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红外光谱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10-14 16:53长宁区

关键内容 红外光谱仪
开标时间 2024-11-05 10:00:00
采购金额 66.00万元
采购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采购联系人 屈红芸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赵登峰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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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红外光谱毒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1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红外光谱毒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16: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0:00
    开标地点 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南二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6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屈红芸
    项目联系电话 62906290
    采购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威宁路2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屈老师62906290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登峰13611926324

    项目概况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红外光谱毒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CC/B24248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红外光谱毒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红外光谱毒品检测设备1套。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2.投标方应明确承诺在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他人来实施;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一楼 (近宣化路161号)

    方式:提交纸质文件现场审核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南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在于2024-10-15起至2024-10-21,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至上海市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1楼接受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可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500元/份,售后不退),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现场审核需携带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的原件审核后退还(授权委托书原件不退还)。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址: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屈老师62906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北楼1楼

    联系方式:赵登峰13611926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红芸

    电 话: 6290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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