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高压灭菌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4-07-01 16:42晋中市

关键内容 高压灭菌器,过氧化氢灭菌,超净工作台,离心机,紫外分光光度,差示扫描量热,总氮分析仪,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超低温冰箱,培养箱,荧光显微镜,叶绿素,量热仪,PCR,流动注射分析,立体显微镜
开标时间 待定
采购金额 897.50万元
采购单位 山西农业大学
采购联系人 富振华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伟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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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农业农村部黄土高原特色杂粮公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状态:预告
    更新时间: 2024-07-01  
    招标文件: 附件1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农业农村部黄土高原特色杂粮公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农业大学的委托于2024年6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农业农村部黄土高原特色杂粮公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二、预算金额:8975000.00元

    三、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8.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农业大学

    联 系 人:富振华

    联系方式:0354-628537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启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伟

    联系方式:0351-2362969

    邮箱:1837263977@qq.com

    七、公示期限:

    本次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需求专家意见表

    项目名称

    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农业农村部黄土高原特色杂粮公共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人

    山西农业大学

    采购项目内容

    总有机碳/总氮分析仪、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差示扫描量热仪、气相色谱仪、连续流动分析仪、生物信息分析服务器、植物效率分析仪、小型高速离心机、型高速冷冻离心机、大容量高速冷冻离心机、组织匀浆-细胞破壁仪、振荡培养箱、组织混合研磨仪、荧光定量PCR仪、高电流电泳仪、PCR仪、正置荧光显微镜、研究级体视显微镜、立式高压蒸汽灭菌器、便携式植物微观动态离子流检测设备、露点水势测定仪、便携式光合作用测量仪、超便携式调制叶绿素荧光仪、超净工作台、植物组织培养系统、人工气候箱、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仪、酸度计、消煮炉、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色选机、试验用砻谷机、气象物联网系统、医用低温保存箱、医用低温电冰箱、卧式冷藏冷冻转换柜、数字PCR仪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8975000.00元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7.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8.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宣春生

    正高

    太原理工大学


    董新胜

    高工

    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


    乔高社

    高工

    山西医科大学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经专家组审核资料,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1.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该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3.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4.该项目有需实现的功能,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具备项目的数量、交付实施等时间和地点;5.该项目具有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要求;6.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要求无指向性、歧视性、不合理、不合法性。

    专家人员签字

    宣春生、董新胜、乔高社


    附件信息:

    论证.pdf

    2.7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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