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用集团演示集中采购中心光电直读光谱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19 08:52温州市

关键内容 光电直读光谱
开标时间 2024-08-07 12:00:00
采购金额 1000.00万元
采购单位 温州公用集团演示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联系人 贺先生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公用集团演示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冯先生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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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公用集团演示集中采购中心关于有线光电直读式远传水表供应商入围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19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有线光电直读式远传水表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SY-JC-2023015-01

    项目名称:有线光电直读式远传水表供应商入围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有线光电直读式远传水表供应商入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有线光电直读式远传水表供应商入围采购,年采购量约 500 万元,供货范围涵盖温州市域及各县市区范围,供货服务期为1年,并采用1+1+1年模式,要求分批供货,具体采购数量、送货地点等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指派(满足各地需求单位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合同期限1年,有效期从2023年 月 日 ~ 2024年 月 日止。
    乙方入围期限为3年,合同采用1+1+1年模式,一年一签,在合同到期前由甲方组织使用单位根据使用情况对供应商的商品质量、抄读准确率、上传成功率、服务效率、服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如甲方需要且乙方提出申请,可以续签下一年供货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二次。续签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不变。即使具备续签条件,甲方也有权不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5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2:0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42号人保财险鹿城支公司办公大楼4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温州国企采购平台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4、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公用采购单位1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贺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565077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公用集团演示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温州市黎明西路342号人保财险鹿城支公司办公大楼4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723185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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