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气体报警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16 16:33大庆市

关键内容 气体报警器
开标时间 2024-08-27 08:30:00
采购金额 700.00万元
采购单位 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采购联系人 付强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邵永帅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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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框架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16  
    招标文件: 附件1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框架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FW-GKZB2024-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框架),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验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专项验收评价。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较多,且涵盖的工艺类别也较多。为了保证安全评价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有序开展,需面向社会公开选用规模大、技术全和专业性强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我公司连续提供两年的优质服务。

    项目计划投资:估算700万元(含税)

    付款条件:每个评价项目完成后,通过验收后据实结算。

    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取费系数报价,取费系数限价为0.99,超过0.99的废标,报价保留2位小数。

    结算方式:每个评价项目由大庆石化公司工程造价部出具定价单,定价单价格为结算基础价,结算基础价*取费系数=结算金额。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单位: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项目承办人: 付强 联系方式:0459-6763924。

    2.2招标范围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大庆石化公司开展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组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相关评估、评价工作。

    2.3 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1、服务标准:详细掌握建设项目相关技术文件,认真勘查现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编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报告,通过政府和相关专家的验收。

    2.3.2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2.1、采取现场实际勘查、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实际核对、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验证、实地测量、模拟计算、人员访谈、调查等方法开展工作。投标人选择的计算工具包应得到国际标准、国际石油石化组织或石油石化公司认可的软件。

    2.3.2.2、投标人需配备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火灾、爆炸、扩散定量风险计算分析软件,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设备器具。

    2.3.2.3、评价程序、报告和结论满足《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

    2.3.2.4、进度要求:根据每个建设项目的规模具体规定。(如果中标后无法完成工作内容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中第13.2.1条执行违约罚则。)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如发现故意弄虚作假按废标处理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应承诺文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应包含《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中规定的“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类业务评价资质。

    3.5、投标人具有以下项目业绩:2018年1月1日以后承担石油化工行业内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含1000万吨)炼化企业的安全评价业绩不得少于1个。以评价报告或合同作为评审依据,评价报告以出版日期为准,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评价报告、合同影印件。如合同或评价报告中不能体现原油加工能力,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业绩要求的“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含1000万吨)炼化企业的安全评价业绩”可以是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含1000万吨)炼化企业中的某套或某几套装置业绩,也可以是某套或某几套装置的建设项目业绩。不单独指定炼化一体业绩。】

    3.6、投标人需配备专职安全评价师任本次投标安全评价师,一级安全评价师不得少于4个,提供2024年度5月至2024年7月份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聘用合同影印件和安全评价师证书扫描件。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查询验证地址:(http://cydj.5anquan.com/UILogin/BeforeUserInfoSearchNew),提供安全评价师证书自查截图。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8-16 16:00:00至2024-08-21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 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08-27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付强 联系方式:0459-6763924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072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9.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注1.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注2.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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