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农业农村局核酸提取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28 10:32盐城市

关键内容 核酸提取仪,大分子作用仪
开标时间 2024-09-18 15:00:00
采购金额 261.00万元
采购单位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联系人 陈女生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高先生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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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县核心育种场实验室器材设备配套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28  
    招标文件: 附件1   


    滨海县核心育种场实验室器材设备配套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滨海县核心育种场实验室器材设备配套项目采购 JSZC-320922-ZQYC-G2024-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各投标人须邮箱报名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邮箱:1158118797@qq.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8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ZQYC-G2024-0013

    项目名称:滨海县核心育种场实验室器材设备配套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26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61万元;

    采购需求:

    滨海县核心育种场实验室器材设备配套项目采购,共一个包件,具体包含但不限于:热风循环消毒柜,全自动灌装机、精液检测仪、相差显微镜casa系统、细管灌装机、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精液运输专用车、高压清洗专用车等专业专用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各投标人须邮箱报名确认获取招标文件,邮箱:1158118797@qq.com;

    方式: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1158118797@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8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22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6.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7.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同时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采购项目全部完成安装及调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70%;验收合格后满一年,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验收合格满两年,根据审计报告结清余款。需要提供税务发票进行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滨海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滨海县港城路419号水务大厦

    联系人:陈女生

    联系电话:18262831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滨海县育才西路166号滨海县政府服务中心二层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950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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