金的100%予以配套,且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国家、省级高技术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等各类专项,按照国家、省资助资金的5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资助资金与国家、省资助资金综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5%。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深圳市注册根据规定,要获得这笔政府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项目需要在深圳实施,而且已获国家、省批复,具备实施条件或按批复要求正在实施中。来源:深圳商报

百态

2015.09.08

水污染防治:明年要搞“红黄牌”

“50年代的水淘米洗菜,70年代的水开始变坏,90年代的水鱼虾皆殆,21世纪的水百病袭来。”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辜胜阻对于水污染的描述。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就水污染防治问题进行专题询问。此前,今年5-6月,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共32人组成5个检查组,分赴6省(市),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上述联组会议上,到会应询的除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外,还有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工信部部长苗圩、水利部部长陈雷等9个部委的负责人。陈吉宁表示,环保部将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责进行督查,今年督查30%的地级市,分3年督查完毕,然后根据督查结果,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处罚和移交移送等办法来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此外,环保部从明年还将开始实行“红黄牌”制度,那些因环保不达标而被亮红牌的企业将会直接被关停。“未批先建”将追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刘德培率先发问。他表示,在执法检查中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预防的问题比较突出,“预防为主”的原则是如何贯彻落实的?陈吉宁回应称,预防工作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注重标准引导以及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以“严格建设项目准入”为例,“十二五”期间,环保部总共对163个国家级项目和2000多个省级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做出了不予审批的决定,涉及国家审批的项目投资达1万亿元。落实“预防为主”,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预防工作主要是通过规划环评进行的,但实际中,规划环评落地还存在困难。陈吉宁表示,目前规划环评意见很难形成刚性约束,同时没有追责的机制,所以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非常普遍。同时,在项目环评方面,由于项目环评的法律处罚过轻,执行起来也比较困难,一些地方对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降低了企业的入园门槛,导致“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现象非常普遍。今年上半年,环保部开展了全国环保大检查,发现有3万多家企业存在着建设项目违法的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下一步,环保部将着力落实地方政府关于项目审批的责任。一方面,督促地方政府加大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未批先建”问题,落实属地责任;另一方面,将严肃追究地方政府行政审批的责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审批行为都要追责,对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突破生态红线的,则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终身追究。“环保部已经开始全面排查和清理,做到该完善的完善,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对于疏于履职、监管不力的地方,环保部要进行公开约谈,而且有些地方要视情况进行区域限批。”陈吉宁说。过去,有的地方存在一些“土政策”,如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企业宁静日”等名义,或者以要求环保部门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未来,环保部将对这些“土政策”予以废止,这在此前的环保大检查中已经先行开展。改造搬迁淘汰三管齐下全国人大代表张兴凯最担心工业污染的问题。他提出,一个企业可以污染一条江河,一座矿山可能挖断一条水脉,一个工业园区可能威胁几百万人的水源地安全,如何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陈吉宁表示,根据2014年的数据,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整个废水排放量近三分之一,达200多亿吨。工业污染又主要集中在十大行业,如造纸、焦化、印染等,它们在重点污染企业数中占比约四分之一,在排放污染量中占比则更高,废水量占比45%,COD占比54%,氨氮占比56%。同时,工业污染的排放物中会涉及有毒有害物质,这也需要重点关注。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一直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工业结构产业布局不合理,结构性污染明显。造纸、食品加工、化工、纺织等行业占工业污染排放量一半以上,主要都集中在了沿河沿江区域。第二个问题则是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全国大约有6万多名环境监察人员,他们要负责上百万家工业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同时,执法要求必须至少两人同时到场,所以每名环境监察人员大约要负责几十家企业,人手严重不足。下一步,环保部将加强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对污染企业“改造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是对于2017年以前完成造纸、钢铁、印染、制药、制革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水质未达标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项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则实行等量置换;搬迁一批,是要有序推动或依法关闭目前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和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淘汰一批,则是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制定分年度实施的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完不成淘汰任务的地区将实行暂停审批核准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我们有个目标,2016年年底前要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污染项目,这也是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陈吉宁表示。苗圩也表示,工信部将积极推动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从去年开始,工信部与国家安监总局就布置在城市人口稠密区对危险化工企业进行搬迁改造,地方不是很积极,但天津港(600717,股吧)爆炸事故发生后,几天之内各省就纷纷上报了需要搬迁改造的项目计划。初步汇总的数据显示,全国大概有一千多个化工企业需要搬迁改造,总搬迁费用约需要400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分析,有些费用可以通过‘级差地租’、‘退二进三’来解决,地方政府和企业再解决一部分,中央政府也给点必要的支持,从而推动企业搬迁改造,减少污染,减少排放。”苗圩说。园区化与红黄牌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环保部还有一个杀手锏是“园区化”。陈吉宁表示,近年来,环保部推动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举措之一是化工行业园区化、集中化、专业化。除专业性的工业园区外,不得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还要推动产业集约化、生态化,加强园区生态风险防控,统一应急救援。苗圩也表示,园区化有利于污染物的全流程控制,在工业园区内实行循环经济,把一个企业的排放物作为下一个企业的资源利用,以及流程中节水和废水回用等。还有一些工业园区在废水综合利用方面研发了一些超临界热解技术,比较实用,而且成本较低。“推动企业入园,这个问题就好解决。”陈吉宁说,“其他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园外的也要逐步搬迁到工业园区,新改扩建项目要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不允许用‘零排放、零污染’等任何名义为企业入园开绿灯。”此外,环保部还将集中治理园区的污染,推动园区土地集中化、废物交换利用、水的循环使用、共用基础设施等,使它们达标排放。陈吉宁表示,“2017年底前,工业聚集区必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逾期没有完成的,一律实行环评限批,取消园区资格。”除了园区化,环保部还将推广“红黄牌制度”。陈吉宁表示,未来要严格环境监管,逐一排查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对企业实行黄牌警示和红牌关停。2016年起,要定期公布环保的红牌和黄牌的企业名单,禁止无证排放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放。对此,苗圩也表达了支持。他说,对于不达标的企业亮黄牌、红牌,红牌直接淘汰,黄牌则给企业一个整改时间。如果整改仍然不达标,则列入淘汰范围。来源:华夏时报

厂商

2015.09.07

严防死守管住企业造假

随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普及安装,实现了对企业排放状况的24小时有效监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一线环保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同时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的科技手段。但部分不法企业仍然通过造假来降低排放浓度,达到减少缴纳排污费的目的。笔者认为,目前企业造假的原因不外乎3点。一是排污收费的奖惩措施。国家出台各种文件,多次提出排污收费首先以自动监控数据为标准,其次以常规监测数据为标准。这就促使企业为少交排污费,想尽各种办法降低排放浓度。因为降低排放浓度意味着不但可以少交排污费,同时还能获得奖励。二是规避超标处罚。新环保法中按日连续处罚等法律条文的出台,使处罚措施变得更加严厉,企业也认识到因超标受处罚的严重性,少数不法企业铤而走险﹑想方设法造假,以规避处罚。三是生产成本降低。有些环保设备属于高科技产品,对安装、运营、管理等环节要求较高,正常运行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少数企业通过作假,不运转治污设施,从而减少了运营成本。根据对以上原因的分析,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要防范企业造假,应切实采取以下措施。监测站房严防死守。任何人进入监测站房需环保局监管人员远程授权,同时配备监控摄像头。为防止作弊,系统 备有操作记录,并设置为不可删除功能。确定监测数据的基线。在企业满负荷生产、治污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全部正常运行的状态下,持续监测4小时,同时配以人工监测,确定自动监控设施的数据是否准确。通过现场端数据与监控平台数据进行对比核实,找出各项监测数据变动范围,便于以后通过监测数据分析企业的治污设施或自动监控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加固采样设施。对自动监控设施的各采样管路采取加固措施,探头从烟囱里到烟囱外,再到采样管路,最后到分析仪器,全部采用密封处理。防止企业在采样管路上扎孔充入其它介质作手脚,如所有管路全部设置在具有防腐材料的密封管中。在烟囱上,采样设施的固定不采用螺丝等紧固手段,而是采用粘合固定或捆绑烟囱固定,以免将螺丝拧松作假。改变数据传输方式。目前,多数企业采用GPRS无线传输方式,这种传输方式难免有数据丢包现象。如果改成有线传输方式就可以避免数据丢包,确保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加强对自动监控设施Key的管理。为防止运维人员擅自对自动监控设施的一些参数进行修改,环保局要加强Key的掌控和管理。政府支付运营费用。运维费用全部由财政支出,给运维公司一颗定心丸,可避免企业与运维公司达成利益关系。不必担心企业因运维费用威胁运维公司,而运维公司也不必看企业脸色行事、按企业的意愿对监测设施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造假。加强现场监管。培训执法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自动监控设施的操作,通过查看监测数据,能够分析出企业的治污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转。加大现场监察频次,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采样管路的接头处要重点检查。作者单位:河北省迁安市环保局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7

监测站能不能成为“实验田”?

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和环境保护部南京环科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合作,试点开展大学生志愿者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实习计划。希望以此推广有机食品生产理念和知识,为国家基地和大学生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以下为一名志愿者在基地的实习感悟。◆本报记者陈妍凌近年来,很多地方环境监测站被授予环境教育基地称号,承担向公众传播环境知识和理念的社会责任。在这里,公众可提前预约,免费参观,监测站协调接待并提供知识讲解、实验演示等科普活动,成为市民了解环境状况、学习环保知识、参与环保的重要窗口。但同时,监测站由于参观接待能力不足、接待对象单一等现实问题,也引发了监测站环境教育受众定位和功能定位的思考。受众不应局限于学生群体,更应针对社会公众开展实践性强的环境教育。环境教育基地主要针对学生和市民开展科普宣传,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环境监测站的接待对象以学生为主。如河南省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的访客中,学生占70%;湖北省荆州市环境监测站学生访客占80%;河南省漯河市环境监测站学生访客占50%。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学生群体对科学实验感兴趣且易组织。如浙江省安吉县不少中小学校在创建绿色学校过程中,与环保部门有业务往来,为进一步参观学习奠定了基础。监测站面向学生开放,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素养,促进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共同参与环保。不过,有专家认为,监测站应在此基础上加强面向市民等非学生团体的开放。一方面,公众对环境监测怀揣好奇和质疑,监测数据准不准、空气质量怎么样,都是人们关心的话题。监测站应面向这一群体开展针对性的科普宣传,增强互动,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另一方面,针对学生群体的环境教育课程研发力度不断加强,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非学生群体的教程数量有限,关注度不高。监测站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开放,恰能扩大受众面。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站长金晶发现,在引导参观时,诚然学生对新事物的接受度更高,但由于知识储备尚浅,许多孩子对监测仪器认识不足,很难理解COD、PM2.5等指标的检测原理。而非学生群体对家中甲醛检测等实用性操作更感兴趣。“非学生群体对环境教育有更大的需求。”金晶认为,应加大对这一群体的环境教育力度。环保要靠全社会共同参与,而要让每个成年人知行合一践行环保,不能只靠孩子对父母的督促。人力不足是监测站开展宣教的主要难题,应吸纳更多志愿者形成科普服务体系。由于监测站人力物力有限,要实现更大范围的环境教育并不容易。作为全国环境教育基地,安阳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漯河市环境监测站、荆州市环境监测站的年接待量都只有数百人,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也仅千人左右。“监测站人手不够,特别忙。”浙江省安吉县环保局宣教科科长龚黎华表示,虽然不少学校主动联系,希望多为孩子安排监测站参观、河道采样检测等活动,但她常常无奈婉拒:“一年只能办几次,多了,监测站就忙不过来了。”2013年~2014年,广东省东莞环境监测中心站与莞城中心小学共建,派专业人员为学生授课近50次。但监测站繁重的日常工作让今年的共建不得不做出调整,合作不再局限于课堂,而以主题活动为主,科普参观为辅,同时鼓励并指导学生开展环境类小发明、小论文比赛。在各地环境监测站,科普人员身兼多职是常见现象。不少工作人员更是腾出休息时间,志愿从事公众科普工作。由于力量不足,导致大量社会环境教育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但站内也很难为此配备专职人员。毕竟,参观访客未见得每日都有,配备专人可能造成资源浪费。金晶认为,社会对监测站开展社会科普期待过高。从科普内容上看,公众关心环境质量,但不一定都要了解PM2.5的检测原理、高精密仪器的测算方法等。普及环境监测知识只是环境教育的一部分,不宜过频、力度过猛,只需针对感兴趣的群体即可。对于大多数公众,环境教育内容应当更具实践性,如绿色生活小窍门等。从科普人员构成上看,也不必局限于监测人员,金晶认为,应当吸纳包括化学教师在内的具有环境专业背景的人员广泛参与其中,形成科普志愿服务体系,甚至可以利用中小学化学实验室,开展环境监测实验教学。作为环境教育基地,江苏省靖江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刘茂峰认为,环境监测站并非所有公众接受环境教育的首选去处。监测站内多是高精尖仪器和实验室,对实验环境要求严苛,不适合大量公众涌入参观。相比之下,公众在精心打造的环保体验馆学习、体验,可能更生动、更贴近生活。来源:中国环境报

前瞻

2015.09.07

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2018年建成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本报综合报道 国务院日前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纲要》明确,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在未来5至10年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有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同时,《纲要》部署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二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三要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2018年建成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纲要》提出,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带动社会公众开展大数据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充分释放数据红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开放共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纲要》提出,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数据资源。2017年底前,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2018年,中央政府层面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实现金税、金关、金财、金审、金盾、金宏、金保、金土、金农、金水、金质等信息系统通过统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和交换。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开展10大工程配合三方面任务,《纲要》提出建设10大工程,即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国家大数据资源统筹发展工程、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工业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工程、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万众创新大数据工程、大数据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工程、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提升工程、网络和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10大工程明确了大数据在政府、公共服务、工业和新兴产业、农业等领域的应用和方式。政府治理大数据工程提出,统筹利用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探索建立国家宏观调控决策支持、风险预警和执行监督大数据应用体系。到2018年,开展政府和社会合作开发利用大数据试点。加快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要求,建设完善的医疗健康服务大数据、社会保障服务大数据、教育文化大数据和交通旅游服务大数据。工业和新兴产业大数据工程要求,加快工业大数据应用和服务业的大数据应用,积极推动不同行业大数据的聚合,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提出,促进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提升农业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万众创新大数据工程提倡,通过应用创新开发竞赛、服务外包、社会众包、助推计划、补助奖励、应用培训等方式,鼓励企业和公众发掘利用开放数据资源,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从而研发一批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实现不同行业、领域大数据的融合,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能力。搭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内容准确的知识资源库群,建立国家知识服务平台与知识资源服务中心。明确七方面机制《纲要》还明确七方面政策机制。一是建立国家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机制。二是加快法规制度建设,积极研究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制度。三是健全市场发展机制,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四是建立标准规范体系,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推动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示范工程。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大数据人才培养体系。七是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完善国际合作机制。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7

水利部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 八大措施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和城镇相比,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更加突出,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饮水安全问题高度重视。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已采取了8项有效措施,加大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力度。   水利部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 八大措施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8月29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袁驷委员在会议上提问到,据了解,和城镇相比,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更加突出,特别是农村饮用水供水量大面广,饮用水源地分散小型,供水设施建设和运营缺乏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甚至还有一些边远地区农民直接饮用地下水和地表水。近几年在国家的支持下,一些地区建设了集中供水设施,但是还有地方反映,部分村一级的供水设施,特别是早期建设的部分单村供水工程还存在“三低”的问题,三低即建设标准低、供水保证率低、水质合格率低。国务院主管部门对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如何评价?下一步要采取哪些措施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对饮水安全问题高度重视,进入新世纪以来,通过农村饮水解困“十一五”、“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实施,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力度。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力度,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在“十一五”解决2.21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的基础上,水利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卫计委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用“十二五”五年时间,解决2.98亿农村居民和415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各地也编制了省级规划和县级实施方案,逐年加以实施。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承担,中央实行差别化投资补助标准和补助政策,中央对东中西部的补助标准分别是33%、60%和80%。“十二五”期间,中央一共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1215亿元,地方也多渠道落实配套资金600多亿元。在资金安排上,中央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另外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十二五”前四年,已经安排832个贫困县481亿元资金,解决了贫困县1.15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三是解决特殊困难。在“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反映还存在一些规划外的突出问题,包括四省藏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有重庆三峡库区、湖南洞庭湖区,涉及567万人。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中央专门安排资金,提高补助标准,今年国务院决策同步实施解决567万突出困难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目前进展顺利。同时,针对西藏自治区反映的有1400多座寺庙,3.23万僧尼和6万多临时供水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协调国家发改委安排了4.95亿元资金,已经圆满地解决了寺庙僧众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是加快建设进度。中央和地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二五”前四年已解决2.81亿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今年计划再解决586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据8月20日统计,中央计划投资已完成85%,解决了426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计划的三分之二,今年年底可以完成。    五是注重水源保护。水利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责任,确定了农村饮用水保护区和指导范围的划定任务,要求在2016年年底以前全部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目前75%的项目县已经完成了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保护区的划定工作,63%的项目县已经完成了千人以上集中供水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    六是强化水质保障,要求各地将水质净化消毒设施与饮水安全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在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水厂要建立水质化验室,中央安排资金支持地方建设2326个区域水质检测中心,覆盖了2400多个县,这项工作从去年开始,今年年底可以全面建成,投入使用。通过自检、抽检、巡检等措施,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据卫生计生部门统计,近年来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在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指标的情况下,水质达标率逐渐提高。    七是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期受益的要求,以县为单元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完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培训,采取以大带小、股份合作、用水户参与管理等方式,推动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目前,全国88%的项目县建立了县级农村供水专管机构,47%的项目县建立了县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修养护基金,同时通过合理地确定供水水价,因地制宜地推进水价改革,促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良性运行。    八是狠抓责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中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省级政府签订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书,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并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大了农村饮水安全督查、稽查、审计等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把保障饮水安全的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陈雷介绍,今年年底可如期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目标任务,五年解决3.05亿农村居民和415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农村供水保障率显著提高。我国国情水情决定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任务。“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用三年时间着力解决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低、供水保障程度不稳固、水质达标率偏低的问题,让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洁净、安全、放心的水。(来源:人民网)

百态

2015.09.06

“两手”协力治污还水秀 治水还需全国一盘棋

中国的山逐渐青了,但离“水秀”的距离还很远。水流经范围较大。江河湖泊,往往跨镇跨市跨省,水污染的后果可想而知,这就需要发挥“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的协同效应,因此,我们有必要把治理水污染上升为具操作性且必须实施的基础性国家战略。   “两手”协力治污还水秀 治水还需全国一盘棋    繁荣发达的城市景观与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和谐统一是构成美丽中国的画卷。水是生命之源。若水体受污染,生命的质量会受到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然而,中国的山逐渐青了,但离“水秀”的距离还很远。    山之所以能青,盖因“两只手”协力而为。政府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使山林面积扩大了,通过林权落实到户,使山林“厚实”了。因为权属明确,林权所有人、农民、集体、国企、开发商的造林护林利益有保障,都很有积极性。    相比之下,水流经范围较大。江河湖泊,往往跨镇跨市跨省,流域面积小则几十,大则几百万平方公里。这就需要地方各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发挥更大的协调作用。因此,我们有必要把治理水污染上升为具操作性且必须实施的基础性国家战略。    治水污还“水秀”的战略目标应是:全面消除水污染,包括地下水,还江河湖泊沟渠本来水文状态和面貌。路径是污染源控制和水系的水文状态恢复。治水战略可用三到四个“五年规划”,乃至更长时间,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即“十三五”要实现县级以上城镇的污染源全部受到控制,处理后全部达标;一定比例的乡镇(主要是中心集镇)要建立中心污水处理厂,一定比例自然村要建立分布式小规模示范污水处理厂。第二阶段即“十四五”开始,要在全国推广前一阶段的试点经验。    治水如治山,也需要发挥“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的协同效应。首先是政府提供制度保障,完善法律法规,特别是操作层面的各级立法立规,包括村规民约。完善法规的重点应放在一些可操作可执行可计量的层面上,比如,要对污染排放单位核定排放量,追根溯源核查,把归集落到实处,据此予以征收排污费和处罚。其次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建设投资和经常性支出预算。再次是把污水治理与各级党政一把手的政绩考核挂钩。四是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要下大决心,排除利益集团的干扰,恢复水文状态。兴建水利设施前,要综合评估水文状态的改变对人文的影响。    在污水处理的投融资创新上,广泛采取特许经营权社会招投标,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既可减少财政压力,又可提高运营效率,使污水处理产业化和市场化。有的企业开发出大幅降低处理成本,大幅减少占地和大幅减少污泥二次污染的新技术,因此很热衷于投资运营污水处理厂项目。当一个公益性事业可成为一个企业的盈利模式,其就有了可持续性的产业化运行机制。    (作者是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百态

2015.09.06

为何建而不运? 我国污水处理厂运行存在五大难题

2015年7月,重庆提出2017年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目前重庆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804座,有近一半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状态不太理想。这不是个别现象,在我国,污水处理厂建而不运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国污水处理厂出现这种建而不运的现象呢? 为何建而不运? 我国污水处理厂运行存在五大难题 在我国,污水处理厂建而不运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我国污水处理厂出现这种建而不运的现象呢?让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很难吗? 从面上看确实很难,要不然为什么全国各地有近三分之一的处理厂都不能正常发挥效益呢?即便2004年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明确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但依然没有起到明显作用。 2015年,虽然在水十条的颁布以及新环保法的推动下,我国污水处理厂建设脚步加快,可是运行效果依然不理想。目前重庆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804座,有近一半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状态不太理想。湖南省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不足,7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足60%。 整整11年,我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依然没有改观,或者说情况改善很小,那么污水处理厂运行难在哪? 一、治污资金不足,设备落后  由于多数地方治污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来源有限,中西部一些地方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建而不运”、“运而不足”。近年来,国家力推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PPP模式也因为合法权益保障不足、项目操作复杂等问题,社会资本观望居多,项目落地实施较难。 另外,目前,监测网络交叉重叠,尚未形成部门间分工协作、数据共享、优势互补的水质监测体系,企业在线监控装置运行的质量、管理水平、数据准确性也达不到环境监管要求,部分企业仍存在伪造和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 二、不重视污水处理工作,管理机制不健全  有的城市对污水处理工作重视不够,组织管理不力。造成众多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原因显然是多方面的,但有关专家表示,“根子”还是投资建设管理体制不合理,没有人为这些污水处理厂的投资真正负责。存在着污水管网不健全、雨污分流工程不到位、设施运营管理机制不完善以及缺乏专业化管理等多方面问题。 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甚至流于形式,在项目规模确定、技术选择、管网配套、集中处理与分散布局等方面缺乏认真分析研究,给项目建设和运行埋下了隐患。技术决策行政化,缺乏必要的科学论证。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没有区分,没有按照企业建厂、政府建网的原则来组织建设,不严格遵守项目业主负责制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招投标制度。 三、技术上存在难题  由于缺乏专业的管理团队,导致设计思路及技术选择上存在一定问题,比如设施选择不合理使处理能力下降、设施设计存在缺陷使设备出现故障、占地面积设计不合理使设备无法安装(某厂曾在沉砂池出口处安装一台栅距为6mm的细格栅,但由于场地限制,无法加装事故跨越装置,经常跑水,影响生产,被迫拆除。因此,无法增加细格栅。)等原因。 四、把污水处理厂当作政绩工程  有些污水处理厂无法运行,从表面上看运行费用不落实,管网不配套,但实际上是地方政府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污水处理厂当作政绩工程。建成后就不管不问,导致运行资金不能到位。而处理厂正常运行每年则需要几百万、上千万的资金,产出的只有社会和环境效益,不能拉动GDP上升,还增加财政支出,是件出力不讨好的事,因此又往往被下一届领导视为“包袱”。同时,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挤占、挪用国债专项资金,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正常运行。 除此之外污水处理厂还存在很多安全运行隐患,这些都是来自外环境的威胁。 五、运行存在外部威胁  1、含重金属废水偷排污水管道 据了解,近半年来,广州某污水处理厂遭遇了3个工业废水偷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管道的案例。早在2009该厂建成投产后就了遭遇这样的事故,当时遭遇的是重金属工业废水偷排,一条生产线的细菌全部死亡,得慢慢培育3个月。当时仅靠剩下的另一条生产线开工,日处理能力打5折。 2、建筑垃圾晚上倾倒入污水管 国际上,污水处理厂3年大修一次就够了,但是在某些地方,这个频率往往会被缩短,有的甚至半年就要大修一次,凶手部分是偷排的泥浆等建筑垃圾。后果是使进厂的污水悬浮物含量剧烈增加,甚至超标至污水处理厂停产。 3、野蛮施工破坏污水管道 河涌变靓,截污最关键,但是遇到野蛮施工,此前的努力可能付诸一炬。一个典型的例子发生在2011年9月,琶洲村改造过程中,施工单位将新港东路污水主干管挖断,导致海珠区琶洲以东区域以及长洲岛污水无法送往沥滘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完成截污且水质已好转的长洲岛河涌再次发黑发臭,岛上居民多次投诉。 对此,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呢?  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指出,应加大水污染防止资金投入力度,理顺价格政策和财政补贴机制,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证收标准。完善环境监管机制,集中整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百态

2015.09.06

【技术简述】14种工业废水处理方法简述

含酚废水有何危害,怎样处理?含酚废水主要来自焦化厂、煤气厂、石油化工厂、绝缘材料厂等工业部门以及石油裂解制乙烯、合成苯酚、聚酰胺纤维、合成染料、有机农药和酚醛树脂生产过程。含酚废水中主要含有酚基化合物,如苯酚、甲酚、二甲酚和硝基甲酚等。酚基化合物是一种原生质毒物,可使蛋白质凝固。水中酚的质量浓度达到0.1一0.2mg/L时,鱼肉即有异味,不能食用;质量浓度增加到1mg/L,会影响鱼类产卵,含酚5—10mg/L,鱼类就会大量死亡。饮用水中含酚能影响人体健康,即使水中含酚质量浓度只有0.002mg/L,用氯消毒也会产生氯酚恶臭。通常将质量浓度为1000mg/L的含酚废水.称为高浓度含酚废水,这种废水须回收酚后,再进行处理。质量浓度小于1000mg/L的含酚废水,称为低浓度含酚废水。通常将这类废水循环使用,将酚浓缩回收后处理。回收酚的方法有溶剂萃取法、蒸汽吹脱法、吸附法、封闭循环法等。含酚质量浓度在300mg/L以下的废水可用生物氧化、化学氧化、物理化学氧化等方法进行处理后排放或回收。含汞废水怎样治理,含汞化合物有何特性?含汞废水主要来源于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厂、农药厂、造纸厂、染料厂及热工仪器仪表厂等。从废水中去除无机汞的方法有硫化物沉淀法、化学凝聚法、活性炭吸附法、金属还原法、离子交换法和微生物法等。一般偏碱性含汞废水通常采用化学凝聚法或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偏酸性的含汞废水可用金属还原法处理。低浓度的含汞废水可用活性炭吸附法、化学凝聚法或活性污泥法处理,有机汞废水较难处理,通常先将有机汞氧化为无机汞,而后进行处理。含油废水有何特性,怎样治理?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石油、石油化工、钢铁、焦化、煤气发生站、机械加工等工业部门。废水中油类污染物质,除重焦油的相对密度为1.1以上外,其余的相对密度都小于1。油类物质在废水中通常以三种状态存在。(1)浮上油,油滴粒径大于100μm,易于从废水中分离出来。(2)分散油.油滴粒径介于10一100μm之间,恳浮于水中。(3)乳化油,油滴粒径小于10μm,不易从废水中分离出来。由于不同工业部门排出的废水中含油浓度差异很大,如炼油过程中产生废水,含油量约为150一1000mg/L,焦化废水中焦油含量约为500一800mg/L,煤气发生站排出废水中的焦油含量可达2000一3000mg/L。因此,含油废水的治理应首先利用隔油池,回收浮油或重油,处理效率为60%一80%,出水中含油量约为100一200mg/L;废水中的乳化油和分散油较难处理,故应防止或减轻乳化现象。方法之一,是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减轻废水中油的乳化;其二,是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用泵提升废水的次数、以免增加乳化程度。处理方法通常采用气浮法和破乳法。重金属废水来源及其处理原则是什么?重金属废水主要来自矿山、冶炼、电解、电镀、农药、医药、油漆、颜料等企业排出的废水。废水中重金属的种类、含量及存在形态随不同生产企业而异。由于重金属不能分解破坏,而只能转移它们的存在位置和转变它们的物理和化学形态。例如,经化学沉淀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从溶解的离子形态转变成难溶性化台物而沉淀下来,从水中转移到污泥中;经离子交换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转移到离子交换树脂上,经再生后又从离子交换树脂上转移到再生废液中。因此,重金属废水处理原则是:首先,最根本的是改革生产工艺.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属;其次是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科学的管理和操作,减少重金属用量和随废水流失量,尽量减少外排废水量。重金属废水应当在产生地点就地处理,不同其他废水混合,以免使处理复杂化。更不应当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扩大重金属污染。对重金属废水的处理,通常可分为两类;一是使废水中呈溶解状态的重金属转变成不溶的金属化合物或元素,经沉淀和上浮从废水中去除.可应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离法、电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电解法等;二是将废水中的重金属在不改变其化学形态的条件下进行浓缩和分离,可应用方法有反渗透法、电渗析法、蒸发法和离子交换法等。这些方法应根据废水水质、水量等情况单独或组合使用。怎样处理含氰废水?含氰废水主要来自电镀、煤气、焦化、冶金、金属加工、化纤、塑料、农药、化工等部门。含氰废水是一种毒性较大的工业废水,在水中不稳定,较易于分解,无机氰和有机氰化物皆为剧毒性物质,人食入可引起急性中毒。氰化物对人体致死量为0.18,氰化钾为0.12g,水体中氰化物对鱼致死的质量浓度为0.04一0.1mg/L。含氰废水治理措施主要有:(1)改革工艺,减少或消除外排含氰废水,如采用无氰电镀法可消除电镀车间工业废水。(2)含氰量高的废水,应采用回收利用,含氰量低的废水应净化处理方可排放。回收方法有酸化曝气—碱液吸收法、蒸汽解吸法等。治理方法有碱性氯化法、电解氧化法、加压水解法、生物化学法、生物铁法、硫酸亚铁法、空气吹脱法等。其中碱性氯化法应用较广,硫酸亚铁法处理不彻底亦不稳定,空气吹脱法既污染大气,出水又达不到排放标准.较少采用。农药废水的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农药品种繁多,农药废水水质复杂.其主要特点是(1)污染物浓度较高,化学需氧量(COD)可达每升数万mg;(2)毒性大,废水中除含有农药和中间体外,还含有酚、砷、汞等有毒物质以及许多生物难以降解的物质;(3)有恶臭,对人的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性;(4)水质、水量不稳定。因此,农药废水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农药废水处理的目的是降低农药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力求达到无害化。农药废水的处理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湿式氧化法、溶剂萃取法、蒸馏法和活性污泥法等。但是,研制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这是农药发展方向。一些国家已禁止生产六六六等有机氯、有机汞农药,积极研究和使用微生物农药,这是一条从根本上防止农药废水污染环境的新途径。食品工业废水污染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食品工业原料广泛,制品种类繁多,排出废水的水量、水质差异很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在废水中固体物质,如菜叶、果皮、碎肉、禽羽等;(2)悬浮在废水中的物质有油脂、蛋白质、淀粉、胶体物质等;(3)溶解在废水中的酸、碱、盐、糖类等:(4)原料夹带的泥砂及其他有机物等;(5)致病菌毒等。食品工业废水的特点是有机物质和悬浮物含量高,易腐败,一般无大的毒性。其危害主要是使水体富营养化,以致引起水生动物和鱼类死亡,促使水底沉积的有机物产生臭味,恶化水质,污染环境。食品工业废水处理除按水质特点进行适当预处理外,一般均宜采用生物处理。如对出水水质要求很高或因废水中有机物含量很高,可采用两级曝气池或两级生物滤池,或多级生物转盘.或联合使用两种生物处理装置,也可采用厌氧—需氧串联。怎样处理造纸工业废水?造纸废水主要来自造纸工业生产中的制浆和抄纸两个生产过程。制浆是把植物原料中的纤维分离出来,制成浆料,再经漂白;抄纸是把浆料稀释、成型、压榨、烘干,制成纸张。这两项工艺都排出大量废水。制浆产生的废水,污染最为严重。洗浆时排出废水呈黑褐色,称为黑水,黑水中污染物浓度很高,BOD高达5—40g/L,含有大量纤维、无机盐和色素。漂白工序排出的废水也含有大量的酸碱物质。抄纸机排出的废水,称为白水,其中含有大量纤维和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填料和胶料。造纸工业废水的处理应着重于提高循环用水率,减少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同时也应积极探索各种可靠、经济和能够充分利用废水中有用资源的处理方法。例如浮选法可回收白水中纤维性固体物质,回收率可达95%,澄清水可回用;燃烧法可回收黑水中氢氧化纳、硫化钠、硫酸钠以及同有机物结合的其他钠盐。中和法调节废水pH值;混凝沉淀或浮选法可去除废水中悬浮固体;化学沉淀法可脱色;生物处理法可去除BOD,对牛皮纸废水较有效;湿式氧化法处理亚硫酸纸浆废水较为成功。此外,国内外也有采用反渗透、超过滤、电渗析等处理方法。怎样处理印染工业废水?印染工业用水量大,通常每印染加工1t纺织品耗水100一200t.其中80%一90%以印染废水排出。常用的治理方法有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回收利用:(1)废水可按水质特点分别回收利用,如漂白煮炼废水和染色印花废水的分流,前者可以对流洗涤.一水多用,减少排放量;(2)碱液回收利用,通常采用蒸发法回收,如碱液量大,可用三效蒸发回收,碱液量小,可用薄膜蒸发回收;(3)染料回收.如士林染料可酸化成为隐巴酸,呈胶体微粒.悬浮于残液中,经沉淀过滤后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可分:(1)物理处理法有沉淀法和吸附法等。沉淀法主要去除废水中悬浮物;吸附法主要是去除废水中溶解的污染物和脱色。(2)化学处理法有中和法、混凝法和氧化法等。中和法在于调节废水中的酸碱度,还可降低废水的色度;混凝法在于去除废水中分散染料和胶体物质;氧化法在于氧化废水中还原性物质,使硫化染料和还原染料沉淀下来。(3)生物处理法有活性污泥、生物转盘、生物转筒和生物接触氧化法等。为了提高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或回收要求.往往需要采用几种方法联合处理。怎样处理染料生产废水?染料生产废水含有酸、碱、盐、卤素、烃、胺类、硝基物和染料及其中间体等物质,有的还含有吡啶、氰、酚、联苯胺以及重金属汞、镉、铬等。这些废水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较难处理。因此染料生产废水的处理.应根据废水的特性和对它的排放要求.选用适当的处理方法。例如:去除固体杂质和无机物,可采用混凝法和过滤法;去除有机物和有毒物质主要采用化学氧化法、生物法和反渗透法等;脱色一般可采用混凝法和吸附法组成的工艺流程,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离子交换法等。怎样处理化学工业废水?化学工业废水主要来自石油化学工业、煤炭化学工业、酸碱工业、化肥工业、塑料工业、制药工业、染料工业、橡胶工业等排出的生产废水。化工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首先应改革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防止废水外排,进行综合利用和回收;必须外排的废水,其处理程度应根据水质和要求选择。一级处理主要分离水中的悬浮固体物、胶体物、浮油或重油等。可采用水质水量调节、自然沉淀、上浮和隔油等方法。二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可用生物降解的有机溶解物和部分胶体物,减少废水中的生化需氧量和部分化学需氧量,通常采用生物法处理。经生物处理后的废水中,还残存相当数量的COD,有时有较高的色、嗅、味,或因环境卫生标准要求高,则需采用三级处理方法进一步净化。三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废水中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和溶解性无机污染物。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和臭氧氧化法,也可采用离子交换和膜分离技术等。各种化学工业废水可根据不同的水质、水量和处理后外排水质的要求,选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酸碱废水的特性及其处理原则是什么?酸性废水主要来自钢铁厂、化工厂、染料厂、电镀厂和矿山等,其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或重金属盐类。酸的质量分数差别很大,低的小于1%,高的大于10%。碱性废水主要来自印染厂、皮革厂、造纸厂、炼油厂等。其中有的含有机碱或含无机碱。碱的质量分数有的高于5%,有的低于1%。酸碱废水中,除含有酸碱外,常含有酸式盐、碱式盐以及其他无机物和有机物。酸碱废水具有较强的腐蚀性,需经适当治理方可外排。治理酸碱废水一股原则是:(1)高浓度酸碱废水,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根据水质、水量和不同工艺要求,进行厂区或地区性调度,尽量重复使用:如重复使用有困难,或浓度偏低,水量较大,可采用浓缩的方法回收酸碱。(2)低浓度的酸碱废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碱洗槽的漂洗水,应进行中和处理。对于中和处理,应首先考虑以废治废的原则。如酸、碱废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废碱(渣)中和酸性废水,利用废酸中和碱性废水。在没有这些条件时,可采用中和剂处理。选矿废水中含有哪些浮选药剂,怎样处理?选矿废水具有水量大,悬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质种类较多的特点。其有害物质是重金属离子和选矿药剂。重金属离子有铜、锌、铅、镍、钡、镉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在选矿过程中加入的浮选药剂有如下几类:(1)捕集剂.如黄药(RocssMe)、黑药[(RO)2PSSMe]、白药[CS(NHC6H5)2];(2)抑制刑,如氰盐(KCN,NaCN)、水玻璃(Na2SiO3);(3)起泡剂,如松节油、甲酚(C6H4CH30H);(4)活性刑,如硫酸铜(CuS04)、重金属盐类;(5)硫化剂,如硫化钠;(6)矿桨调节剂,如硫酸、石灰等。选矿废水主要通过尾矿坝可有效地去除废水中悬浮物,重金属和浮选药剂含量也可降低。如达不到排放要求时,应作进一步处理,常用的处理方法有:(1)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烧白云石吸附法;(2)主除浮选药剂可采用矿石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3)含氰废水可采用化学氧化法。冶金废水可分为几类,其治理发展趋向是什么?冶金废水的主要特点是水量大、种类多、水质复杂多变。按废水来源和特点分类,主要有冷却水、酸洗废水、洗涤废水(除尘、煤气或烟气)、冲渣废水、炼焦废水以及由生产中凝结、分离或溢出的废水等。冶金废水治理发展的趋向是:(1)发展和采用不用水或少用水及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用干法熄焦,炼焦煤预热,直接从焦炉煤气脱硫脱氰等;(2)发展综合利用技术,如从废水废气中回收有用物质和热能,减少物料燃料流失;(3)根据不同水质要求,综合平衡,串流使用,同时改进水质稳定措施,不断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4)发展适合冶金废水特点的新的处理工艺和技术,如用磁法处理钢铁废水.具有效率高,占地少,操作管理方便等优点。来源:净水技术

百态

2015.09.02

PPP:政府和企业如何谈成一场好姻缘?

一个环保PPP项目,往往长达二三十年,如同一场婚姻。我们想知道,在婚姻最初,政府怎么才能选择到合适的企业作为伴侣?走进婚姻后,双方又该如何协调彼此的关系?在不能吸引企业投资PPP项目的时候,地方又将采取何种方式招贤纳婿?在我国PPP刚刚起步时,应该怎样学习国外成熟经验,成就更多PPP的好姻缘?对话人: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采访人:本报记者李莹如何选择合适的企业?■合适的企业是谈出来的,政府和企业可以多谈几次恋爱。中国环境报:PPP项目往往长达二三十年,如同政府与企业的一场婚姻。但有一些PPP模式的污水处理厂,为了节约电费关停污水处理设施。这是不是由于政府“择偶不慎”造成的?蓝虹: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一方面,企业的自觉性不高;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在环保PPP项目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现行所有PPP项目都必须以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企业。于是,每家企业都在揣测政府的底线,压低价格。所以,中标的企业往往用的不是很好的工艺流程。有的地方,为了图方便,将包括电费、治污的药剂等所有费用打包给企业,又对企业缺乏监督,就会增加企业的违法冲动。中国环境报:既然招投标的方式存在弊端,您认为怎样做更科学?蓝虹:就如同人结婚后,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PPP项目在日后的运营和维护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绝不是当初一纸合同就能全部解决的。这需要政府和企业进行多次谈判。选择一家好的企业至关重要,就像姑娘找对象,恋爱得慢慢谈才能深入了解。可以和多个企业谈,相互比较,最终选择最合适的企业。中国环境报:这种方式会不会被视为暗箱操作?蓝虹:所谓谈,是指公开的谈判。只有通过多次谈判,双方对彼此情况才能充分了解,最合适的企业并不是投标书上写得合适,而是通过综合考查得出的判断。PPP模式是政府与企业平等合作的一种模式。政府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面对企业。平等的模式可以使政府不需要为企业让渡过多利润,而是用其他的东西吸引民营资本,如平等、合作、协商等,通过这种有效设计方式能够更好地达到减少资金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PPP模式下政府如何处理与企业的关系? ■政府与企业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中国环境报:有的地方认为,PPP项目是赋予企业特许经营的权利,至于企业是否盈利,是企业自己的事。有些PPP模式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表示,污水处理标准提高后,污水处理成本大大提高。但在污水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的情况下,污水处理费并未相应提高,导致企业入不敷出、运营维艰。如何看待这个问题?蓝虹:确实存在这种问题。随着我国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环境标准日趋严格。政策在PPP项目合同签订后发生变化也是正常现象。毕竟政策不是为了PPP项目制定的。“水十条”出台后,所有企业都要执行更为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不能因为有PPP项目存在就放弃提高标准。事实上,很多企业在与政府签订合同时,都应该有这样的条款,就是如遇到不可抗力,政府和企业如何风险共担。提高出水标准作为政策性风险,原则上应主要由政府承担。但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作为公共项目,政府并不愿意承担这样的政策性风险。毕竟,要增加污水处理厂收入,就要提高污水处理费。由于污水处理费是自来水厂代收,提高污水处理费必然要提高水价,而提高水价举行听证会可能会引起公众不满。政府没有从这样的公共项目中获利,提高水价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宁愿让民营资本受委屈。这实际上就违背了PPP项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初衷。要解决由于政策变动影响企业盈利的问题,就需要政府和企业之间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风险分担机制。中国环境报:您刚刚提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PPP项目这场政府与企业婚姻关系的核心。除了政策性风险,双方还可能要承担哪些其他风险?责任如何分配?蓝虹:是的。在项目筹备过程中,双方就应规定好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获得的利益。一般情况下,政府需要承担土地获取风险、项目审批风险、政治不可抗力等。项目公司应承担项目融资风险,设计、建设、运营维护风险,项目审批风险等。双方共同承担不可抗力的风险。中国环境报:如何建立政府与企业风险共担机制,让政府真正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蓝虹:国外比较成熟的模式是政府进入SPV机构。SPV机构即特殊目的公司,当政府和民间资本共同组成SPV机构后,政府往往通过出资成为基金董事会的重要成员,与私人部门共同经营,深度合作。当二者有矛盾时,作为重要的出资人之一,政府不可能再成为旁观者。因为,政府和企业都在同一条船上,船如果沉没,政府也同样会有损失。因此,当遇到问题时,政府会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中国环境报:有人认为,之所以要推广PPP模式,并不是仅仅是为了解决政府债务问题。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实现政府与企业相分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如果政府成为出资人之一,政府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会不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蓝虹:这是不会的,毕竟政府代表的是公众的利益。比获得经济利益更为重要的是政府的政绩,尤其是官员的政绩。因此,政府不会因为经济利益而刻意提高污水处理费、垃圾焚烧费等。政府参与SPV的一个重要的作用是,政府能够参与公司的决策,在公司做出重大决策前提出意见,对私人资本只顾经济利益的冲动来说,这是很好的内部牵制机制。另一方面,也是对企业的监督。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但提供公共服务并不意味着只能由政府来生产、供给公共服务。能由市场来做的就不应由政府来做,只有通过市场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整体利润才能得以体现。PPP模式是在小政府、大市场的大背景下形成的。PPP模式并不是永恒不变的,它是一个从政府供给公共服务向市场供给公共服务转变的过渡。乡镇污水处理厂等小型项目如何利用社会资本?■可以建立PPP模式区域环保基金。中国环境报:目前,一些乡镇也存在困惑,急需修建污水处理厂又没有足够的资金,希望利用PPP模式解决资金问题,却没有企业愿意投资,为何乡镇污水处理厂难以采用PPP模式“招贤纳婿”?蓝虹:由于PPP项目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形式,涉及多方主体,因此,只适合投资量较大的项目。一般认为,只有投资额在8000万以上的项目才适合使用PPP模式。否则,会影响项目的运行效率,得不偿失。乡镇污水处理厂没有形成规模效应来降低成本,难以获利,这也是没有企业愿意投资的根本原因。中国环境报: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蓝虹:可以建立PPP模式区域环保基金。与一般PPP项目不同,PPP模式区域环保基金对应的不是单一项目,而是一个项目包,项目包内分为高、中、低利润项目群,包含的项目来自多个产业,这些产业链可以互相衔接互相呼应,将中低利润项目与高利润项目捆绑在一起,从而使中低利润的环保项目可以通过产业链互相呼应的设计来降低风险,提高项目包整体收益。项目包专门组建的项目公司不能只挑拣高利润项目,必须接受环境目标,以及为达到环境目标所必须实施的所有项目,含中低利润项目和无利润项目。这种PPP模式实际上是把整个区域或者流域的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大项目,里面分布的各种产业链作为子项目。各个产业链互相呼应,使原来并不赢利的环保项目,通过财政的加入以及复合产业链的设计,使整个项目包的总收益达到可以吸引社会资本的水平。中国环境报:国外有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蓝虹:美国很早就开始尝试将PPP模式运用于区域开发,例如美国福特岛区域开发的PPP模式。福特岛是位于美国夏威夷州珍珠港的一处历史名胜,同时也是美国的海军基地和造船基地。美国海军决定采用PPP模式对岛屿上未充分利用的历史遗迹等资源进行再开发,为军队和当地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增加当地工人的收入。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签订的PPP协议规定,美国海军以价值约8400万美元的土地换取福特岛有限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除此之外,政府不再提供额外资助。PPP协议主要由一项长期的开发计划构成,列出了开发福特岛的详细计划和预期成果,要求福特岛有限公司为福特岛新建公共设施、修缮现有建筑及道路、电力、通信、污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福特岛有限公司还将在岛上新建231栋住宅,这些住宅向军队和普通家庭开放,计划项目后期阶段额外再为军方新建约430栋军用住宅。此外,福特岛有限公司需要为隶属于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的国家环境、卫星、海洋、航空、海啸等服务与研究机构提供办公场所。政府方采用这种融资模式,不仅缓解了融资压力,化解了融资风险,避免了随着项目开展而产生政府债务的情况,还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了福特岛上的闲置资源,有效弥补了资金缺口,减轻了财政负担,可谓一举多得。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2

东北环保督查中心督察新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确保新环保法有效实施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保督查中心近日赴东北三省督察新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了解新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部门对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记者随督察组看到,东北三省高度重视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加快环保法治建设、强化环境执法能力方面各具特色,有所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督察情况看,三省环保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环境执法手段得到强化,新环保法实施有序落地。截至7月底,东北三省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081件,罚款总额10051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7件,罚款数额434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50件;限产、停产案件119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94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7件。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全面整治违法企业黑龙江省下发了《关于建立全省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规范了案件移送程序,明确了移送范围,并按环境保护部要求,建立了案件移送报告机制,每月对相关工作开展和查处情况进行信息调度。同时,环保部门协调发改、国土、住建等15个部门,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在强化环境执法手段方面,黑龙江省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省环境监察局已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也开始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现场执法工作。全省还建立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计算机辅助系统,通过在执法现场端输入违法情节、次数、企业性质等参数,由系统自动生成处罚金额,处罚裁量由估算转为精算,有效减少了行政处罚的人为干扰,进一步明确了法定环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边界。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解决环境监管中权责交叉、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黑龙江省环保厅建立了“属地监管、层级监督、差别执法、分类指导”的环境执法模式,根据企业排污量及类型等因素,确定了一般污染源、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自然生态和核与辐射类共五大类监管对象的检查内容,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监管对象、时间、频次的不同要求,进一步明晰了各级环保部门的执法主体责任。黑龙江省环保厅协调发改等15个单位在全省开展“利剑斩污”系列执法行动,全面整治违法企业。细化了全省检查重点,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以“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为总体要求,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节点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整治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新机制,由督企向督政转变为全面贯彻新环保法,吉林省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环保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和完善环境司法、执法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等衔接机制,确保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取得实效。为强化环保部门的督政职能,吉林省环保厅专门成立综合行政管理及执法监督协调小组,具体工作落在巡查应急中心,负责全省环境综合督察的牵头工作。制定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综合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综合督察工作方案》,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综合督察。在东北环保督查中心的支持和督导下,吉林省对松原、辽源两市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综合督察。对松原市存在的6个方面、16类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与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了综合督察备忘录。从整体情况看,督察得到了企业、行业部门、基层环保部门及政府的支持,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此外,吉林省环保厅从加强协调指导入手,充分调动基层环保部门的积极性,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督办力度,每半月实施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汇总,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加强上下级沟通配合,对环境违法案件线索认真核实,及时立案,及时查办,及时移交。今年上半年,仅超标排放国控污染源案件,省环保厅就转地方办理60件。同时,吉林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部门移送重点案件10起,其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起。对实施程序作出规定,确保新环保法有序落地今年初,辽宁省围绕落实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制定了4个暂行规定,即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暂行规定、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规定、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规定和实施查封、扣押暂行规定。辽宁省环保厅表示,这4个暂行规定的出台,一是有利于新环保法有序落地,二是有利于严格依法行政,三是有利于维护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利,四是有利于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辽宁省已经初步构建起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一是推动组建了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二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下发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办理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和证据认可程序的暂行规定》。三是强化队伍培训,从强化环保—公安双向培训入手,通过模拟案件办理、典型案件剖析等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环保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辽宁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已经取得了初步战果。全省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联动执法1509次,联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284个;全省共立案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0起,破案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9人,刑事拘留66人,逮捕19人,其中已起诉29起、57人;查处环境违法治安案件91起,行政拘留74人;查处阻碍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治安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作为省会城市,沈阳市正探索建立更广泛的司法联动模式。例如在市检察院设立环境与资源渎职检查处、在法院设立环境与资源审判庭、在市纪委建立环境与资源渎职监察室。公、检、法、环四家联动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能,今年上半年,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件,比去年同期增长近一倍。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在区域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更加繁重的形势下,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坚持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主线,推动地方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采取督办调度等方式,督促地方加快执法信息公开,建立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同时加大对恶意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督察力度。开展重点城市综合督察。会同地方环保部门对大连市、大庆市、松原市、辽源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察,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对大庆市的督察中,现场检查了33个排污单位,共发现12个方面的问题和8家环境违法企业,提出了4个方面的督察建议。在督察推动下,大庆市政府制定了《全市环保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提出了106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察。为推动落实“大气十条”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对辽宁中部城市群和长春、哈尔滨等11个城市进行了现场督察。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结合污染减排年度核查工作,及时向辽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了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针对伊通河水污染防治问题,约谈了长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暗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抚顺市采暖期空气质量明显下降问题、吉林市松花江部分江段污水直排问题、锦州市大凌河水污染反弹问题等进行了重点督察,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狠抓典型案件,以案明法。据了解,今年以来,东北环保督查中心在督察中共发现存在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189家,均移交地方进行查处,其中,由地方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案件4件、实施按日计罚案件19件、实施停产限产案件8件、实施查封案件1件。同时,针对稽查发现的部分地区环境执法部门查处不到位和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出了稽查意见,帮助基层提升了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2

应对经济下行环保部门应积极作为

经济下行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引发了国内外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笔者认为,经济下行既给环保部门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关键是我们如何去正确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机遇经济下行给环保工作带来机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速放缓。受经济增速下滑影响最大的就是涉及“两高一资”的一些低端传统产业、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如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对环境保护而言,这些“两高一资”低端传统产业和过剩产能的下滑,其直接结果就是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速持续放缓,总量减排压力明显减轻,这对于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完成今年和“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无疑创造了非常有利的客观环境。经济结构调整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与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举步维艰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之旅在艰难中起步,并悄然取得进展,成为各地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的一个重要引擎。今年1月~5月,高技术制造业利润同比增长16.8%,增速明显高于全国工业平均水平,其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增长30.2%,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29.4%,电子元件制造业增长16.4%,计算机整机制造业增长17.7%,医药制造业增长11.5%,利润均呈较快增长势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缓解。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十条”,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的同时,经济增速下滑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速放缓,客观上也有利于各地环境质量的改善。在主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全国许多地区的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开始逐步得到缓解,许多地区的大气雾霾污染有所减轻。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2015年第一季度74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与上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3.1%上升为59.7%,升高6.6个百分点,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均有所好转,老百姓久违的蓝天白云正在稳步增多。环境执法监管手段越来越完善。近年来,在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政策,国家层面强化执法监管的步伐在加快,力度在加强,同时也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各级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管手段。例如,日前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为各级环保部门把执法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经济下行带来的挑战但经济下行也为环保工作带来诸多挑战。党委、政府工作重心更多转向稳增长。面对经济增速持续下滑的严峻局面,国务院近期专门派出督查组,赴全国各地督察调结构、稳增长工作,力求全年经济的平稳发展和高中速增长。各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必然更多地转向稳增长,环境保护在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的位置和分量自然会有所下降,各级环保部门对此必须要未雨绸缪,有所准备。环境执法监管外部环境呈恶化趋势。众多企业艰难度日,部分企业濒临倒闭。这是我国几十年拼环境、拼资源、拼安全粗放发展之路走到尽头的必然结果。但一些地方不是冷静思考导致这种局面的深层次原因,走上一条创新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双赢之路,而是试图简单地寻找一只“替罪羊”,来推卸自己施政不力和发展无方的责任。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面临更大压力。上半年,笔者在督察时发现,一家玻璃企业违反“三同时”规定,污染物超标排放,当地环保部门虽然依法履行了执法监管职责,但企业却一直没有停止违法生产。这并非是企业本意,而是当地主要领导为了保增长要求企业生产的。在当前中央稳增长和各级环评审批权限大幅下放的背景下,这样类似的情况还会层出不穷,因为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根本不可能顶得住来自党委、政府保增长的巨大压力;同时,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能力上,地方环保部门都还未完全做好迎接环评审批权限大幅下放和开展相关执法监管的准备工作。排污单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难度加大。除部分大中型国有企业外,众多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经营状况良好和盈利较为丰润的情况下,通常不会过分计较治污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费用,但当企业处于盈亏平衡点甚至是亏损状态时,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他们就会相当在意环境保护的成本投入了。在目前经济下行和众多企业经营困难时,排污单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急剧降低,导致部分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污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屡屡发生,且手段更为隐蔽。经济下行应对的策略笔者认为,当前形势下,基层环保部门应把握好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一是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在中央稳增长的主战场上,环保部门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结合国家要求和当地实际,为党委、政府当好智囊参谋,在加快产业升级、优化空间布局和提高发展质量等方面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地环保工作必须根据国家战略部署,围绕产业升级这条主线,全方位、多角度地促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同时坚守住生态保护的红线和环境质量的底线,这对我们争取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理解和支持,无疑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环节和巨大考验。二是积极配合经济部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产业升级的战略部署,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配合经济综合部门做好当地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这既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和企业困境的唯一抉择,也是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必由之路。例如,重庆市“十二五”以来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和通用设备等产业,形成了电子信息和汽车两大产业集群,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比重提高到40.2%,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55%。同时,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4年累计少消费能源2582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低于全国平均值,4年累计下降18.26%。2014年,重庆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2013年增加40天,酸雨频率下降6.1个百分点;Ⅰ至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较2013年上升了3.5个百分点,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比例同比上升了3.8个百分点。三是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监管外部环境。环保部门除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理解支持外,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主动争取发改、工信、财政、住建、水务、国土、监察等关键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应充分理解和体谅这些“关键部门”的关切和工作,力求在党政系统内部构建牢固的环保统一战线,这也是我们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的重要环节。四是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在当前形势下,各级环保部门依法履行环保职责,既要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实际工作中也要讲究策略的灵活性。对具有主观恶意、严重违法、影响恶劣且反映强烈的关键少数地区和企业,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依法严查,绝不手软。但对其他大多数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那些非主观恶意、有客观因素影响、违法情节较轻、污染后果不严重的非原则性环境问题,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教育帮助、正面引导和适度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来处理,不必要也不应该凡事都上纲上线、激化矛盾,避免环保部门过多地被推上风口浪尖。五是积极引导舆论做好宣传工作。如何正确引导舆论、做好正反两方面的宣传工作,仍是各级环保部门需要认真做好的一门重要功课。各级环保部门有必要系统地开展一些深度调研,弄清楚这轮经济下行的历史背景、主要原因、影响范围、主客观因素、解决办法和变化趋势,用统计数据、典型案例和调查报告说话,让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努力形成有利于实施新环保法和执法监管的社会环境。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2

“一闹就停”、“迁址复出”,环境敏感项目靠什么脱敏?

“一闹就停”、“迁址复出”,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面对公众反对惯用模式如今,反对立项、反对投产,已经成为群体过敏反应的本能姿态。公众担心重化工、垃圾焚烧等项目的环境风险,地方政府和企业则力证其安全。上马还是暂停,成了一个谁也说服不了谁的问题。反思诸多因环境敏感项目上马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看,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我国当前环境敏感项目决策机制的不完善。当前,我国环境敏感项目决策机制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杜绝一起起类似事件的一再重复?在日前召开的环境健康风险交流科普会上,专家、企业代表及公众代表在同一平台上,围绕环境敏感项目上马的决策机制问题,进行了充分的对话和交流。问题一公众为何患上过敏症?与现代科技相伴而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风险不断加大,公众关注度日益提升,在诸多风险中,应对环境风险的紧迫性日益凸显。近年来,因环境敏感项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约以年约29%的速度递增,而且对抗程度明显高于其他群体性事件。环境类群体性事件凸显了公共危机管理和风险评估与控制决策的重要性。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胡志强向记者介绍说,目前中国乃至全球都面临着风险治理的危机,这种危机表现为在面对一项公共风险决策的时候,公众与政府、专家之间存在着观点和态度上的分歧。不久前,福建省漳州市古雷腾龙芳烃PX项目开工不到两年再次发生爆炸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对PX等环境敏感项目决策机制问题的强烈关注。从漳州古雷PX项目的来龙去脉可以看到,其先后经历了厦门阶段和漳州阶段。不难发现,在厦门阶段,这一项目采用了相对民主的决策模式,进行了比较充分的风险沟通和公众参与,经过一系列的专家提案、网络投票和座谈会,决策方最终放弃了在厦门兴建PX项目。但在漳州阶段,对于专家和公众观点充分听取和考量则存在不足。《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不得组织实施和开工建设。漳州古雷PX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尚未经过批准时,即擅自开工建设,因此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行政处罚。虽然之后这一项目也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发展规划批复”,但因其环评未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查,再次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在一些地方,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体的一个重要诱因就是地方政府片面强调GDP,为了经济增长而不惜上马公众反对的项目,甚至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而换取经济增长。而这种现象并非个案。按照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综观世界各地的经验,环境敏感项目上马引发公众反对在所难免。公众对诸如PX、垃圾焚烧等环境敏感项目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其“罪魁祸首”缘于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缺位。“这无疑对目前我国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胡志强说。风险沟通是风险管理者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为了更好地理解风险及相关问题并进行决策,就风险及相关评估相互交流以期达成共识的过程。漳州古雷PX项目从选址、论证到投入生产,未见到其进行充分的风险沟通,自始至终仅有2013年3月进行了短暂的环评公示。在采访中,一些业内专家表示,公众反对PX项目,目前还很难说是“无条件拒绝”,问题的根源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将公众视为环境决策的局外人。不知情反而加重了人们对自身环境权益不保的担忧。如果政府严格进行环评,环评报告真正公开,民众充分知情,即使民众心存疑虑,政府也可以一方面答疑解惑,另一方面持续完善环保设计。在浙江省宁波市民对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已经“累计投入资金64亿元”。当人们提出质疑,政府又未能与公众平等对话,局面终至不可收拾。只有政府信息充分透明、征求民意,谣言才能止于公开。公众对PX、垃圾焚烧等项目敏感,既是由于知情权未得到充分保障,也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历史欠账的裂变反应。网民的抵制情绪与信息神秘化有关,同样,有些网友的认知也在偏向理性,“请依法公布所有的信息,不要担心我看不懂。”如今,伴随着环境权利意识普遍觉醒,人们担心重化工、垃圾焚烧等一些项目引发环境问题。地方政府事先不对项目环评进行全面公示,公众被蒙在鼓里,而项目“前期工作”却开展得如火如荼。正是这种做法引起公众心中的愤怒,并引发猛烈的情绪暴发。在采访中,一位长期从事环评工作的业内专家向记者介绍说,风险沟通至少需要风险评估者、风险管理者和普通公众三大群体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和讨论,不同的观点应当得到充分的表达。然而一些项目的决策过程,专家和公众的观点被忽略,专家、公众和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事实上,政府即使搞了环评,企业环保规划周详,也仍有可能陷入纸上谈兵的困局。企业环保投入越大,后期运行成本越高,建而闲置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大连PX项目搞了环评,却相继发生相邻中石化输油管线爆炸和厂区溃堤,充分暴露出单方环评的漏洞。所以,公众参与环保博弈至关重要。公众参与环保可以对企业与地方政府形成监督与制衡,有利于环境风险控制。公众参与一方面为风险项目的决策提供了合法性的来源,另一方面也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公众对风险项目的疑虑。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是环评公众参与的重要形式之一,通过不同利益相关者面对面博弈,既提高了公众参与的广泛性,又提高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在风险项目决策中,公众参与的方式还有许多,包括咨询会、公众调查、网络投票等。据了解,漳州古雷PX项目未进行充分的公众参与。这一重要环节的缺失,对风险沟通、风险管理都造成了不良影响,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引发事故的一个因素。问题二如何让各方理性沟通与交流?透过漳州古雷PX等环境敏感项目,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我国当前环境敏感项目决策机制普遍存在的问题:公共决策过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信息交流不充分;缺乏公众参与。正如一位业内专家所言,我国当前的环境风险决策机制没有有效地区分科学事实与民主价值,没有充分结合专家模式和民主模式,没有发挥出专家和公众应有的功效,只是片面地由行政机关单方面做出决策。从厦门、大连的PX项目到什邡的钼铜项目,事态发展最终都以官方向民意妥协而缓和。看起来民意似乎是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但严格说来没有赢家。一起起类似事件的一再重复,无疑是对社会的一次次割裂。我们应该找到一种机制,让决策能够最大限度实现民主化,让博弈不以公众与地方政府对抗的方式进行,让妥协和理解不是在撕裂之后再出现。尽管我国目前尚未有环境风险决策领域的专门法律,但涉及环境风险预防的法律却已形成了庞大的体系。据统计,我国当前至少有《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22部法律将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风险预防作为其规范的主要内容之一。另外,还有多部法律虽然不以风险预防为主要内容,但也涉及了日常风险规制的内容。对于已有的法律规定,各方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胡志强认为,环境敏感项目的决策过程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政府和企业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和投产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人员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完善的风险沟通机制至少应当做到4点:信息充分公开、过程充分开放、进行充分辩论和反思、对自身行为负责。与漳州PX项目当初的情形相似,许多环境敏感项目决策中面临的难题是公众担心项目的环境风险,地方政府和企业则极力想证其安全,此时专家的意见就显得格外重要。由于专家掌握有大量的知识,在沟通中往往会表现出一种科学“自负”,但沟通的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科普”的过程,而是一个专家、公众和政府三方多向交流、倾听和学习的过程。“通过风险沟通可以弥补公众知识不足,有利于利益相关方在协商过程达成理性共识。”胡志强说。一方面,要恰当发挥专家的优势,既不能过度依赖专家的意见,也不能忽略专家完全由公众说了算。另一方面,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因为知情是公众参与风险沟通的基础,相对于政府和专家,公众在风险信息的获取方面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在日前召开的环境健康风险交流科普会上,与会者认为,公众参与应当融入风险评估、风险沟通和风险决策的全过程。风险评估虽然科技性强,主要由风险评估专家主导,但是评估阶段如果公众能够适当参与,将极大地消除公众对项目环境风险的忧虑,有利于风险沟通和决策。在风险沟通阶段,公众应是主要的沟通对象。公众充分参与可以平衡专家的观点,可以监督地方政府的决策行为,可以支持或改进风险项目的规划,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日后可能出现的环境责任。我国现阶段的环境敏感项目决策多由地方政府单方面做出,公众意见往往得不到采纳。因此,我国当前更应当特别强调公众参与,由政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敏感项目的决策,丰富和完善公众参与的形式,使公众参与成为环境敏感项目决策的新常态。令人欣喜的是,一些地方政府认识到上马环境敏感项目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联合发布的120城市污染源环境公开指数(PITI)评价报告显示,29个城市在近3年内召开过环境影响评价听证会,占总评价城市24.17%,盐城、贵州、北京在召开听证会前通过媒体等广泛告知公众,尤其今年4月北京市在昌平区环保局召开的阿苏卫循环经济园项目环评审批听证会还邀请了环保组织自然大学等参与,突破了目前我国公众参与主体的局限性。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1

基层环境监测站如何实现转型发展?

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对环境监测数据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面对日益繁重复杂的环境监测工作,基层环境监测部门普遍存在监测能力不足、人员素质不高、质量控制滞后等问题。基层环境监测站如何实现转型发展?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和探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党性修养,推进监测队伍作风建设。近年来,随着环境监测地位上升、权力凸显,监测领域的廉政风险也在日益加大。同时,由于监测工作繁琐沉重,在一些地区的监测队伍中存在监测数据把控不严、监测效率低下等问题。为推进监测队伍作风建设,必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同时,落实每周学习制度,把业务学习和廉政教育紧密结合。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其次,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测队伍软实力。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以十堰市环境监测站为例,通过北京对口协作培训、上级部门专项培训以及仪器厂家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要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通过开展课题研究,自由搭建课题小组,加强环保系统内部人员交流,进一步深入了解环境监测工作从方案制定、现场采样、样品分析到最终形成报告的工作流程。要牢牢抓住质量控制生命线。建立监测应急会商制度,从源头把握监测方案的科学制定和监测点位的最优选取,积极组织全站进行持证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通过建立报告抽审、现场质控、四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使管理工作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第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监测整体实力。要有序推进第三方监测市场化水平,积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比对监测、交叉评估、严格问责等多种手段加强第三方监测企业管理,有序放开第三方监测市场。要加强专家型人才培养。积极引进环保专业的高学历人才,并以加强专业培训为手段,以牵头课题研究、应急专项监测为方式,逐步培养其成为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领军人才。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一方面,通过现场比对、核查等方式加强监测部门与监察执法部门的联动,另一方面,通过课题研究、召开环境分析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与发改、经信、水利、住建等部门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及时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9.01

发达国家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环保产业是为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基础和保障的重要产业。由于其涉及产品、装备和服务等生产制造的诸多方面,并且与国民经济和生活关联度大,备受世界各国关注。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在全球环保市场份额中名列前茅,在环保产业发展过程中已总结出相对成熟的措施与经验。学习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对我国环保产业下一步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美德日等国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经验美、德、日等发达国家主要通过立法保障、财政补贴、政府奖励、税收优惠等财税杠杆,鼓励和推动本国环保产业发展,同时培育新兴环保产业市场并带动环保服务业发展。(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发达国家注重环保产业立法建设,引导、规范市场的同时能够为新兴环保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撑。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环境质量委员会负责通过调研提供环境立法的科学依据,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国的环境管理事务,同时与各地方环保部门协作,共同进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德国自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进行环境保护相关的立法工作,至今已形成一套约有8000部法律法规的环境保护系统,此外还实施400个欧盟法规,将环保融入经济和生活的各个领域。日本的环保法律中权责关系十分明确,具备强效的执行力。日本政府自1962年起先后对烟尘排放、大气污染、噪音、水质污染等领域进行立法,同时严格把控工业环境标准,对企业生产进行严格监督。(二)设立专项基金及政府奖励,助推新能源产业发展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同时设立专向基金扶持新能源企业的研发。美国早在1980年就成立“超级基金”用于治理有危害的废物污染。随后建立“清洁水州立滚动基金”用于为清洁水项目提供低息贷款。2009年美国政府用于开发风能、太阳能等资源的投资过400亿美元,在替代能源研发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资达607亿美元。德国政府早在2005年就投入9800万欧元支持可再生资源项目,对气候保护的资金投入达10亿欧元。德国联邦教研部曾在2008年拨款3.25亿欧元成立专项资金进行新能源研究。同时,对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领域的投入逐年增加。另外,德国政府制定了“未来投资计划”用以促进新能源研发,每年投资6000万欧元用以开发可再生能源。(三)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并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达国家利用财政杠杆,通过各种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美国联邦政府对替代能源产品给予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免税等优惠。德国政府自2007年开始对现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进行补贴,同时允许投资环保的企业所用设备折旧可超过正常折旧。日本政府对资源再利用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如减免固定资产税、特别折旧税等。同时,对引入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工厂以及节能环保规模项目,国家将给予最高五亿日元的补贴。自2009年起,对于承诺三年内削减6%的二氧化碳排放或者五年内削减10%的二氧化碳排放的企业,日本政府将给予三年内最高3%的利息补贴。发达国家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特点(一)政府将环保产业纳入顶层设计,引导环保产业发展发达国家立足国情,制定节能减排与环保的中长期方针路线,向环保产业市场释放积极信号,引导产业方向。日本政府于2009年底出台“新增长战略”基本方针,将创造“绿色、创新环境和能源大国”作为重要目标。2010年3月,日本政府制定中长期温室气体削减路线图,目标到2020年削减25%温室气体,2050年削减80%温室气体。德国联邦政府于2009年制定《能源战略路线图2020》,目标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到全国电力消费的30%,其中水电、风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分别达到4%、15%和8%。2009年美国颁布的清洁能源安全法案明确要求二氧化碳减排,在2005年的排放量基础上,2020年减少17%,2050年减少83%。(二)资本市场提供多层次金融融资支持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中,发达的金融体系为环保企业提供了强大的融资支持。美国大型投资银行、各级证券市场以及风险投资资金相辅相成,为环保企业提供多种融资途径。从银行方面看,摩根大通银行、美国富国银行等近年来向环保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直接融资,同时向研发和使用清洁技术的企业提供贷款。从证券方面看,规模不同的环保企业可在纽交所、芝加哥股票交易所、纳斯达克等不同层级的市场上市进行融资。日本主要通过以三井住友、瑞穗银行为代表的银行体系为环境友好型新兴产业融资。同时,国家为属于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的项目提供特别利率优惠。(三)构建产学研合作开发机制,带动环保产业发展美国在环保产业技术研发方面由企业、大学及非营利性组织等多元化构成。其中,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大学承担了80%的基础研究工作,企业成为了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的主体。非营利组织协助政府机构进行控制与协调,为大学与企业牵线搭桥,建立产学研联合开发机制,将研发与应用高效结合。日本重视科技研发的引领作用,通过技术创新突破来助推环保产业发展。经验借鉴与启示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在实践中已总结出相对完整的环保产业发展体系。注重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总结发达国家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经验,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发展计划,引导环保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将环保产业发展与构建低碳社会挂钩。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同时引导消费者节能环保。二是将环保产业发展与优化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环保技术创新,使用新材料、清洁能源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引导高污染的化工企业合理排污、治污。三是将环保产业发展与国际接轨。利用多边及诸边谈判优化我国环境产品结构,鼓励我有竞争力的环境产品出口,带动环保产业发展。(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完善金融融资体系一是加大各级专项基金的投资力度,扶持重点项目,支持企业进行技术革新。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加大环保企业税收减免力度。三是完善融资体系,通过政策性银行给予节能环保型企业优惠利率,或通过延长信贷周期、贷款贴息、优先贷款等方式对环保产业提供融资支持;引导银行业支持环保企业融资投资;尝试通过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银行对我国环保产业进行融资贷款服务。四是科学制定资源税税收标准,加快出台环境税及其他环保税种。(三)建立政府、行业、高校联动机制,自下而上推动环保一是加强高校对节能环保科技的基础研究,加大行业自身技术改革以及科研成果应用能力。二是“产、学、研”联合,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带动环保市场,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形成有实力的产业集群。三是通过设立“试点”,逐步推广新型环保产品的市场应用范围,培育新兴产品市场。四是注重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引入力度,加强对节能环保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做好环保产业发展的储备工作。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百态

2015.09.01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七年后再分管环评 曾三掀环评风暴

谈“环评风暴”:我一向如此,过去多少年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也如此。谈从政:有人是为了饭碗,把政治当成一个职业,有人是为了理念,把政治当成事业来做。我属于后者。当为理念而奋斗时,你就会永远充满激情,你就不会在乎得失,你就无所谓压力与挫折。——潘岳8月31日记者从国家环境保护部获悉,经环保部党组研究,根据需要重新调整部领导分工。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潘岳再次分管环评。潘岳在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任副部级官员已有12年,曾先后掀起数次环评风暴、推动绿色GDP核算,因敢说敢干被称作“个性官员”。曾掀“环评风暴”出生于1960年的潘岳,从2003年3月起担任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底,潘岳开始分管环境影响评价,并自2005年初到2007年期间,连续掀起了三次“环评风暴”。这期间,有不少财大气粗的大型央企和备受关注的重大项目,前所未有地被环评“问候”。2005年初,原环保总局在十多天的时间里叫停了三十多家大型违法违规项目,包括三峡集团未批先建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在2005年的松花江事件之后,原环保总局又展开了全国范围的环境风险大排查,给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开出多张罚单和整改通知。2007年,原环保总局又叫停八十多家涉及钢铁、电力、冶金等领域的总投资超过千亿元人民币的大项目,包括给一些地方省委书记力推,但选址却不合理、环境隐患突出的重大项目开出“暂缓受理环评”的通知书。“敢摸老虎屁股”,成为舆论给予潘岳的评价,而潘岳也因此成为广受关注的少壮派“明星官员”。然而,从2008年开始,潘岳不再分管环评。也正是在那一年,环评系统多人因贪腐问题被查。2012年的十八大前夕,环保部与多省签订“部省协议”,在涉及到各省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方面,环保部给予积极配合。力推绿色GDP核算绿色GDP核算也是潘岳十年前曾力推的一项工作。2004年,环保总局决定先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选择若干省市开展绿色GDP核算和环境污染损失调查工作试点,所谓“绿色GDP”指扣除自然资产损失后新创造的真实国民财富的总量核算指标。潘岳当时曾指出,“中国的人口状况、资源状况不允许走先发展后治理的道路。对于各级官员的考核必须加入环境保护一项。”而在地方仍然重视经济发展远远大于环境保护的当年,这受到了很多省份的明确反对,试点后不了了之。直到今年,环保部决定重启这一研究,建立绿色GDP2.0核算体系。受命“危难之时”2015年初,中央巡视组在向环保部反馈巡视问题的时候,重点指出了环评领域存在的“红顶中介”等问题,环保部也开始着力进行环评改革,包括将环保部门下属的环评机构限期“脱钩”,以及下放一大批行政审批权限等等。这期间,多位环评行业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因为“顶层设计”未理顺,环评原本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红顶”的寻租只是呈现出来的一种表象而已。因此,反腐还并不是全部,环评改革势在必行。只是,整个环评行业在这一时期都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震动,尤其是不少环评从业人员的信心受到打击,出现不少人离职的现象。一位刚刚辞职的环评工程师告诉记者,她对这个行业感到很失望,环保部如何调整以重拾环评人的信心,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尤其是,在各地依旧是以“G D P”挂帅的形式下,如果环评不妥协,如何才能够“硬起来”?规划环评如何从规划布局的前端介入起作用,项目环评如何对企业行为实现有效的约束,都是接下来必须获得回答的问题。2015年8月29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中发言说:目前,规划环评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没有追责机制,“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全国有111个煤矿区的总体规划中,大概45%的规划环评滞后于规划审批,规划环评成果也往往被“选择性”落实。此外,由于项目环评的法律处罚过轻,执行起来也相当困难,一些地方对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降低了企业的入园门槛,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现象比较普遍。上半年环保部开展了全国环保大检查,发现有3万多家企业存在着建设项目违法的问题。因此,陈吉宁表示,接下来环保部门将要推动环评法的修订,加大对未批先建等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规划环评的法律地位和刚性约束,明确法律责任和健全追责机制。两天后,潘岳即被宣布再次分管环评。环保部数位官员评价:虽然目前各方面的形势都已不同,但是在环评改革的重大关节点上,环保部再次让曾掀起“环评风暴”的副部长潘岳来分管环评,值得抱以期待。 来源:南方都市报

百态

2015.09.01

“叫好不叫座”地下综合管廊困境如何破?

越长越高的大都市也将越挖越深,深层地下空间开发是重要的技术支撑。日前,由上海院士中心举办的“城市深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题研讨会上,各方专家就深层地下空间如何开发提出各种意见。40米以下空间开发缺乏研究根据现有分类,0至-15米为地下浅层,-15至-40米为地下中层,-40米至-100米为地下深层。尽管新加坡、日本和部分欧洲国家有过一些研究,但总体来说,40米以下的城市深层空间开发仍是一个很新的研究方向。早在2004年,上海市科委就发起了对地下空间的重大工程专项研究;去年底,市科委又委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同济大学等机构,专门对深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开展研究。目前,上海城区深层地下空间的利用已开始起步,地铁四号线修复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达41.5米,正在建设中的北横通道工程其利用地下空间的深度也已达48米,深度超过40米路段长达2.6公里。地质环境需适宜分区评价圈更多设施转移“深地”实属无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城市交通与地下空间设计研究院院长俞明健透露,一方面,上海市地面和中浅层地下空间资源利用已趋饱和;另一方面,作为特大型城市,上海的人口压力逐年递增——研究深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的可能性已是箭在弦上。不过,要让“城市之根”扎进百米深的黑暗地下,不仅需解决深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设想与布局,更要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地质环境适宜分区评价圈,以及深层重大地质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在上海这样一座城市,深层到底是什么概念?这是先要搞清楚的。”俞明健告诉记者,深层地下空间的开发,实际上包含两层意思:空间利用和资源利用。目前,在中浅层地下空间开发技术已经成熟的情况下,深层地下空间的系统利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此基础上,项目组提出了一系列深层地下空间利用的规划设想:可以成为“海绵城市”深隧系统的理想所在地;实验室、需要特殊加工的产品生产地可以在深层地下空间安家落户。此外,“深地”里阡陌纵横,又可以蛛网般密布着各类地下交通运输设施。从国外来看,包括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有深层地铁、深层高速公路。据悉,日本正在研究深层地下的集装箱物流系统。展望未来上海,如果深层地下空间以物流为主导,尘土飞扬的集卡都在深层地下默默穿行,形成一个自动化货物运输的地下物流……比技术更难的是统一规划地下40米,相当于15层楼的高度,挖这么深,安全吗?对此,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总工程师张先林做过分析,上海在地下40至100米的范围空间内主要是粘土和沙砾,这样的地质条件相对于中浅层来说更加稳定。就开挖技术而言,中国工程院院士、防护工程专家钱七虎说,上海在地下空间开发、减震方面经验丰富,技术成熟。其实,比深挖技术更难攻克的是统一规划。“这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防护工程专家钱七虎院士指出,上海拥有诸多地下商场、地下仓库、地下变电站、越江隧道等,地下空间无论从工程数量还是结构规模上在国内都名列前茅,但是由于前期缺乏统一规划,这些地下空间各自为政,在物理空间上难以形成互联互通的统一格局。目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10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线路已超过600公里,已经批准轨道交通规划的城市有17个,还有20多个城市正在筹建地铁和轻轨等轨交设施。随着浅中层地下空间开发日趋饱和,城市势必越挖越深。“深层地下空间开发时,不可再忽视统一规划。”上海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地下空间院院长俞明健说,深层地下空间利用对封闭性和信息化程度要求都很高,利用的方向可定在地下交通运输设施和地下物流方面。以地下物流为例,它采用的是全自动化的货物运输,以网状通向城市各处,同时与地面时时保持“联通”。充分评估性价比“各种账”城市建设的性价比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如今,地下空间特别是深层空间的开发仍然代价昂贵,比如,东京圈排水系统运用地下储水设施应对暴雨,每年运行5-7次,造价高达192亿人民币;而位于地下50米的巴黎下水道,规模远超巴黎地铁,其维护工人就有1300人,日常花销也不菲。因此,在深层地下空间开发项目上马前,必须充分评估该城市受灾损失和开建成本。钱七虎说,毕竟深层地下空间开挖技术比较难,因为不能明挖,只能暗挖,这些复杂技术的经济账还是要深入研究。而且,40米到100米的深度中,上海地区的含水层中有大量化学物质,这些物质对地下空间结构材料是不是会有影响,影响程度如何,都需要对使用的材料做更为深入的研究,加强防水渗漏。市建委总工程师刘千伟建议,上海可以更多考虑对既有的建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相关地下空间的连通等,并及时补上缺全寿命管理的“短板”。目前,地下设施运维养护都是按年限来,基于科学数据的全生命管理,还无法渗透到从监测评估到运维策略,以及后续快速修补技术的各个方面。建立地下空间开发的全生命管理,必须依靠全面细致、实时更新的地下空间信息系统。据介绍,上海地下空间信息数据分布在各相关单位和相关项目。如果能把这些信息集合成城市地下空间“大数据”,不仅可以提高地下空间的运维效率,更能给地下空间里的城市安全提供预报和预警。【未来展望】上海地下空间开发大有可为应该说,地下综合管廊还只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很小的一部分。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在新一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内容之一。从去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内首部地下空间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提出,先行建设的地下项目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预留连通位置;后续建设的地下建设项目必须与先建的项目实施连通。管网数据务求准确在全球范围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初级阶段是以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为主。在基础设施基本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的前提下,逐步开发有人地下空间。上海城市道路下埋设有给水、排水、燃气、电力、信息通信、热力、航油管道等7大类23种管线,但是管网信息不全、数据失准的问题较为严重。为此,《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通知测绘单位实施跟踪测量。地下空间开发具有不可逆性,地下工程一旦完工后,不仅难以通过重建来弥补既有缺陷,而且局部工程的设计失误可能致使整个区域相关地下空间的互连互通难以实现。在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条例》倡导集中开发区域的管理机构可以对地下空间实施整体设计、统一建设。舒适性是核心问题据了解,上海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目前正处在更高一级的阶段,即以节约城市用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总体目标,遵循“人在地上,车在地下”、“人在地上,物在地下”、“人的短时间活动在地下、长时间活动在地上”的基本理念,实现城市和谐、可持续发展。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人士介绍说,传统的地下空间由于密闭性特点,存在天然光线不足、通风不畅等缺陷,这些是地下空间舒适性设计的重点,也是地下公共空间需要克服的核心问题。规划将关注新技术和新科技的运用,如通过引入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等技术,既带给市民舒适、宜人的地下环境,同时还可降低地下空间使用过程中对能源的消耗,减少废气和噪声的产生,从而实现节能环保的目标。【经典案例】张杨路、松江大学城、安亭新镇、世博园区……盘点那些我们脚下的综合管廊记者调查发现,上海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其实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最初是应用于工业生产。目前已经建成运营的综合管廊主要分布在宝钢工业园区、浦东张杨路、松江大学城、嘉定安亭新镇、世博园等区域。当时,这几条综合管廊的建设总体上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眼下,除工业用管廊系统外,本市运营的市政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约为25公里。■宝钢工业园区进入20世纪70年代,在经济建设的要求下,我国开始借鉴当时国外先进经验,引入综合管廊。在上海宝钢建设过程中,采用日本的建设理念,建造了工业生产专用综合管廊系统,长度约为15公里。■张杨路张杨路共同沟是我国大陆首条规模较大、距离较长的地下综合管廊,1994年建设。位于浦东新区张杨路南北两侧人行道下,西起浦东南路,东至金桥路,全长11.125公里,最宽处5.9米,内部空间净高2.1米,顶部离地面平均1.5米,分电力室与燃气室两组相互隔离的仓室。其中,电力仓两边分别设置电力、通信电缆支架,各可架设五层电缆,中央敷设上水管道;燃气仓宽1.9米,净高2.1米。作为当时参与设计的专家,束昱教授告诉记者,这条地下综合管廊当时是在开展专题研究、并充分学习借鉴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特别是在燃气管入沟的相关安防配套技术设计等方面进行了集成创新。作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集约化、廊道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国内引起巨大反响。由于多种原因,目前电力、通信、上水等管线已经启用,燃气仓已经调整为超高压电力电缆仓使用。事实上,作为我国第一条现代化的城市地下管廊,张杨路共同沟之于后来乃至未来的相关工程,影响不仅体现在设计上,也有维护运营方面的借鉴意义。■松江大学城在松江大学城的建设过程中,也引入实施了地下综合管廊,2003年建成,长度约为0.323公里。■安亭新镇结合当时上海重点发展的“一城九镇”,在嘉定安亭新镇实施了我国第一条设在新镇居住区的网络化综合管廊,2002年正式开工建设,2004年建成,长度约为5.78公里,创造了我国大城市卫星城镇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的“第一”。■世博园2007年在上海世博园区建成地下综合管廊,是国内首条使用“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的预制装配技术的管廊。这条管廊长约6公里。束昱教授认为,这条管廊的意义在于,开启了我国大型国际展览园区的展期配套服务与展后高强度再开发的超前配套建设先河。而且,结合这条综合管廊建设,本市研究创建了技术标准——《2010中国上海世博会园区管线综合管沟工程技术规范》,研究制定了管理法规——《2010中国上海世博会园区管线综合管沟管理办法》,为后续国家层次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政策法规制定提供了范例。 本报记者陈杰相关链接雨果的《悲惨世界》中,冉˙阿让从下水管道里逃跑的情节,想必很多人都有印象。现在看来,那条下水管道可以说是比较原始的地下空间设施。而世界上第一条地下综合管廊就诞生在1832年的巴黎。所谓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道路下面建造一个市政共用隧道,将电力、通信、供水、燃气等多种市政管线集中在一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做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的共享。传统市政公用管线各自为政地敷设在道路的浅层空间内,因管线增容扩容不但造成了“拉链路”和“蜘蛛网”现象,而且导致管线事故频发,极大影响城市的安全运行。来源:新民晚报

百态

2015.08.31

环保部长陈吉宁:环评缺少刚性约束力

8月29日上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的专题询问中坦言:目前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没有追责机制,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德培指出水污染防治“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预防问题比较突出”、询问如何落实“预防为主”时,陈吉宁做出上述回应。水污染“很多地方担心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会影响GDP、税收”陈吉宁说,预防水污染,对地方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难以深入。“结构调整,环保只是一个手段和目的,很多地方对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还有一些担心,比如对GDP、税收等的短期影响,积极性不是很高、调整手段也不多。”他坦言,目前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也没有追责机制,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全国有111个煤碳矿区的总体规划中,大概有45%的规划环评滞后于规划审批,规划环评成果往往也被选择性落实。此外,由于项目环评的法律处罚过轻,执行起来也相当的困难,一些地方对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降低了企业的入园门槛,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现象比较普遍。上半年开展了全国环保大检查,发现有3万多家企业存在着建设项目违法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规划环评是在项目规划阶段,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情况做出评估,“未评先批”意味着环评成为一纸空文。陈吉宁表示,接下来,环保部门也将推动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未批先建等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规划环评的法律地位和刚性约束,明确法律责任,健全追责机制。重金属污染“重点监控的重金属企业排放达标率为77.2%,不乐观”“我曾在2012年人代会提交《关于防治重金属污染确保饮水安全的建议》,收到过一份几个部委联办的措词谨慎的回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明雯现场发问:“时隔几年,这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何?”王明雯说,在2005年到2013年8年期间媒体公开报道的18起重大水污染事件中,有4起引起了人员中毒,9起影响到上百万人的饮水,这些事故绝大多数为重金属污染。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重金属污染已对我国饮水安全构成巨大危险。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回应询问表示,目前,我国对重金属行业执行严格的行业准入,此前4年,全国共淘汰4000多家涉重金属企业,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行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对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严格考核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强化执法监管遏制重金属污染高发、以及完善相关法规标准方面,环保等部门也采取了系列措施。从2014年的数据来看,全国共发生4起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比2011年有明显下降。2014年重金属污染排放的总量也在趋好,全国铅、汞、铬、镉和砷五种重金属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了20.8%。全国两次重金属污染调查普查情况也显示,重金属污染达标情况现在基本保持稳定。陈吉宁同时坦言,重金属污染防治中也面临诸多问题。目前,一是部分省份重金属污染排放量的增幅过快,规划中设定的部分重点项目进展较滞后。此外,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也尚未到位,2014年监测显示,重点监控的重金属企业排放达标率为77.2%,情况不容乐观。陈吉宁表示,接下来,环保部门将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着重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全过程管理,评估生命周期,建立全防全控的管理体系。来源:南方都市报

百态

2015.08.31

铁腕治污 安徽省水环境治理稳中求好

铁腕治污 安徽省水环境治理稳中求好为生态补偿,上下游共赢--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延期,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破冰”,合肥首笔补偿金拨付六安“新安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稳中趋好,为建立完善我国跨省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典型示范,积累了宝贵经验。 ”8月25日,新安江畔传出好消息,由财政部和环保部主导的新安江生态补偿评估报告出炉,对新安江试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过去一涨水,村里河道漂浮许多生活垃圾,现在明显减少,有也多是冲刷而下的枯枝树叶,很快就会被村里保洁队清理。”从黄山市直部门选派到歙县金川乡长源村任党总支第一书记的陈东风告诉记者。村东头,潺潺河水日复一日流入淳安千岛湖。 “长源人,请记牢,治环境,顺民心;有垃圾,别乱扔,用袋装,定点倒……”环境保护已然是村里的头等大事,村规民约开头便是这桩约定。为保护水质,村里从源头防控,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河道。长源村地处偏远山区,这个山村的背后,是新安江全流域试点的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度设计是,以2012年至2014年作为试点期,设置补偿基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3亿元、皖浙两省各出资1亿元。年度水质达标,浙江拨付安徽1亿元,否则相反。试点实施以来,黄山市走出治理新路径,做到垃圾保洁、河面打捞、网箱退养、干流治理、采砂整治、水草治理“六个全覆盖”,干流两岸风貌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城乡污水处理“四个强力推进”,并将试点作为杠杆,撬动起整个流域的环境综合治理,近400个项目落地。新安江一江碧水东流、两岸秀色葱茏,考核断面连年达到补偿条件。目前,皖浙两省正与财政部、环保部对接,争取“延长期限、提高标准、拓展范围、优化机制”等后续政策早日落实。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省里近期先行拨付部分试点配套资金。面对上游保护水源的努力,生态补偿机制需要建立。安徽省将新安江做法复制到省内跨市流域,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落子大别山。皖西大别山地区是合肥等地的重要水源地。从去年起,省级设立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1.2亿元,合肥、六安各出资0.4亿元。补偿办法参照新安江试点。今年4月,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出具的水质监测函 “一锤定音”,合肥市将4000万元生态补偿金拨付六安。安徽大学环境资源专家张辉认为,以生态补偿的名义,下游城市向上游城市拨付资金,在省内是创新。生态补偿已然破题,资金用途、来源拓宽等课题需要探索,为生态建设有效做“加法”。重典治污,破解“老大难”——挂牌督办、查封扣押、限制生产、行政拘留成执法新常态;午季秸秆焚烧火点数87个,同比下降86.5%,创最好纪录8月21日,省环保厅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对98起环境“顽疾”实施省级挂牌督办,范围覆盖各市。此次督办,数量之多,全国罕见,彰显新环保法实施下我省铁腕治污的态度和意志。 “顽疾”涉企业超标排放、区域环境污染等。为让高压线真正通电,省环保厅明确,对整改不力的,将约谈政府负责人;对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提请问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环境保护过去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赋予环保等部门很多强有力的监管权力和手段。新法1月1日施行以来,在安徽,查封扣押、限制生产、行政拘留已成环境执法新常态,就污染做“减法”。查封!在颍上县,环保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颍上县恒运矸石厂等13家企业未批先建或治污设施未建成就投产,被果断查封。停产!在池州市,安徽均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永晶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因总锌超标排放,被池州市环保局责令停产2个月。拘留!在界首市,华鑫塑业车间,卢某某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加工、粉碎废旧电瓶壳。界首市环保局查封其粉碎机后,卢某某擅自损坏封条、违规生产,其案件适用行政拘留被移送公安机关。“每日罚款20万元,连续计罚21日,累计罚款420万元。 ”6月底,六安市环保局开出全省首张按日计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为安徽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曾因超标排放废气被环保部门罚款、责令改正,但在执法人员复查时仍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开巨额罚单。重典治污彰显对环境违法行为 “零容忍”的决断态度,由此倒逼企业彻底抛弃侥幸心理和观望心态,切实履行治理污染的社会责任。相比高压整治排污企业,“三夏”时节,秸秆禁烧更是一道难题。预事在先,年初,省环保厅牵头谋划禁烧方案。 4月29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确保今年力度不减,成效更大。各地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广泛开展秸秆还田示范,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省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奖惩分明,省政府明确,对禁烧不力的,扣减奖补资金,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根据环保部卫星监测结果,我省今年午季秸秆焚烧火点87个,比上年同期下降86.5%,创最好纪录。火点减少的背后,是利用率的大幅提升。省农委数据显示,午季秸秆综合利用率81.7%,比上年同期增长10个百分点。创新机制,合力护环境——首次发文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政府采购、补贴奖励等措施;环境治理领域“PPP”风生水起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城镇垃圾收运利用等污染治理领域,我省正鼓励引入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省政府办公厅 5月份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严格环境执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探索政府采购、补贴奖励等多方面措施,5年内基本完成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这是我省首次发文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省发改委环资处有关负责人解读说,相对原有的“谁污染、谁治理”政府主导、企业自觉的传统治污模式,第三方治理引入市场机制,推行治污集约化、产权多元化、运行市场化,有利于推动环境服务业发展,更有利于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创新风劲吹,安徽省环境治理领域,“PPP”风生水起。地下是污水处理厂,地上是市民休闲广场,前不久,这种全新概念的安徽首座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在合肥高调亮相。引人注目的不仅是新颖设计,还有项目的建设模式——PPP。合肥市政府授权建设部门与国祯环保公司签署特许权协议,拉开建设序幕。该项目是安徽首批PPP示范项目之一,也是合肥市首例公开招标的PPP项目,通过“固定土地转让价款”竞争“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根据计划,该厂总投资10.54亿元,采用全地埋花园式设计,投入使用后,每天能有效处理20万吨污水。在环境治理领域引入PPP模式,不仅能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也降低社会主体投资风险,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实现高效环境治理。我省按照“先试点、再规范、后推开”的思路,在多地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等领域试点PPP模式。徽商银行、劲旅环境科技公司等20余家单位抱团成立环境产业联盟,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共护碧水蓝天。来源:安徽日报

百态

2015.08.31

山东日照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全文)

从山东日照市环保局获悉,日照市发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内容如下: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规范社会环境检测行为,引导社会环境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环境检测数据质量,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接受环保部门委托或者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提供环境检测服务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是指列入《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检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机构。第四条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接受委托开展环境检测服务活动时,应当在检测服务活动实施前3个工作日将检测项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机构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委托单位、检测时间、检测方案、检测数据用途以及计量认证(CMA)证书及其附表(已经报备且未发生变化的不再重复报备)等。日照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有关检测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第五条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环境检测活动,应当签订服务承诺书并接受日照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监管结果在日照环境网站和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公布。第六条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提供环境检测服务活动中,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环境检测制度和规范要求,独立进行环境检测,保证检测活动的客观性、公正性,对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负责。第七条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独立承担工作,原则上不得转包检测业务。确因个别指标不具备能力需要分包的,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可以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但分包指标比例不得高于本项目总检测指标的15%,超过15%视为超范围开展检测业务。第八条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委托方要求开展检测活动,保守委托方秘密。属于保密范围内的环境检测数据、资料、成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第九条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提供环境检测服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检测数据不作为日照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依据:(一)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服务活动时未按照规定向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备案的;(二)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检测服务活动时,拒绝或者阻挠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督的。第十条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检测服务活动中若发现单位和个人有环境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报告。第十一条由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环境检测服务活动。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其记入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档案,上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将其从《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中删除。(一)环境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二)出现重大环境检测质量事故的;(三)连续两次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四)现场监督发现问题,重点检查仍未整改的;(五)超越业务范围开展环境检测工作的;(六)其他影响环境检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第十二条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政策

2015.08.31

水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 多方面制度亟需建立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报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他指出,我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科学制定“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水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 多方面制度亟需建立    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报告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他指出,我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4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9.2%,基本丧失水体使用功能;24.6%的重点湖泊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近海海域污染状况不容乐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今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2014年,我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294.6万吨和238.5万吨。农业源和生活源已上升为主要的水污染物排放源,合计约占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5.7%、氨氮排放量的89.6%。工业结构性污染特征明显,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等四个行业占到工业源排放量的一半以上。一些地方水生态受损严重,部分河流水资源过度开发,河流干枯、湖泊萎缩、湿地退化,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一些地方产业布局不合理,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带来较高环境风险隐患。2014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查处理的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超过60%涉及水污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全国329个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城市为278个,达标比例为84.5%。86个地级以上城市141个水源一级保护区、52个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未完成整治工作,且缺乏明确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规定。    防治水污染的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不健全,排污许可制度与标准、环评、总量控制制度的关系尚未理顺,流域、区域海域联防联治和跨行政区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的规定薄弱。工业园区排水监管规定需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和实施机制不明确。    法律责任规定不够全面,违法处罚力度过小,经济手段和激励政策不足,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规定不明确。水污染防治法与水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协调性不够,与新的环境保护法衔接性不强。同时,排污许可、饮用水安全保障、生态补偿等配套法规没有及时出台,影响了法律有效实施。    为此,陈昌智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科学制定“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来源:人民日报)

百态

2015.08.28

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

督促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5月~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在今天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陈昌智在报告中说,这次检查的重点,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法律制度落实情况。二是重要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防治等情况。三是各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推动水污染防治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四是各方面对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建议等。陈昌智表示,“十二五”以来,各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治理不断加强。中央财政投入资金440亿元支持重点流域治污规划项目建设,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南水北调工程等重点流域水质不断改善。各地持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业清洁生产和工业节水,对造纸、焦化等十大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共有3700个造纸、印染等行业项目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及回收工程。二是不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累计安排中央基建投资554亿元和污水管网专项资金493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全国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4600万吨,总设计处理能力已达1.7亿吨/日,处理率达90%以上,再生水日利用能力超过2000万吨。三是逐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纳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范畴,中央基建投资累计安排135亿元,各地累计投入资金40多亿元,完成4.1万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改造。四是开展水质较好湖泊保护工作,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8亿元,用于支持81个水质较好湖泊保护。陈昌智说,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将防治水污染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2014年,全国地表水97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63.2%,比2005年增加2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9.2%,比2005年减少17个百分点。“十二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增加了氨氮,“十二五”前四年已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0.1%,提前完成五年目标;氨氮减排9.8%,有望如期完成任务。陈昌智同时也指出,从检查情况看,我国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14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9.2%,基本丧失水体使用功能;24.6%的重点湖泊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近海海域污染状况不容乐观。《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2014年,我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294.6万吨和238.5万吨。农业源和生活源已上升为主要的水污染物排放源,合计约占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5.7%、氨氮排放量的89.6%。工业结构性污染特征明显,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等4个行业占到工业源排放量的一半以上。一些地方水生态受损严重,部分河流水资源过度开发,河流干枯、湖泊萎缩、湿地退化,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一些地方产业布局不合理,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带来较高环境风险隐患,还有一些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地区仍未有效遏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的快速发展。2014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查处理的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超过60%涉及水污染。陈昌智强调,当前我国水污染形势非常严峻,水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科学制定“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依法抓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确保全国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如期实现。报告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指导,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定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注重源头防控,加大控源截污力度,坚持流域协同治污,进一步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督察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措施,对工作推进不力、完不成考核目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二要将保障饮用水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依法保障饮用水安全。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全面排查污染源,坚决清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肃查处保护区内排污行为。同时,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健全地下水监管机制,推进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分区防控,整合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强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纳入“十三五”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水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资金应更多地向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倾斜。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减少化肥、农药等造成的面源污染。四要强化工业和船舶水污染防治,加快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规划实施,推动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石化、印染等重污染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严控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和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集中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对新建、升级工业园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治污设施,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预先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船舶水污染防治。提高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强化污染事故的应急协调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船舶污染损害赔偿体系。五要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要进一步理顺价格政策和财政补贴机制,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规范化发展,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进多元融资,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着力提高监管水平,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各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做好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有效衔接。建立流域区域联合治污协作机制,形成跨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机制。六要加快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做好《水污染防治法》与《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衔接,明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立法思路。完善流域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强化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明确公民参与水污染防治的权利和义务。建立水环境风险评估、应急与公共监测预警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饮用水安全保障、排污许可、区域流域联防联治和生态补偿制度。来源:中国环境报

百态

2015.08.28

水污染防治法将修改 监测数据造假等有望解决

8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称,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中还存在“多龙治水”、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需要引起重视。2015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介绍,从检查情况看,2014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9.2%,基本丧失水体使用功能;24.6%的重点湖泊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近海海域污染状况不容乐观。据介绍,全国329个城市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的城市为278个,达标比例为84.5%。86个地级以上城市141个水源一级保护区、52个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未完成整治工作,且缺乏明确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规定。2014年,农业源和生活源已上升为主要的水污染物排放源,工业结构性污染特征亦十分明显。陈昌智表示,造纸、农副食品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等四个行业占到工业源排放量的一半以上。“一些地方产业布局不合理,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带来较高环境风险隐患。”陈昌智透露,2014年,环境保护部直接调查处理的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中,超过60%涉及水污染。然而,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国单位面积环保执法人员为63.2人/万平方公里,基层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现象普遍。目前中国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尚不健全。陈昌智说,多数地方治污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来源有限。国家力推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PPP模式也因合法权益保障不足、项目操作复杂和论证困难、缺乏退出机制等诸多原因,社会资本观望居多,项目落地实施较难。此外,“多龙治水”、部门职责交叉问题突出,在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水质监测与发布、近岸海域和地下水环境管理等方面,政出多门、数据不一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仍存在伪造和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对此,陈昌智建议,中央财政要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研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奖代补”。此外,要集中整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等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陈昌智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检查中各方面对现行水污染防治法提出了多个修改建议,包括明确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加大对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明确公民参与水污染防治的权利和义务,和加快制定出台排污许可、饮用水安全保障、生态补偿等配套法规。 来源:澎湃新闻

百态

2015.08.28

中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如何在跨国公司的扩张中发展?

科学仪器设备是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条件。在我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计划的支持下,科学仪器设备产业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并形成具有我国特色、适应我国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技术储备。但是,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科学仪器研发和生产基地,不仅垄断了高端产品市场,而且向中低端产品市场渗透,挤压了我国科学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生存空间。1、跨国科学仪器设备公司在中国的扩张我国已经成为跨国科学仪器设备公司的重要市场,其在华业务的增速明显快于全球平均水平。以德国耶拿分析仪器股份公司为例,从进入我国市场至2009年的8年间,其销售额增长了10倍,2009年增长率为65%,而其全球增长率为35%。同时,他们纷纷在华建立独资生产企业。例如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独资企业引入日本岛津公司的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关键零部件在日本加工,其他在我国采购,现在已经成为岛津公司的全球生产基地之一,生产的分析仪器70%供应中国市场,30%供应美国和欧洲市场。为了开发针对中国市场的产品,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研发基地,与我国大学和研究机构合作。他们往往每年支持若干个项目,研发周期为1年左右,支付研发经费2万~3万美元,主要目的是了解大学的科研前沿和科学发现,收购大学教授的研发创意。例如不少企业在与中国科学院的合作中,主要是对其拥有的发明专利感兴趣。应该说,跨国公司在我国早期利用产品赚钱,现在是利用我国的人力资源、知识资源赚钱。跨国公司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是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快速响应突发事件。随着现代社会对于产品质量、食品和环境安全、公共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那些只能对符合标准要求的样品做出准确测量的单件仪器,已经无法满足解决现实社会所面对的多种多样问题的要求。为解决重大社会突发事件提供支撑,已成为各大仪器公司争取更大市场份额的法宝。有些跨国公司已针对食品安全、环境质量监控、药物开发和药品质量监控、电力、水泥、冶金、石化行业全流程监控提供各自的整体解决方案。对于生命科学研究与医学方面的需求,跨国公司不仅提供从取样、样品前处理到检测分析等一系列仪器、设备和配套试剂,还提供一些外部采购解决方案、实验室设计与启动等服务,这些均构成跨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跨国公司的这些特点,对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产生了挤压。比如跨国公司垄断高端产品市场,向中低端产品渗透,影响到国内企业的产品销售。但同时,跨国公司难以产生直接的技术溢出。科学仪器研发涉及物理、化学、电子、机械等学科,缺少任何一个学科,研发都不可能获得成功。而且跨国公司的科学仪器研发采用分散式结构,因此单个技术人员的流动难以带走关键技术。不过也应承认,跨国公司在间接技术溢出、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和人才流动上,对国内科研设备公司有一些有利影响。而且,跨国公司的研发基地提供了一个使我国相关企业与全球连通的渠道,把我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用户、技术连接起来,以其全球化的视野影响着我国科学仪器产业的发展方向。2、我国相关产业的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具备一定规模。2013年,科学仪器大行业企业数已达1439家,主营业务收入为2522亿元;出口交货值为544.5亿元,每家企业的平均利润为1580.7万元(由于没有单独的科学仪器设备产业统计数据,本文采用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的“仪器仪表行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主要生产中低端科学仪器产品,正在研发的高端产品主要有质谱仪等。近20年来,在国家科技计划资助下,我国也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技术基础。首先,发明专利集中在监测检测专用仪器、光谱仪器和色谱仪器等领域。“九五”和“十五”期间,国家科技攻关计划资助了一些科学仪器研发项目;“十一五”时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设立了《科学仪器设备研制与开发》重大项目;“十二五”时期,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九五”至“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攻关和科技支撑计划资助的69项、87项和77项科学仪器研发课题,分别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4件、45件和20件,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分别为9件、32件和38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课题分别占课题总数的23.19%、29.89%和12.99%,申请发明专利的课题数分别占课题总数的10%、19%和29%。获得发明专利位于前三位的是环境污染和工业生产专用监测检测仪器、光谱仪器、色谱仪器的关键部件,分别为15件、12件和7件,合计占发明专利授权总数的68%。其次,半数科学仪器研发成果实现了批量或小批量生产。“九五”“十五”和“十一五”时期,国家科技攻关和科技支撑计划资助的科学仪器设备研发课题中分别有47.83%、60.92%和49.35%的课题成果实现了商品化;分别有21.74%、29.89%和36.36%的研发成果做出了实验室样机。实现商品化的课题共计124个,其中最多的是监测检测专用仪器,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进出口检疫、毒物和爆炸物、药物、工业生产用分析仪器等;第二是色谱仪以及分离材料和色谱柱的研发;第三是光谱仪器的研发;第四是科学仪器制成装置和系统的研制;第五是电化学仪器研制与改进;第六是样品前处理装置,分別占商品化课题总数的31.45%、25.81%、10.48%、7.26%、5.65%和5.65%。实现商品化的主要是中档科学仪器设备,而高档科学仪器,如高档质谱联用仪、核磁波谱仪、电子显微镜、高档激光干涉仪和核酸测序仪等,则仍要依赖进口。最后,自主研制的科学仪器契合我国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自主研制的水污染监测仪、空气污染检测仪等较之跨国公司的产品,更适合我国环境检测的需求,已应用于环境监测和工业企业。在工业领域,自主研发的金属原位分析仪等分析测试仪器在我国钢铁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已形成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分析测试技术。色谱仪、光谱仪和质谱仪的关键部件研制也取得一些突破,产品投产后减少了对国外同类产品的依赖。一些高端科学仪器的成功研发,打破了跨国公司在国内的垄断局面。3、发展策略建议科学仪器设备研制涉及多个学科和先进技术,产品研发周期长,形成产品的市场周期更长,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且科学仪器研发还与科学研究水平息息相关。因此,不能期望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在很短时间内,就能全面赶上甚至超过国际仪器设备的制造水平,但可优先发展具有我国特色、适合我国市场需求的科学仪器产品,避免与跨国公司的直接竞争。对此,提出六点建议:利用特色资源,发展专用领域分析仪器及系统。我国在工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等领域用的科学仪器有一定研发基础。同时,工业企业生产用科学仪器需要提供现场服务,但跨国公司提供现场服务的大多是代理公司,因此,跨国公司难以得到价值链的全部利润,这些给我国仪器生产企业提供了机遇。我国科学仪器产业可重点发展上述领域的专用分析仪器,包括农产品和食品营养成分检测、农药及残留检测、土壤速测等农业和食品专用仪器,环境监测仪、生命科学仪器、煤矿安全检测仪等。发展有一定研发基础的高档科学仪器产品。“十五”“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了一批高档科学仪器的研发,有些项目已经开始产业化。“十三五”期间,建议将这些项目作为产业化支持的重点。依据目前我国的工业基础,还难以制造出具有竞争力的高端质谱仪,但并不是所有使用质谱仪的领域都要求很高的灵敏度和分辨率。在一些特定领域,对于在线、快速、专属性的要求胜过对其他指标的要求,生产这样的专用质谱仪器,不仅可以满足用户的需求,还可以避免与跨国公司直接竞争。加强通用分析仪器关键技术和关键部件研发,增强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关键技术和关键部件落后,是我国科学仪器设备总体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主要因素。我国在光谱仪器、色谱仪器的关键部件研发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尤其是光谱类仪器起步早,国产化程度相对较好,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仪器出口到海外,但是在可靠性和稳定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建议加强这两类通用分析仪器关键技术和关键部件的研发,增强其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建立仪器应用评价的数据库。研发高档科学仪器的关键零部件。多数高档科学仪器产品的国内需求量很少,比如大型串级高精度高灵敏度质谱仪、高倍数电子显微镜、高频率核磁等,目前主要依靠进口,可以满足需求。在整机技术攻关时机不成熟的条件下,建议投入经费研制高档科学仪器产品所必需的关键部件,等待时机再研发整机。加强专用科学仪器应用标准的研发。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量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涌入分析仪器产品设计应用之中。一些专用仪器和民生仪器也从传统仪器中脱颖而出,如食品检测仪器、石油产品检测仪器等,这些科学仪器的标准均需要明确和完善。加快发展科学仪器制造服务业,加强应用技术研究。科学仪器制造服务业包括:为用户提供针对市场需求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软件服务,提供科学仪器产品的配套零部件、耗材等。针对这些领域,建议加强应用实验室建设,加快应用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增强科学仪器产品的附加价值,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作者为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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