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养箱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08 08:22石河子市

关键内容 培养箱,液氮罐
开标时间 待定
采购金额 35.40万元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联系人 李峰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玉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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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兵团第八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细胞培养设备采购项目(二氧化碳培养箱、倒置显微镜(不带成像)、倒置显微镜(带成像)、液氮罐)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08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玉

    联系人电话:15199580348

    项目概况

    新疆兵团第八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细胞培养设备采购项目(二氧化碳培养箱、倒置显微镜(不带成像)、倒置显微镜(带成像)、液氮罐)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C32室(万达广场东侧魔方公寓))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CH2024-71号

    2、项目名称:新疆兵团第八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细胞培养设备采购项目(二氧化碳培养箱、倒置显微镜(不带成像)、倒置显微镜(带成像)、液氮罐)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354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354000.00元

    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新疆兵团第八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细胞培养设备采购项目(二氧化碳培养箱、倒置显微镜(不带成像)、倒置显微镜(带成像)、液氮罐)全部结束。

    7、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控制单价(元)

    控制总价(元)

    1

    二氧化碳培养箱

    2

    45000.00

    90000.00

    2

    倒置显微镜(不带成像)

    1

    75000.00

    75000.00

    3

    倒置显微镜(带成像)

    1

    150000.00

    150000.00

    4

    液氮罐

    1

    39000.00

    39000.00

    8、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小微型企业价格评审扣除幅度∶价格评审给予10%的扣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不进行价格扣除;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8日(北京时间)至2024年9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C8室报名。)

    方式:符合本项目采购条件并能提交以下有关资质证明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1)如供应商是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组织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提供负责人授权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进行报名和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2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万达广场东侧)

    五、 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C3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PDF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签章齐全)递交至代理公司邮箱(1490268861@qq.com),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石河子市南区青年路41号

    项目联系人:李峰

    项目联系方式:0993-267151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天山路44号小区14栋4楼(万达广场东侧)

    项目联系人:王玉

    项目联系方式:0993-2610098 15199580348

    电子邮箱:14902688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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