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4 17:13盘锦市
关键内容 | 反应釜,照度计,甲醛分析仪,ORP测量仪,水质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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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11-12 09:00:00 |
采购金额 | 10.86万元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联系人 | 何先生 查看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费泽东 查看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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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11-04 |
项目概况 现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N-2024-10-30-1
项目名称:现场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8630.00元
最高限价:10863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01 | 多功能公共场所检测系统 | 1 | 1、便携式一体成型设计,满足一般高压冲击,震动及连续撞击测试合格,满足现场试验携带要求,同时适用于实验室检测。 2、内置热敏打印机,可打印样品编号、检测日期、浓度和检测结果、单位等相关信息;可通过检测日期查询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可导出EXCEL格式数据,通过外置打印系统即可实现报告打印;无需外接电脑,可直接上传至监控网络。 3、采用Windows系统进行操作,单键开关机设计,开机后可直接进入到检测系统,≥10英寸多点触控屏,内置标准机械键盘,即可通过屏幕进行触控操作,也可通过全尺寸键盘进行输入操作。 4、单机至少具备比色皿、和比色瓶两种测量方式,单通道可实现多种参数检测;避光装置采用高强度塑料材质,30段等分设计,每段均可大于50°弯曲角;仪器内置恒温加热模块,加热孔不少于4个,贴合比色瓶立体环绕加热(持续恒温37℃),替代传统手握加热方式,有效缩短检测反应时间,具有10分钟内计时功能,计时结束蜂鸣提示功能。 5、具有内置工作曲线,无需配制标准溶液,只需要用配套试剂进行零点校正后,即可实现样品的快速定量测定。 6、≥16G数据存储容量,仪器内存≥4 GB,硬盘≥32 GB,至少具备一个USB接口。 7、检测项目及测量范围: 余氯:0.00~10.00 mg/L、二氧化氯:0.00~3.00mg/L、pH:0.2~14.0、浊度:0.0~400.0NTU、尿素:0.00~35.00 mg/L、氧化还原电位:±1999mv、氰尿酸:0.0~100.0 mg/L、甲醛(酚试剂法):0.00~1.00 mg/m3、甲醛(AHMT法):0.00~1.00 mg/m3、氨:0.00~5.00 mg/m3、臭氧:0.00~1.00 mg/m3; 8、配置要求: 8.1、采样反应装置(2套): 8.1.1、满足采样过程中的采样溶液与空气的有效反映,反应溶液承装装置带刻度线。 8.1.2、可与采样装置主体分离,便于现场采样。 8.1.3、具备采样反应装置专用箱,便于现场携带,防摔防震、防水防尘。 8.2、 智能采样器(1套): 8.2.1、采样流量范围:0.1~0.5L/min、 8.2.2、流量误差:≤5% 8.3、室内环境检测试剂包(1套):采用PP材质,内含冰盒,确保试剂处于冷藏运输,也便于外出携带,试剂包内含甲醛检测试剂不少于50次、氨检测试剂不少于50次、臭氧检测试剂不少于50次、余氯检测试剂不少于50次、二氧化氯检测试剂不少于50次、尿素检测试剂不少于50次、氰尿酸检测试剂不少于50次。 |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检测仪 | 1 | 1、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规定的常规指标和消毒剂及其副产物指标的现场快速检测。 2、具备多种量程测量装置,满足不同检测参数需求,至少包含但不限于φ19 mm比色瓶、50 mm比色皿。 3、检测范围可视化显示,并可根据自定义的取样体积自动更新显示检测范围。可根据内置的限量标准自动判定检测结果,并可根据需要自定义判定标准。 4、交直流两用供电系统,内置锂电池容量不小于7000mAh,待机时间不少于40小时。 5、检测项目及测量范围: 色度:5~200 PCU、浊度:0.5~60.0NTU、臭和味:0-5、肉眼可见物、pH:5.5~9.5、总硬度:1.0~500.0mg/L、溶解性总固体:0.0~9990 mg/L、硫酸盐:10.0~500.0mg/L、氯化物:20.0~500.0mg/L、氟化物:0.02~2.00mg/L、氰化物:0.03~1.00mg/L、硝酸盐:0.5~20.0mg/L、氨:0.10~5.00mg/L、铝:0.01~0.50mg/L、铁:0.10~3.00mg/L、锰:0.05~20.00mg/L、铜:0.05~1.00mg/L、锌:0.05~3.00mg/L、砷:0.005~1.0 mg/L、六价铬:0.01~1.00mg/L、高锰酸盐指数:0.00~8.00mg/L、余氯:0.00~2.50mg/L、总氯:0.00~2.50mg/L、化合氯:0.00~2.50mg/L、二氧化氯:0.00~3.00mg/L、臭氧:0.00~2.50mg/L、有效氯:0~65%、甲醛:0.00~1.50mg/L、亚氯酸盐:0.00~2.00 mg/L。 | |
数字式照度计 | 1 | 1、显示器:2-30位液晶显示 2、测量范围:200/2000/20000/200000LUX 3、过载显示:最高位显示'1' 4、准确度:±3%RDG±0.5%F.S 5、重复测试:±2% 6、温度特性:±0.1%/℃ 7、取样率:约2次/秒 8、记录器输出:DC2V/F.S.(满刻度) | |
测距仪 | 1 | 1、测量范围: 0.05~120m 2、具有长度、面积、体积测量等模式 3、倾角测量:±0.5°,激光等级635nm,<1nw 4、蓝牙通讯距离不小于10m 5、防护等级:IP54防飞溅水及防尘 6、历史测量记录:不小于99组 7、锂电池直充,寿命不小于8000次 8、操作温度:-10℃至50℃ | |
课桌椅尺 | 1 | 1、三折尺总长度不小于2米。 2、具有课桌椅号、身高、课桌号、课椅号。 3、厚度:≤0.4cm。 4、重量:≤0.32kg。 5、测量范围:0-200cm。 | |
便携式紫外线强度仪 | 1 | 1、波长范围及峰值波长: (1)UV-297探头:λ:(275~330)nm;λP=297nm (2)UV-254探头:λ:(230~275)nm;λP=254nm 2、辐照度测量范围:(0.1~199.9×103)μW/cm2 3、紫外带外区杂光:UV297:小于0.05%,UV254:小于0.1% 4、相对示值误差:±8%(相对与NIM标准) 5、余弦特性(方向性响应)误差:±10% 6、线性误差:±1% 7、换档误差:±1% 8、零值误差:满量程的±1% 9、尺寸和重量:≤160mm×78mm×43mm;≤0.2kg 10、电源:常规使用6F22型9V积层电池一只亦可使用数据线连接USB接口、5V电源适配器供电 |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及辽财采〔2020〕66号文件相关规定等。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起至2024年11月06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元5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均需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均需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427-2834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联系方式:0427-3220559
邮箱地址: lnhxysi@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09000106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泽东
电 话:0427-3220559
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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