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切割机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13 17:07松原市

关键内容 切割机
开标时间 2024-09-03 09:00:00
采购金额 0.00万元
采购单位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王龙江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郭经理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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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春铁2024年松原三江公司劳保用品、加固材料加工业务外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8-13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春铁2024年松原三江公司劳保用品、加固材料加工业务外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春铁2024年松原三江公司劳保用品、加固材料加工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7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春铁2024年松原三江公司劳保用品、加固材料加工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运输企业成本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如中标人无法完成技术说明要求的工作,中标人应立即整改,若在履约期内同一问题超过3次仍未整改,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5.售后服务及要求:需按照技术说明保质保量的完成相应的工作,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产品有瑕疵或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需要进行现场了解的,可在标书售卖截止后两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龙江 电话:18943800669。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安全管理制度。

    技术规格书、安全管理制度

    一、技术规格书

    中标方应保证足够人员在我公司工作,我公司有权对外包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要求、监督,发现外包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不能较好或无法满足公司相关要求时,有权向中标方提出更换人员或终止合作的要求,以保我公司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一)手套生产工艺及作业标准

    生产线:

    1.检查机器上的棉线是否有断线,没接线的情况。

    2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气泵是否正常,检查无误后打开手套机电源开关。

    3.手套机运行10分钟后,对手套机的各个拉杆进行加油养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手套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关机处理。

    码边:

    1.码边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机台润滑情况,保证机台的正常使用。

    2.要求码边两圈,码边之后要求注意是否有漏针现象。

    (二)透明皂生产工艺及作业标准

    1.配料:按每100公斤皂粒对200克香精的对比。

    2.搅拌:在搅拌机内搅拌10分钟。

    3.碾压:将搅拌好的皂粒进行碾压成0.5毫米的皂片。

    4.压条:压条机用冷却水温度控制在10-15℃,皂条出口温度控制在42-45℃。

    5.分切、打印:按规定的尺寸、重量进行分切,同时按设计的图标进行打印。要求图标清晰,重量误差在+-2克,尺寸在0.2-0.4毫米。

    6.风干:将分切好的皂块搬运到风干区进行风干24小时,水分控制在百分之10内。

    7.包装:包装机封口温度控制在95-110℃之间在进行包装。

    8.装箱:将包装好的透明皂按规定的数量进行装箱,打包。打包机紧度控制在0.5-1公斤。

    9.质检:将生产出的透明皂成品进行质量检测,重量(+-误差2克)、数量(每箱块数)、外观(型状、包装封口)、生产日期、整箱外观有无破损。

    10.入库:将检测好的成品进行入库。库管员根据生产车间提供的入库单型号、箱数、块数、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签字、入账。

    (三)垫底布成品制作工艺及技术标准

    1.垫布产品的缝制必须保证缝边严密,缝线匀直,不得有跳线、缝偏、漏缝等现象。且缝边针码尺寸按规定调整一致,生产人员不得擅自把缝边针码放大。发现垫布有断丝、跳丝的,一律报废。

    2.每件产品按照规定的组别,粘贴相应的标识或产品合格证,不得有遗漏。

    3.产品折叠时,要按照规定尺寸折叠规整,大小一致,方正整齐。

    4.垫布产品打包时,每片要摆放整齐,打包绳要松紧适度,不得太松,每包要按标准数量捆扎。

    5.垫布缝边尺寸:20mm≤δ≤30mm,两端头缝边边距尺寸合计不大于80mm。

    6.垫布折叠尺寸:长×宽

    敞车:70cm×60cm 棚车:60cm×50cm

    7.垫布打包尺寸:长×宽×高

    敞车:70cm×60cm×40cm

    棚车:60cm×50cm×45cm

    8.拉丝工作:为节省能源采取24小时两班倒制度每班有两一名工人完成。聚丙烯颗粒倒入长度5米的加热机器中。需要240℃高温加热挤压成3.5米宽0.018cm厚的塑料布面,经过由1400组刀片切割成2.5mm的细丝。

    9.牵丝工作:与拉丝工作同步进行生产编织布卷,每班有两名工人完成,将拉出的聚丙烯丝牵到收丝机上800个线锭上缠绕成直径10cm的线轴,要求工作人员细心看护线轴的直径不能有误差。

    10.圆织工作:将线轴均匀挂在圆织机上每平方分米40条。每台圆织机挂800轴。每个工人看4台圆织机,平均10分钟换一轴线。

    11.切割工作:将圆织工生产的编织布卷,按17.5米,4米,切割生产棚车的半成品。12.5米,2.5米生产敞车的半成品。

    12.缝纫工作:将半成品编织布连接到成品码边不得大于5cm,每10套成品打成一包。

    13.吹塑工作:加热聚乙烯原料到吹塑机中,加工塑料筒布,按照不同的规格调节吹风的压力速度来完成,误差不得超过3%。

    14.制袋工作:将塑料筒布按照所需长度在切割机上加工黏合,废品率小于2%。每一千条塑料袋打包成一个包装。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身安全相关要求: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中标方的加工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2.对外包加工人员的身份、合同、保险、加工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查验核实,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责令中标方立即整改,对拒绝整改的,予以清退出场,幷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合同签订前,中标方必须为参加生产加工的所有人员购买五险(养老、失业、工伤、医保、大额)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报甲方备查,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在加工过程中对乙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或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其问题整改不落实的,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

    5.乙方必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必须对参加生产加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培训。

    6.必须对岗位安全培训进行建档立案,备查。

    7.必须对参加生产加工人员进行配备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8.如实申报参加加工人员名单,为参加加工的所有人员购买真实、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及甲方安全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负责生产及进出场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甲方的厂区安全、现场管理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加工。

    10.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决不纵容包庇生产加工中的违规人员,对自查和甲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按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落实。

    11.乙方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对加工全过程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现场生产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切实有效地抓好加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12.合理设置生产岗位,落实岗位生产安全责任制,做好日常、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做好并保留文字记录。

    (二)、作业安全相关要求

    1.外包人员技术、能力不达标,现场作业中自身操作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不格,不合格产品按产品等价进行赔偿。

    2.外包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承包方按照材料等价进行赔偿。

    3.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外包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外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4.设备设施必须保证性能优良、运转正常,要有专人管理,做好日常保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责任事故相关要求:

    1.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外包人员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问题,由外包公司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2.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外包人员在作业中失职失责,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由外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制作加工过程中安全生产负全责,对生产加工过程发生的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一切民事赔偿及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无

    4.供货业绩要求: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8:00时起至2024年8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3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长春春铁经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人:曹俊波

    立项人电话:18643895443 0324-24425

    技术咨询人:王龙江 电话:18943800669

    技术咨询人电话:18943800669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郭经理

    电 话:024-62080879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97131725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8月12日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手套加工

    58g

    3000000

    0.19

    13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

    A01

    透明皂加工

    238g

    3000000

    0.09

    13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3

    A01

    垫底布制作

    棚车

    160000

    10.17

    13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4

    A01

    垫底布制作

    敞车

    2000

    12

    13

    本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A01包: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兴原工业园区盼盼大路1179号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按照技术说明完成加工生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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