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本级测汞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26 13:39连云港市

关键内容 测汞仪,ICP-AES,红外热成像仪,气相色谱仪,BOD测定仪,高锰酸盐指数,ICP-MS,食品安全检测
开标时间 2024-09-18 09:00:00
采购金额 395.00万元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本级
采购联系人 徐工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东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于工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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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监测应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采购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26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监测应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JSZC-320707-GDGS-G2024-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GDGS-G2024-0004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监测应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预算金额:395.000000万元(采购包1:220.000000万元;采购包2:1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395 万元(采购包1:220万元、采购包2:175万元)

    采购需求:

    为了提升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本次采购主要包括便携式测汞仪、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便携式紫外测油仪、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测仪、全自动CODcr测定仪、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无人机、溶解氧BOD分析仪、气象色谱仪(ECD)、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等。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 09 月 02 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路9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6226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东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滨河路34-1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22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0518-85822680


    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监测应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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