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中心污泥检测仪采购招标公告

2024-06-12 22:02福州市

关键内容 污泥检测仪
开标时间 2024-06-24 09:30:00
采购金额 40.00万元
采购单位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中心
采购联系人 江先生 查看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郑城蓉 查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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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尾区污水厂、君竹河水质及污泥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马尾区污水厂、君竹河水质及污泥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中心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7: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预算金额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城蓉、方宇姗、林蓓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706680
    采购单位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青州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江先生8398134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城蓉、方宇姗、林蓓0591-83706680

    项目概况

    马尾区污水厂、君竹河水质及污泥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B2024009

    项目名称:马尾区污水厂、君竹河水质及污泥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马尾区污水厂、君竹河水质及污泥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

    4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频次开展检测工作,完成外场采样工作后15天内应提交检测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此条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 应 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资质要求: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方式: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及方式:采购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异地(邮件形式)购买采购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项目指定账户上,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转账凭证一同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8060877385@163.com 购买磋商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总包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州路6号

    联系方式:江先生83981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124号宏扬新城4#8C单元

    联系方式:郑城蓉、方宇姗、林蓓0591-83706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城蓉、方宇姗、林蓓

    电 话: 0591-8370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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