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新型污染物指的是目前确已存在,但尚无环保法律法规予以规定或规定不完善的、危害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所有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近年来, 随着新型污染物分析检测技术进步和人们认识深入,发现环境中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药物及个人护理品(PPCPs)和消毒水副产物(DBPs)等新型有机污染物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对生态系统造成了污染,虽然其在环境中的含量很低,但由于其稳定性、生物富集性和高毒性,给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威胁。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构建我国环境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与控制理论体系;揭示氮、磷、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物的产生、迁移、转化等机制及环境生态效应;研究我国主要高风险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快速筛选理论方法;研发新型污染物监测仪器……
《“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试行)》提出,“进一步优化地表水监测指标和评价方式,逐步在有条件的流域和地区探索开展新型污染物监测评估”……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EDCs)、抗生素、纳米材料、饮用水消毒副产物等环境新型污染物的检测、去除与控制技术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逐渐成为环境学科领域的研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