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管制物质

仪器信息网管制物质专题为您整合管制物质相关的最新文章,在管制物质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管制物质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管制物质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管制物质话题讨论。

管制物质相关的资讯

  • 精工盈司召开环境管制物质对策研讨会暨新品发布会
    自从2006年7月以来,随着欧盟RoHS指令等规范的出台,以及2007年3月1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国版RoHS)的正式实施,各国对环境管制物质的规定、管理都愈加严格,而可对环境管制物质进行管理的X射线荧光分析仪也正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领域。  精工盈司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响应广大客户的需要,并希望能与各生产商直接面对面地共同探讨这个全球关注的话题,今年再次针对环境管制物质的管理与监控,特别是无卤检测方面的最新情况,以及在有害物质控管过程中使用到的X射线荧光分析仪的操作技巧及注意点等内容,于2008年7月18日与2008年7月22日分别在苏州及深圳举办了《环境管制物质对策研讨会暨新品发布会》。        同时,本次研讨会上更是与日本同步,发布了最新款的搭载了快速扫描功能的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分析仪[SEA6000VX]。  X射线荧光分析仪,因其便捷的操作性和分析的快速性,在对应RoHS指令等环境管制中被大量导入到零件及产品的入库出货检查中。除了RoHS指令以外,随着ELV指令、玩具规范以及RPF等等的无铅化、无卤化标准的建立,可以预见对于测量环境管制物质的需求将会日益增加。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测量的效率,并对应复杂的测量需求,现有机型已经很难对应线路板等复合部件中无法拆解的特定微小区域的测量,以及线路板整体有害物质的管理等的需求,因此开发了这款能够满足这些需要的最新机型。     [SEA6000VX]大幅提升了灵敏度,实现了对微小区域的高速测量。由于配备了本公司自行研发设计的无需液氮高计数率检测器Vortex及全新设计的X射线源,更是得到了比以往机型高出10倍以上的灵敏度。对于原先在5mm~10mm左右比较大的分析范围内进行的微量有害物质测量,现在即使在0.5mm~1.2mm左右的微小区域内也能以相同或者更短的时间进行测量。  通过提高测量微小区域的灵敏度以及搭载高速电动平台,实现高速二维扫描。例如,对100mm x 100mm的实装线路板的高速扫描中,仅需2分钟左右就能检测出其中亚毫米大小的共晶焊锡。如果增加扫描的次数,大约花30分钟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检测出RoHS指令中的规定值为1,000ppm级的铅含量,从而可以判断整个实装线路板中是否符合无铅制程的规范。  另外,[SEA6000VX]还配备了决定测量位置观测的高清晰度宽视野光学系统,以及高精度的X-Y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操作的便利性及测量的稳定性。  此次研讨会吸引到了华东华南地区百余家企业200余位品质管理、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出席参加,其中不乏知名厂商及其外包商等,可见环境管制物质的管理工作已经受到相当大的重视,精工盈司也希望能够在各厂商进行控管的过程中提供支持,共同实现绿色生产。
  • 《核出口管制清单》已实施 质谱等仪器及部件受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国家原子能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联合修订《核出口管制清单》,清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说明指出,与本清单所列物项直接有关的“技术”将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受到与物项同样严格程度的审查和管制。为“研制”、“生产”或“使用”本清单所列任何物项而专门设计或开发的“软件”转让将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受到与物项同样严格程度的审查和管制。  清单中涵盖了溶剂萃取设备、气体离心机、UF6质谱仪/离子源、同位素电磁分离器、离子源、离子收集器、高压电源、磁体电源等科学仪器及部件。详情如下:核出口管制清单说明  一、总说明  下述各段适用于《核出口管制清单》:  (一)本清单中所说明的各个物项既包括未使用过的物项,亦包括使用过的物项。  (二)如果对本清单中任何物项的说明不含限制条件或技术规格,这种说明是指该物项的全部品种。  (三)当设施的设计、建造或运行过程所依据的物理过程或化学过程与本清单中确定的相同或相似时,该设施应被视为与受管制设施“同种型号”。  (四)不应由于部件的转让而排除对这类物项的管制。  二、技术控制  (一)“技术”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进行管制。与本清单所列物项直接有关的“技术”将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受到与物项同样严格程度的审查和管制。  (二)对“技术”转让的管制不适用于“公开”资料或“基础科学研究”资料。  三、关于软件的说明  (一)为“研制”、“生产”或“使用”本清单所列任何物项而专门设计或开发的“软件”转让将在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受到与物项同样严格程度的审查和管制。  (二)“软件”转让应与“技术”转让采用同样的管制原则。  四、定义  1.“公共使用的”是指已经公开使用的“技术”或“软件”,而对其进一步传播可以不加限制(包括受版权限制的“技术”或“软件”)。  2.“基础科学研究”是指主要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到的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而从事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此类工作主要不是针对某一具体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3.“技术”是指本清单所列物项的“研发”、“生产”或“使用”所要求的特定资料。这些资料可以采用“技术数据”或“技术援助”的形式。其中,“研发”涉及“生产”前的各个阶段:设计、设计研究、设计分析、设计概念、样机的装配和试验、小规模试生产计划、设计数据、把设计转换成产品的过程、结构设计、总体设计、布置等 “生产”是指建造、生产工程、制造、合成、组装(装配)、检查、试验、质保等各个阶段 “使用”是指运行、安装(包括现场安装)、维护(校核)、修理、大修和翻修等 “技术数据”可以采用蓝图、平面图、图表、模型、公式、工程设计和技术规格、手册与规程等形式,被写入或记录在诸如磁盘、磁带、只读存储器等器件或其他载体 “技术援助”可以采用规程、技能、培训、操作知识和咨询服务等形式,可以包括“技术数据”的转让。  4.“软件”是指载入于有形媒介中的一个或多个“程序”或“微程序”,其中“程序”是指电子计算机可执行的或可转换成可执行某一过程的指令序列 “微程序”是指保存在一个特殊的存储器里的基本指令序列,通过把其参考指令引入指令寄存器开始执行该基本指令序列。  5.“其他元素”是指氢、铀和钚以外的所有元素。  五、单位  本清单使用国际单位制(SI)。在任何情况下,国际单位制规定的物理量应被认为是正式建议的管制值。本清单相关国际单位通常使用的缩写符号(及其表示量值的前缀)如下(按字母顺序):  A-安培  Å -埃  ℃-摄氏度  cm-厘米  cm2-平方厘米  cm3-立方厘米  ° -度  g-克  g0-重力加速度(9.80665米/秒2)  GHz-千兆赫  GPa-吉帕  h-小时  H-亨利  MPa-兆帕  μm-微米  N-牛顿  nm-纳米  Ω-欧姆Hz-赫兹  J-焦耳  K-开[尔文]  kg-千克  kHz-千赫兹  kJ-千焦耳  kPa-千帕  kW-千瓦  m-米  m2-平方米  m3-立方米  mA-毫安  min-分钟  mm-毫米  Pa-帕[斯卡]  s-秒  ″-弧秒  V-伏  VA-伏安第一部分核材料  核材料系指源材料和特种可裂变材料。其中:  1.源材料系指天然铀、贫化铀和钍,呈金属、合金、化合物或浓缩物形态的上述各种材料。但不包括:  (1)政府确信仅用于非核活动的源材料   (2)在一个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向某一接受国出口:  ①少于500kg的天然铀   ②少于1000kg的贫化铀   ③少于1000kg的钍。  2.特种可裂变材料系指钚-239、铀-233、含同位素铀-235或铀-233或兼含铀-233和铀-235其同位素总丰度与铀-238的丰度比大于自然界中铀-235与铀-238的丰度比的铀,以及含有上述物质的任何材料,包括核燃料组件。但不包括:  (1)钚-238同位素丰度超过80%的钚   (2)克量或克量以下用作仪器传感元件的特种可裂变材料   (3)在一个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向某一接受国出口少于50有效克的特种可裂变材料。第二部分核设备和反应堆用非核材料  1.核反应堆和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和部件  按语  各种类型的核反应堆,无论其按所用慢化剂(如石墨、重水、轻水、无慢化剂)、核反应堆内中子谱(如热中子、快中子)、所用冷却剂类型(如水、液态金属、熔盐、气体)为特征,或以功能类型(如动力堆、研究堆、试验堆)为特征进行区分。上述所有类型的核反应堆都属于本条款范围并受本条款所有可适用分项管控。本条款的控制范围不包括聚变反应堆。  1.1整体核反应堆  能够保持受控自持链式裂变反应的可运行核反应堆。  注释  一个“核反应堆”基本上包括反应堆容器内或直接安装在其上的物项、控制堆芯功率水平的设备和通常含有或直接接触或控制反应堆堆芯一次冷却剂的部件。  1.2核反应堆容器  金属容器,或工厂预制的该装置的主要部件,被专门设计或制造来容纳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的堆芯以及下文1.8定义的相关堆内构件。  注释  物项1.2涵盖的核反应堆容器不分压力等级,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和排管容器。物项1.2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它是工厂预制的反应堆容器的主要部件。  1.3核反应堆燃料装卸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在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中插入或取出燃料的操作设备。  注释  上述物项能够进行有载操作或利用技术先进的定位或准直装置进行复杂的停堆装料操作,例如通常不可能直接观察或接近燃料的操作。  1.4核反应堆控制棒和设备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控制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裂变过程的棒、支承结构或悬吊结构、棒驱动机或棒导向管。  1.5核反应堆压力管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容纳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的燃料元件和一次冷却剂的压力管。  注释  压力管是燃料通道的一部分,按设计在高压下运行,压力有时超过5MPa。  1.6核燃料包壳  专门设计或制造在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中作为燃料包壳使用的数量超过10kg的锆金属和合金的管或管组件。  注意:锆压力管的管制适用于1.5,锆排管的管制适用于1.8。  注释  在核反应堆中使用的锆金属管或锆合金管含铪与锆的重量之比通常低于1:500。  1.7一次冷却剂泵或循环泵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循环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的一次冷却剂的泵或循环泵。  注释  专门设计和制造的泵或循环泵包括水冷堆泵、气冷堆循环泵以及液态金属冷却堆用电磁泵和机械泵。这种设备可包括防止一次冷却剂渗漏的精密密封或多种密封的系统、全密封驱动泵,及有惯性质量系统的泵。这一定义包括鉴定为NC-1或相当标准的泵。  1.8核反应堆内部构件  专门设计和制造用于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的“核反应堆内部构件”,包括堆芯支承柱、燃料通道、排管、热屏蔽层、堆芯缓冲层、堆芯栅格板和扩散板。  注释  “核反应堆内部构件”是反应堆容器内的主要结构,具有一种或多种功能,例如支承堆芯、保持燃料对准、引导一次冷却剂流向、为反应堆容器提供辐射屏蔽层、导向堆芯内仪表。  1.9热交换器  (a)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的一次冷却剂或中间冷却剂回路的热交换器(蒸汽发生器)。  (b)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的一次冷却剂回路的其他热交换器。  注释  蒸汽发生器是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将反应堆内生成的热量(一回路侧)输送到进水(二回路侧)以产生蒸汽。对有一个中间回路的快堆的情况,除蒸汽发生器外,用于将一回路侧的热量输送到中间冷却回路的热交换器理所当然地属于控制范围以内。在气冷堆中,可利用热交换器向驱动燃气轮机的二次气体回路传热。本条款的控制范围不包括反应堆支持系统如应急冷却系统和衰变热冷却系统的热交换器。  1.10中子探测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测定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堆芯内中子通量的中子探测器。  注释  本条款的范围包括用于测定大量程范围中子通量的堆芯内和堆芯外探测器,典型地从每平方厘米每秒104个中子或更高。堆芯外意指那些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堆芯外,但是位于生物屏蔽层内的仪器。  1.11外热屏蔽体  专门设计或制造供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中用于减少热损失同时也用于安全壳保护的“外热屏蔽体”。  注释  “外热屏蔽体”是置于反应堆容器上方的主要结构,用于减少反应堆的热损失和降低安全壳内的温度。  2.反应堆用非核材料  2.1氘和重水  任一接受方在任何一个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收到的供上述1.1定义的核反应堆用的数量超过200kg氘原子的氘、重水(氧化氘)以及氘与氢原子之比超过1∶5000的任何其他氘化物。  2.2核级石墨  数量超过1kg、纯度高于百万分之五硼当量、密度大于1.50g/cm3的石墨。  注释  为了出口控制的目的,政府将确定出口符合上述技术指标的石墨是否用于核反应堆。  硼当量(BE)可以实验测定或以包括硼在内的杂质BEZ之总量计算得出(由于碳不被考虑是一种杂质,因此不包括  BE碳),其中:  BEZ(ppm)=CF× 元素Z的浓度(ppm为单位)   CF为转化因子:(σZ× AB)除以(σB× AZ)   σB和σZ分别为自然界形成的硼和元素Z的热中子俘获截面(巴为单位),AB和AZ分别为自然界形成的硼和元素Z的原子质量。  3.辐照燃料元件后处理厂以及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按语  辐照核燃料经后处理能从强放射性裂变产物以及其他超铀元素中分离钚和铀。有各种技术工艺流程能够实现这种分离。但是,多年来,“普雷克斯”已成为最普遍采用和接受的工艺流程。“普雷克斯”流程包括:将辐照核燃料溶解在硝酸中,然后利用磷酸三丁酯与一种有机稀释剂的混合剂通过溶剂萃取法分离铀、钚和裂变产物。  各种“普雷克斯”设施具有彼此相似的工艺功能,包括:辐照燃料元件的切割、燃料溶解、溶剂萃取和工艺液流的贮存。还可能有种种设备,用于:使硝酸铀酰热脱硝,把硝酸钚转化成氧化钚或金属钚,以及把裂变产物的废液处理成适合于长期贮存或处置的形式。但是,实现这些功能的设备的类型和结构在各种“普雷克斯”设施之间可能不同,原因有几个,其中包括需要后处理的辐照核燃料的类型和数量、打算对回收材料的处理和设施设计时所考虑的安全和维修原则。  一个“辐照燃料元件后处理厂”包括通常直接接触和直接控制辐照燃料和主要核材料以及裂变产物工艺液流的设备和部件。可以通过采取各种避免临界(例如通过几何形状)、辐射照射(例如通过屏蔽)和毒性危险(例如通过安全壳)的措施来确定这些过程,包括钚转换和钚金属生产的完整系统。  3.1辐照燃料元件切割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供上述确定的后处理厂用来切割或剪切辐照燃料组件、燃料棒束或棒的遥控设备。  注释  这种设备能切开燃料包壳,使辐照核材料能够被溶解。专门设计的金属切割机是最常用的,当然也可能采用先进设备,例如激光器。  3.2溶解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供上述确定的后处理厂用来溶解辐照核燃料,并能承受热、腐蚀性强的液体以及能远距离装料和维修的临界安全容器(例如小直径、环形或平板式的容器)。  注释  溶解器通常接受切碎了的乏燃料。在这种临界安全的容器内,辐照核材料被溶解在硝酸中,而剩余的壳片从工艺液流中被去掉。  3.3溶剂萃取器和溶剂萃取设备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辐照燃料后处理厂的溶剂萃取器,例如填料塔或脉冲塔、混合澄清器或离心接触器。溶剂萃取器必须能耐硝酸的腐蚀作用。溶剂萃取器通常由低碳不锈钢、钛、锆或其他优质材料,按极高标准(包括特种焊接和检查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加工制造而成。  注释  溶剂萃取器既接受溶解器中出来的辐照燃料的溶液,又接受分离铀、钚和裂变产物的有机溶液。溶剂萃取设备通常设计得能满足严格的运行参数,例如很长的运行寿命,无需维修或易于更换,操作和控制简便以及可适应工艺条件的各种变化。  3.4化学溶液保存或贮存容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为辐照燃料后处理厂用的保存或贮存容器。这种保存或贮存容器必须能耐硝酸的腐蚀作用。保存或贮存容器通常用低碳不锈钢、钛或锆或其他优质材料制造。保存或贮存容器可设计成能远距离操作和维修,而且它们可具有下述控制核临界的特点:  (1)壁或内部结构至少有百分之二的硼当量,或  (2)对于圆柱状容器来说,最大直径175mm,或  (3)对于平板式或环形容器来说,最大宽度75mm。  注释  溶剂萃取阶段产生三种主要的工艺液流。所有这三种液流在如下的进一步处理过程中要使用保存或贮存容器:  (a)用蒸发法使纯硝酸铀酰溶液浓缩,然后使其进到脱硝过程,并在此过程中转变成氧化铀。这种氧化物再在核燃料循环中利用。  (b)通常用蒸发法浓缩强放射性裂变产物溶液,并以浓缩液形式贮存。随后可蒸发这种浓缩液并将其转换成适合于贮存或处置的形式。  (c)在将纯硝酸钚溶液转到下几个工艺步骤前先将其浓缩并贮存。尤其是,钚溶液的保存或贮存容器要设计得能避免由于这种液流浓度和形状的改变导致的临界问题。  3.5流程控制用中子测量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与辐照燃料元件后处理厂的自动化流程控制系统相结合和共同使用的中子测量系统。  注释  这些系统涉及能动和非能动中子测量和鉴别能力,目的是确定特种可裂变材料的数量和成分。整套系统由中子发生器、中子探头、放大器和信号处理电子元件组成。  本条款的范围不包括为核材料衡算和保障或与辐照燃料元件后处理厂自动化流程控制系统的结合和共同使用无关的任何其他应用设计的中子探测和测量仪器。  4.用于制造核反应堆燃料元件的工厂和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按语  核燃料元件是由本清单第一部分所述的一种或多种源材料或特种可裂变材料制造的。对于氧化物燃料这一种最常用的燃料类型,常用芯块压制、烧结、研磨和分级的设备。直到密封于包壳内,混合氧化物燃料是在手套箱内操作的(或等效的箱体)。在所有情况下,燃料被密封于一个合适的包壳内,这种包壳是设计作为包装燃料的主要包壳,以便在反应堆运行时提供适当的性能和安全。此外,在所有情况下,为保证可预计的和安全的燃料性能,必须按照最高标准精确控制流程、程序和设备。  注释  考虑属于燃料元件制造的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这一  含义的设备项目包括:  (a)通常直接接触或加工或控制核材料生产流程的设备   (b)将核材料封入包壳的设备   (c)检验包壳或密封完整性的设备   (d)检验密封燃料的最终处理的设备   (e)用于装配核燃料元件的设备。  这一设备或这些设备系统可能包括:  (1)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检验燃料芯块的最终尺寸和表面缺陷的全自动芯块检查台   (2)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将端塞焊接于燃料细棒(或棒)的自动焊接机   (3)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检验燃料细棒(或棒)成品密封性的自动化测试和检查台   (4)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制造核燃料包壳的系统。  第(3)项典型的包括设备用于:(a)细棒(或棒)端塞焊缝X射线检测,(b)充压细棒(或棒)的氦检漏,(c)细棒(或棒)的γ射线扫描以检验内部燃料芯块的正确装载。  5.天然铀、贫化铀或特种可裂变材料同位素分离厂以及为其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除分析仪器以外的)设备  按语  在很多情况下,铀同位素分离厂、设备和技术与“其他元素”的同位素分离厂、设备和技术有着密切联系。在特定情况下,本条款所述控制也适用于拟进行“其他元素”的同位素分离的工厂和设备。对“其他元素”的同位素分离厂和设备进行的这些控制是对《核出口管制清单》所涵盖的特种可裂变材料的加工、使用或生产而专门设计或建造的工厂和制造的设备进行控制的补充。本条款关于涉及“其他元素”的使用的这些补充控制适用于气体离心法、气体扩散法、等离子体分离法和空气动力学过程,不适用于电磁同位素分离法。对一些过程而言,其与铀同位素分离的关系取决于将要分离的元素。这些过程是:基于激光的过程(如分子激光同位素分离和原子蒸气激光同位素分离)、化学交换和离子交换。因此,供应方必须对这些过程逐一进行评价,以便相应地适用本条款对涉及“其他元素”的使用的控制。  可以认为属于为铀同位素分离“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除分析仪器外的)设备”这一概念范围的设备物项包括:  5.1气体离心机和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气体离心机的组件和构件  按语  气体离心机通常由直径在75mm和650mm之间的薄壁圆筒组成。圆筒处在真空环境中并且以大约300m/s或更高的线速度旋转,旋转时其中轴线保持垂直。为了达到高的转速,旋转构件的结构材料必须具有高的强度/密度比,而转筒组件及其单个构件必须按高精度公差来制造以便使不平衡减到最小。  与其他离心机不同,浓缩铀用的气体离心机的特点是:在转筒室中有一个(或几个)盘状挡板和一个固定的管列用来供应和提取UF6气体,其特点是至少有三个单独的通道,其中两个与从转筒轴向转筒室周边伸出的收集器相连。在真空环境中还有一些不转动的关键物项,它们虽然是专门设计的,但不难制造,也不是用独特材料制造的。不过,一个离心机设施需要大量的这种构件,因此其数量是能够反映最终用途的一个重要指标。  5.1.1转动部件  (a)完整的转筒组件:  用本节注释中所述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度比材料制成的若干薄壁圆筒或一些相互连接的薄壁圆筒 如果是相互连接的,则圆筒通过以下5.1.1(c)所述的弹性波纹管或环连接。转筒(如果是最终形式的话)装有以下5.1.1(d)和(e)所述一个(或几个)内挡板和顶盖/底盖。但是完整的组件可能只以部分组装形式交货。  (b)转筒: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厚度为12mm或更薄的直径在75mm和650mm之间、用本节注释中所述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度比材料制成的薄壁圆筒。  (c)环或波纹管: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局部支承转筒或把数个转筒连接起来的构件。波纹管是壁厚3mm或更薄的直径在75mm和650mm之间、用本节注释中所述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强度/密度比材料制成的有褶短圆筒。  (d)挡板: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直径在75mm和650mm之间、用本节注释中所述各种高强度/密度比材料之一制成的安装在离心机转筒内的盘状构件,其作用是将排气室与主分离室隔开,在某些情况下帮助UF6气体在转筒的主分离室中循环。  (e)顶盖/底盖: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直径在75mm和650mm之间、用本节注释中所述各种高强度/密度比材料之一制成的装在转筒端部的盘状构件,这样就把UF6包容在转筒内,在有些情况下还作为整体一部分支承、保持或容纳上轴承件(顶盖)或支持马达的旋转件和下轴承件(底盖)。  注释  离心机转动构件所用材料包括:  (a)极限抗拉强度为1.95× 109N/m2或更高的马氏体钢   (b)极限抗拉强度为0.46× 109N/㎡或更高的铝合金   (c)适合于复合结构用的纤维材料,其比模量应为3.18× 106m或更高,比极限抗拉强度应为7.62× 104m或更高(“比模量”是用N/m2表示的杨氏模量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比极限抗拉强度”是用N/m2表示的极限抗拉强度除以用N/m3表示的比重)。  5.1.2静态部件  (a)磁悬浮轴承:  1)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轴承组合件,由悬浮在充满阻尼介质箱中的一个环形磁铁组成。该箱要用耐UF6的材料(见5.2的注释)制造。该磁铁与装在5.1.1(e)所述顶盖上的一个磁极片或另一个磁铁耦合。  此磁铁可以是环形的,外径与内径的比小于或等于1.6:1。它的初始磁导率可以是0.15H/m(120000CGS制单位)或更高,或剩磁98.5%或更高,或产生的能量高于80kJ/m3。除了具有通常的材料性质外,先决条件是磁轴对几何轴的偏离应限制在很小的公差范围内(低于0.1mm)或特别要求磁铁材料有均匀性。  2)专门设计或制造供气体离心机使用的主动磁轴承。  注释  这些轴承通常具有下述特点:  是为使以600Hz或更高速度旋转的转子保持居中而设计的   与可靠的电源和(或)不间断电源单元相连,以便运行1小时以上。  (b)轴承/阻尼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架在阻尼器上的具有枢轴/盖的轴承。枢轴通常是一种淬硬钢轴,一端精加工成半球,而另一端能连在5.1.1(e)所述底盖上。但是这种轴可附有一个动压轴承。盖是球形的,一面有一个半球形陷穴。这些构件通常是单独为阻尼器提供的。  (c)分子泵: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内部有已加工或挤压的螺纹槽和已加工的腔的泵体。典型尺寸如下:内径75mm到650mm,壁厚10mm或更厚,长度等于或大于直径。刻槽的横截面是典型的矩形,槽深2mm或更深。  (d)电动机定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环形定子,用于在真空中频率范围为600Hz或更高、功率范围为40VA或更高条件下同步运行的高速多相交流磁滞(或磁阻)式电动机。定子由在典型厚度为2.0mm或更薄一些的薄层组成的低损耗叠片铁芯上的多相绕组组成。  (e)离心机壳/收集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来容纳气体离心机的转筒组件的部件。离心机壳由一个壁厚达30mm的刚性圆筒组成,它带有经过精密机械加工的两个端面以便固定轴承和一个或多个便于安装的法兰盘。这两个经过机械加工的端面相互平行,并以不大于0.05度的误差与圆筒轴垂直。离心机壳也可是一种格状结构以容纳几个转筒。  (f)收集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管件,它们用来借助皮托管作用(即利用一个例如扳弯径向配置的管的端部而形成的面迎转筒内环形气流的开口)从转筒内部提取UF6气体,并且能与中心气体提取系统相连。  5.2为气体离心浓缩工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辅助系统、设备和部件  按语  气体离心浓缩工厂用的辅助系统、设备和部件是向离心机供应UF6,把单个离心机相互联接组成级联(多级)从而逐渐提高浓缩度并且从离心机中提取UF6“产品”和“尾料”所需的各种工厂系统,以及驱动离心机或控制该工厂所需要的设备。  通常利用经加热的高压釜将UF6从固体中蒸发出来,气态形式的UF6通过级联集管线路被分配到各个离心机。通过级联集管线路使从离心机流出的UF6“产品”和“尾料”气流通到冷阱(在约203K(-70℃)下工作),气流在冷阱先冷凝,然后再送入适当的容器以便运输或贮存。由于一个浓缩工厂由排成级联式的数千个离心机组成,所以级联的集管线路有数公里长,含有几千条焊缝而且管道布局大量重复。上述设备、部件和管道系统都是按非常高的真空和净度标准制造的。  注释  以上所列一些物项不是直接接触UF6工艺气体就是直接控制离心机和直接控制这种气体从离心机到离心机以及从级联到级联的通路。耐UF6腐蚀的材料包括铜、铜合金、不锈钢、铝、氧化铝、铝合金、镍或含镍60%以上的合金以及氟化的烃聚合物。  5.2.1供料系统/产品和尾料提取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工艺系统或设备,由耐UF6腐蚀的材料制造或用这种材料进行保护,包括:  (a)供料釜(或供料器)、加热炉或系统,用于将UF6送往离心机级联   (b)凝华器(或冷阱)或泵,用于从级联中取出UF6,以便随后加热转送   (c)固化站或液化站,用来通过压缩UF6和将其转化成液态或固态,使UF6离开浓缩工艺线   (d)“产品”和“尾料”器,用来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5.2.2机械集管管路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在离心机级联中操作UF6的管路系统和集管系统。管路网络通常是“三头”集管系统,每个离心机连接一个集管头。这样,在形式上有大量重复。全都用耐UF6的材料(见本节注释)制成或用这种材料进行保护并且按很高的真空和净度标准制造。  5.2.3特种截流阀和控制阀  (a)专门设计或制造的作用于单台气体离心机中的供料、产品或尾料UF6气流的截流阀。  (b)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气体离心浓缩厂主系统或辅助系统的手动或自动波纹管密封阀、截流阀或控制阀,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用这种材料进行保护,内径10-160mm。  注释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阀,典型的包括波纹管密封阀、速动封闭阀、速动阀和其他阀。  5.2.4UF6质谱仪/离子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质谱仪,这些质谱仪能从UF6气流中“在线”取得样品,并且具有以下所有特点:  1.能够测量320或更大原子质量单位的离子,且单位分辨率高于320   2.离子源用镍、含镍60%或以上(按重量计)的镍铜合金或镍铬合金制成或保护   3.电子轰击离子源   4.有一个适合于同位素分析的收集系统。  5.2.5频率变换器  为满足5.1.2(d)中定义的电动机定子的需要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频率变换器(又称变频器或变换器)或这类频率变换器的部件、构件和子配件。它们具有下述所有特点:  1.多相输出600Hz或更高   2.高稳定性(频率控制优于0.2%)。  5.3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气体扩散浓缩的组件和部件  按语  用气体扩散法分离铀同位素时,主要的技术组件是一个特制的多孔气体扩散膜、用于冷却(经压缩过程加热的)气体的热交换器、密封阀和控制阀以及管道。由于气体扩散技术使用的是六氟化铀(UF6),所有的设备、管道和仪器仪表(与气体接触的)表面都必须用同UF6接触时能保持稳定的材料制成。一个气体扩散设施需要许多这样的组件,因此其数量是能够反映最终用途的一个重要指标。  5.3.1气体扩散膜和扩散膜材料  (a)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由耐UF6腐蚀的金属、聚合物或陶瓷材料(见5.4款注释)制成的很薄的多孔过滤膜,孔的大小为100-1000Å ,膜厚5mm或以下,对于管状膜来说,直径为25mm或以下。  (b)为制造这种过滤膜而专门制备的化合物或粉末。这类化合物和粉末包括镍或含镍60%(或以上)的合金、氧化铝或纯度99.9%(或以上)的耐UF6的完全氟化的烃聚合物(见5.4款注释),粒度小于10μm,粒度高度均匀。这些都是专门为制造气体扩散膜制备的。  5.3.2扩散室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密闭式容器,用于容纳气体扩散膜,由耐UF6的材料(见5.4款注释)制成或用这种材料进行保护。  5.3.3压缩机和鼓风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压缩机或鼓风机,吸气能力为1m3UF6/min或更大,出口压力高达500kPa,其被设计成在UF6环境中长期运行。这种压缩机和鼓风机的压力比10:1或更低,用耐UF6的材料(见5.4款注释)制成或用这种材料进行保护。  5.3.4转动轴封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真空密封装置,有密封式进气口和出气口,用于密封把压缩机或鼓风机转子同传动马达连接起来的转动轴,以保证可靠的密封,防止空气渗入充满UF6的压缩机或鼓风机的内腔。这种密封装置通常设计成将缓冲气体泄漏率限制到小于1000cm3/min。  5.3.5冷却UF6的热交换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材料(见5.4款注释)制成或保护的热交换器,在压差为100kPa下渗透压力变化率小于10Pa/h。  5.4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气体扩散浓缩的辅助系统、设备和部件  按语  气体扩散浓缩工厂用的辅助系统、设备和部件是向气体扩散组件供应UF6,把单个组件相互联接组成级联(或多级)以便使浓缩度逐步增高并且从各个扩散级联中提取UF6“产品”和“尾料”所需的工厂系统。由于扩散级联的惯性很大,级联运行的任何中断,特别是停车,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在所有工艺系统中严格持续地保持真空、自动防止事故、准确地自动调节气流对气体扩散工厂是很重要的。所有这一切,使该工厂需要装备大量专用的测量、调节和控制系统。  通常UF6从置于高压釜内的圆筒中蒸发,以气态形式经级联集管管路被分配到进口。从出口流出的UF6“产品”和“尾料”气流通过级联集管管路被分配到冷阱或压缩装置,UF6气体在那里液化,然后再进到适当的容器以便运输或贮存。由于一个气体扩散浓缩工厂由排成级联式的大量气体扩散组件组成,所以级联的集管管线有数公里长,含有几千条焊缝而且管道布局大量重复。上述设备、部件和管道系统都按非常高的真空和净度标准制造。  注释  耐UF6腐蚀的材料包括铜、铜合金、不锈钢、铝、氧化铝、铝合金、镍或含镍60%以上的合金以及氟化的烃聚合物。  以下所列物项直接接触UF6气体或直接控制级联中的气流:  5.4.1供料系统/产品和尾料提取系统  为浓缩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工艺系统或设备,由耐UF6腐蚀的材料制造或用这种材料进行保护,包括:  (a)供料釜、加热炉或系统,用于将UF6送入气体扩散级联   (b)凝华器、冷阱或泵,用于从扩散级联中取出UF6以便随后在加热时转送   (c)固化站或液化站,将来自级联的UF6气体压缩并冷凝成液态或固态,使其离开气体扩散级联   (d)“产品”器或“尾料”器,用来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5.4.2集管管路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在气体扩散级联中操作UF6的管路系统  和集管系统。  注释  这种管路网络通常是“双头”集管系统,每个扩散单元连接一个集管头。  5.4.3真空系统  (a)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大型真空歧管、真空集管和抽气能力为5m3/min(或以上)的真空泵。  (b)专门设计的在含UF6气氛中使用的真空泵,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保护(见本条款注释)。这些泵可以是旋转式或正压式,可有排代式密封和碳氟化合物密封并且可以有特殊工作流体存在。  5.4.4特种截流阀和控制阀  专门设计和制造的由耐UF6材料制成或保护、手动或自动的波纹管密封阀、截流阀和控制阀,用来安装在气体扩散浓缩工厂的主系统和辅助系统中。  5.4.5UF6质谱仪/离子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质谱仪,这些谱仪能从UF6气流中“在线”取得样品,并且具有以下所有特点:  1.能够测量320或更大原子质量单位的离子,且单位分辨率高于320   2.离子源用镍、含镍60%或以上(按重量计)的镍铜合金或镍铬合金制成或保护   3.电子轰击离子源   4.有一个适合于同位素分析的收集系统。  5.5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气动浓缩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按语  在气体动力学浓缩过程中,要压缩气态UF6和轻气体(氢或氦)的混合气,然后使其通过分离元件。在这些元件中,通过在一个曲壁几何结构面上产生的高离心力,完成同位素分离。已经成功地开发了这种类型的两个过程:喷嘴分离过程和涡流管过程。就这两种过程而言,一个分离级的主要部件包括容纳专用分离元件(喷嘴或涡流管)的圆筒状容器、气体压缩机和用来排出压缩热的热交换器。一座气动浓缩工厂需要若干个这种分离级,因此其数量是能够反映最终用途的一个重要指标。由于气动过程使用UF6,所有设备、管线和仪器仪表中与这种气体接触的表面,都必须用同UF6接触时能保持稳定的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  注释  本节所列物项不是直接接触UF6流程气体就是直接控制级联中的这种气流。所有接触流程气体的表面,均需用耐UF6材料制成或用耐UF6材料保护。就本节有关气动浓缩物项而言,耐UF6腐蚀的材料包括:铜、铜合金、不锈钢、铝、氧化铝、铝合金、镍或含镍60%或以上(按重量计)的合金以及氟化的烃聚合物。  5.5.1分离喷嘴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分离喷嘴及其组件。分离喷嘴由一些狭缝状、曲率半径小于1mm的耐UF6腐蚀的弯曲通道组成,喷嘴中有一分离楔尖能将流过该喷嘴的气体分成两部分。  5.5.2涡流管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涡流管及其组件。涡流管呈圆筒形或锥形,用耐UF6腐蚀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并带有1个或多个切向进口。这些涡流管的一端或两端装有喷嘴型附件。  注释  供料气体在涡流管的一端切向进入涡流管,或通过一些旋流叶片,或从沿涡流管周边分布的若干个切向位置进入涡流管。  5.5.3压缩机和鼓风机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载气(氢或氦)混合气腐蚀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的压缩机或鼓风机。  5.5.4转动轴封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带有密封式进气口和出气口的转动轴封,用于密封把压缩机或鼓风机转子同驱动马达连接起来的转动轴,以保证可靠的密封,防止过程气体外漏或空气或密封气体渗入充满UF6/载气混合气的压缩机或鼓风机内腔。  5.5.5冷却气体用热交换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的热交换器。  5.5.6分离元件外壳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加以保护的用作容纳涡流管或分离喷嘴的分离元件外壳。  5.5.7供料系统/产品和尾料提取系统  专门为浓缩工厂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材料制成的或加以保护的流程系统或设备,包括:  (a)供料釜、供料加热炉或供料系统,用于将UF6送入浓缩过程   (b)凝华器(或冷阱),用于从浓缩过程中移出UF6,供下一步加热转移   (c)固化器或液化器,用于通过压缩UF6并将其转换为液态形式或固态形式,从浓缩流程中移出UF6   (d)“产品”器或“尾料”器,用于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5.5.8集管管路系统  专门为操作气动级联中的UF6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材料制成或保护的集管管路系统。这种管路系统通常是“双头”集管系统,每级或每个级组连接一个集管头。  5.5.9真空系统和泵  (a)为在含UF6气氛中工作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由真空歧管、真空集管和真空泵组成的真空系统   (b)为在含UF6气氛中工作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保护的真空泵。这些泵也可用氟碳密封和特殊工作流体。  5.5.10特种截流阀和控制阀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由耐UF6腐蚀材料制成或保护的直径为40mm或更大的可手动或自动的波纹管密封阀、截流阀和控制阀,用来安装在气动浓缩工厂的主系统和辅助系统中。  5.5.11UF6质谱仪/离子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质谱仪,这些谱仪能从UF6气流中“在线”取得样品,并且具有以下所有特点:  1.能够测量320或更大原子质量单位的离子,且单位分辨率高于320   2.离子源用镍、含镍60%或以上(按重量计)的镍铜合金或镍铬合金制成或保护   3.电子轰击离子源   4.有一个适合于同位素分析的收集器系统。  5.5.12UF6/载气分离系统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将UF6与载气(氢或氦)分离开来的过程系统。  注释  这些系统是为将载气中的UF6含量降至1ppm或更低而设计的,并可装有下述的设备:  (a)低温热交换器和低温分离器,能承受153K(-120℃)或更低的温度 或  (b)低温制冷设备,能承受153K(-120℃)或更低的温度 或  (c)用于将UF6与载气分离开来的分离喷嘴或涡流管设备 或  (d)能冻结分离出UF6的冷阱。  5.6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化学交换或离子交换浓缩工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按语  铀的几种同位素在质量上的微小差异,能引起化学反应平衡小的变化。这可用作同位素分离的基础。已经开发成功两种工艺过程:液-液化学交换过程和固-液离子交换过程。  在液-液化学交换过程中,两种不混溶的液相(水相和有机相)作逆流接触,结果给出数千分离级的级联效果。水相由含氯化铀的盐酸溶液组成 有机相由载氯化铀的萃取剂的有机溶剂组成。分离级联中使用的接触器可以是液-液交换柱(例如带有筛板的脉冲柱),或是液体离心接触器。在分离级联的两端要求实现化学转化(氧化和还原)以保证各端的回流要求。一个重要的设计问题是避免这些过程物流被某些金属离子沾污。所以,一般使用塑料的、衬塑料的(包括用氟碳聚合物)和(或)衬玻璃的柱和管线。  在固-液离子交换过程中,浓缩是由铀在一种特制的作用很快的离子交换树脂或吸附剂上的吸附/解吸完成的。使铀的盐酸溶液和其他化学试剂,从载有吸附剂填充床的圆筒形浓缩柱中通过。就一个连续过程而言,需要有一个回流系统,以便把从吸附剂上解吸下来的铀返回到液流中,这样便可收集“产品”和“尾料”。这是通过使用适宜的还原/氧化化学试剂来完成的。这些试剂可在单独的外部系统中完全再生,并可在同位素分离柱内部分地再生。由于在这种工艺过程中有热的浓盐酸溶液存在,使用的设备应该用专门的耐腐蚀材料制造或保护。  5.6.1液-液交换柱(化学交换)  为使用化学交换过程的铀浓缩工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有机械动力输入的逆流液-液交换柱。为了耐浓盐酸溶液的腐蚀,这些交换柱及其内部构件一般用适宜的塑料(例如氟碳聚合物)或玻璃制作或保护。交换柱的级停留时间一般被设计得很短(30秒或更短)。  5.6.2液-液离心接触器(化学交换)  为使用化学交换过程的铀浓缩工厂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液-液离心接触器。此类接触器利用转动来达到有机相与水相的分散,然后借助离心力来分离开这两相。为了耐浓盐酸溶液的腐蚀,这些接触器一般用适当的塑料(例如碳氟聚合物)或玻璃来制造或保护。离心接触器的级停留时间被设计得很短(30秒或更短)。  5.6.3铀还原系统和设备(化学交换)  (a)为使用化学交换过程的铀浓缩工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来将铀从一种价态还原为另一种价态的电化学还原槽。与过程溶液接触的这种槽的材料必须能耐浓盐酸溶液腐蚀。  注释  这种槽的阴极室必须设计成能防止铀被再氧化到较高的价态。为了把铀保持在阴极室中,这种槽可有一个由特种阳离子交换材料制成的抗渗的隔膜。阴极一般由石墨之类适宜的固态导体组成。  (b)装在级联的产品端,为将有机相流中的U+4移出、调节酸浓度和向电化学还原槽供料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注释  这些系统由以下设备组成:将有机相流中的U+4反萃取到水溶液中的溶剂萃取设备,完成溶液pH值调节和控制的蒸发设备和(或)其他设备,以及向电化学还原槽供料的泵或其他输送装置。一个重要的设计问题是要避免水相流被某些种类的金属离子沾污。因此,对该系统那些接触这种过程物流的部分,要用适当的材料(例如玻璃、碳氟聚合物、聚苯硫酸酯、聚醚砜和用树脂浸过的石墨)制成或保护的设备来构成。  5.6.4供料准备系统(化学交换)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来为化学交换铀同位素分离工厂生产高纯氯化铀供料溶液的系统。  注释  这些系统由进行纯化所需的溶解设备、溶剂萃取设备和(或)离子交换设备,以及用来将U+6或U+4还原为U+3的电解槽组成。这些系统产生只含几个ppm的铬、铁、钒、钼和其他两价或价态更高的阳离子金属杂质的氯化铀溶液。处理高纯度U+3系统的若干部分的建造材料包括玻璃、碳氟聚合物、聚苯硫酸酯或聚醚砜塑料衬里的石墨和用树脂浸过的石墨。  5.6.5铀氧化系统(化学交换)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将U+3氧化为U+4以便返回化学交换浓缩过程的铀同位素分离级联的系统。  注释  这些系统可装有如下设备:  (a)使氯气和氧气与来自同位素分离设备的水相流相接触的设备以及将所得U+4萃入由级联的产品端返回、已被反萃取过的有机相的设备   (b)使水与盐酸分离开来,以便水和加浓了的盐酸可在适当位置被重新引入工艺过程的设备。  5.6.6快速反应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剂(离子交换)  为以离子交换过程进行铀浓缩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快速反应离子交换树脂或吸附剂包括:多孔大网络树脂,和(或)薄膜结构(在这些结构中,活性化学交换基团仅限于非活性多孔支持结构表面的一个涂层),以及处于包括颗粒或纤维在内的任何适宜形式的其他复合结构。这些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剂的直径有0.2mm或更小,而且在化学性质上必须能耐浓盐酸溶液腐蚀,在物理性质上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因而在交换柱中不被降解。这些树脂/吸附剂是专门为实现很快的铀同位素交换动力学过程(低于10秒的交换速率减半期)而设计的,并且能在373-473K(100-200℃)的温度范围内操作。  5.6.7离子交换柱(离子交换)  为以离子交换过程进行铀浓缩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容纳和支撑离子交换树脂/吸附剂填充床层的直径大于1000mm的圆柱。这些柱一般用耐浓盐酸溶液腐蚀的材料(例如钛或碳氟塑料)制成或保护,并能在373-473K(100-200℃)的温度范围内和高于0.7MPa的压力下操作。  5.6.8离子交换回流系统(离子交换)  (a)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使离子交换铀浓缩级联中所用化学还原剂再生的化学或电化学还原系统。  (b)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使离子交换铀浓缩级联中所用化学氧化剂再生的化学或电化学氧化系统。  注释  离子交换浓缩过程可使用例如Ti+3作为还原阳离子,在这种情况下,所用还原系统将通过还原Ti+4使Ti+3再生。  离子交换浓缩过程可使用例如Fe+3作为氧化剂,在这种情况下,所用氧化系统将通过氧化Fe+2来使Fe+3再生。  5.7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以激光为基础的浓缩工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按语  目前利用激光的浓缩过程的系统有两类:一类是过程介质为原子铀蒸气的系统,另一类是过程介质为铀化合物蒸气的系统。这些过程的通用名称包括:第一类——原子蒸气激光同位素分离(AVLIS或SILVA) 第二类——分子激光同位素分离(MLIS或MOLLS),包括同位素选择性激光活化化学反应(CRISLA)。  用于激光浓缩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包括:(a)铀金属蒸气供料装置(用于选择性光电离)或铀的化合物蒸气供料装置(用于选择性光离解或化学活化) (b)第一类中作为“产品”和“尾料”浓缩的铀金属和贫化的铀金属收集装置,和第二类中作为“产品”的浓缩的铀化合物和作为“尾料”的贫化的铀化合物的收集装置 (c)用于选择性地激发铀-235的激光过程系统 和(d)供料准备设备及产品转化设备。鉴于铀原子和铀化合物能谱的复杂性,可能需要与现有激光和激光光学技术中的任何一种联合使用。  注释  本节所列的许多物项将直接接触铀金属蒸气、液态金属铀,或由UF6或UF6和其他气体的混合物组成的过程气体。所有与铀或UF6接触的表面,都全部由耐腐蚀材料制造或保护。就有关基于激光的浓缩的物项而言,耐铀金属或铀合金蒸气或液体腐蚀的材料包括:氧化钇涂敷石墨和钽 耐UF6腐蚀的材料包括:铜、铜合金、不锈钢、铝、氧化铝、铝合金、镍或镍含量60%(按重量计)或以上的合金和氟化的烃聚合物。  5.7.1铀蒸发系统(AV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铀蒸发系统,供用于激光浓缩。  注释  这些系统可能含有电子束枪,设计供到靶上的功率(1kW或更大)足以按激光浓缩功能要求的速率产生铀金属蒸气。  5.7.2液态或蒸气铀金属处理系统(AVLIS)和部件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激光浓缩的熔融铀、熔融铀合金或铀金属蒸气处理系统,或为这些系统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部件。  注释  液态金属铀处理系统可包括坩埚及其冷却设备。这种系统的坩埚和其他接触熔融铀、熔融铀合金或铀金属蒸气的部分,要用有适当的耐腐蚀和耐高温性能的材料制成或保护。适当的材料可包括钽、氧化钇涂敷石墨、用其他稀土氧化物(见《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或其混合物涂敷的石墨。  5.7.3铀金属“产品”和“尾料”收集器组件(AV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收集液态或固态铀金属的“产品”和“尾料”收集器组件。  注释  这些组件的部件由耐铀金属蒸气或液体的高温和腐蚀性的材料(例如氧化钇涂敷石墨或钽)制成或保护。这类部件可包括用于磁、静电或其他分离方法的管、阀、管接头、“出料槽”、进料管、热交换器和收集板。  5.7.4分离器组件外壳(AV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圆筒状或矩形容器,用于容纳铀金属蒸气源、电子束枪,及“产品”与“尾料”收集器。  注释  这些外壳有多种样式的开口,用于供电线路、供水管、激光束窗、真空泵接头及仪器仪表诊断和监测。这些开口均设有开闭装置,以便整修内部的部件。  5.7.5超声膨胀喷嘴(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超声膨胀喷嘴,用于冷却UF6与载气的混合气至150K(-123℃)或更低的温度。这种喷嘴耐UF6腐蚀。  5.7.6“产品”或“尾料”收集器(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在激光照射后收集铀产品材料或铀尾料材料的部件或设备。  注释  例如,产品收集器的作用是收集浓缩UF5固态材料。这种收集器可包括过滤式、冲击式或旋流式收集器,或其组合 并且耐UF5/UF6环境的腐蚀。  5.7.7UF6/载气压缩机(MLIS)  为在UF6环境中长期操作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UF6/载气混合气压缩机。这些压缩机中与过程气体接触的部件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保护。  5.7.8转动轴封(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带密封进气口和出气口的转动轴封,用于密封把压缩机转子与驱动马达连接起来的转动轴,以保证可靠的密封,防止过程气体外漏,或空气或密封气体漏入充满UF6/载气混合气的压缩机内腔。  5.7.9氟化系统(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将UF5(固体)氟化为UF6(气体)的系统。  注释  这些系统是为将所收集的UF5粉末氟化为UF6而设计的。其UF6随后将被收集于产品容器中,或作为进料被转送到为进行进一步浓缩而设置的MLIS单元中。在一种方案中,这种氟化反应可在同位素分离系统内部完成,以便一离开“产品”收集器便反应和回收。在另一种方案中,UF5粉末将被从“产品”收集器中移出/转送到一个适当的反应容器(例如流化床反应器、螺旋反应器或火焰塔式反应器)中进行氟化。在这两种方案中,都使用氟气(或其他适宜的氟化剂)贮存和转送设备,以及UF6收集和转送设备。  5.7.10UF6质谱仪/离子源(MLIS)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质谱仪,这些质谱仪能从UF6气流中“在线”取得样品,并且具有以下所有特点:  1.能够测量320或更大原子质量单位的离子,且单位分辨率高于320   2.离子源用镍、含镍60%或以上(按重量计)的镍铜合金或镍铬合金制成或保护   3.电子轰击离子源   4.有一个适合于同位素分析的收集器系统。  5.7.11进料系统/产品和尾料提取系统(MLIS)  为浓缩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工艺系统或设备,用耐UF6腐蚀的材料制成或保护,包括:  (a)供料釜、加热炉或系统,用于将UF6送入浓缩过程   (b)凝华器(或冷阱),用于从浓缩过程中移出UF6,供下一步加热转移   (c)固化或液化器,用于通过压缩UF6并将其转换为液态形式或固态形式,从浓缩过程中移出UF6   (d)“产品”器或“尾料”器,用于把UF6收集到容器中。  5.7.12UF6/载气分离系统(MLIS)  为将UF6从载气中分离出来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工艺系统。  注释  这类系统可装有如下设备:  (a)低温热交换器或低温分离器,能承受153K(-120℃)或更低的温度 或  (b)低温冷冻器,能承受153K(-120℃)或更低的温度 或  (c)能冻结分离出UF6的冷阱。  载气可为氮、氩或其他气体。  5.7.13激光系统(AVLIS,MLIS和CRISLA)  为铀同位素分离专门设计或制造的激光器或激光系统。  注释  在以激光为基础的浓缩过程中有重要意义的激光器和激光部件包括《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中所列的那些激光器和激光部件。激光系统一般包含用于管理激光束(一个或多个)和向同位素分离室发射激光束的光学和电子部件。AVLIS过程使用的激光系统通常由两个激光器组成:一个铜蒸气激光器或某些固体激光器和一个可调染料激光器。MLIS使用的激光系统通常由一个CO2激光器或受激准分子激光器和一个多程光学池(两端有旋转镜)组成。这两种过程使用的激光器或激光系统都需要有一个谱频稳定器以便能够长时间地工作。  5.8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等离子体分离浓缩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按语  在等离子体分离过程中,铀离子等离子体通过一个调到铀-235离子共振频率的电场,使铀-235离子优先吸收能量并增大它们螺旋状轨道的直径。具有大直径径迹的离子被捕集从而产生铀-235被浓集的产品。由电离的铀蒸气组成的等离子体被约束在由超导磁体产生的高强度磁场的真空室内。这个过程的主要技术系统包括铀等离子体发生系统、带有超导磁体(见《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的分离器组件和用于收集“产品”和“尾料”的金属移出系统。  5.8.1微波动力源和天线  为产生或加速离子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微波动力源和天线,具有以下特性:频率高于30GHz,且用于产生离子的平均功率输出大于50kW。  5.8.2离子激发线圈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射频离子激发线圈,用于高于100kHz的频率并能够输送的平均功率高于40kW。  5.8.3铀等离子体发生系统  为产生铀等离子体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供等离子体分离浓缩厂使用。  5.8.4铀金属“产品”和“尾料”收集器组件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固态铀金属的“产品”和“尾料”收集器组件。这类收集器组件由抗热和抗铀金属蒸气腐蚀的材料构成或由这类材料作防护层,例如有钇涂层的石墨或钽。  5.8.5分离器组件外壳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圆筒形容器,供等离子体分离浓缩厂用来容纳铀等离子体源、射频驱动线圈及“产品”和“尾料”收集器。  注释  这种外壳有多种形式的开口,用于供电线路、扩散泵接头及仪器仪表诊断和监测。这些开口设有开闭装置,以便整修内部部件 它们由适当的非磁性材料例如不锈钢构成。  5.9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电磁浓缩厂的系统、设备和部件  按语  在电磁过程中,由一种盐原料(典型的是四氯化铀)离子化产生的金属铀离子被加速并通过一个能使不同同位素离子沿不同轨迹运动的磁场。电磁同位素分离器的主要部件包括:同位素离子束分散/分离用的磁场、离子源及其加速系统和收集经分离的离子的系统。这个过程的辅助系统包括磁体供电系统、离子源高压供电系统、真空系统以及产品回收及部件的清洁/再循环用多种化学处理系统。  5.9.1同位素电磁分离器  为分离铀同位素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同位素电磁分离器及其设备和部件包括:  (a)离子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单个或多个铀离子源由蒸气源、电离器和束流加速器组成,用石墨、不锈钢或铜等适当材料制造,能提供总强度为50mA或更高的离子束流。  (b)离子收集器  收集器板极由专门为收集浓缩和贫化铀离子束而设计或制造的两个或多个槽和容器组成,用石墨或不锈钢一类的适当材料制造。  (c)真空外壳  为铀电磁分离器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真空外壳,用不锈钢一类适当的非磁性材料制造,设计在0.1Pa或以下的压力下运行。  注释  外壳专门设计成装有离子源、收集器板极和水冷却管路,并有用于扩散泵连接结构和可用来移出和重新安装这些部件的开闭结构。  (d)磁极块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磁极块,直径大于2m,用来在同位素电磁分离器内维持恒定磁场并在毗连分离器之间传输磁场。  5.9.2高压电源  为离子源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高压电源,具有以下所有特点:能连续工作,输出电压为20000V或更高,输出电流为1A或更大,电压稳定性在8小时内高于0.01%。  5.9.3磁体电源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高功率直流磁体电源,具有以下所有特点:能在100V或更高的电压下持续产生500A或更大的电流输出,电流或电压稳定性在8小时内高于0.01%。  6.生产和浓集重水、氘和氘化物的工厂和专门为其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按语  重水可以通过多种方法生产。然而只有两种方法已证明具有商业意义:水-硫化氢交换法(GS法)和氨-氢交换法。  GS法是基于在一系列塔内(通过顶部冷和底部热的方式操作)水和硫化氢之间氢与氘交换的一种方法。在此过程中,水向塔底流动,而硫化氢气体从塔底向塔顶循环。使用一系列多孔塔板促进硫化氢气体和水之间的混合。在低温下氘向水中迁移,而在高温下氘向硫化氢中迁移。氘被浓缩了的硫化氢气体或水从第一级塔的热段和冷段的接合处排出,并且在下一级塔中重复这一过程。最后一级的产品(氘浓缩至30%的水)送入一个蒸馏单元以制备反应堆级的重水(即99.75%的氧化氘)。  氨-氢交换法可以在催化剂存在下通过同液态氨的接触从合成气中提取氘。合成气被送进交换塔,而后送至氨转换器。在交换塔内气体从塔底向塔顶流动,而液氨从塔顶向塔底流动。氘从合成气的氢中洗涤下来并在液氨中浓集。液氨然后流入塔底部的氨裂化器,而气体流入塔顶部的氨转换器。在以后的各级中进一步浓缩,最后通过蒸馏生产出反应堆级重水。合成气进料可由氨厂提供,而这个氨厂也可以结合氨-氢交换法重水厂一起建造。氨-氢交换法也可以用普通水作为氘的供料源。  利用GS法或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的工厂所用的许多关键设备物项是与化学工业和石油工业的若干生产工序所用设备相同的。对于利用GS法的小厂来说尤其如此。然而,这种设备物项很少有“现货”供应。GS法和氨-氢交换法要求在高压下处理大量易燃、有腐蚀性和有毒的流体。因此,在制定使用这些方法的工厂和设备所用的设计和运行标准时,要求认真注意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规格,以保证在长期服务中有很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规模的选择主要取决于经济性和需要。因而,大多数设备物项将按照用户的要求制造。  最后,应该指出,对GS法和氨-氢交换法而言,那些单独地看并非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重水生产的设备物项可以组装成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生产重水的系统。氨-氢交换法所用的催化剂生产系统和在上述两种方法中将重水最终加浓至反应堆级所用的水蒸馏系统就是此类系统的实例。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利用GS法或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的设备物项包括如下:  6.1水-硫化氢交换塔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利用GS法生产重水的交换塔。该塔直径1.5m或更大,能够在大于或等于2MPa压力下运行。  6.2鼓风机和压缩机  专门为利用GS法生产重水而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循环硫化氢气体(即含H2S70%以上的气体)的单级、低压头(即0.2MPa)离心式鼓风机或压缩机。这些鼓风机或压缩机的气体通过能力大于或等于56m3/s,能在大于或等于1.8MPa的吸入压力下运行,并有对湿H2S介质的密封设计。  6.3氨-氢交换塔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的氨-氢交换塔。该塔高度大于或等于35m,直径1.5m至2.5m,能够在大于15MPa压力下运行。这些塔至少都有一个用法兰联接的轴向孔,其直径与交换塔筒体直径相等,通过此孔可装入或拆除塔内构件。  6.4塔内构件和多级泵  专门为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而设计或制造的塔内构件和多级泵。塔内构件包括专门设计的促进气/液充分接触的多级接触装置。多级泵包括专门设计的用来将一个接触级内的液氨向其他级塔循环的水下泵。  6.5氨裂化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的氨裂化器。该装置能在大于或等于3MPa的压力下运行。  6.6红外吸收分析器  能在氘浓度等于或高于90%的情况下“在线”分析氢/氘比的红外吸收分析器。  6.7催化燃烧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时将浓缩氘气转化成重水的催化燃烧器。  6.8整体重水提浓系统,或其蒸馏塔  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将重水提浓至反应堆级氘浓度的整体重水提浓系统,或其蒸馏塔。  注释  通常采用水蒸馏技术从轻水中分离重水的这些系统是专门设计或制造用于由浓度较低的重水原料生产反应堆级重水的(即典型地99.75%氧化氘)。  6.9氨合成转换器或合成器  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于利用氨-氢交换法生产重水的氨合成转换器或合成器。  注释  这些转换器或合成器从氨/氢高压交换塔获得合成气体(氮和氢),而合成氨则返回到交换塔里。  7.分别如4.和5.所定义的用于燃料元件制造和铀同位素分离的铀和钚转换厂和专门为其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出口  只有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所规定的程序才能出口本条款范围之内的成套主要设备。在本条款范围之内的所有工厂、系统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可用于处理、生产或使用特种可裂变材料。  7.1铀转化厂及专门为其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按语  铀转化厂和系统可以对铀进行一种或几种转化使其从一种化学状态转变为另一种化学状态,包括:从铀矿石浓缩物到UO3的转化 从UO3到UO2的转化 从铀的氧化物到UF4或UF6的转化 从UF4到UF6的转化 从UF6到UF4的转化 从UF4到金属铀的转化 以及从铀的氟化物到UO2的转化。铀转化工厂所用许多关键设备物项与化学加工工业的若干生产工序所用设备相同。例如,这些过程中使用的各类设备可以包括:加热炉、回转炉、流化床反应器、火焰塔式反应器、液体离心机、蒸馏塔和液-液萃取塔。不过,这些物项中很少有“现货”供应,大部分将须按用户要求和规格制造。在某些情况下,为了适应所处理的一些化学品(HF、F2、ClF3和各种铀的氟化物)的腐蚀性质,需要作专门的设计和建造考虑。最后应该指出,在所有铀转化过程中,那些单独地看不是为铀转化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物项,可被组装成专门为铀转化而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7.1.1将铀矿石浓缩物转化为UO3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注释  从铀矿石浓缩物到UO3的转化可通过以下步骤实现:首先,用硝酸溶解铀矿石浓缩物,用磷酸三丁酯之类溶剂萃取纯化的硝酸铀酰 然后,硝酸铀酰通过浓缩和脱硝转化为UO3,或用气态氨中和产生重铀酸铵,接着通过过滤、干燥和煅烧转化为UO3。  7.1.2为将UO3转化为UF6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注释  从UO3到UF6的转化可以直接通过氟化实现。该过程需要一个氟气源或三氟化氯源。  7.1.3为将UO3转化为UO2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注释  从UO3到UO2的转化,可以用裂解的氨气或氢气还原UO3来实现。  7.1.4为将UO2转化为UF4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注释  从UO2到UF4的转化,可以用氟化氢气体(HF)在300—500℃与UO2反应来实现。  7.1.5为将UF4转化为UF6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注释  从UF4到UF6的转化,可以用氟气在塔式反应器中与UF4发生放热反应来实现。使流出气体通过一个冷却到-10℃的冷阱把热的流出气体中的UF6冷凝下来。该过程需要一个氟气源。  7.1.6为将UF4转化为金属铀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注释  从UF4到金属铀的转化,可用镁(大批量)或钙(小批量)还原UF4来实现。还原反应一般在高于铀熔点(1130℃)的温度下进行。  7.1.7为将UF6转化为UO2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注释  从UF6到UO2的转化,可用三种方法来实现。在第一种方法中,用氢气和水蒸气将UF6还原并水解为UO2。在第二种方法中,通过溶解在水中而将UF6水解,然后加入氨沉淀出重铀酸铵,接着可在820℃用氢气将重铀酸铵还原为UO2。在第三种方法中,将气态UF6、CO2和NH3通入水中,结果沉淀出碳酸铀酰铵。在500-600℃,碳酸铀酰铵与水蒸气和氢气发生反应,生成UO2。  从UF6到UO2的转化,通常是燃料制造厂的第一个工序。  7.1.8为将UF6转化为UF4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注释  从UF6到UF4的转化,是用氢还原实现的。  7.1.9为将UO2转化为UCl4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注释  从UO2到UCl4转化可通过两个流程之一。在第一个流程中,在大约400℃的温度下,UO2与四氯化碳(CCl4)发生反应。在第二个流程中,在大约700℃的温度下,以及存在炭黑(CAS1333-86-4)、一氧化碳的条件下,UO2与氯发生反应产生UCl4。  7.2钚转化厂和专门为其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按语  钚转化厂和系统可以对钚进行一种或几种转化使其从一种化学状态转化为另一种化学状态。包括,从硝酸钚到PuO2的转化 从PuO2到PuF4的转化 以及从PuF4到钚金属的转化。通常钚转化厂与后处理设施相关,但是,也可能与钚燃料元件制造设施相关。许多钚转化厂的关键设备物项与化学加工工业的若干生产工序所用设备相同。例如,这些过程中使用的各类设备可以包括:加热炉、回转炉、流化床反应器、火焰塔式反应器、液体离心机、蒸馏塔和液-液萃取塔。也需要热室、手套箱和遥控机械手。但是,这些物项很少有“现货”供应,大部分须按用户的要求和规格制造。对与钚有关的特殊的放射性、毒性和临界危险特别仔细的设计是关键的。在某些情况下,为了适应所处理的一些化学品(例如HF)的腐蚀性质,需要作专门的设计和建造考虑。最后应该注意,在所有的钚转化流程中,那些单独地看不是为钚转化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物项,可被组装成专门为钚转化而设计或制造的系统。  7.2.1为将硝酸钚转化到氧化钚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注释  该流程包括的主要功能为:流程供料贮存和调料、沉淀和固-液分离,煅烧、产品处理、通风、废物管理,以及流程控制。流程系统经过特别的设计,以避免发生临界和辐射效应,以及使得毒性危险最小。在大多数后处理设施中,这一流程包括将硝酸钚转化到氧化钚。其它流程可能包括草酸钚或过氧化钚的沉淀。  7.2.2为生产钚金属而专门设计或制造的设备  注释  该流程通常包括氧化钚的氟化,通常以高腐蚀性的氢氟酸来生产氟化钚,而后用高纯钙金属还原生成金属钚和氟化钙残渣。该流程所包括的主要功能是氟化(例如,包括采用贵重金属制造的或作为内衬的设备)、金属还原(例如,使用陶瓷坩埚)、残渣回收、产品处理、通风、废物管理和流程控制。流程系统经过特别的设计,以避免发生临界和辐射效应,以及使得毒性危险最小。其它流程包括草酸钚或过氧化钚的氟化,然后还原至金属。
  • 毒品管制目录再添新品!国家禁毒办列管整类合成大麻素
    NEWS继芬太尼整类列管后,5月11日,国家禁毒办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公布将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为毒品进行管制。至此,我国已列管18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和整类芬太尼、整类合成大麻素物质。合成大麻素物质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比大麻毒品危害更甚,日益凸显。因为该类物质比大麻毒品更容易上瘾、价格低廉、隐蔽性强、不易检测,常被吸毒者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品吸食,在国内滥用案例急剧增加。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则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更甚至出现毒驾、故意伤害等严重社会伤害的公共安全事件。 国家毒品实验室监测数据显示,国内部分地方已出现制贩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现象,并呈不断增加趋势。因此,防范制贩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问题,势在必行! 而防范制贩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问题,首先要快速制定合成大麻素等列管物质行业检验鉴定行业标准,推进建设列管物质监测体系,帮助禁毒工作者更快、更准响应、查获违禁毒品。 “三管”齐下,赛默飞提供毒品物质监测利器1、1064Defender™ 拉曼分析仪为应对现场快速甄别列管物质和快速决策采取行动,新款Thermo Scientific™ 1064 Defender™ 拉曼分析仪采用非接触式、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了对毒品的鉴别能力。无需取出包装即可直接、快速检测。优势:l 1064Defender具有模块化数据库,包括毒品,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化学战剂等;l 可靠的监管链包含管制物质、稀释剂和前体的综合库;l 设计引领生活(WIFI、GPS、WebUI、500万像素摄像头);l 鉴别模式 - 对未知化学品进行详细分析;l 筛查模式 - 监测是否存在重要的目标化学物质,并进行分级报警;l 1064Defender符合MIL-STD-810H 和 IP68标准测试要求。 通过配备全面、模块化以及可自定义管制列表的数据库,这款设备的扫描分析模式以清晰的警告或警报界面呈现结果。通过结合GPS 和数码摄像功能,分析仪加强了查缉流程和证据监管链的可靠性。1064 Defender 拉曼分析仪还具有 Wi-Fi 和 USB 连接功能,便于禁毒工作者实现数据的无缝传输。 2、TruNarc™ 手持式(拉曼)毒品分析仪Thermo Scientific™ TruNarc™ 手持式(拉曼)毒品分析仪可在不接触样品的情况下轻松识别毒品、兴奋剂、镇静剂和镇痛药等数百种物质,确保禁毒工作者及时查获违禁毒品。优势:l 可检测约500种物质,包括鲜为人知的物质;l 可现场快速鉴定出新精神活性类物质、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等有毒物质,数据准确,节省时间;l 无需与大多数物质直接接触,保证执法人员的安全;l 定期更新毒品库,可快速识别新兴毒品;l 减少对实验室检测的需求,节省成本。 同时,它采用的技术已在全球范围内被军事人员、核生化部队、防爆小组和其他需检测未知化学品的应急响应人员广泛使用。3、FirstDefender™ RM和RMX手持式拉曼分析仪手持式在分析潜在列管物质时,更要确保禁毒工作者的安全至关重要。Thermo Scientific™ FirstDefender™ 在世界各地被广泛使用,为禁毒工作者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列管物质识别能力。优势:l 识别快速且准确 - 基于拉曼光谱技术,快速识别未知固体和液体化学品l 专为现场使用而设计 - 经 MIL-STD-810G 和 IP67 测试并获得认证l 易于使用 - 采用直观的菜单驱动界面,易于进行快速培训和实现熟练掌握l 灵活的使用方式 - 可直接手持使用,或通过选配的工具包轻松实现与战术机器人的集成使用l 优化的自动混合物分析功能 - 复杂精密的算法可自动分析出混合物和受污染的化学品l Point-and-shoot™ 采样 - 直接透过密闭的玻璃或塑料容器测试,避免接触或暴露于潜在危害物质l 丰富的物质数据库 - 识别爆炸物、有毒工业化学品(TIC)、化学战剂(CWA)、毒品 , 易制毒化学品和白色粉末等更多物质无需用户解析的颜色标识结果,为用户快速、明智的决策提供丰富的内容。4、TruDefender™ FTX手持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在现场遇到未知的化学品或爆炸物时,实现快速、准确的识别至关重要。通过使用Thermo Scientific™ TruDefender™ 分析仪,禁毒人员可对未知物进行快速、可靠的识别,从而甄别列管物质,高效执行任务。优势:l 识别快速且准确 - 即使对于复杂的混合物,也可数秒之内获取分析结果;l 易于使用 - 采用直观的菜单驱动界面,易于进行快速培训和实现熟练掌握;l 优化的采样方式 - 大尺寸采样平台和全方位旋转底座,使采样更容易;l 专为现场使用而设计 - 市面上最小、最轻的军用级坚固型 FTIR 光谱仪坚固性获得 MIL-STD-810G 测试认证;l 易于清洁 - 采用波形边缘和独立底座机构,确保产品易于去污;l 维护无忧 - 无需定期维护、校准、预热或镜面准直;l 数据完整 - 轻松传输 SPC 文件以最大程度地保留细节,并可通过 Thermo Scientific™ OMNIC™ 和其他第三方软件进行分析;l 重量轻 -TruDefender FTX 整机小于 1.5 kg;l 搭载混合物分析功能 - 复杂精密的算法可自动分析出混合物和受污染的化学品;l 翻转屏幕 - 扫描时易于读取。 扫码二维码联系我们了解赛默飞毒品检测产品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简介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超过35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昆明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约为50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7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苏州和广州等地运营。我们在全国还设立了8个应用开发中心以及示范实验室,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中国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拥有100多位专业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及70多项专利。创新中心专注于针对垂直市场的产品研究和开发,结合中国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6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 依托咪酯列入管制,拉曼光谱助力“烟粉”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快检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中国毒情报告》中指出:“受du pin供应和流通数量‘双降’影响,国内主流du pin价格居高且普遍掺假,du pin买不到、吸不起、纯度低成为普遍现象,部分吸毒人员减量降频,或寻求麻精药品和非列管物质进行替代,或交叉滥用非惯用du pin以满足毒瘾。”随着du pin越来越难获得,吸毒人员开始吸食目前还未被列管的有麻醉、兴奋或抑制精神作用的麻精药品,其中就包括有麻醉作用的依托咪酯。吸食依托咪酯的途径一般有两种,在吸毒圈内,依托咪酯被称为“烟粉”,一种是将香烟中的部分烟丝取出来,另一种是将依托咪酯添加入普通烟油中。 公安机关现场缴获的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一般说来,依托咪酯的有效催眠剂量为0.3mg/kg,普识纳米基于表面增强拉曼原理自主研发了“烟粉”等新型du pin的检测方案,实现了ppb级别检测限,是低于有效剂量的快检手段。 拉曼光谱是指纹图谱,可以准确的对邮票进行检测,如下图。表面增强拉曼光谱(SERS)能对拉曼信号实现百万倍的放大,结合简单的前处理技术,能够实现依托咪酯的检测。 准确识别烟油中新精活物质-依托咪酯-实现50ppb检测限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相较于传统du pin,新精神活性物质成为du pin替代品,由此事带来的最大的风险是在不是du pin的表象下,非吸毒人员忽视了其中的危害,容易贪图一时的“上头”,或自主或被人怂恿而去吸食。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危害严重,准确的du pin检测对打击du pin犯罪、侦破du pin案件、遏止du pin蔓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针对该案件犯罪手段新、du pin种类新、滥用方式新等特点,普识纳米针对公安机关对新型du pin的现场检测需求,开发出手持拉曼光谱仪(PERS-HR650D),以满足侦查现场的快速检测。普识纳米痕量手持拉曼,相较于其他检测快检手段,具有以下优势:1、具有数据库更新快:新精活数据库约300余种,新物种出现三天可出新检测方案),传统du pin及易制毒化学品数据库数量近300种。2、检测速度快:约1分钟(含前处理时间);3、操作简单:简单培训即可上手,现场即可检测,对检测环境没要求;4、检测结果一对多:一次检测,自动与谱图数据图逐一匹配;5、识别准确,重复性高。普识纳米痕量手持拉曼光谱仪除了对电子烟油新精活物质的快检,还能实现对烟草、酒水饮料、尿液中du pin物质的快速检测。
  • 美国出口管制科学仪器技术分类研究
    美国出口管制科学仪器技术分类研究 陈 芳1 王学昭**,1,2 刘细文1,2 王燕鹏1 吴 鸣***,1,2 (1.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北京100190;2.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系,北京100190) 摘 要:在中美贸易冲突的背景下,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以立法形式限制关键核心技术向我国出口,美国出台的《商业管制清单》等文件包含了大量对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出口限制,涉及重要的科学仪器及其相关的零部件。本文以美国“两用”物品的商业管制清单(The Commercen Control List,CCL )为分析对象,以中国科学仪器分类为标准,将 CCL中的内容与国内科学仪器的分类进行对 比。通过对 CCL的计量分析,揭示发现中国科学仪器领域相关技术受美国管制的形势非常严峻, 有 42.08%的清单条款涉及对科学仪器的管制。在十二个科学仪器的分类中,分析仪器、工艺实验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是受管制范围较广的领域,激光器、核仪器是传统受到管制的领域,医学诊断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等受管制范围较小。在分析的基础上为我国科学仪器的发展提出了分类应对、 坚定走自主研发道路等建议。 关键词:出口管制;商业管制清单;科学仪器;文本挖掘;自然语言处理 科学仪器是指科学技术上用于检查、测量、控 制、分析、计算和显示被测对象的物理量、化学量、 工程量和生物量等性质的器具或装置[1]。科学仪器是认识世界的工具,是提高人类自身和改造世界能力的基础与前提。据不完全统计,诺贝尔 自然科学奖项中,68.4%的物理学奖、74.6%的化 学奖和 90%的生物医学奖的研究成果,是借助各 种先进的科学仪器完成的,或直接与新仪器方法或功能发展相关的[2]。科学仪器产业属于高端制造业,其发展离不开光学、机械、真空、电子、精 加工、材料科学、化学以及软件等众多行业的支撑。科学仪器的应用领域涉及国民经济各个环节,几乎无所不在。科学仪器作为采集信息的源 头,对其他产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指导”和“带 动”作用。因此,科学仪器的创新及制造和应用水平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和工业发展的实力。尽管我国仪器仪表行业发展迅速,但是在高性能、高精度、高灵敏、高稳定、高可靠的科学仪器研发与生产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 距,尤其是受到来自美国等国家的限制[3,4]。中美贸易争端以来,更加剧了这一过程。有报道指出截至2018年,中国约有 1800台核磁共振波谱仪,其中1400多台是一家国外供应商的产品,国内的仅有50台[5]。 美国将科学仪器产业定位为高端制造业、高保密行业和战略性产业,对华科学仪器整机、原料、元器件等出口执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甚至禁止出口,对我国科学仪器的购置与发展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近年来,美国一方面在“军民两用”的 技术清单———美国商业管制清单(The Commercen Control List,CCL )中更新、添加相关的仪器 设 备[6],另一方面通过添加中国实体机构到实体清 单[7],加大了针对中国“终端用户”禁售的力度。 美国CCL是针对“军民两用”的货物和技术清单,也是针对“高新技术”进行限制的主要工具。目前国内已有一些针对清单的研究,但多数从政策的角度开展,较少深入到具体的领域。在研究方法方面也较少采用计量和聚类等方法。其中,葛晓峰[8]对美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律制度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了定性介绍。陈峰[9]解析了国外实施技术出口管制的竞争情报含义,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应对国外对华技术出口限制的竞争情 报需求和现实意义。南京大学陆天驰等[10]采用 计量方法研究了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美国 CCL, 解析了 CCL条目共 2966条,并为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李广建等[11]通过实体识别的技术研究了CCL清单、管制实体清单 (Entities List,EL)等对象,以光刻机为实证研究进行了方法评估,但没有对全部 CCL清单进行解析和物项识别。目前国内的研究中,一方面,针对 CCL量化的研究方法不成体系,在清单的结构化、语义化、本体化的分析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度挖掘;另一方面,科学仪器是清单包含的非常重要的模块,国内没有专门针对科学仪器管制的专门研究。本文以美国CCL为分析对象,以中国国内的科学仪器分类体系为标准,将 CCL中的内容与国内科学仪器的分类进行对比。采用文本挖掘和自然语言处理方法,对出口管制清单的技术进行了聚类分析,分析了每个科学仪器技术类型中,美国管制的核心技术或技术指标的情况,提供中美技术差距的对比点。对比了美国在科学仪器出口管制的管制力度分布,揭示不同技术类型的科学仪器可能面对的不同的管制现状,为我国科学仪器的自主研发、突破“卡脖子技术”提供参考。1 国内科学仪器技术分类体系 由于科学仪器有属性的多样性,有着不同的分类体系,相互之间存在差异和侧重点[14-17]。例如,根据仪器测试对象的物理性质,可以划分出计量仪器、力学仪器、光学仪器、成份分析仪器、电磁量测仪表、时间和频率测量仪等;根据不同学科或专业用途,可以划分出天文仪器、地球科学仪器、生物科学仪器、农林科学仪器、工业自动化仪器、材料试验机和试验仪器等;根据物理量的测量方法分,可以划分出长度计量仪器、角度计量仪器、面积计量仪器等等。 本文主要参考的技术分类体系主要包括:1) 国家标准 CB/T32847-2016《科技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与代码》(后称国家标准分类体系)[14],2)科技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技术分类标准(后称科技部分类体系)[16]。 1)国家标准分类体系将科学仪器分为了A 类-通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B类-专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A类通用科学仪器设备中又包括了质谱仪、色谱仪、激光器等至少18类科学仪器。B类专用科学仪器中主要以空间与天文科学仪器、大气探测科学仪器、地球科学仪器等13个学科领域为对象的科学仪器。 2)科技部自 2008年起,在全国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资源调查研究,并 在2013年发布了调研报告。其中,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目录中对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进行了分类,共分为了十四大类,包括: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天文仪器、医学诊断仪器、核仪器、特种检测仪器、工艺实验设备、激光器、其他仪器。本文将该目录中的仪器名称提取后,形成科学仪器的文本词典,该词典用于对管制清单的文本加工。 上述的分类体系与 CCL中的十大类型(行业类)、五个小类型(商品类)分类的标准都有所不 同。在分析对比中对该分类体系进行了细微的调整。调整的内容如下:一方面科技部分类体系中特种检测仪器数量较少,并且其光电检测仪器、超声检测仪器、电磁检测仪器等在其他类别中已经出现,因此取消了特种检测仪器类别,将里面涉及的种类划分到其他类中;另一方面,将国家标准分类体系中的空间类仪器,合并到天文仪器大类中,这类仪器管制清单中有较多涉及。最终,本文主要涉及的科学仪器的技术类型包括: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空间与天文仪器、医学诊断仪器、核仪器、工艺实验设备、激光器等12个种类,并作为本文对比分析和映射的分类体系。 2 美国CCL结构 美国的技术管制清单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1)CCL;2)军用品清单 (United States Munitions List, USML);3)核管理委员会管制目录(Nuclear Regulatory Commission Controls,NRCC)。 其中,CCL是针对“军民两用”的货物和技术进行管制的清单。相对而言,CCL具有最大的体量,涉及军用和民用的各个行业领域,也是针对 “高新技术”进行限制形成技术壁垒的阵地。科学仪器属于民用产品,因此针对科学仪器的出口 管制主要存在于 CCL清单中。 2.1 行业分类(大类) 该清 单 总 共 分 为10个 行 业 类 型 (0~9 Category),每个行业类下面分为5个商品类型 (A~E)。10个行业分类见表 1。 表 1 行业分类及中文翻译2.2 商品分类(小类) 根据商品的类型,分为五个种类 A~E,每个 行业分类原则上分别包含这五个方面的商品,见表2。2 商品分类及中文翻译 2.3ECCN代码体系 ECCN代码是 CCL用来组织和管理清单的一 整套编码体系,例如“3A001”,其主体是五位数字和字母的组合。具体每一位的含义如下。第一位:数字,代表十个行业类,分别从 0~ 9,见表 1; 第二位:为字母,代表五个商品类,分别为 A~E,见表 2; 第三位:数字,代表控制理由,0为国家安全, 1为导弹技术,2为核不扩散,3为生化武器,5为商务部确定的需要国家安全或者外交政策控制的项目,6为“600系列”特殊管制物品,9为反恐、犯罪控制、地区安全、短缺、联合国制裁等。 第四位与第五位:序号编码。2.4科学仪器的条款计量 通过python语言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共抓取和识别最新版CCL(2020年12月份),全部条款4510条;筛选出科学仪器相关的条款 1898条,占总数的 42.08%。 用清单的十个行业大类和五个商品小类交叉分析,以观察在不同的子区域中科学仪器条款的分布情况(图 2)。条款分布最多的是6A区域,该区域主要是传感器和激光器的“最终产品、设备或零部件”;其次是 2B区域,该区域是材料加工中的“试验、检验和生产设备”;第 3位的区域是3B区域,该区域是电子产品的“试验、检验和生产设备”。总体而言,商品 A类的分布遍及所有的十个行业,主要涉及科学仪器相关的部件、元器件等;商品B类的分布也较为广泛,其中较多的是检测、检验和生产的设备。 图1 科学仪器清单的交叉分布情况3 管制科学仪器的技术分布 将管制的科学仪器清单的条款文本进行聚类分析,选取其中出现频次最高的 Top 200的代表性科学仪器设备绘制成复杂网络图,以观察其分布效果(图 3)。该聚类结果与CCL本身的十大类型有所不同,其结果更为客观地展示了科学仪器本身科学特征的分布。该聚类结果共聚出了十一个类,其对应关系与上文筛选的科学仪器技术分类体系具有较好的对应关系。注:#I类都为检测类分析仪器,虽然算法将其分为了两类,经过人工判读将其合并;#Ⅶ类大气探测仪器,有少量遥测相关的设备,但无入选 Top 200的设备种类;#Ⅸ类医学诊断仪器,清单中未见专门用于该领域的仪器。 图 3 管制科学仪器的聚类分布 从图中可以看出,分布最多的三个类分别是代表分析仪器的Ⅰ类,代表工艺实验设备的Ⅺ 类,和代表电子测量仪器的Ⅳ类。从关联性来 ,这三类都与整个科学仪器的中心区域有高度的关联性。此外,代表激光器的Ⅺ类,虽然节点种类不多,但其节点的数量较大,而且也处于整个科学仪器的中心位置,与其他的科学仪器有较 密切的关联。代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的II类,也 处于这个网络靠近中心的位置。计量仪器的Ⅲ 类、海洋仪器的Ⅴ类、地球勘探仪器的Ⅵ类、空间 与天文仪器Ⅷ类、核仪器Ⅹ类,数量较少,处于网络的边缘。另外,大气勘探仪器由于太少,没有入选 Top 200的仪器种类;医学诊断仪器基本没有明显受管制的种类。 表3展示了国内科学仪器分类和管制仪器聚类结果的对应结果,其中的类别为12类科学仪器分类(见前文),后面列举了各种类的典型仪器和在管制中的对应关系。其中,Ⅰ类分析仪器又分为两个模块,Ⅰ-a为生物类检测仪器、Ⅰ-b为其 他检测仪器。Ⅱ类为物理性能测试仪器,包括声振动试验设备、惯性测量设备等;Ⅲ类为计量仪器,包括典型的磁强计、重力计、尺寸计量系统 等;Ⅳ类为电子测量仪器,包括电子传感器、电 路、网络、通讯等的检测分析仪器;Ⅴ类为海洋仪器,数量和种类都较少,典型的如水下声纳等;Ⅵ 类为地球探测仪器,典型的如勘探设备、地震仪器等;Ⅶ类为大气探测仪器,只有少量的遥测设备受管制,没有入选Top 200;Ⅷ类为空间与天文仪器,这是较大的一类,包括较多与空间技术相关的设备,如陀螺仪、天文罗盘、火箭发动机检测设备等;Ⅸ类为医学诊断仪器,清单中未见明确的、整机呈现的该类型仪器,如果不涉及零部件的话,该类型仪器是不受管制的;Ⅹ类为核仪器,民用的核仪器较少,是一个小类,更多的条款存在于核管制清单中;Ⅺ类为工艺实验设备,是一 个大类,典型的包括各种机床、光刻机、气相沉积、离子注入等设备;Ⅻ类为激光器,聚集效果明显,节点少但技术指标多的一个类型。表 3 管制科学仪器的聚类解析 3.1 分析仪器 根据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主要包括生化分离分析仪器、质谱仪、光谱仪、色谱仪、显微镜、图像分析仪、X射线仪、热分析仪、电化学仪、样品前处理和制备仪以及其他设备。在美国出口管制清单中,分析仪器也是种类最多的一类仪器,与国内的分类体系相吻合。在 CCL中,每个大类中都包括了五个小类别,其中一个类别(B类)就是检测设备,多数的分析仪器处于该类型中。最典型的包括微生物检测仪器、化学分析仪器、质谱仪、 图像分析仪、X射线仪等等。然而,显微镜、热分析仪、电化学仪等未见管制的情况。该类型仪器中主要来自国外进口,其中较多来自美国,美国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但其中的质谱仪、化学分析仪器等国产仪器已经开始占据中低端市场,具有较好的发展势头。 3.2 物理性能测试仪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力学性能测试仪器、光电测量仪器、颗粒度测量仪器、声学振动仪器、大地测量仪器、探伤仪器等。在美国 CCL中,这类仪器设备都受到管制。 3.3 计量仪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长度计量仪器、电磁学计量仪器、力学计量仪器、热血计量仪器、光学计量仪器、声学计量仪器、电离辐射计量仪器、时间频率计量仪器。在管制清单中并没有明确标记为用于“计量”的仪器或设备。但是也有较多关于“测量”或者用于物理量测量的仪器。如:尺寸检查或测量系统、重力仪、磁强计、水洞、声纳等。 3.4电子测量仪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通用电子 测量仪器、射频和微波测试仪器、网络分析仪器、 通讯测量仪器、大规模集成电路测量仪器。在美国的管制清单中,电子测量仪器是重要的一大块。其中通用电子测量仪器、集成电路测量仪器主要分布在 3B区域中。由于大规模集成电路和芯片制造是美国出口管制中的重要内容,该区域的检测设备的管制条款也较为详细,其对应于相应的集成电路产品的技术指标。 3.5 海洋仪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海洋水文测量仪器、海洋生物调查仪器、海洋采用设备、水文气象测量系统、海洋遥感/遥测仪器、海水物理测量仪器。在管制清单中,海洋探测属于第 8大 类,该类的管制条款数量较少。其中的海洋仪器主要针对的是水面军舰、潜水艇、水下无人机等, 对于一般的科学研究,限制较少。除了水文测量中受管制的水洞外,其他海洋生物调查仪器、海洋采样设备、水文气象测量系统、海水物理测量仪器都未见管制。 3.6 地球探测仪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电磁法仪器、地震仪器、重力仪器、地球物理测井仪器、岩石矿物测试仪器。在管制清单中,地球探测类仪器不是受管制的重点区域,整体涉及的条款较少。其中,地震探测设备、重力仪器、油气勘探设备、测井仪器是明确被管制的仪器。此外,电磁法仪器、岩石矿物测试仪器未见受到管制。 3.7大气探测仪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特殊大气探测仪器、气象台站观测仪器、主动大气遥感仪器、被动大气遥感仪器、对地观测仪器、高层大气/电离层探测器、高空气象探测仪器。在管制清单中,地球探测类仪器不是受管制的重点区域,没有专门针对“大气”的相关仪器和设备。在遥感部分,用于遥感的单光谱成像传感器和多光 谱成像传感器受到管制(6A002.b.);在气象观测用的“激光雷达”受到管制(6A998.b.)。3.8 空间与天文仪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地面天文望远镜、天体测量仪;而在国标 GB/T32847-2016 中天文仪器还包括空间飞行器、空间分析器测试/实验设备、卫星与地面运营仪器等空间探索的仪器。在管制清单中,空间飞行器、空间分析器测试/实验设备、卫星与地面运营仪器等空间探索的仪器是重点管制的领域;地面用于科学研究的天文望远镜、天体测量仪不受管制。 3.9 医学诊断仪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影像诊断仪器、电子诊察仪器、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等。在管制清单中,医学诊断类仪器基本不受到管制。 通过分析认为这个领域由于国内差距过大,没有威胁到美国的地位,暂时没有必要进行管制。但随着未来中国整体实力的提升,特别是2020年新 冠疫情之后,关于生化检测、病毒疫苗等领域的仪器设备有可能成为新增管制的领域。 3.10 核仪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核辐射探测仪器、离子束分析仪器、核效应分析仪器、中子散射及衍射仪器等。核管制是美国出口管制的重要内容,除了在 CCL中管制外,还有专门的 NRCC。两个清单的主要区别在于,NRCC主要负责核制造、生产、使用等直接的技术、产品、材料和设备等,关于核相关的一般性检测则由 CCL 负责。 3.11 工艺实验设备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主要包括电子工艺实验设备、加工工艺实验设备、化工制药工艺实验设备、汽车工艺实验设备、食品工艺实验设备、纺织工艺实验设备等。在美国 CCL中,工艺实验设备是非常大量的一类管制对象,分布在多个类别中。其中,电子工艺实验设备是分布在第 3大 类中,以光刻机、掩模制作系统、芯片封装设备等为代表的仪器与设备被严格管制,有大量和详细的技术指标对光刻机的各种性能进行限定,也是近年来中美冲突中的热点领域。典型的如:光源 波长小于 193nm或能够产生“最小可分辨特征尺 寸”小于等于 45nm的图案;电磁光谱波长大于 5nm小 于 124nm 极 端 紫 外 线 (Extreme Ultra-violet,EUV)的光刻设备等。由于在 EUV光刻领 域,中国的技术差距明显,是被“卡脖子”的方向。 汽车工艺实验设备、纺织工艺实验设备方面一般的家用设备不在管制范围,食品工艺实验设备不在管制范围。 3.12激光器 在本文所述分类体系中,有较多来自美国的进口产品,也有不少国产产品。由于激光在军事上用途广泛,如除用于通信、夜视、预警、测距等方面外,多种激光武器和激光制导武器也已经投入使用,在美国出口管制中是重要的一大模块, 也是很早就受到管制的领域。管制清单对于固体激光器、气体激光器、液体激光器、自由电子激光器等激光器的种类进行了全面的限定,并对激 器的波长和输出功率进行了详细的限定。该领域的管制是非常严厉的,但是中国自主研发的能力也比较强,属于比较容易突围的领域。 4 讨论与建议 美国出口管制政策对我国科学仪器的影响深远,不仅影响着我国科学仪器的贸易、采购、运 行、研发和使用,还进而制约着我国在科学研究、 工业制造、军事发展等方面的深度和水平。2018年,美国出台了《出口管制改革法案》,试图将“新兴和基础技术 (Emerging and Foundational Technologies)”列入出口管制中[6],进一步加剧该影响。面对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实际情况,本文提 出分类应对,制定短期、中期、长期规划,坚定走自主研发的道路。 针对不同的科学仪器类型分类应对,制定短期、中期、长期规划,坚定走自主道路[18]。1)针对长期以来管制比较严的“军民”两用类科学仪器, 比如激光器、核仪器、航天器、雷达等领域,长期以来就受到比较严格的管制[19],虽然在某些核心技术指标方面还有差距,但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定的研发基础,尤其是在军事应用方面,已经走出了独立自主的道路,在这个方向,应该继续坚持自主研发战略,紧追国际上最新的技术指标,逐渐缩短技术差距。2)贸易冲突以来逐渐加强管制的领域,比如光刻机、晶圆检测设备、芯片检测设备等是贸易冲突前较为宽松,而冲突以来重点加强管制的领域,需要制定短期应对的策略,寻找国际上的多边合作和突破的可能,制定贸易进口的可替代方案,例如从俄罗斯、法国、德国等国家寻求突破点,同时要制定中长期规划,摒弃“拿 来主义”“买来技术”的幻想,走自主研发的道路。 3)针对暂时管制较轻的领域,例如医学诊断仪器、新一代基因测序仪、大气探测仪器、地球探测、化学分析仪器等理论研究相关的科学仪器, 虽然当前管制并不严格,但并不代表着我国在技术上没有差距,相反正因为差距太大,对美国暂时不构成威胁,美国才没有严格管制,随着我国 的逐渐进步,很有可能这些领域会成为新的管制对象。针对该方向的科学仪器要从长远着眼,未雨绸缪,定制“备胎”计划,由国家主导,国立科研机构和大型科研型企业主力承担,形成足够的科 学仪器技术储备,逐步提高科学仪器的水平[20]。参考文献 [1]高欣,周晓萍,朱琳娜,等.科研事业单位科学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关键环节的探索与实践[J].分 析仪器,2019(6):1-3. [2]凌辉.美国出口管制对我国科学仪器发展的影响与对策分析[J].国际贸易,2014(1):21-24,29.[3]年夫顺.现代测量技术发展及面临的挑战[J]. 测控技术,2019,38(2):3-7. [4]杨文海.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发展现状和策略[J].电子测试,2013(20):186-187. [5]联合早报.面对国际巨头垄断中国科研仪器怎么办[EB/OL].[20190305].http://www.zaobao. com/wencui/politic/story20190305937181. [6]魏简康凯,宿铮.美国出口管制改革的竞争情报分析[J].情报杂志,2019,38(4):4-8 [7]杨宇田,陈摇峰.列入美国技术出口管制部门受限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分析[J].情报杂志,2018, 37(10):94-100. [8]葛晓峰.美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法律制度分析 [J].国际经济合作,2018(1).46-50. [9]陈峰.应对国外对华技术出口限制的竞争情报问题分析[J].情报杂志,2018,37(1):9-13,33. [10]陆天驰,闵超,高伊林,等.竞争情报视角下的中美人工智能技术领域差距分析———以美国商品管制清单为例 [J].情报杂志,2019,38 (11):25-33. [11]李广建,王锴,张庆芝.基于多源数据的美国出 口管制分析框架及其实证研究[J].数据分析 与知识发现,2020(9):2640 [12]MIKOLOV T,CHEN K,CORRADO G,etal. EfficientEstimationofWordRepresentationsin VectorSpace[J].Computerscience,2013,arXiv: 1301.378v3. [13]徐红姣,曾文,张运良.基于 Word2vec的论文和专利主题关联演化分析方法研究[J].情报 杂志,2018,37(12):36-42. [14]GB/T328472016,科技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 备分类与代码[S].北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2016 [15]NY/T19592010,农业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与代 码[S].北京:中国农业部,2010 [16]佚名.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平台科技资源开 放共享目录[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 术部.[20140703]http://www.most.gov.cn/ ztzl/kjzykfgx/kjzygjjctjpt/kjzyptml/201407/ t20140716_114276.htm. [17]白国应.关于仪器、仪表文献分类的研究[J]. 江西图书馆学刊,2004(3):2-6. [18]杨勇,张丽.促进大型仪器资源共享的机制与对策研究[J].创新科技,2013(2):43-45. [19]陈峰,杨宇田.应对美国对华技术出口限制的产业竞争情报需求与服务研究———以半导体产业为例[J].情报杂志,2019,38(9):36-41, 19. [20]范红,王磊,韩世鹏,等.浅谈我国生命科学仪器研发和产业化 [J].中国科技资源导刊, 2019,51(4):12-15,23.
  • 美国正在计划对这类仪器进行出口管制
    相关条例背景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根据《出口管理条例》对军民两用物项和不太敏感的军事物项的出口、再出口和转让(在国内)实行管制。某些用于自动合成多肽的仪器(自动多肽合成器)已被BIS认定为第1758条新兴和基础技术。在本规则中,BIS建议对这些自动肽合成仪进行控制。国际清算银行正在就拟议的管制措施征求公众意见,详情如下。第1758条技术的认定作为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的一部分。美国国会颁布了《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 (50 U.S.C. 4801-4852)。ECRA第1758条授权商务部对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和基础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在国内)建立适当的管制。ECRA没有区分术语“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也没有为这些术语提供具体的定义或其他指导。考虑到这一点,并确保更有效地实施对此类项目的控制,BIS选择将此类技术描述为“第1758条技术”,而不是将特定技术描述为“新兴”或“基础”。如ECRA第1758(a)(2)(B)条所述,第1758条技术的识别应考虑:(i)这些技术在国外的发展 (ii)根据本条实施的出口管制可能对此类技术在美国的发展产生的影响 (iii)根据本节限制新兴和基础技术在国外扩散的出口管制的有效性。商务部长必须对根据第1758条程序确定的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内)建立适当的控制。在这样做时,部长必须考虑第1758条技术的潜在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以及限制从美国出口的国家(例如,被禁止的国家)。虽然部长有权决定出口管制的程度,但向受美国禁运的国家(包括受武器禁运的国家)出口此类技术,至少必须获得许可。此外,ECRA第1758(a)(2)(C)条要求确定第1758条技术的机构间流程包括通知和评论期。2018年11月19日拟定规则的预先通知2018年11月19日,BIS发布了拟议规则制定(ANPRM)的预先通知,“对某些新兴技术的控制审查”(83 FR 58201)(11月19日ANPRM)。11月19日,ANPRM在14个技术类别的代表性清单中确定了生物技术,BIS征求公众意见,以确定是否有特定的新兴技术是必不可少的对美国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因此可以实施有效控制。2022年9月13日关于多肽自动化学合成仪器的拟议规则制定预先通知2022年9月13日,BIS发布了一份ANPRM,“关于对多肽自动化学合成仪器实施第1758条技术出口管制的意见征询”(87 FR 55930)(9月13日ANPRM)。如9月13日ANPRM所述,多肽是氨基酸的聚合链,通过肽键连接在一起。蛋白质是由一个或多个折叠的多肽大链组成的三维大分子。蛋白质必须折叠成正确的3D形状才能发挥功能。第一个肽键是在100多年前合成的 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化学合成方法的进步使自动肽合成成为一种常见的实验室技术。使用氟酰甲基氧羰基(Fmoc)化学的长期建立的合成方法可以可靠和常规地生产长度约为50个氨基酸的高质量多肽。肽合成技术和仪器的最新进展提高了肽合成的速度和肽产物的长度,包括长度超过100个氨基酸的肽和蛋白质。受ECCN 1C351管制的商业管制清单(CCL)上的大多数蛋白质毒素长度超过100个氨基酸,平均长度为300个氨基酸,但conotoxin的长度在10-100个氨基酸之间,这是一个明显的例外。近期(2023年5月22日前),BIS收到了对9月13日发布的ANPRM的五条评论,评论的实质内容以及国际清算银行的答复详列如下。评论1:一位评论者指出,使用自动肽合成法合成毒素是不可行的,但芋螺毒素类除外。该评论者还指出,合成α芋螺毒素类的数量不可能达到造成重大环境或恐怖主义威胁所必需的程度。BIS回应1:BIS同意自动化肽合成器目前仅限于生产较短的肽毒素,包括CCL控制的concontoxins。然而,BIS认为,目前的仪器可以产生足够的肽毒素,导致死亡率和发病率在一个给定的人群。评论2:一位评论者表示,受控毒素可以手工生产,而自动化只是加快了这一过程。另一位评论者指出,对试剂和消耗品的出口管制可能会控制多肽合成的获取。然而,他们进一步指出,这些项目的主要制造商位于美国以外。BIS回应2:BIS对自动化和手工生产多肽的试剂和耗材的可用性表示赞赏。BIS将继续调查可能对多肽合成耗材实施的出口管制。评论3:一位评论者指出,肽合成器的新技术发展有助于更快、更有效、更低成本地制造许多不同类型的肽。他们进一步指出,这主要用于筛选候选药物的许多不同肽的研究。BIS回应3:BIS赞同多路自动肽合成器对潜在治疗开发的有用性。然而,BIS指出,这些特征也可以用于其他更危险的目的,例如用于武器计划。评论4:一个普遍的意见是,国际清算银行不应单方面控制这些技术。一个共同的线索是,这些控制可能会对美国在该领域的技术领导地位产生巨大影响,因为客户将从欧洲获得不受限制的技术。一位评论者指出,美国政府应该允许学术界免费使用,以促进生物分子研究的全面发展。BIS回应四:国际清算银行将与其国际伙伴合作,为这些技术提供多边控制。但是,BIS可以在必要时对这些技术采取单方面行动。国际清算银行欢迎在控制这些技术方面的额外投入,正如本规则拟议的管理案文所指出和促进的那样。评论5:一位评论者指出,目前,大多数肽的大规模生产都是手工进行的。BIS回应五:虽然这可能是真的,值得进一步研究可能的监管反应,但BIS并不倾向于停止自动多肽合成仪监管文本的提议。然而,BIS指出,这和其他相关信息与充分了解自动肽合成仪器市场有关,并赞赏这些信息。建议的规管更改根据这一规则,BIS建议对ECCN 2B352进行修改。拟议案文将设立一个新项目第k段,其中将包括三个分段,.k.1,.k.2,.k.3。项目段落k将限制多肽合成仪:部分或完全自动化(.k.1),能够产生超过75个氨基酸的连续肽序列(.k.2),并且能够在单次运行中以75%或更高纯度生产100毫克肽(.k.3)。项目第k段下的管制项目将保留适用于整个ECCN的管制理由,即扩散化学和生物武器(CB)第2栏和反恐(AT)第1栏。征求意见与ECRA第1758条一致,BIS欢迎对拟议的多肽自动合成仪器控制文本提出意见。
  • 中国对锑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将带来这些影响
    继去年7月中国商务部决定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之后,8月1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部分锑、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上述政策将于2024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对锑、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系国际通行做法。中国借鉴国际做法,并根据自身需要,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旨在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政策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出口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许可。中国政府坚定维护世界和平和周边地区稳定,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促进合规贸易发展。同时,反对任何国家和地区利用来自中国的管制物项,从事损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锑:半导体领域的重要材料锑(Sb),作为第五周期第ⅤA族的类金属元素,类金属元素,是一种银白色、易碎、易熔的结晶固体,导电性和导热性较差,加热时会升华。锑的主要应用包括制造合金、&zwnj 半导体材料、光伏材料、&zwnj 阻燃剂、&zwnj 化工原料等。锑在半导体行业的应用,主要被用作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合金材料、半导体掺杂材料和热电材料等:首先,锑可以作为化合物半导体材料。锑化合物半导体属于重要的第四代半导体材料,在开发低体积、轻重量、低功耗和低成本的下一代器件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可以满足极其苛刻的应用要求。如锑化铟(InSb)和锑化镓(GaSb),都属于直接带隙半导体材料,具有禁带宽度较窄、电子迁移率高、量子效率高、响应速度和灵敏的红外响应的特点,在红外探测器、光电器件及高速电子器件中占据重要地位。特别是这些材料在红外光电器件中的应用,使得其在军事领域具备高度的战略价值。例如,锑化镓太阳能电池的高转化效率和低成本,使其备受关注,并推动了光伏材料的发展。国内企业在锑化合物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上取得了显著进展,如浩瀚全材、光智科技、有研新材等公司成功量产了高纯度的锑化镓和锑化铟晶圆,展示了中国在锑半导体材料领域的实力。其次,锑也可以作为合金材料。比如锑铅合金,锑与铅形成的合金在制造半导体器件中用作电气接触材料,特别是在制造印刷电路板(PCB)和焊料合金中起到增强硬度和提高耐腐蚀性的作用。第三,锑也可以作为半导体掺杂材料。锑可作为掺杂材料引入到硅和锗中,以调节其导电性。掺入锑原子后,硅或锗的导电性将增加,形成n型半导体(富电子半导体),这在制造各种电子器件时非常关键。第四,锑也可以作为热电材料。锑与碲、铋等元素结合,形成的化合物(如碲化铋 (Bi2Te3))被广泛用作热电材料。这些材料可以在温差下产生电压,被用于热电发电器件和热电制冷器件。从终端应用来看,锑在半导体行业的应用主要集中在红外光电器件、高速电子器件、热电材料等领域。随着技术的发展,锑及其化合物的应用前景广阔,特别是在高性能器件和新型材料方面。锑的战略价值与国际地位从全球储量来看,根据USGS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全球已知的锑储量共有217万吨,其中,中国储量为64万吨,占比30%,排名第一,远超其他国家。从全球产量来看,中国同样占据主导地位,2023年全球锑矿产量为8.3万吨,其中中国产量为4万吨,占比为48%,贡献了全球近一半的锑矿产量。显然,中国是全球锑储量和产量最大的国家。鉴于锑在半导体及其军事应用中的重要性,中国政府对锑及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这一举措被视为对欧美对华半导体出口管制的反制措施。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锑在红外光电器件方面的应用很多被用于军事领域,因此,从2009年起,&zwnj 美国就将锑化物半导体相关的材料和器件实施了严格的出口控制。而&zwnj 美国对锑化物半导体技术的封锁和垄断,&zwnj 反映了其在高科技领域的重要性和战略价值。中国对锑出口管制的具体措施与影响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了锑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细则,包括锑矿及原料、金属锑及制品、锑的氧化物、有机锑化合物、锑的氢化物以及高纯度的锑化铟等。这些物项在未获得许可前,均不得出口。同时,公告还规定了出口许可的申请流程、审查标准及处罚措施,确保管制措施的有效执行。中国对锑的出口管制,一方面将进一步提升国内锑产业的竞争力,促进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也将对国际半导体市场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那些依赖中国锑资源的国家和地区,可能需要寻求新的供应渠道或调整生产计划。总体而言,锑作为半导体领域的重要材料,其战略价值不言而喻。中国作为全球锑储量和产量最大的国家,通过实施出口管制,不仅能够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还将在国际半导体市场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 美新一轮技术出口管制,或得不偿失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2018年11 月 19 日,根据 2018 年国会通过的《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要求,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拟制定将出口管制扩展到所谓“新兴和基础技术”(EFT)的规则,意图在新兴和基础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转让(国家)方面建立控制措施,包括临时控制措施。/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但美国部分学者和智库对这以行动并不看好,认为技术出口管制这一方法不在适用于当今激烈的国际竞争,并很有可能导致美国占领先地位的行业逐渐丧失全球主导地位和市场份额。/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1.webp.jpg" alt="1.webp.jp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0510811e-50c9-47c3-9226-9dcd1487e661.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2.webp.jpg" alt="2.webp.jp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cefde2a0-dfea-430a-a645-e177d990d6b1.jp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美国发布新一轮技术出口管制体系框架/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pan /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3.webp.jpg" alt="3.webp.jp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eb273f8c-5b48-41a7-a4d3-dcd6b4727e6d.jpg"//pp style="text-indent: 2em "BIS公布了技术出口管制体系框架,并对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技术等 14 类代表性的新兴技术征求公众意见。根据美国商务部文件(15 CFR Part 744 [DocketNo. 180712626–8840–01] RIN 0694–AH61 Review of Controls for Certain Emerging Technologies),以下为具体的新兴技术类别清单:/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1.生物技术/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纳米生物学 (ii)合成生物学 (iii)基因组和基因工程 (iv)神经科学/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2.人工智能(AI)和机器学习技术/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 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例如脑模拟、时间序列预测、分类)(ii) 进化和遗传计算(例如遗传算法、遗传编程)(iii) 强化学习(iv) 计算机视觉(例如物体识别、图像理解)(v) 专家系统(例如决策支持系统、教学系统)(vi) 语音和音频处理(例如语音识别和制作)(vii) 自然语言处理(例如机器翻译)(viii) 规划(例如日程安排、游戏)(ix) 音频和视频处理技术(例如语音克隆、深度伪造)(x) AI云技术(xi) AI芯片组/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3.定位、导航和定时(PNT)技术/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4.微处理器技术/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 片上系统(SoC) (ii) 堆叠在芯片上的存储器/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5.先进计算技术/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以记忆为中心的逻辑/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6.数据分析技术/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 可视化 (ii) 自动分析算法 (iii) 上下文感知计算/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7.量子信息和传感技术/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 量子计算 (ii) 量子加密 (iii) 量子传感/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8.物流技术/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 移动电力系统 (ii) 建模和模拟系统 (iii) 资产总体可见度 (iv) 基于配送的物流系统(DBLS)/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9.增材制造/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 3D 打印/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10.机器人/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 微型无人机和微型机器人系统 (ii) 蜂拥技术 (iii) 自组装机器人 (iv) 分子机器人 (v) 机器人编制系统 (vi) 智能微尘/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11.脑机接口/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 神经控制界面 (ii) 意识-机器界面 (iii) 直接神经界面 (iv) 脑机接口/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12.高超音速空气动力学/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 飞行控制算法 (ii) 推进技术 (iii) 热保护系统 (iv) 专用材料(用于结构、传感器等)/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13.先进材料/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i) 自适应伪装 (ii) 功能性纺织品(例如先进的纤维和织物技术) (iii) 生物材料/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strong14. 先进监控技术/strong/span/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例如:面印和声纹技术/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该清单中部分最终认定的产品和技术类别以后可能会被列为针对中国的供应链中禁止相应美国主体出口的项目。从美国公布的清单来看,可谓条条针对中国最新计划发展的高科技产业!/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据悉,在征求意见更新后的出口管制清单中,部分最终认定的产品和技术类别以后可能会被列为针对中国的供应链中禁止相应美国主体出口的项目。民众需在 2018 年 12 月 19 日之前提交意见(https://www.regulations.gov/),涉及如何界定新兴技术以帮助政府进行识别,如何识别新兴技术的来源等问题。/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根据出口行政规定(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商务管制清单( the Commerce Control List , CCL)要对军民两用和不太敏感的军品出口进行监管,识别出涉及国家安全和高技术范畴的出口。虽然 CCL 中已经列出了许多敏感技术,但某些新兴技术可能尚未列入 CCL。此外,凡是在商务管制清单(CCL)上拥有出口管制分类编码(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 ECCN)且未得到豁免的商品出口均受出口管制。/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strong得 不 偿 失/strong/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对此,美国杜克大学陈怡然教授在微博上公开表示,这对于中国高科技企业尤其是AI企业是重大利好,但他并未就此进行详细解释。不过可想而知,在美国加强技术出口管制的情况下,中国市场肯定不会坐以待毙,而是不断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由此催生更多新兴技术成果。/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美国智库信息技术和创新基金会(ITIF)在12月13日也发表评论文章,认为当前环境下限制出口会使美国公司在全球创新竞争方面失去优势,并有可能会使技术创新变得更加困难,同时ITIF还认为美国不应将出口管制扩展到人工智能及相关技术。/pp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评论表示,二战后的大部分时间里,美国可以限制某些技术的出口,是因为其他国家很难向目标国家出售,而且美国具有足够的领先优势,销售损失对美国公司的技术领先地位影响有限。但目前形势已经完全不同。尤其在一系列先进行业,如生物技术、先进制造业、太阳能电池板、电信设备、显示器等行业中,美国公司正面临着众多挑战。在一些新兴行业,如人工智能,不仅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强有力的国家人工智能战略,尤其中国正在赶上并且可能超过美国公司。而美国支持先进技术发展的国家创新战略和政策相对较少,又缺乏针对性,这可能到导致美国占领先地位的行业逐渐丧失全球主导地位和市场份额。/pp/p
  • 刚刚!ASML官方发表出口管制声明
    当地时间3月8日,ASML官网发布关于额外出口管制的声明。声明表示,荷兰政府发布了有关即将对半导体设备出口限制的更多信息。这些新的出口管制侧重于先进的芯片制造技术,包括最先进的沉积和浸没式光刻工具。由于这些即将出台的法规,ASML将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才能运输最先进的浸入式深紫外系统。这些控制措施需要时间才能转化为立法并生效。根据今天的公告、ASML对荷兰政府许可政策的预期以及当前的市场形势,预计这些措施不会对其发布的 2023 年财务展望或去年11月投资者日宣布的长期情景产生重大影响。在这方面,重要的是要考虑到,额外的出口管制并不涉及所有浸没式光刻工具,而只涉及所谓的“最先进”工具。尽管ASML尚未收到有关“最先进”确切定义的任何其他信息,但ASML将其解释为“关键沉浸”,ASML在我们的资本市场日将其定义为TWINSCAN NXT:2000i和随后的浸入式系统。此外,ASML指出,主要关注成熟节点的客户可以使用不太先进的浸没式光刻工具。最后,ASML的长期情景主要基于全球长期需求和技术趋势,而不是详细的位置假设。声明中特别提示,自2019年以来,ASML的EUV工具的销售已经受到限制。
  • 因美国管制,我国科学仪器领域形势严峻
    题为《美国出口管制科学仪器技术分类研究》的论文发表于8月25日,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陈芳、王学昭等研究员撰写。论文的主要内容是使用特定分析工具、分析方法将美国“军民两用”的《商业管制清单》与中国科学仪器分类体系进行对比并分析,揭示我国科学仪器领域受管制现状。  在中美贸易冲突的背景下,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以立法形式限制关键核心技术向我国出口,美国出台的《商业管制清单》等文件包含了大量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出口限制,涉及重要的科学仪器及其相关的零部件。本文以美国“两用”物品的商业管制清单(CCI)为分析对象,以中国科学仪器分类为标准,将商业管制清单中的内容与国内科学仪器的分类进行对比。通过对CCl清单的计量分析,揭示发现中国科学仪器领域相关技术受美国管制的形势非常严峻,有42.08%的清单条款涉及对科学仪器的管制。在十二个科学仪器的分类中,分析仪器、工艺实验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是受管制范围较广的领域,激光器、核仪器是传统受到管制的领域,医学诊断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等受管制范围较小。在分析的基础上为我国科学仪器的发展提出了分类应对、坚定走自主研发道路等建议。  具体来说,受管制最严的是“传感器和激光器”大类下的“最终产品、设备或零部件”小类,有678条管制条款,其次是“材料加工”大类下的“试验、检验和生产设备”小类,有339条管制条款。  此外,论文还通过聚类分析,发现我国12类科学仪器中,分析仪器、工艺实验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受管制范围较广,激光器、核仪器是传统受到管制的领域,而像医学诊断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等受管制范围较小。  论文提及,医学诊断仪器在科技部分类体系中数量有600台,几乎全部来自美国、德国和日本,国产仪器很少。分析认为,美国是觉得该领域对其没有威胁,因此没有必要进行管制。但是在疫情之后,该领域关于生化检测、病毒疫苗等仪器设备可能会成为新的管制领域。  论文最后强调,美国出口管制政策对我国影响深远,一定程度上制约我国在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军事发展等方面的深度和水平。  为此,论文建议我国在长期以来管制较严的领域应继续坚持自主研发;在贸易战以来逐渐加强管制的领域,可寻求国际多边合作和突破,如从俄罗斯、德国、法国等国家入手;在管制较轻的领域,应当未雨绸缪,由国家主导定制“备胎”计划,逐步提高科学仪器的水平。  香港相关报道8月31日发表了题为《中国科学家“因中国出口管制难以获得仪器”》的文章,也引述了该篇论文,强调中国科学家在获得科学仪器方面面临困难。  文章指出世界前20大科学仪器供应商无一是中国企业,还援引一位在安徽合肥国家级量子研究机构工作的物理学家表示,他们还在等待美国能准许出口相关仪器,寻找其他替代品的过程不仅艰难而且耗时。中国研究人员及人工智能的分析,自从被列入美国的商业出口管制清单后,科学仪器(多为实验室使用的分析或测量设备)占到美国限制对华出口产品的40%以上。美中贸易战爆发后,中国科学家表示越来越难以从美国购买到相关研究工具。  截至去年12月,美国管制清单上的商品增至4500个。其中许多技术名称只有专业人士才能识别。分析显示,清单中近1900个(占42%)属科学仪器。  有网友称:“我想有条件的还是会咬咬牙高价买进口仪器,这种东西和其他东西不一样,我们做这种工作的人都特别讨厌老板贪便宜买了国产仪器,然后没有用,我们还好,大不了编造数据,研发真的完蛋了,他们要真实数据的。“  “事实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要自力更生丰衣足食。“  “很多人都不愿意用国产,国产怎么进步和提升,国家要完善政策,让科研机构和企业愿意用国产,提升国产设备仪器水平。”  “什么都要立足于靠自己,别人是靠不住的。如果发展科研有困难,慢慢来也行,进步一点儿也是进步!保持定力,去除浮躁!”  “中国制造,要把短板变成长项,先抓好基础,把仪器产业化,敢与美竞争。” 以前,中国对特定仪器的使用受到(美方)限制,因为可能被用于军事研究。贸易战后,中国的基础研究和先进制造行业也成为美国的目标。一些中国学者近日发文说,美政府试图限制中国获取一些新兴和基础技术,以遏制中国在科研和工业制造领域的发展。作为回应,中国已制订从俄罗斯、欧洲、法德等地(进口)的替代计划。  科学仪器是通常不在中国制造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在全球排名前20的科学仪器供应商中,没一家来自中国。但中国科学家需要这些。近年来中国约60%的研究基础设施投入都被用于从国外购买科学仪器。  医学研究仪器尚未遭美出口限制。这可能与美国对在该领域的主导地位很自信不无关系。但中国学者认为,随着中国整体实力上升,特别是疫情后,生化检验和病毒疫苗领域的仪器设备也可能被(美方)设限。  对海外供应的依赖成为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中国已多次开展全国性行动推广国产科学仪器,有关部门已通过财政激励措施鼓励实验室使用国产仪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有4000多家科学仪器制造商。在量子技术等中国处于领先地位的领域,研究人员已成立若干公司打造自己的设备。CELLENT CM-MS细胞微流控芯片质谱联用分析仪 实际上,我国高端科研仪器依赖进口的问题已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高端科研仪器设备研发制造。 3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也顺利通过了专家论证,其中明确要求,开发高端影像诊断装备,攻关突破基于新一代细胞标记、微流控分析技术的高端细胞分析装备,多功能、集成化检验分析装备,高性能生化分析装备、免疫分析仪、质谱分析设备等。  此外,国家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还启动实施“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专项,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5.39亿元,以关键核心部件国产化为突破口,重点支持辉光放电质谱仪、第三代基因测序仪、超高分辨活细胞成像显微镜等仪器的研发。
  • 美国拟管制新兴高技术出口 业界专家忧心忡忡
    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美国商务部日前宣布,拟将人工智能等新兴高技术列入出口管制清单。这给美国一些科技公司的前景蒙上阴影,让多位业界专家忧心忡忡。/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美国商务部下属工业和安全局19日列出了美国政府拟议进行管制的14个“具有代表性的新兴技术”清单,涵盖人工智能、微处理器技术、先进计算技术、机器人、3D打印、量子信息、先进材料和生物技术等领域。目前,这份清单已开始接受为期30天的公众评议。/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美国商务部发布的文件称,工业和安全局对军民两用和较为不敏感的军品出口进行监管,主要甄别涉及国家安全和高技术范畴的出口,但此前许多新兴技术并未列入其中,上述清单旨在确定“对美国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新兴技术和基础技术。/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业界人士认为,如果按这一清单进行管制,一大批美国科技企业将受到不利影响。例如,苹果公司产品中的人工智能语音助手Siri、人脸识别等所用的相关技术都在清单管控范围之内。清单公布后,多家美国科技企业股价下跌。20日,苹果公司收跌4.78%,内存芯片制造商美光科技下跌约2%。/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华盛顿高赢律师事务所律师理查德· 马西尼三世对媒体说,新的出口管制将给技术领域带来巨大改变,许多历史上从未受到类似管制的科技公司如生物技术公司等,以后将在融资、对外技术合作和产品出口等方面被束缚手脚。/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美国智库“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副主席丹尼尔· 卡斯特罗说,如美国禁止出口人工智能技术,其他国家会反制,这意味着美国公司无法进入某些市场,反倒会让其他国家的公司畅通无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新措施旨在严格限制外国企业和投资者获取美国新兴和关键的技术,以维护美国的技术领先优势。但卡斯特罗认为,实施该措施的效果可能适得其反,例如将阻碍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研发所需的国际合作。/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美国戴尔公司人工智能研究员卢卡斯· 威尔森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说,神经网络、深度学习和遗传算法等人工智能技术开发依赖开源研究,对此进行出口管制只会使美国放弃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地位。/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弗吉尼亚州一家人工智能公司Deepsig的研究人员本· 希尔伯恩将这一政策称为“人工智能民族主义”,他认为,这表明政策制定者基本不懂技术也不尊重科学。/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希尔伯恩说,出口管制“错误且无效”,会严重损害美国本土研究人员的能力,对保护美国利益也没有作用。/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纽约大学计算机科学副教授布兰登· 多兰-加维特同意上述看法,他认为,这种做法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就“出奇地愚蠢”,这一次也没好到哪里去。/pp style="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曾为奥巴马政府担任数字媒体高级顾问的视频游戏专家马克· 德洛拉打趣说,自己的游戏手柄上都能碰到加密和高性能计算出口限制,这让人觉得不可理喻。/p
  • 中科大入列!37家中国实体被美加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
    当地时间5月9日,美国商务部BIS将37家中企列入实体清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0日回应称,中方对此坚决反对,敦促美方立即停止错误做法,并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5月10日,有记者问:美东时间2024年5月9日,美商务部宣布将多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美方以所谓涉军、涉俄等为由,将37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方对此坚决反对。长期以来,美方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打压遏制他国企业,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阻碍世界经济复苏和发展。中方敦促美方立即停止错误做法,并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据悉,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5月9日宣布,根据出口管理条例(EAR)再将37个中国实体添加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其中有22家机构或公司涉及中国量子技术进步,或者收购/试图收购源自美国的项目以增强中国量子技术能力。美国商务部表示,这些实体“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相关企业清单如下(注:中文翻译仅供参考,以英文为准):
  • 重磅!日本正式出台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管制措施,商务部回应
    据商务部5月23日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日本正式出台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管制措施事答记者问。有记者问:5月23日,日本政府正式出台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管制措施。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答:我们注意到,日本政府正式出台针对23种半导体制造设备的出口管制措施,这是对出口管制措施的滥用,是对自由贸易和国际经贸规则的严重背离,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在日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中国产业界纷纷向日本政府提交评论意见,多家行业协会公开发表声明反对日方举措,一些日本行业团体和企业也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但令人遗憾的是,日方公布的措施未回应业界合理诉求,将严重损害中日两国企业利益,严重损害中日经贸合作关系,破坏全球半导体产业格局,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稳定。日方应从维护国际经贸规则及中日经贸合作出发,立即纠正错误做法,避免有关举措阻碍两国半导体行业正常合作和发展,切实维护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方将保留采取措施的权利,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了解,在今年3月31日,日本政府宣布,为防止半导体技术外流,将23类半导体生产相关设备新增为出口管控对象。23类对象设备的出口限制地为全球,基于当下美国对华愈发严重的管控形势,日本对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大陆)的出口手续将会更加复杂。4月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半导体是高度全球化的产业,经过数十年发展,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格局,这是市场规律和企业选择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国家频频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持续加强对华半导体等产业打压,搞物项断供、技术封锁,人为割裂全球半导体市场,严重背离自由贸易原则和多边贸易规则,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定的基本义务,严重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国已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日方拟议的有关措施,本质上是在个别国家胁迫下对华实施的加害行为,不仅损害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也会让日本企业蒙受损失,损人害己,也损害全球供应链的稳定。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半导体市场,也是日本半导体制造设备的最大出口目的地,两国业界长期形成了产业链上下游紧密融合关系。当前,日方相关措施正在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我们希望日方听取理性声音,从维护规则、自身及中日双边利益出发,及时纠正错误做法,推动中日两国经贸关系健康发展,与各方一道共同维护全球半导体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如日方执意人为阻碍中日半导体产业合作,中方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升级光刻机管制!荷兰发布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禁令
    6月30日,荷兰政府发布公告,9月1日,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的额外出口管制措施将生效。从那时起,某些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的出口将受到国家授权要求的约束。该部长令于3月8日在致众议院的一封信中宣布,并于今天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部长Liesje Schreinemacher说,我们采取这一步骤是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对于将受到影响的公司来说,知道他们可以期待什么是好事。这将给他们所需的时间来适应新规则根据这项部长令,现在有必要为某些类型的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的出口申请出口许可。该订单涉及先进半导体开发和制造的一些非常具体的技术。由于它们的具体使用方式,这些半导体可以为某些先进的军事应用做出关键贡献。因此,货物和技术的无管制出口可能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荷兰在这方面负有额外的责任,因为该国在这一领域具有独特的领导地位。与一般的出口管制政策一样,这一额外步骤是不针对国家的。“我们仔细考虑了这一决定,并尽可能准确地起草了部长令。这位部长说,这样,我们就可以解决最重要的漏洞,而不会对全球芯片制造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据媒体报道,荷兰在先进半导体出口限制中除了EUV光刻机、较为先进的DUV光刻机外,还包括了ALD设备以及一些SiC外延设备。以下为使用谷歌翻译软件翻译的荷兰语公告:
  • 我国建立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我国建立了一整套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保障措施,确保了进口食品的安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俞太尉近日对媒体如是说。  俞太尉表示,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中国建立了一整套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保障措施,确保了进口食品的安全,主要从风险管理、检验检疫、质量安全监控等方面入手。  首先是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按照WTO/SPS协定及国际通行做法,中国政府对肉类、蔬菜等高风险进口食品实行基于风险管理的检验检疫准入制度,对出口国申请向中国出口的高风险食品开展风险分析,对风险可接受的食品与出口国主管部门签署检验检疫议定书,对国外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对动植物源性食品实施进境检疫审批等。如果出口国发生了动植物疫情疫病或严重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暂停可能受到影响的食品进口等。  二是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进口食品到达口岸后,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只有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允许进口。入境地海关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进口食品的验放手续,之后在中国市场上销售。在检验检疫时如发现质量安全和卫生问题,立即对存在问题的食品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是完善的质量安全监控制度。在依法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的同时,实施风险项目的安全监控。对发现严重问题或多次发现同一问题的进口食品及时发出风险预警,采取包括提高抽样比例、增加检测项目、暂停进口在内的严格管制措施。  四是严厉的打击非法进口制度。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建立了关检合作机制,联合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2006年与欧盟委员会签署了《中欧联合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合作安排》,明确了双方将通过开展信息通报、技术合作、专家互访和联合专项打击行动措施等,共同打击欺诈、夹带、非法转口、走私等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
  • 消息称光刻机巨头 ASML 将于月底面临出口管制新规,恐致欧盟效仿
    6月23日消息,据彭博社报道,荷兰政府计划最快下周发布新的出口管制措施,将限制 ASML 的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报道称,此次出口管制名单新增了 TWINSCAN NXT:2000i、NXT:2050i 及 NXT:2100i 等深紫外光(DUV)浸入式光刻设备。相关媒体注意到,这一系列设备最高可支持 5 nm 工艺,如台积电就使用 SAQP 和氩氟浸没 (ArFi) 光刻实现了 7 nm 量产。此前,ASML 最先进的极紫外光(EUV)光刻机已在出口管制列表当中。彭博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这一出口管制新规最早将在 6 月 30 日或 7 月第一周公布,有可能成为被其他欧盟成员国效仿的对象,荷兰政府发言人对此不予置评。报道指出,这是荷兰和日本今年 1 月原则上同意加入美国限制对中国大陆出口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的行动以来的最新举措,荷兰贸易部长 Schreinemacher 称,荷兰以国家和国际安全考量,有必要尽快限制先进半导体技术出口。此前,ASML 执行副总裁兼商务总监 Christophe Fouquet 声称,几乎不可能建立全自主的芯片产业链,这样做的代价是极为高昂和困难的,日本光刻机制造商佳能和尼康便是前车之鉴。
  • 4月生效!英国升级出口管制,半导体、扫描电镜、量子量测在列
    仪器信息网讯 2024年3月11日,英国政府发布新的修订条例,即《2024年出口管制(修订)条例》(“修订条例”),更新了《2008年出口管制令》和保留的《欧盟军民两用条例》【相关链接】。修订条例在出口管制令中新增三项新条目,对某些两用货物的出口进行管制。新增条目涵盖多类半导体设备、半导体专用仪器设备,包括干法蚀刻设备、扫描电子显微镜 (SEM) 设备、集成电路、参数信号放大器、低温冷却系统和组件、EUV 掩模和掩模版、低温晶圆探测设备、量子测量设备等。2024 年 4 月 1 日起修正条例生效,将这些产品出口到任何目的地都需要许可证。三项新增出口管制条目修订条例在出口管制令附表 3 中引入了三项新条目,对某些两用货物的出口进行管制。新条目涵盖以下内容:【1】——PL9013 –禁止向任何目的地出口或"以电子手段转让"下列货物、"软件"或"技术":半导体、干法蚀刻设备、扫描电子显微镜 (SEM,应用于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的) 、集成电路、参数信号放大器、低温冷却系统和组件、EUV 掩模和掩模版、低温晶圆探测设备和先进材料。【2】——PL9014 –禁止向任何目的地出口或"以电子手段转让"下列货物、"软件"或"技术":量子计算机、量子位设备和量子位电路、量子控制组件和量子测量设备和计算机、“电子组件”和包含某些集成电路的组件。【3】——PL9015 –禁止向任何目的地出口或"以电子手段转让"下列货物、"软件"或"技术":某些增材制造设备和专门设计的组件。出口限制国家说明出口管制联合单位(“ ECJU ”)更新了向欧盟成员国出口两用物项的现有开放一般出口许可证(“ OGEL ”),以考虑新条目。OGEL 将允许将新条目涵盖的物品出口到所有 27 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冰岛、日本、新西兰、挪威、瑞士、海峡群岛和美国(受到某些例外情况的限制,例如它们可能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最终用途)。更新后的 OGEL 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生效,公司需要在使用前在SPIRE上注册。对于出口到 OGEL 未涵盖的任何目的地,需要出口许可证。向 ECJU 提交的许可证申请可能需要大约两个月的时间来处理,因此任何希望获得此类商品、软件或技术出口许可证的企业都应准备好尽快提交申请。除上述措施外,《修订条例》还引入了多项其他修正案,以反映对瓦森纳安排弹药和两用清单的常规技术更新。这些修订包括对 2008 年出口管制令附表 2 和保留的双重用途法规附件一的修改。日益关注新兴技术新的控制措施是在英国政府(实际上还有许多其他西方国家)过去一年对新兴技术的关注之后推出的。2023 年 3 月发布的国家量子战略包括一项关键的优先行动,以保护“量子能力的关键领域,包括通过使用国家安全投资法和出口管制,以及为量子界提供指导和支持”。本届政府于 12 月发布了国家量子战略任务,并于 2 月宣布对量子领域进行重大投资。国家半导体战略于2023 年 5 月发布,并宣布未来十年向半导体行业投资最多 10 亿英镑。该战略包括政府承诺“与企业合作评估出口管制制度以及如何将其扩大到包括半导体在内的敏感新兴技术”。因此,在努力增加英国在这些领域的研究和开发的同时,英国政府还寻求对这些领域中流出英国的技术和产品进行更大的控制。英国并不是唯一实行这些出口管制的国家。虽然没有作为瓦森纳安排的一部分引入,但英国“与一些志同道合的国家”一起做出了这些改变。去年我们看到几个欧洲国家采取了类似的控制措施。法国今年早些时候对半导体和量子设备及技术实施了新的出口管制,并于 3 月 1 日生效。同样,西班牙于 2023 年实施了管制,荷兰政府也宣布对某些半导体向欧盟以外的目的地出口实施管制;这些措施于 2023 年 9 月生效。预计未来几个月将有更多国家宣布对这些技术进行控制。另外,英国政府现在根据《2021 年国家安全和投资法案》,对涉及量子技术、半导体和其他各种新兴技术领域的英国公司的某些收购和投资,须经过部长级批准。英国根据《修订条例》制定的双重管制清单具有同时扩大该法规定的“军事和两用”敏感部门范围的作用。下一步考虑到这些发展,重要的是半导体或量子技术领域的公司——特别是那些在英国拥有大量业务和/或活动的公司——准备好遵守新的出口管制并在需要时申请许可证。此外,在这些行业运营的英国公司将希望了解《2021 年国家安全和投资法案》对其投资轮次的潜在影响。
  • 重磅!拜登政府欲延长出口管制政策豁免期
    《华尔街日报》13日消息曝,拜登政府打算延长豁免,允许韩国和台湾地区半导体制造商保持在中国大陆业务。该报道称,美国商务部负责工业和安全事务的副部长艾伦•埃斯特维兹上周在一个行业会议上表示,拜登政府打算延长一项出口管制政策的豁免期,这项政策旨在限制美国以及使用美国技术的外国公司向中国出售先进制程的芯片以及芯片制造设备。《华尔街日报》评论称,这将允许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半导体厂商维持在中国大陆现有的芯片业务,而不会遭到美方的报复。据了解,2022年10月7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对华芯片出口的新限制,要求芯片制造商必须获得美国商务部的许可,才能向中国出口先进芯片和芯片制造设备。美方称,措施旨在防止美国技术被用于提升中国的军事实力。相关管制措施限制了位于中国大陆的晶圆制造厂商获取16/14nm及以下先进逻辑制程芯片、128层NAND闪存芯片、18nm半间距或更小的DRAM内存芯片所需的制造设备的能力,除非获得美国商务部的许可。这其中就包括了三星、SK海力士等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的晶圆厂。西安和无锡分别有三星电子和海力士全球最大的晶圆厂,都是千亿级投资,占据了总产能的50%。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三四月份时,应用材料,泛林,科磊便在业绩说明会回应过已经获得了部分订单的豁免许可。今年5月初,《金融时报》援引四名知情人士的话报道称,美国政府已发出明确信息,即韩国芯片制造商在中国大陆的工厂将可再获得至少1年的豁免。
  • 港媒:美搞出口管制,扰乱中国获取科学仪器
    中国研究人员及人工智能的分析显示,自从被列入美国的商业出口管制清单后,科学仪器(多为实验室使用的分析或测量设备)占到美国限制对华出口产品的40%以上。美中贸易战爆发后,中国科学家表示越来越难以从美国购买到相关研究工具。  截至去年12月,美国管制清单上的商品增至4500个。其中许多技术名称只有专业人士才能识别。分析显示,清单中近1900个(占42%)属科学仪器。  以前,中国对特定仪器的使用受到(美方)限制,因为可能被用于军事研究。贸易战后,中国的基础研究和先进制造行业也成为美国的目标。一些中国学者近日发文说,美政府试图限制中国获取一些新兴和基础技术,以遏制中国在科研和工业制造领域的发展。作为回应,中国已制定从俄罗斯、欧洲、法德等地(进口)的替代计划。  科学仪器是通常不在中国制造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在全球排名前20的科学仪器供应商中,没有一家来自中国。但中国科学家需要这些。近年来中国约60%的研究基础设施投入都被用于从国外购买科学仪器。  医学研究仪器尚未遭美出口限制。这可能与美国对在该领域的主导地位很自信不无关系。但中国学者认为,随着中国整体实力上升,特别是疫情后,生化检验和病毒疫苗领域的仪器设备也可能被(美方)设限。  对海外供应的依赖成为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中国已多次开展全国性行动推广国产科学仪器,有关部门已通过财政激励措施鼓励实验室使用国产仪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有4000多家科学仪器制造商。在量子技术等中国处于领先地位的领域,研究人员已成立若干公司打造自己的设备。
  • 我国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启动
    创新监管模式 提高监管效能我国启动实施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政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将对重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启动实施分类监管。  该办法包括总则、企业分类、分类监管方式、附则4个方面内容,共25条。该办法规定,质检部门将实施“企业分类+产品分级”的二维监管模式。其中,依据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将工业企业划分为AA、A、B、C 4个类别。依据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将工业产品划分为Ⅰ级(高风险)、Ⅱ级(较高风险)、Ⅲ级(一般风险)3个等级。质检部门将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和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分别实施信用监管、责任监管、常态监管和加严监管等差异化监管方式。  据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负责人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日臻完善,但工业企业量大面广,质量监管保障能力不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与社会期待还有差距。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实施分类监管,把监管力量用在刀刃上,产品质量监管将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系统性,这是我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创新举措。该制度的实施,既有利于落实质检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又有利于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水平,降低和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质检总局还同时发布了《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通用规则》等配套办法,明确了企业分类指标体系和监督检查等要求。  据悉,质检总局已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年内对所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基本实现分类监管。
  • 荷兰光刻机出口管制新规今日生效!ASML获得出口许可
    当地时间9月1日,荷兰政府今年6月公布的针对芯片制造设备的出口管制措施正式生效。根据新规,特定的先进半导体制造相关物项从荷兰出口至欧盟以外的目的地须事先向荷兰海关申请出口许可。(相关报道:升级光刻机管制!荷兰发布先进半导体制造设备出口禁令)此前针对该新规,ASML曾发表声明称,由于这些出口管制法规,ASML将需要向荷兰政府申请出口许可证,以购买其最先进的浸没式DUV光刻系统(TWINSCAN NXT:2000i和后续浸没式系统)的所有货物。荷兰政府将决定是否授予或拒绝所需的出口许可证,并就适用的任何条件向公司提供更多详细信息。其他ASML系统的出货不受荷兰政府的控制。据环球时报报道,随着荷兰新的出口管制法规于周五生效,荷兰芯片制造设备巨头ASML称已获得许可,能够继续向中国运送芯片工具,直到今年年底。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光刻设备进口额近70亿元,其中制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的分步重复光刻机主要进口自荷兰和日本,其中荷兰进口额占比高达76.7%。(详情:前六月进口近70亿元:光刻设备海关进口数据分析)随着荷兰收紧光刻机出口管制,将严重阻碍中国先进半导体制造,甚至是传统半导体制造业的发展。针对本次管制,商务部束珏婷回应: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在出口管制领域保持沟通交流。中方希望包括荷兰在内的各方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和市场原则,遵守契约精神和国际规则,维护自由开放的国际贸易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 四部门发布出口管制公告,无人机载仪器受影响
    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两条公告,分别是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和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信息显示,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管制措施涉及大量无人机载仪器,包括激光测距定位模块、高光谱相机、红外相机、高功率激光器等。以下为公告原文: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3年第27号(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最大持续功率超过16千瓦(kW)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航空发动机(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01200010、8501320010、8501330010、8501340010、8501400010、8501520010、8501530010、8407101010、8407102010、8408909230、8408909320、8411111010、8411119010、8411121010、8411129020、8411210010、8411221010、8411222010、8411223010、8411810002)。  (二)满足一定技术指标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载荷,包括红外成像设备、合成孔径雷达和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  1.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红外成像设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25891110、8525892110、8525893110):  (1)波长范围在780纳米(nm)至30000纳米(nm)之间;  (2)瞬时视场角(IFOV)小于2.5毫弧度(mrad)。  2.作用距离大于5千米(km),且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合成孔径雷达(SAR)(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26109011):  (1)条带模式分辨率优于0.3米(m);  (2)聚束模式分辨率优于0.1米(m)。  3.可在高于55摄氏度(℃)环境中稳定工作,且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9013200093):  (1)免温控型;  (2)能量大于80毫焦(mJ);  (3)稳定度优于15%;  (4)光束发散角小于0.3毫弧度(mrad)。  (三)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且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无线电通信设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17629910、8517691002、8526920010):  1.无线电视距传输距离大于50千米(km);  2.一站控多机能力大于10架。  (四)民用反无人机系统:  1.干扰范围大于5千米(km)的反无人机电子干扰设备(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543709960);  2.专门用于反无人机系统的输出功率大于1.5千瓦(kW)的高功率激光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9013200093)。  技术说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是指满足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号(《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中1.1款所列条件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  二、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二)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三)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四)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  (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四、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  五、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  七、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2023年7月31日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3年第28号(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性能指标未达到现有管制指标,但已达到下述指标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806100010、8806221011、8806229010、8806231011、8806239010、8806241011、8806249010、8806291011、8806299010、8806921011、8806929010、8806931011、8806939010、8806941011、8806949010、8806990010),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在操作人员自然视距以外能够可控飞行,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且最大起飞重量大于7千克(kg)或空机重量大于4千克(kg),并具有下述任一特性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  (一)机载无线电设备功率超过国际民用无线电产品核准认证的功率限制值;  (二)携带具有抛投功能的载荷或者自带抛投器;  (三)携带高光谱相机,或者携带支持560纳米(nm)、650纳米(nm)、730纳米(nm)、860纳米(nm)以外波段的多光谱相机;  (四)携带的红外相机噪声等效温差(NETD)小于40毫开尔文(mK);  (五)携带的激光测距定位模块符合以下任一要求的:  1.携带的激光测距定位模块属于GB7247.1-2012规定的3R类、3B类或4类激光产品;  2.携带的激光测距定位模块属于GB7247.1-2012规定的1类激光产品,同时可达发射极限(AEL)大于等于263.89纳焦(nJ),参考口径大于22毫米(mm),在5纳秒的时间内激光脉冲最大发射功率大于52.78瓦(W);  3.携带的激光测距定位模块属于GB7247.1-2012规定的1M类激光产品,同时可达发射极限(AEL)大于等于339.03纳焦(nJ),参考口径大于19毫米(mm),在5纳秒的时间内激光脉冲最大发射功率大于67.81瓦(W)。  (六)可支持非认证载荷。  “现有管制指标”指的是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15年第20号(《关于对军民两用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1号(《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所规定的技术指标。达到这两类指标的无人机出口应当按照上述公告的要求取得出口许可。  二、在临时管制期间,对指标未达到现有管制指标和第一条规定指标的所有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出口经营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出口将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军事目的的,不得出口。  三、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口合同、协议的原件或者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扫描件;  (二)拟出口物项的技术说明或者检测报告;  (三)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  (四)进口商和最终用户情况介绍;  (五)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四、商务部应当自收到出口申请文件之日起进行审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本公告所列物项的出口,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  五、经审查准予许可的,由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件)。  六、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签发程序、特殊情况处理、文件资料保存年限等,依照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出口经营者应当向海关出具出口许可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凭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件办理验放手续。  八、出口经营者未经许可出口、超出许可范围出口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由商务部或者海关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时管制的实施期限不超过二年。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工局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2023年7月31日
  • 正式实施!日本尖端半导体出口管制生效,影响23种制造设备
    日本共同社23日报道,日本经济产业省于今日开始施行《外汇及外国贸易法》的修改省令,将尖端半导体领域的23个品类追加为出口管制对象。此前,日本政府3月31日宣布,将修订外汇与外贸法相关法令,拟对用于芯片制造的六大类23项先进芯片制造设备追加出口管制。这23项先进芯片制造设备涉及六大类,包括3项清洗设备、11项薄膜沉积设备、1项热处理设备、4项光刻/曝光设备、3项刻蚀设备、1项测试设备。日本政府将从3月31日至4月29日征求意见,争取在7月施行修改的法令,届时可能会影响到10多家日本半导体设备公司,包括刻蚀设备龙头东京电子、曝光设备龙头尼康、清洗设备龙头Screen Holdings、测试设备龙头爱德万测试等。共同社报道指出,除美国和韩国等42个友好国家及地区外,23个品类向中国等出口时每次都需要获得经产相许可。此前原则上无需获得许可。向42个国家及地区出口的手续能够简化。东京电子等约10家企业的对华出口预计将受到影响,但经产省表示并未采取禁止出口的措施,而是将对象限定在尖端半导体相关领域,因此“影响有限”。
  • 美国拟将14项关键技术列入出口管制清单 商务部回应
    p  针对美拟将14项关键技术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中方认为科技发展成果应该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应该让世界各国人民共享。/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e060d5b8-9911-4f07-8fd8-e5afd48b1721.jpg" title="商务部回应.jpg" alt="商务部回应.jpg"//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  资料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pp  会上,有记者提问,美国14项关键技术出口管制12日结束征求意见,尽管反对声强烈,但美国商务部预计将发布正式提案。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价?/pp  高峰表示,我们注意到,在美方就14类基础和新兴技术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美国国内和其他一些国家的相关行业组织、企业和研究机构,普遍表达了担忧,认为此举可能会泛化国家安全,导致出口管制被滥用,将损害各国和平利用新兴技术的权利,阻碍全球的科技进步。/pp  高峰强调,中方始终认为,科技发展成果应该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也应该让世界各国人民共享。希望有关国家审慎处理,采取建设性的举措,避免给正常的国际贸易和科技合作带来影响。/p
  • 欧盟将发布关键技术管制清单,年底前提案限制投资
    据彭博社报道,欧盟计划本周提出一项新的监管方案,瞄准可用于军事目的的关键技术。此外,欧盟将在年底前提案,对可能威胁欧盟安全的入境投资进行管制,防止关键资本与技术外流。根据一份草案文件,作为最新安全战略的一环,欧盟执委会将提出一份清单,对军民两用技术进行风险评估,最快9月就能在成员国间实施。这份草案定于6月20 日公布。路透社报道称,名为“欧洲经济安全战略”的文件中,委员会阐述了其对欧盟如何使其经济更具弹性并识别新出现的风险的看法。文件称,这些风险可能来自出口和投资,这些出口和投资可能让“具有军事意义的一小部分关键技术”泄露给外国竞争对手,例如量子计算、人工智能、6G、生物技术和机器人技术。文件指出:“过度依赖任一国家会减少欧盟的战略选项,从而使经济和公民暴露在危险当中。欧盟现在需要一种全面性的战略方案,确保经济安全、降低风险并促进战略部门的技术优势。”该委员会的文件称,它将重点关注供应链(包括能源)和关键基础设施(如电信网络)的风险,以及防范经济胁迫和尖端技术的泄露。该文件没有点名中国,但强调了和与欧盟有共同关切的国家的合作,并使用了“去风险化”一词。
  • 重磅!美国商务部将42家中国企业列入出口管制清单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商务部于当地时间10月6日将42家中国企业列入出口管制清单,美方指责这些企业“支持俄罗斯国防工业基础”。对于美国以涉俄因素等为由将中企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方此前已明确表明立场。报道称,另有7个实体也被美方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其中包括来自芬兰、德国、印度、土耳其、阿联酋和英国的实体。报道称,美国供应商在向出口管制清单上的实体供应货物时须获得美国政府的许可。42家中国企业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具体名单如下:1.Ace Electronics (HK) Co., Limited;2.Alliance Electro Tech Co., Limited 3.Alpha Trading Investments Limited 4.Asialink Shanghai Int’l Logistics Co., Ltd 5.Benico Limited 6.C & I Semiconductor Co., Ltd 7.Check IC Solution Limited 8.Chengdu Jingxin Technology Co. Ltd 9.China Shengshi International Trade Ltd. 10.E-CHIPS SOLUTION Co. Ltd.11.Farteco Limited (FARTECO LIMITED)12.Glite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imited13.Global Broker Solutions Limited 14.GRANTS PROMOTION SERVICE LIMITED15.Guangdong Munpower Electronic Commerce Co.,ltd16.Huayuanshitong Technology Co. Ltd17.IMAXChip18.Insight Electronics 19.Kingford PCB Electronics Co., Ltd. 20.Kobi International Company21.Most Technology Limited 22New Wally Target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imited 23.Nuopuxu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imited24.Onstar Electronics Co. Ltd25.PT Technology Asia Limited 26.Robotronix Semiconductors Limited27.Rui En Koo Technology Co. Ltd 28. Shaanxi Yingsaeir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29.Shanghai IP3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30.Shenzhen One World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Co., Limited 31.Shvabe Opto-Electronics Co. LTD. 32.Suntop Semiconductor Co., LTD33.Tordan Industry Limited34.TYT Electronics Co. Ltd. 35.UCreate Electronics Group 36.Wargos Industry Limited37.Xin Quan 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imited 38.ZeYuan Technology Limited 39.Zhejiang Foso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40.Zixis Limited 41.Zone Chips Electronics Hong Kong Co., Limited.42.Win Key Limited+据了解,被列入实体名单的主要影响是供应链限制。如果某家企业在供应链上并不依赖美国设备、零部件、软件或技术,则列入实体名单对该企业的影响很小。反之,如果某家企业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美国供应链,则列入实体名单可能对企业经营甚至存亡造成重大影响。就美商务部将部分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美方在短时间内,再次以所谓涉俄为由,将中国一些企业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美方泛化国家安全,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对中国企业肆意实施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这是典型的经济胁迫和单边主义霸凌行径,中方对此坚决反对。美方应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停止对中国企业的无理打压。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 最严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今年建立
    原标题: 最严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今年建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会议确定今年在行政体制、财税、金融、投融资、价格、民生、统筹城乡、农业农村、科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一)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制定实施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和规范非许可审批项目的措施,加快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二)下力气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形成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削减、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形成资源税费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三)稳步推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措施,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方案。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制定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出台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方案。规范发展债券、股权、信托等投融资方式。(四)形成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支线铁路、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所有权、经营权率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既有干线铁路。(五)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出台完善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六)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全保障房分配制度,推进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健全环保监管和生态补偿制度。(七)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人的城镇化,研究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八)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出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九)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整合资源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扩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范围,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会议决定,在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基础上,再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布。
  • 重磅!美对芯片实施新出口管制
    美国政府7号发布了对华芯片出口的新限制,要求芯片制造商必须获得美国商务部的许可,才能向中国出口先进芯片和芯片制造设备。美方称,最新措施旨在防止美国技术被用于提升中国的军事实力。美国商务部7号发布了针对先进芯片和芯片制造设备对华出口新限制。美国高级政府官员表示,这些规则将要求美国芯片制造商获得商务部的许可,才能对华出口某些用于先进人工智能计算和超级计算的芯片。美国政府此前已经出台了对华芯片及设备的出口限制,最新举措将限制扩大到阻止使用美国技术的外国芯片的对华出口。美方官员称,先进芯片和制造设备是现代武器系统的关键技术,最新出口限制对于“阻止中国利用美国技术,开发新的、最先进的武器,进一步加强监视网络和军事实力”来说,是必要的。美方认为,某些依赖美国芯片、软件、工具和技术的先进计算能力,正在推动中国军事现代化,包括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发展。美方认定,允许中国及其军方获得最先进的芯片和芯片制造设备对美国“构成严重的国家安全风险”。除了对芯片和芯片设备出口的限制外,美国商务部正在增加对为部分中国芯片制造设施提供支持的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和公司的限制,并扩大对已列入美国商务部出口黑名单的28家中国超算实体的限制。美国商务部7号将31家中国企业,添加到其所谓的“未经核实”名单中,这是美国商务部感到担心、但尚未准备好将其添加到黑名单中的一个实体类别。美国商务部还表示,如果外国不合作缓解这些担忧,则可以将这些公司移至黑名单中。美国商务部负责出口管制的助理部长在声明中表示,中国已投入资源发展超级计算能力,并力争到2030年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世界领导者。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当天表示,正在评估政府新规的影响。协会表示,理解确保国家安全的目标,但希望这些规则能够以一种不会导致“对美国创新造成意外伤害”的方式实施。
  • 美对华芯片贸易实施更严厉管制,外交部回应
    7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称,美国正在考虑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对日本和荷兰等国的公司施加压力,限制其与中国的芯片贸易。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林剑对此表示,中方已多次就美国恶意封锁打压中国半导体产业表明严正立场,美方将经贸科技问题政治化、泛安全化、工具化,不断加码对华的芯片出口管制,胁迫别国,打压中国半导体产业,严重破坏国际贸易规则,损害全球产供链稳定,不利于任何一方。中方对此一贯坚决反对。林剑称,希望相关国家明辨是非,坚决抵制胁迫,共同维护公平开放的国际经贸秩序,真正维护自身的长远利益。报道称,这种情况表明,美国联合盟友在半导体领域封杀中国的努力并未成功,美国政府陷入尴尬境地。有关半导体领域对华贸易限制的政策已让美国公司损失数十亿美元的收入。美国公司认为,对华出口限制不公平地惩罚了它们。彭博社称,消息人士透露,美国三大芯片设备制造商应用材料、科磊和泛林集团近期多次向美国官员表示,美国政府当前的贸易政策适得其反,损害了美国半导体公司的利益,却未像美国政府所希望的那样阻止中国发展。这些公司也不希望美国政府适用“外国直接产品规则”。他们担心这会激怒日本和荷兰,导致它们变得咄咄逼人并停止合作。国际企业也将有更多理由将美国产品从其供应链中剔除,以避免新的管制。报道称,据部分知情人士透露,日本政府官员已表示不会强制执行此类措施。日本和荷兰官方均对此事拒绝置评。近日有消息称,知情人士透露,美国正在向日本和荷兰施压,称如果东京电子和ASML等公司继续向中国提供先进半导体技术,美国将考虑采取最严厉的贸易限制措施。知情人士称,为了影响盟国,美国正在考虑是否适用“外国直接产品规则”。作为美国出口管制制度中的一项规则,它允许美国对外国制造的产品实施管制,只要这些产品使用了美国技术。据报道,这项措施被美国盟友视为过于严厉,它将打击东京电子和荷兰ASML公司在中国的业务。据匿名消息人士透露,美国正在向日本和荷兰的官员提出这一想法,如果这两个国家不收紧对华措施,那么这将越来越有可能发生。东京电子股价17日下午领跌8%,Lasertec公司、Screen集团等日本其他芯片设备厂商股价也跌幅明显。
  • 同方威视助力合肥海关查获一类管制精神药三唑仑
    2019年7月,合肥海关驻邮局监管现场在邮件中查获了上百颗夹藏在饼干中的管制药品三唑仑。这是一件从日本寄往滁州申报品名为“维生素”的邮件,经过同方威视X光机扫描时,工作人员发现包裹中疑似夹藏可疑物,现场拆包发现饼干里夹藏了10板胶囊药品,立即使用同方威视的手持拉曼光谱仪进行检测,设备报警提示该药是管制药品三唑仑。工作人员迅速将疑似三唑仑的药片送实验室验证,经实验室送检,证实该药品确为三唑仑。现场查获的走私管制药三唑仑属于一类精神药品,是Ⅳ类管制药品,具有强烈的麻醉效果。就化学本质来说,三唑仑为苯二氮卓类药物,由含氮杂原子、六元环和七元环骈合而成,具有抗惊厥、抗癫痫、抗焦虑、镇静催眠等作用,俗称“特效迷魂药”、“高效蒙汗药”、“迷奸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出台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三唑仑达到一定数量,则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因为三唑仑的安眠镇静效果比普通安眠药强30-50倍,能在20min内令人快速沉睡,常被不法分子利用,国内曾发生过多起用该类药物迷奸犯罪的案件。无论是几年前导致几十名女性受害的台湾迷奸事件,还是18年新京报曝光的网络迷奸药产销链条,三唑仑都是涉案药物的主要成分之一。如果这批走私毒品进入国内地下市场,将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本次合肥海关采用同方威视的X光机及拉曼光谱技术对发现的可疑物进行现场快速准确筛查,有效打击了毒品走私,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也对犯罪分子起到极强的警示作用!同方威视作为全球领先的安全检查解决方案供应商,今后也将继续全力协助海关打击毒品走私!【延伸阅读】同方威视中标海关总署178台手持式监管物项识别仪采购项目同方威视加大对芬太尼查验技术的研发投入同方威视拉曼光谱技术荣获第二十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