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CO、CO2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06 12:28汕尾市

关键内容 CO、CO2,红外热成像仪,多气体分析仪
开标时间 2024-07-26 00:00:00
采购金额 70.00万元
采购单位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 陈女士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徐先生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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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环境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06  


    项目概况

    (2024年环境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DHYS24FC0701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环境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

    现场执法记录仪

    20台

    详见招标文件

    2

    热成像仪(水、气)

    8台

    详见招标文件

    3

    快检试剂包(水体)

    15套

    详见招标文件

    4

    暗管探测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5

    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FID)

    2部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包括设备到位、安装、验收,能交付用户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 7 月 8 日至2024年 7 月 12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号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号)领购招标文件。领购招标文件需携带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都需加盖领购单位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须携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汕尾市海滨大道中2622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660-333712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1栋702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660-387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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