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3 17:43连云港市
关键内容 | 水质毒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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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09-04 10:30:00 |
采购金额 | 995.00万元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
采购联系人 | 李琼琳 查看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代理联系人 | 朱工 查看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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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08-13 |
招标文件: | 附件1 |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维护和服务项目 JSZC-320700-JZCG-G2024-01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4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4-0116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维护和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95.000000万元(采购包1:941.000000万元;采购包2:32.000000万元;采购包3:2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95万元(采购包1:941万元;采购包2:32万元;采购包3:22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主要目标为实现对84个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42个PM2.5站、5个TVOC自动监测站、2个VOCs自动监测站、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套水污染预警溯源仪、1台生物毒性分析仪、1套水质浮标在线监测系统、1套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设施、1套VOCs环境走航监测设施、10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运和1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维服务、定期维修、监测数据深度分析,保障设备运行正常,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
采购包2: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条例规定,需要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江苏省污染源末端监控平台、连云港市污染源综合管理平台等监管平台运行维护及数据分析汇总,提供分析研判报告,加强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有效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
采购包3:根据2021年4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全联全控)工作方案》、《2021年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计划》的通知(苏环办〔2021〕146号文)中的危废视频监控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要求,针对连云港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0吨及以上的企业和全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关键位置监控视频信息进行管理,并对部分重点企业贮存等环节的监控视频开展AI分析。
投标人三个采购包皆可投,但只可中一个采购包。
开标、评标的顺序按照采购包1、2、3依次进行,中标顺序根据评标顺序确定。如投标人采购包1被确定为中标人,采购包2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3: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采购包2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各方须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采购包2中联合体各方均提供)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仅限采购包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两家),组成联合体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仅限采购包2)须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招标文件格式十三),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北京时间)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9-04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
联系人:李琼琳
联系电话:0518-85683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1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8-85868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8-8586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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