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BOD测定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23 16:13扬州市

关键内容 BOD测定仪
开标时间 2024-09-13 15:00:00
采购金额 175.00万元
采购单位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联系人 李利聪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石磊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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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藻类鉴定系统及BOD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省-扬州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23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藻类鉴定系统及BOD分析仪采购项目 JSZC-320000-NJJD-G2024-003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3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D-G2024-0037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藻类鉴定系统及BOD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75.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购藻类鉴定系统及BOD分析仪各一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时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调试等并投入使用,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1:59,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自行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634564604@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18762317185)。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13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5.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6.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7.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8.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文件均须密封递交(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国泰大厦1号楼15楼

    联系人:李利聪

    联系电话:1518985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联系人:王石磊

    联系电话:18762317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18762317185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藻类鉴定系统及BOD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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