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流式细胞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17 11:56丰台区

关键内容 流式细胞仪
开标时间 2024-11-06 09:30:00
采购金额 57.00万元
采购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
采购联系人 张参谋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姜湛宽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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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式细胞仪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流式细胞仪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采购单位 某部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0: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产业设计园
    预算金额 ¥5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湛宽
    项目联系电话 13301284012
    采购单位 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参谋;010-66748499
    代理机构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姜湛宽、程育霞、刘彦;010-81123507/13301284012/hcbyzxyb@163.com
    附件:
    附件1 流式细胞仪-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流式细胞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BY2024-C1176

    项目名称:流式细胞仪

    预算金额: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流式细胞仪

    具体配置情况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具体配置情况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按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及数量的价格,包含设备制造、包装、保险及安装调试、运输、培训、质保等一切费用。

    3.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方式:线下申领。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产业设计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以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站:plap.mil.cn)中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投标现场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方式:张参谋;010-66748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设计产业园

    联系方式:姜湛宽、程育霞、刘彦;010-81123507/13301284012/hcbyzxy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湛宽

    电 话: 1330128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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