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7 17:28宿迁市
关键内容 | 氨氮测定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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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05-18 15:00:00 |
采购金额 | 22.00万元 |
采购单位 | 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采购联系人 | 徐兵 查看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申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毛妍 查看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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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 2024-05-07 |
各供应商:
江苏申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沭阳县疾控中心全自动氨氮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疾控中心全自动氨氮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22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三)供货期:确定成交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质保期:两年
(五)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六)购置全自动氨氮分析仪1台,用于饮用水中氨氮的检测,详见采购需求。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1.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报名)
(一)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00至2024年05月17日17:30(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沭阳县明珠路55号(迎虞花苑北门江苏申泽)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材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委托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领取的,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5月18日15:00
(二)磋商地点:江苏申泽1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响应文件接受地,逾期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兵
联系电话:1351177311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申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毛妍
联系电话:13151082337
联系地址:沭阳县明珠路55号(迎虞花苑北门)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媒体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沭阳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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