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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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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污染相关的论坛

  •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img]http://hbepb.hebei.gov.cn/zycms/eweb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img][url=http://hbepb.hebei.gov.cn/zycms/ewebeditor/uploadfile/20231115142953245.pdf]5879-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df[/url]

  • 河北省《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font=仿宋, 仿宋_GB2312]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海水养殖污染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环海洋〔2022〕3号)和《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海洋〔2022〕11号)中“研究制定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相关地方标准”等工作任务,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河北省《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起草编制工作,为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提供了新保障。标准编制背景及主要内容如下:[/font][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font][font=黑体]?一、标准编制背景[/font][/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随着我省海水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养殖过程中残饵和化学物质累积效应日益凸显。目前我省海水养殖业尾水排放执行的《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是原农业部制定的推荐性行业标准,不具备强制性。为规范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推动我省海水养殖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font][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font][font=黑体]二、标准制订原则[/font][/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一)目标导向,规范排放。该标准以海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标,以提升海水养殖尾水治理水平、推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为导向,规范养殖尾水排放行为,削减氮磷等营养物质排放量,填补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监管空白。[/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二)广泛调查,认真分析。该标准以充分的现场调研和数据分析为基础,赴天津、山东、江苏及我省秦皇岛、唐山、沧州等地考察调研,广泛收集资料,分析监测数据,准确识别特征污染因子、科学设置控制指标。通过座谈交流、发函征询、专家论证、网上公开等方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吸收采纳。[/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三)生态优先,分级管控。海水养殖主要分布在我省秦皇岛、唐山、沧州市的沿海县(区、市),尾水排放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为保障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针对不同受纳海域水质类别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合理设置排放等级。[/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四)衔接规划,科学设置。坚持客观性和前瞻性原则,基于海水养殖业现状和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不同养殖模式尾水水质情况、当前和未来尾水处理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坚持推动海水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理设置排放限值水平,研究提出适用可行的标准实施与监督管理方式。[/font][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font][font=黑体]三、标准主要内容[/font][/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一)框架结构。本标准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7个部分,其中控制要求是标准的主体部分。[/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池塘和工厂化海水养殖尾水,及海水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的排放管理,其他养殖模式(大棚、小棚养殖)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网箱养(增)殖、筏式养(增)殖、吊笼养(增)殖、滩涂底播养(增)殖等在开放性海域中进行的养(增)殖活动。[/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三)控制指标。根据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特征及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综合确定选取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五项控制指标。[/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四)排放分级。根据养殖尾水受纳海域执行的水质类别确定排放等级,排入或经地表水体排入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规定的第一、二类水质标准的海域,执行一级标准;排入或经地表水体排入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中规定的第三、四类水质标准的海域,执行二级标准。[/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五)排放限值。基于我省不同海水养殖模式尾水水质现状、冀津协同发展要求科学确定排放控制项目及限值,一级标准悬浮物40mg/L,化学需氧量10mg/L,总氮5mg/L,总磷0.5mg/L;二级标准悬浮物100mg/L,化学需氧量20mg/L,总氮8mg/L,总磷1.0mg/L。[/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六)采样时间。根据海水养殖尾水排放不连续的时间特征,为真实反映排放情况,规定采样时间为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的过程时段,并对排放口标志设置做出明确要求。[/font][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font][font=黑体]四、标准实施时间[/font][/font][font=仿宋, 仿宋_GB2312]????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5日发布,考虑到标准发布后需要解读宣传,部分海水养殖单位(户)和尾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也需一定时间,并综合考虑我省海水养殖业现状和水污染防治需求,确定实施时间为:新(改、扩)建海水养殖单位(户)和尾水处理设施的排放限值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现有海水养殖单位(户)和尾水处理设施的排放限值自202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font]

  • 海水污染综合指数

    请教关于"海水水质污染综合指数"的问题,有哪必须几个进入统计的项目?pH和DO如何参与计算?业内同志请赐教!

  • 近年来中国重金属水污染事件

    水是生命之源。公众饮用干净健康水是基本人权。但是,近年来频发的水污染事件,由其是重金属水污染事件,却让人们深深震惊。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习以为常的水,突然变得不干净了,不安全了。我们在叹息之余,更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2005北江镉污染事故  北江是珠江三大支流之一,也是广东各市的重要饮用水源。2005年12月15日北江韶关段出现严重镉污染,高桥断面检测到镉浓度超标12倍多。韶关地处北江上游,一旦发生污染将直接影响下游城市数千万群众的饮水安全。经调查发现,此次北江韶关段镉污染事故,是由韶关冶炼厂在设备检修期间超标排放含镉废水所致,是一次由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导致的严重环境污染事故。  2006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  2006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和影响。最终经核查发现,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河流上游3家化工厂的工业污水日常性排放,致使大量高浓度含砷废水流入新墙河。  2007贵州都柳江砷污染事件  2007年12月初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一硫酸厂在非法生产过程中,大量含砷废水流入都柳江上游河道,造成独山县基长镇盘林村等十余名村民轻微中毒,并造成下游三都水族自治县县城及沿河乡镇2万多人生活饮水困难。经环境监测部门和疾控中心检测,都柳江河水砷浓度大大超过相关水质标准要求。从12月25日起,采用都柳江水源的三都县城水厂停止从都柳江取水,改用备用水源,但产水量大大下降,从原日供水4000吨降至300吨。虽然黔南州、三都县采取了多项应急措施,包括从临近县调集消防水车从山区泉眼每天取水数百吨送至水厂和居民区,但仍远远不能满足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都县停水后,贵州省、黔南州和三都县四处求援,经清华校友联系,黔南州环保局12月29日晚打电话向他求助。在了解了当地情况后,他放弃元旦假期,立即组织课题组准备试验设备并进行相关调研,做好赴现场应急准备。  2008云南阳宗海砷污染事件  阳宗海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2002年以来,阳宗海水质已经连续6年保持优良。2008年,环保部门监测到阳宗海水体砷浓度出现异常波动。经省环保局对阳宗海周边及入湖河道沿岸企业进行紧急检查,排查出8家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并初步确定,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的主要来源是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大量含砷废水在厂内循环,由于没有做防渗处理,多年积累的砷污染物逐步渗漏释放,污染地下水,导致阳宗海水体严重污染。  2009重金属污染湘江威胁4000万人饮水安全  作为“有色金属之乡”的湖南,采选、冶炼、化工等企业多分布于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由此而来。相当长时期内,湖南的汞、镉、铬、铅排放量位居全国第一位,砷、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COD)的排放量居全国前列。作为湖南的母亲,湘江流域内400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湘江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后果越来越严重:湘江流域局部的正常供水被打断威胁;因重金属超标危害人体健康的事故时有发生;鱼类大幅减少,数以千亩计的农田不能耕种,有相当地域的鱼类、粮食、蔬菜不能食用。  2009山东临沂南涑河砷化物水污染事件  2009年4月,山东亿鑫化工公司在未取得中国国家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以及明知阿散酸产生的废水含有毒物质,未办理工商、环保等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阿散酸。在生产过程中,山东亿鑫化工公司将产生的大量含砷有毒废水排放在一处蓄意隐藏的污水池(池底作防渗处理)存放。七月二十日、二十三日深夜,山东亿鑫化工公司为了节省处理污水费用,趁当地降雨,附近一河流水量增加之际,指使生产厂长、员工,用水泵将含砷量超标二点七二五四万倍的生产废水排放到南涑河中,致使南涑河严重污染。  2009陕西东岭冶炼公司至8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  2009年7月下旬至8月7日,凤翔县长青镇马道口村、孙家南头村200多名儿童在医院自行检查血铅,其中138人血铅超标。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省环保厅联合督办调查组初步判定,造成凤翔多名儿童血铅超标的主要污染源是陕西东岭冶炼公司的涉铅企业。  联合督办调查组现场检查了长青工业园区内的两家涉铅企业情况。监测人员对水体、大气、土壤等28个点位、66个样本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了事件污染源调查分析会,专家分析认为,造成这次血铅超标的可能因素有企业排污、汽车尾气、生活习惯等因素,但是事件发生地的陕西东岭冶炼公司是主要涉铅企业,本次应急监测数据显示,从项目建厂前后周边土壤环境比对分析,周围土壤存在铅含量上升的趋势,因此初步判定造成凤翔县多名儿童血铅超标的主要污染源为陕西东岭冶炼公司。  2009湖南武冈市企业污染造成儿童血铅超标的事件  2009年8月,武冈市文坪镇一些村民的小孩在医院检查中发现血铅浓度超标,引发附近村民恐慌。污染事故发生后,武冈市安排市环保局对附近一家精炼锰厂进行环境污染监测,并邀请湖南省、邵阳市环境专家取样监测,最终确定这家企业就是污染源。随后,政府对这家企业附近的横江、双江、宏顺、石井4个村14岁以内的儿童进行免费检查,对达到中度中毒的儿童开展治疗。  截至18日,当地政府组织检测的1958名儿童中,有1354人血铅疑似超标。目前,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检测认定的高铅血症儿童38名,轻度铅中毒儿童28名,中度铅中毒儿童17名,没有重度中毒。作为污染源的武冈市精炼锰厂已被关闭,企业有关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或正被追捕,两名当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因失职而被立案调查。  2010福建紫金矿业溃坝事件  2010年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酮酸水泄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的重金属污染,紫金矿业直至12日才发布公告,瞒报事故9天,致使当地居民无人敢用自来水。  紫金矿业溃坝事件是一件性质十分恶劣的环境污染事件,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对此环境污染事件开出了最大一笔罚单:对紫金山金铜矿环境违法一案,重罚“紫金矿业”956.313万元人民币,并责令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  2010中金岭南陷入“铊污染门”  2010年10月21日上午9:30股市开盘,中金岭南在没有任何预告的情况下突然停牌,正当人们纷纷猜测其停牌原因时。一则来自当地媒体的消息,揭开了停牌的原因。这一次,给中金岭南惹事的是韶关冶炼厂的违规排污,致使北江中上游河段出现铊超标。造成严重的水污染事件。22日中金岭南发表公告称由于违规排放引起的北江水污染事件,环保部门已责令其实施全面停产。  其实这已不是韶关冶炼厂第一次给中金岭南惹上环保方面的麻烦了,2005年韶关冶炼厂曾因违反操作规程,将未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北江,造成北江流域发生严重镉污染事件。韶关冶炼厂地处北江上游。他所造成的污染直接威胁下游城市数千万群众的饮水安全。

  • 【分享】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

    水是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防治水环境污染和破坏,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  我国人均占有的淡水资源不丰富,而且因时空分布不均衡,相当一部分地区的水资源十分缺乏。随着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用水量持续增长,水的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同时,由于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减少了可利用的水资源,进一步加剧了水的供需矛盾。水资源短缺和水质恶化已成为制约经济建设和城乡建设发展、破坏环境生态、影响人民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国性缺水状况和水环境污染势必更为严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使全国水环境状况基本上同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必须尽快扭转水资源浪费和水环境污染的局面。在综合治理水污染方面,应遵循“谁造成污染、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这种责任,既体现在本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上,也体现在按流域、区域或城市防治水污染设施(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上,逐步实现流经城市的主要江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级标准;城市地下水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湖泊、水库按功能要求分别达到规定的灌溉用水、渔业和饮用水源水质标准;近海海域达到国家规定的海水水质标准。  为此,按照以近期为主、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流域、城市、工矿企业和乡镇企业防治水污染的技术政策作如下规定:

  • 【原创】盐城水污染被告被判11年 全国首例投毒罪引业界地震

    盐城水污染被告被判11年 全国首例投毒罪引业界地震 2009年的8月14日,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对盐城市“2·20”特大水污染事件嫌犯、原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文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合并其他罪行,决定对胡文标执行有期徒刑11年。 此前,中国在对类似的污染事件追究刑事责任时,均以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2005年发生的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等,被告人都是以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的罪名被判刑,这是中国首次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对违规排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判刑,故而引起业界巨大震动。 由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罪名不同,因此也直接影响到量刑。根据现行刑法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量刑比“投放危险物质罪”轻得多,前者最高刑罚仅为7年,后者严重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有专家认为,盐城“2·20”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 近一年来,恶性环境污染案件时有发生,对此,记者采访了曾为2008北京奥运水上项目比赛场馆进行水质检测的国内最大第三方检测机构——谱尼测试(www.ponytest.com)的环境检测专家,他们对此并不感觉意外,并表示短期内,我国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仍有可能保持高发势头。他们指出,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发生的多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就可以证实这一点,其中包括:2008年9月,发生在云南省的阳宗海水体污染案件;今年2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发生的饮用水取水口水源污染案件;7月29日,发生在湖南省浏阳市的镉污染案件;[

  • 【转帖】评《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十大罚则突破

    “违法成本低”的结果就是“违法者占便宜”,这种不合理现象长期困扰着环境执法。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从提高罚款额度、创设处罚方式、扩大处罚对象、增加应受处罚的行为种类、调整处罚权限、增加强制执行权等10个方面,加大了对水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其中,针对私设暗管行为的处罚、针对违法企业直接责任者个人收入的经济处罚、限期治理、强制拆除等法律责任的规定,成为《水污染防治法》修订后的突出亮点。  一、罚款幅度普遍提高   罚款是在环境管理中最经常适用的行政处罚手段。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针对以往罚款普遍较低、威慑力不足的现状,通过6种方法,明确规定并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  一是针对违法行为,明确规定了具体罚款幅度。比起先前由《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罚款幅度,这样更具有严肃性。二是提高罚款的绝对数额。如罚款数额上限为50万元的规定有6条,罚款数额上限为100万元的规定有1条,而过去大多较低。三是取消对某些行为罚款的上限。如对水污染事故的罚款,造成的损失越大,罚款数额越高,实际上是“上不封顶”了。四是倍数计罚法。如第七十三条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处理设施的,由环保部门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3倍的罚款。五是比例计罚法。如第八十三条规定,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直接损失的20%计算罚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事故的,按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六是考虑违法时间长短。如第七十四条规定,排污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由环保部门处其违规排放期间应缴纳排污费数额2~5倍的罚款。不难看出,企业违法排污的时间越长,不仅其应缴排污费数额越大,其应受罚款额度也越高。  二、增加应受处罚的行为种类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与过去相比,增加了至少9种新的违法行为,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其中第七十二条增设3种: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未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未进行自我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第七十四条增设两种:排污超过标准,排污超过总量指标的;第七十五条增设1种,即私设暗管的;第七十八条增设1种,即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重污染项目的;第八十二条增设两种: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应急措施的。  三、创设了处罚方式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对处罚方式有了新的创新。例如,针对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行为,以法律责任的形式,规定“责令限期治理”,同时对决定权限、具体内容、期限及后果做了详细规定(第七十四条);针对私设暗管行为,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可以“责令停产整顿”;针对违法排污并造成水污染的行为,第七十六条、第八十条和第八十三条都规定了“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的责任形式。  四、扩大了处罚对象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处罚对象主要有3类:一是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查处等行政不作为的环境监管人员(第六十九条);二是排污单位;三是排污单位内的直接责任人员,特别是对违法排污单位,不仅要处罚单位,还要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这就是所谓“双罚制”。如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事业单位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环保部门对肇事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50%以下的罚款。环保部门从此有权对企业内部的责任者个人处以罚款,这是值得注意的立法动向。  五、赋予环保部门更多处罚权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根据环境监管实际,赋予了环保部门对某些特殊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权。如限期治理作为对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第七十四条明确授权由环保部门决定,而以往则是由环保部门报请政府决定。此外,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还进一步明确授权,在限期治理期间,由环保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限。  六、增加强制执行手段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增加了若干项强制执行措施,既有直接强制,也有间接强制。关于直接强制的规定,如第七十五条规定,违规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这是环保部门为数不多的直接强制执行权。间接强制主要指“代执行”,如第七十五条规定,违法排放酸液、碱液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保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第八十三条对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单位,也规定了代治理措施。  七、减少认定违法行为的难度  违法行为的认定是依法处罚的基础。如修订前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污单位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环保部门予以处罚。”在实践中,故意与否难以判定,超标与否需要监测,使得实际执法难度很大。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则取消了这两个认定条件,只要发现排污单位没有“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这个行为事实,就可以认定和处罚。这将大大减少执法人员的认定难度,有利于环境执法。  八、举证责任转移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民事纠纷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原则如果运用于环境赔偿纠纷中,将不利于作为受害者的个体寻求司法救济,从而会激化冲突和矛盾。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七条做了一定调整,规定“因水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排污方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换言之,如果排污企业不能令人信服地证明其没有过错,他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九、公益诉讼初露端倪  2005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提出:“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检举和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在很多方面有了具体体现。第八十八条规定,“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共同诉讼。环保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可以依法支持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同时还规定,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共同诉讼;国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为水污染损害诉讼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  十、治安处罚有望适用  在修订和审议过程中,环保部门多次提出有必要引入对某些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人采取拘留措施的建议。全国人大有关专门机构认为,应当尽量保持治安处罚体系的完整性,对实际存在的恶意排污行为,可以通过解释,将“排放”理解为“处置”,从而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可以说,此次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总结了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已实施11年的《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必将在今后的水污染防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

  •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负责人就《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答记者问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url=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shjbh/swrwpfbz/202302/t20230224_1017491.shtml]《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217-2023,以下简称《导则》[/url]),《导则》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导则》的制订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b]问:《导则》制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b]农业面源污染是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水产养殖是重要的农业面源之一,其污染防治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  为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提出指导各地制定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要求沿海各省(区、市)按照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有关要求,在2023年底前出台地方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相关标准。为此,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了《导则》,用于指导和规范各地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导则》的制订出台,是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完善我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促进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发展,持续改善我国水生态环境质量。  [b]问:我国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何?  答:[/b]我国是世界水产养殖第一大国,污染物排放量不容忽视。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我国水产养殖业分布在全国2843个区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年排放量分别为66.60万吨、2.23万吨、9.91万吨和1.61万吨,是工业源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0.73倍、0.50倍、0.64倍、2.03倍。其中,特别需要引起关注的是,水产养殖业总磷排放量已达到工业源的2倍。因此,加强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是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任务。  [b]问: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b]一是生态优先原则。围绕地方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分析当地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特征,明确管控对象,提出合理控制要求,减少水产养殖尾水对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  二是综合施策原则。基于全过程污染防治的理念,推进生态养殖,实施源头减排。对封闭式水产养殖,开展污染物排放控制和养殖过程控制,对开放式水产养殖,加强污染控制技术措施约束。  三是分类分级原则。根据地方水产养殖方式、养殖周期、品种、规模、布局等因素,科学设置不同类型水产养殖的排放控制方式。对于有尾水排放的,应结合排放去向,区分受纳水体水质改善要求,合理设置排放控制项目,分级确定排放限值。  四是适用可行原则。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应基于地方水产养殖业特征和发展规划制订,并充分论证技术经济可行性。按照循序渐进、逐步加强的原则提出管控要求,确保标准落地实施。  [b]问:制修订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应开展哪些主要技术工作?  答:[/b]制修订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主要技术工作包括:地方水产养殖业调查、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状况与流域/海域环境特征污染物调查、标准分类分区分级排放控制要求设置、监测与实施监督要求确定、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与技术经济分析、标准文本与编制说明编写等。  其中,调查工作是基础,分类分区分级排放控制要求设置是核心,监测与实施监督要求确定是支撑标准落地实施的重要内容,环境效益与技术经济分析则是提高标准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关键依据。  为便于地方快速掌握水产养殖产排污和治理技术特点,《导则》附录A给出了水产养殖生产过程和产排污环节说明,附录B给出了水产养殖尾水主要处理技术介绍。  [b]问:《导则》如何指导地方进行分类分区分级的标准管控?  答:[/b]关于分类。《导则》提出地方应基于当地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针对不同的水产养殖类型,如针对海水养殖和淡水养殖,封闭式养殖和开放式养殖,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鱼类养殖和贝类养殖等不同类型,分别明确管控方式。  关于分区。对封闭式水产养殖提出尾水排放限值时,应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和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对受纳水体进行分区。一般来说,可将环境功能目标要求较高的受纳水体或水质不达标受纳水体作为重点保护水域,其他受纳水体作为一般水域。  关于分级。排向不同水域的水产养殖尾水,可要求分别执行不同级别的排放限值。排入重点保护水域的执行相对较严的一级排放限值,排入一般水域的执行二级排放限值。  需说明的是,地方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水域分区和排放限值分级设计。对于未明确环境功能的受纳水体,水产养殖尾水可参照执行排入一般水域要求的排放限值,或者仅规定污染管控措施要求。  [b]问:《导则》对设置尾水排放控制项目和排放限值提出哪些指导性要求?  答:[/b]《导则》根据水产养殖业产排污特征和对水环境的影响,将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5项指标作为尾水排放标准必选的基本控制项目。除此之外,地方可选择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排入淡水环境)、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排入海水环境)、色臭味、重金属、抗生素等指标,以及地方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控制的其他指标,作为尾水管控项目。同时,海水养殖尾水排向地表水体时应注意对盐类物质的控制。  《导则》区分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规定了尾水排放限值的确定方法。目前,水产养殖业尾水一般为直接排放,基于先进技术确定排向重点水域限值,基于可行技术确定排向一般水域限值。此外,为促进尾水循环利用,可通过调研确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包括单位养殖产品产量基准排水量或单位养殖水面面积基准排水量。

  • 《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font]近年来,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部分流域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水产养殖是重要的农业面源之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全国水产养殖业排放化学需氧量66.6万吨、总氮9.91万吨、总磷1.61万吨,分别占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3.11%、3.26%和5.10%,总磷排放量已达到工业源的2倍。水产养殖多紧邻河流,其尾水排水具有排放量大、瞬时集中排放、直接入河等特点,大量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短时间内集中排放将严重影响河流水环境质量。为此,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养殖大省要依法加快制定出台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四川省是我国水产养殖大省,2020年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160万吨,但全省水产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装备建设不足。制定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利于规范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的排放监管,促进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与绿色健康发展,对持续改善我省流域水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font][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二、为什么要制定标准?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font]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引领和推动行业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环境管理手段。目前,我国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已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但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方面仅有《淡水水产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和《海水养殖废水排放要求》(SC/T9103-2007)两个行业推荐性标准,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无强制性排放标准。《“十四五”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提出“重点推动地方制修订污水处理、水产养殖、畜禽养殖、餐饮油烟等类型多样、影响复杂的排放源管控标准”。《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发展规划》提出“规范养殖行业排放监管,制定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三类: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二是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相关文件,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十四五”生态环境标准工作方案》《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三是相关标准和规范,如《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等。[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三、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font]一是分类分级原则。标准按四川省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将养殖尾水排放的收纳水域划分为重点保护水域和一般保护水域,分别执行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二是适用可行原则。标准主要结合四川省水产养殖业实际情况,标准限值的设定与环境管理目标、行业绿色健康养殖现状、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和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按分类管控的原则提出管控要求,确保标准的落地性及可操作性。三是突出重点原则。水产养殖尾水中除常规的水污染物指标外,还含有硫化物、抗生素、锌、铜等污染物。标准结合四川省实际,最终确定pH值、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悬浮物等5项指标作为主要控制项目,即便于分析监测和日常监管,又能满足水环境管理的目标需要。[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四、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是什么?[/font]标准主要采用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地调研、采样监测、数据分析和意见征集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通过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充分了解我省水产养殖养殖品种、养殖规模、企业分布等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现场调研奠定基础。其次,通过实地调研和采样监测,了解水产养殖业饲养方式、特征污染物、产排特征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等。再次,通过前期大量调研和分析监测数据,对掌握的我省19个主要水产养殖市(州)的污染防治水平进行分析,综合研究现有企业在采取相关措施后的污染物消减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确定排放限值。最后,通过征求相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等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标准文本。[font=???’??a€???a€????¥???’?¢a??????a€????????’???¢???¢?¢a??????????a€????1???’??a€???a€????¤???’?¢a??????a€????????’???¢???¢?¢a??????????a€|?¢a???“ !important]五、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font]标准适用于排放去向为外界公共水域的封闭式水产养殖单位的尾水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封闭式水产养殖是指在相对封闭的水体开展的池塘水产养殖和工厂化水产养殖方式,但“人放天养”等水质保护型、资源养护型、生态修复型等增殖养殖不在标准适用范围内,流水养殖也不在标准的适用范围内。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去向为外界公共水域及与外界公共水域联通的沟渠的排水行为。养殖单位内部及周边沟渠,包括一些村属的小型沟渠,如果跟外界公共水域不直接连通(比如有闸坝等隔断),则不属于外界公共水域。

  • 恶性水污染事件频发:71.8%人感觉正受水污染威胁

    恶性水污染事件频发:71.8%人感觉正受水污染威胁

    恶性水污染事件频发:71.8%人感觉正受水污染威胁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4/201304271511_437268_2369266_3.jpg 我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专家在国际地下水论坛的发言中提到,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据新华网报道,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2~7年的连续监测资料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  我国水污染主要有三大元凶。首先是工业废水。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显示,仅2006年一年,我国工业污水排放量就达到330多亿吨。其中,黄河流域的工业污水排放量达32亿吨,长江流域为137亿吨,珠江流域为53亿吨,比上年平均增长2%到3%。环境NGO组织绿色之友提供的数据也显示,2008年长江流域的污水排放量超过210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30%,其中七成都是工业废水。  其次是农村面源污染(指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活动中,溶解的或固体的污染物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渗透等方式进入河流湖泊所引起的污染——编者注)。据了解,我国当前许多地方过量使用化肥问题非常严重,这些被施于土壤中的化肥,大部分会在雨水的作用下,或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或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池塘。化肥会造成水域富营养化或饮用水源硝酸盐含量超标,已经成为危害水质的第一隐形杀手。  最后是城市生活污水。据人民网报道,中国一年洗衣污水量就将近22亿吨,相当于34个十三陵水库、76个昆明湖。北京市2005年的废水总排放量为10.10亿吨,其中生活污水就达到8.82亿吨。与此相对应的是,全国还有很多城市没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很多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被排放到河流、湖泊中。  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表明,2008年全国因包括水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000多亿元,约占当年GDP的4%。  《小康》杂志社2010至2012连续三年进行的“小康环境调查”则显示,水污染一直排在公众感知的环境威胁的前三位。该调查2012年的数据显示,71.8%的受访者感觉目前正受到水污染的威胁,比2011年增加了6.5个百分点。

  • 【原创】盐城水污染被告被判11年 全国首例投毒罪引业界地震

    2009年的8月14日,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对盐城市“2• 20”特大水污染事件嫌犯、原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文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合并其他罪行,决定对胡文标执行有期徒刑11年。此前,中国在对类似的污染事件追究刑事责任时,均以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2005年发生的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案等,被告人都是以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的罪名被判刑,这是中国首次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对违规排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判刑,故而引起业界巨大震动。由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罪名不同,因此也直接影响到量刑。根据现行刑法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量刑比“投放危险物质罪”轻得多,前者最高刑罚仅为7年,后者严重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有专家认为,盐城“2• 20”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我国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仍有可能保持高发势头。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发生的多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就可以证实这一点,其中包括:2008年9月,发生在云南省的阳宗海水体污染案件;今年2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发生的饮用水取水口水源污染案件;7月29日,发生在湖南省浏阳市的镉污染案件;8月16日,陕西省凤翔铅污染事件以及8月18日,湖南省武冈铅污染案件。专家称,近5年,全国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12余万家次,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0%左右。2009年10月1日,旨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正式实施的,这是我国首次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这说明在环保上,我们最缺的可能并不是法律,而是法的执行和落实。

  • 【讨论】关于赤峰水污染

    最近赤峰饮用水污染事件搞的很大,本人不便发表个人看法。只有摘几条新闻大家探讨:7月23日,一场暴雨侵袭了内蒙古赤峰市,大量雨污水淹没了新城区九龙供水公司九号水源井。7月24日、25日赤峰市新城区陆续有居民饮用自来水后患病,患者出现发热、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水污染事态由于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而终结,反而呈逐步扩大蔓延趋势。27日,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水受污染事件已致1154人就诊、110人口服药物治疗、15人住院观察。截止记者发稿,赤峰水污染事件得到了一定的控制,污染原因也基本查明,为暴雨污水淹没水源井所致,但当地居民的用水恐慌依然存在。  市民愤然质疑自来水公司瞒报 当地出现小范围用水恐慌  据赤峰市新城区九龙供水公司介绍,7月24日晨,该公司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新城区车伯尔民俗园内的九号供水井附近地面有存水,已流入井内。水厂向有关部门通报了情况,同时关闭了九号供水井,并对被污染的水进行取样化验、消毒,将已进入供水管网的水通过5个末端排水口向外排放,尽可能地减少被污染水对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该公司于7月26日向居民发出公告:7月23日,新城区突降暴雨,公司九号水源井被淹,造成水污染,九龙供水公司提醒居民注意如下三点:一是应将自来水烧开饮用;二是请居民于7月27日4时至8时打开自来水龙头排放管道内的自来水;三是在清洗蔬菜水果时,要用烧开后的自来水,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7月26日,市建委接到新城区水污染报告后,立即向市政府做了汇报,启动了供水系统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卫生主管部门通报了情况。  水源被污染三天后,该公司才向社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公布污染信息,很多市民质疑导致水污染的自来水公司存在缓报、迟报、瞒报。记者从当地有关部门和市民群众中了解到,由此当地出现了小范围的用水恐慌。  近年来,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自来水被污染的事件已多次引人担忧。继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之后2009年2月,江苏盐城化工厂污染自来水数十万人饮水受影响,这两起事件都是在居民发现饮水有异常之后引起重视,而这次则衍生到成百上千居民住院才通告,当地居民对此表示质疑和愤慨。  家住玉龙小区的居民小孙说,饮用水关乎群众健康和安危,自来水公司24日发现水污染26日晚上才通知,这是拿老百姓的身体不当回事。新城区市民张女士说,污化了的水怎么能让人喝呢,年轻人还好能经的住折腾,孩子老人和孕妇怎么办,造成生命危险怎么办!  市民普遍认为,这是一次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不怕有污染,但要提前告知民众,让老百姓有个心理准备,提前做好防御。23日晚饮用水成混浊状,闻起来有一股腥臭的味道。24日、25日变得清澈一些了,但有可能是经过简单过滤后的水,可还是污染水,许多居民全当没有问题的水饮用。现在,谁还敢饮用自来水?  水污染事件发生后,赤峰市新城区许多用户纷纷热购矿泉水,一些商户开始热卖矿泉水,桶装矿泉水也出现热销现象,很多居民不敢使用家里的自来水,造成了极大的民生不便。由于政府部门还没有公布水污染的具体原因以及对策,很多网民甚至开始互相传播水里含有金属物质汞。  监管存在严重漏洞 政府公司难辞其咎  市民普遍认为,通过这次饮用水事件可以看得出,供水公司以及质监部门平时疏于对水源进行检测和监控。这井污染水,应与相关部门的监测工作的不到位有关。  据了解,2006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1985年的检测标准项由30多项提高到100多项。据卫生部门有关专家介绍,自来水厂生产过程中的检测程序至关重要,检验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在水源、出厂水和居民经常用水点采样。每一采样点,每月采样检验应不少于两次。而出厂水至少每天必须测定一次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浑浊度、浊度、色度、臭味和肉眼可见物,并适当增加游离余氯的测定频率。  水污染直接导致的是医院此类腹泻病爆发人满为患,市民认为卫生部门早就先知先觉,但是结果却反应迟钝。赤峰市新城区居民杜先生从24号开始就腹泻,当晚社区里输液的人成群,但直到26日才通告是水污染。  正在忙于处理污水事件的赤峰市建委副主任俞秀峰认为,此事政府难脱干系,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政府应该对百姓的生活安全负责。俞秀峰介绍说,九龙供水公司一家民营水厂,26日接到该公司水污染的上报后,赤峰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新城区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要求相关部门紧急采取应对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同时,市纪检委还成立技术设计组和管理责任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为何当水污染发生三天后才向有关部门上报,记者就此问题拨打该公司负责此事一位副经理的手机,可是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该公司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水污染迟报无法做出解释,并告知记者换个时间采访。  多数市民认为该肇事企业对水污染后果估计不足,且没有事后的补救与及时报告,企业过失严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一位网友分析认为,自来水公司之所以迟迟上报,是想通过漂白粉之类的东西把污染消除掉,结果因腹泻去输液的人越来越多。一旦上报就要停水,涉及到自来水公司的利益问题。有的网友认为,诸如自来水公司这样的企业,本身就不该民营化。  同时,有市民对这家自来水公司的资质产生质疑。同在一个城市,同时下同样的水量,红山区、松山区的水源没有被污染,却把这家自来水公司的的水源给污染了,况且新城区的排水设施非常齐备,是不是这家公司的设施存在问题?网民认为,出现了这么大的明显渎职或者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司法机关居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  一些网民表示,一旦发生水污染就应该立即向市民通告并采取措施。而这家自来水公司却拖延到一井“毒水”到了每户家中,居民进了医院自来水公司“逐级”上报才被确认,这中间到底有哪些程序、哪些行政主体有职责避免这种恐慌的一再发生?  内蒙古慧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献华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于2007年11月1日实施,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启动的卫生应急预案应对危机。当然,主要是来自自来水企业的管理失职。水厂作为企业,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供安全的饮用水产品是其基本义务。  政府启动紧急预案 水污染事态得以控制  7月26日,赤峰市政府在接到水污染的报告后,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新城区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要求相关部门紧急采取应对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  疾控部门加派力量,组建5个流调组,对新城区所有社区发病情况进行调查,加大采样数量,进行实验室监测。九龙供水企业已排空水池和主管网内的污水,对清水池和主管网进行清洗和消毒。  市建委紧急召开新城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会议,于26日晚8时前将九龙供水公司的通知下发到新城区所有居民家中,共发放通知21000余份。提醒居民不用直接饮用生水,应将自来水烧开后引用。在清洗蔬菜水果时应使用凉开水,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市卫生局已安排市区大型医疗机构和松山区卫生局,组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腹泻、发热症状病例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俞秀峰说,目前,赤峰市建设部门、供水机构在专业机构的监督指导下,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污染继续扩大和蔓延,并对新城区所有生活饮用水主管网进行冲洗、消毒,同时组织技术力量查清污染源,并采取有效对策,避免二次污染,控制新增病例,已动用消防车辆定点定时给居民送水;继续抓好流行病学调查。  赤峰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表示,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指示有关部门尽快查出原因,查找污染源,随时公布相关信息,认真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市建委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次事件向新城区居民表示诚挚的道歉。市建委将继续做好水污染处置工作,力争在最快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水,保证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 【资料】地下水污染与防治

    地下水污染与防治[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0019]地下水污染与防治[/url]

  • 我国地下水污染严重,这该怎么办

    国土资源部下属科研机构耗时6年初步完成了一份调查报告,在他们对华北平原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得出的结果是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几乎已无一类地下水,可以直接饮用的一到三类地下水仅占22.2%,事实上该份报告中的数据还是有所保留,由于取样有限只能大体上反映出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趋势,更现实的意义或许是这项研究应该有利于有关部门能更加清楚地认识,华北平原地下水的家底,尽快制定更为科学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方案。而早在2011年环保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就曾联合公布,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这个规划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 关于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的公示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工作计划,我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编制形成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元生、陈胜  (010)65645390、65645385  (010)65645400  邮 箱:liu.yuansheng@mee.gov.cn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ywgz/kjycw/tzyjszd/gjhjjstx/202211/W020221122706853065586.pdf]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url]

  • 水污染源源解析技术研究

    看到新闻说济南环科院通过了“水污染源源解析技术研究”项目鉴定,这个水污染源源解析是怎么回事呢?求高人解惑

  • 哈希水污染源在线设备

    请问各位朋友,污水处理厂使用哈希水污染源在线设备(COD 氨氮 总磷总氮一体机)有哪些易损件或是容易损坏的配件

  • 【资料】工业废水污染的检测与控制

    第一章水资源的分布组成及性质第二章水体污染与自净第三章水污染检测方案的制定第四章水污染监测分析方法[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0816]工业废水污染的检测与控制[/url]

  • 黄山用活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促水清岸绿

    [font=宋体]据最新统计,[/font][font=宋体][color=#c00000]2019年以来,安徽省黄山市累计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7亿元,支持项目95个,项目数量及资金体量连续五年居安徽全省第一。争取省级预拨2024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1.77亿元,用于支持全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6个。[/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1f497d]项目谋划靶向精准。[/color][/font][/b][font=宋体]认真研究《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瞄准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确保项目储备充足、建设内容可行、治理措施精准,并动态更新项目储备库。[/font][font=宋体][color=#c00000]近三年谋划申报入库项目39个,申报入库率达90%以上。[/color][/font][color=#1f497d][b][font=宋体]项目推进扎实有力。[/font][/b][/color][font=宋体]健全管理机制,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中央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和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等文件,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管理。加强谋划指导,邀请省环科院专家来我市开展项目谋划申报及资金管理专题培训,市县累计培训近600余人次。推进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和资金执行率,赴重点项目现场督导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并将项目资金管理纳入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推动。加强绩效管理,用好考核指挥棒,将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和推进情况纳入区县绩效目标考核。2019年以来支持的95个项目中,完工77个,在建18个,完成总投资25亿元。[/font][b][font=宋体][color=#1f497d]资金使用成效显著。[/color][/font][/b][font=宋体]近年来,全市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始终保持全国及长三角前列、全省首位。2023年1-9月,全市水环境质量排名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18位、长三角第2位、全省第1位。新安江(黄山段)获得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为重点流域水质达标、优良水体保持、构建水环境监管能力提供重要资金保障,助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5年达96%以上。[/font][来源:中国环境][align=right][/align]

  • 【转帖】解读《水污染防治法》 分析其亮点与不足

    水,意味着生命。然而,那本该奔流、本是清澈的水,有的甚至已经不再能哺育生命。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树坤曾严峻地指出:“即使中国明天就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要基本解决水污染问题,恐怕也要用 30年,甚至 40年的时间。”这样的判断也许过于悲观。但水污染已经逼得我们无路可退。 那么,什么才算正确的道路?一部更“硬”的法律被看作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2008年 2月 28日,在人们的期盼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案,共计 8章 92条。较之原有的、总共只有 62条的水污染防治法,修订案凸显了更多的刚性。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是相关法律中最大的,因此,被视为一部“重典”。最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 考虑了我国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形势的发展变化,对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制,加强执法力度,意义重大。 1984 年颁布、 199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曾经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全国各大水系水质迅速恶化的势头,然而 20多年过去了,水污染物排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旧账未清,新账又欠。熟悉当下国情的人都知道,面对庞大而复杂的水污染治理系统,仅靠环保部门是不够的,过往的事实就是最好的明证。

  • 【转帖】水污染是怎样危害人体健康的

    水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水体受化学有毒物质污染后,通过饮水或食物链便可造成中毒,如甲基汞中毒(水误病)、镉中毒(骨痛病)、砷中毒、铬中毒、农药中毒、多氯联苯中毒等。这是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主要方面。 (2)致癌作用。某些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铬、镍、铍、苯胺、苯并(a)氏和其他多环芳烃等污染水体后,可在水中悬浮物、底泥和水生生物内蓄积。长期饮用这类水质或食用这类生物就可能诱发癌症。 (3)发生以水为媒介的传染病。生活污水以及制革、屠宰、医院等废水污染水体,常可引起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和某些寄生虫病,如伤寒、痢疾、肠炎、霍乱、传染性肝炎和血吸虫病等。 (4)间接影响。水受污染后.常可引起水的感官性状恶化,发生异臭、异味、异色、呈现泡沫和油膜等,抑制水体天然自净能力,影响水的利用与卫生状况。

  • 《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潮白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

    [font=仿宋_GB2312]为完善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进一步[/font][font=仿宋_GB2312]加强[/font][font=仿宋_GB2312]流域水污染物排放[/font][font=仿宋_GB2312]管理[/font][font=仿宋_GB2312],持续推动改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质量[/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省生态环境厅[/font][font=仿宋_GB231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font][font=仿宋_GB2312]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潮白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font][font=仿宋_GB2312]三项[/font][font=仿宋_GB2312]地方标准[/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黑体]一、[/font][font=黑体]标准编制背景[/font][font=仿宋_GB2312]永定河、潮白河、滦河是京津冀地区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其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对京津冀地区的环境、经济和谐统一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实施首都“两区”建设,做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支撑,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等工作要求,我省制定了《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潮白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排放标准。标准的制定既完善了我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又为永定河、潮白河、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提供了技术支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三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font][font=黑体]二、标准[/font][font=黑体]制订原则[/font][font=仿宋_GB2312]一是坚持目标导向[/font][font=仿宋_GB2312],突出京津水源涵养区保护[/font][font=仿宋_GB2312]。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京津水源涵养区保护,[/font][font=仿宋_GB2312]坚持质量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font][font=仿宋_GB2312]对标流域上下游[/font][font=仿宋_GB2312]地区排放[/font][font=仿宋_GB2312]标准和相关规划要求,严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二是坚持实事求是,[/font][font=仿宋_GB2312]突出技术经济[/font][font=仿宋_GB2312]可行性。[/font][font=仿宋_GB2312]立足河北实际,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font][font=仿宋_GB2312]聚焦水[/font][font=仿宋_GB2312]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综合考虑行业生产和排放控制现状、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广泛收集污染治理案例,统筹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等因素,深入分析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font][size=16px][font=仿宋_GB2312]三是坚持[/font][/size][size=16px][font=仿宋_GB2312]精准[/font][/size][size=16px][font=仿宋_GB2312]施治,[/font][/size][size=16px][font=仿宋_GB2312]突出差异化分类[/font][/size][size=16px][font=仿宋_GB2312]管控。[/font][/size][font=仿宋_GB2312]根据流域区域特点,[/font][font=仿宋_GB2312]综合考虑水系河流特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污染源分布特点,突出管理重点,精准管控范围,[/font][font=仿宋_GB2312]通过科学分类,实施差异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font][font=仿宋_GB2312]四是坚持公众参与[/font][font=仿宋_GB2312],突出开放民主制定标准[/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标准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发函征询等[/font][font=仿宋_GB2312]多[/font][font=仿宋_GB2312]方式[/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多种渠道征求了[/font][font=仿宋_GB2312]生态环境部、[/font][font=仿宋_GB2312]北京市、天津市生态环境局、[/font][font=仿宋_GB2312]省直相关部门、相关地市[/font][font=仿宋_GB2312]政府[/font][font=仿宋_GB2312]及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吸收采纳。[/font][font=仿宋_GB2312]五是坚持分步实施[/font][font=仿宋_GB2312],突出分阶段[/font][font=仿宋_GB2312]有序推进。[/font][font=仿宋_GB2312]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三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对新(改、扩)建和现有排污单位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时间,预留了合理改造期间。[/font][font=黑体]三、标准主要内容[/font][font=楷体_GB2312](一)适用范围[/font][font=楷体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三项标准分别适用于我省永定河流域、潮白河流域(含北运河、蓟运河流域廊坊市部分区域)、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含蓟运河流域唐山市和承德市部分、辽河流域承德市部分区域)内向环境水体直接排放水污染物的监督管理,涉及行政区域为张家口、承德、廊坊、唐山、秦皇岛等5市。[/font][font=楷体_GB2312](二)控制指标[/font][font=楷体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根据流域水环境质量情况及水环境治理及保护形势需要,综合确定选取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项控制指标。[/font][font=楷体_GB2312](三)排放限值[/font][font=楷体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根据官厅水库水质保护需要及与京津地区标准协同等要求,《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划分为A、B两类,A类限值相当于地表水准Ⅳ类,B类限值相当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综合考虑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密云水库上游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北京[/font]“新两翼”和廊坊北三县协同发展等要求,《潮白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划分为A、B、C三类,A类限值相当于地表水准Ⅲ类,B类限值相当于地表水准Ⅳ类,C类限值相当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结合流域水环境管理需求及特殊地域实际情况,《滦河及冀东沿海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划分为[/font]A、B、C三类,A类限值相当于地表水准Ⅳ类,B类限值相当于地表水准Ⅴ类,C类限值相当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font][font=黑体]四、标准实施时间[/font][font=仿宋_GB2312]三项标准于2023年11月15日发布,考虑到标准发布后需要解读宣传,现有排污单位提标改造需要一定时间,确定实施时间为:[/font][font=仿宋_GB2312]新(改、扩)建排污单位的排放限值自202[/font][font=仿宋_GB2312]4[/font][font=仿宋_GB2312]年[/font][font=仿宋_GB2312]1[/font][font=仿宋_GB2312]月1日起执行,现有排污单位[/font][font=仿宋_GB2312]的排放限值[/font][font=仿宋_GB2312]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font]

  • 黄山用活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促水清岸绿

    [font=宋体][color=#000000]据最新统计,[/color][/font][font=宋体][color=#c00000]2019年以来,安徽省黄山市累计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17亿元,支持项目95个,项目数量及资金体量连续五年居安徽全省第一。争取省级预拨2024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1.77亿元,用于支持全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6个。[/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1f497d]项目谋划靶向精准。[/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000000]认真研究《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瞄准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谋划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确保项目储备充足、建设内容可行、治理措施精准,并动态更新项目储备库。[/color][/font][font=宋体][color=#c00000]近三年谋划申报入库项目39个,申报入库率达90%以上。[/color][/font][color=#1f497d][b][font=宋体]项目推进扎实有力。[/font][/b][/color][font=宋体][color=#000000]健全管理机制,印发《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中央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和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等文件,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管理。加强谋划指导,邀请省环科院专家来我市开展项目谋划申报及资金管理专题培训,市县累计培训近600余人次。推进项目建设,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和资金执行率,赴重点项目现场督导进度和协调解决问题,并将项目资金管理纳入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推动。加强绩效管理,用好考核指挥棒,将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谋划和推进情况纳入区县绩效目标考核。2019年以来支持的95个项目中,完工77个,在建18个,完成总投资25亿元。[/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1f497d]资金使用成效显著。[/color][/font][/b][font=宋体][color=#000000]近年来,全市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始终保持全国及长三角前列、全省首位。2023年1-9月,全市水环境质量排名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第18位、长三角第2位、全省第1位。新安江(黄山段)获得全国首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为重点流域水质达标、优良水体保持、构建水环境监管能力提供重要资金保障,助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5年达96%以上。[/color][/font][来源:中国环境][align=right][/align]

  • 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

    [b]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各部属单位,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我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编制形成2022年[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30542090486377.pdf]《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url],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大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12月29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水污染处理对制药行业至关重要

    制药行业严重的水资源污染已成为我国水资源重要污染源之一,如何解决制药行业所带来的水资源污染问题迫在眉睫。制药行业的水资源污染,主要来源于抗生素生产、中成药生产、合成药以及各种制剂生产中的洗涤水和冲洗废水。成分较为复杂、含盐度高、色度深、毒性大和有机物含量高,处理起来相对比较困难。尽管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关于制药行业的水污染处理设备,但处理后的水资源大多良莠不齐,质量不一。 活性炭过滤器,作为水污染处理的重要设备之一,广泛的应用于食品、医药以及工业废水的处理中。主要通过碳床有效的实现了对水中有机污染物的吸附,对于水中的异味、重金属离子以及各种污染物中的胶体和色素具有很好的吸附和去除作用。 利用活性炭过滤器对于制药行业所排放出的洗涤水和冲洗水具有很好的净化和吸附作用。它能够有效去除制药行业中的各种盐度高色度深的有机污染物,同时,作为一种常见的水处理设备,活性碳过滤器中的水处理脱盐系统可有效的保证了后期相关设备的延期使用,既提高了水资源质量,降低了水资源污染问题,同时有效的保护了相关的生产设备,延长了其使用寿命。 所以,尽管制药行业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但是在工业发展的道路上不可因噎废食去阻止制药行业的发展。只有做好了制药行业的水资源环保意识,加强清洁生产的研究,有效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同时积极采取后期的相关水处理措施,相信制药行业水污染治理的春天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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