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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量新兴水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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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量新兴水污染物相关的资讯

  • 130万!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端AEI源痕量污染物确证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OITC-G220271146项目名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端AEI源痕量污染物确证分析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27.66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 项目用途:科研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 最高投标限价:127.6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4. 本次招标货物如下表所示,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套)简要技术要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1高端AEI源痕量污染物确证分析仪 1详见采购需求是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安捷伦和美科学家合作 改进水中新型污染物检测方法
    安捷伦科技公司和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改进水中新型污染物的检测方法 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日前宣布已与来自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系、国际公认的水污染研究权威专家 Shane Snyder 博士和该大学的 BIO5 研究院达成协议,共同开发针对水中新型污染物的检测方法。新型的污染物包括药品、个人护理用品和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其它物质。 此次合作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帮助科学家们更加准确地检测出水中的污染物,从而有效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与安捷伦的合作使我们能够确保不同用途的水达到各自不同的水质要求,从而帮助亚利桑那大学更加有效地影响废水再利用和海水淡化策略。我们不仅要对已知的影响水质的潜在性威胁进行研究,还要开发出各种方法,以便从水中的多种化合物中筛查出有毒物质,更好地利用水质检测手段来保护人类的健康”。Snyder 博士说道。 饮用水中的污染物为混合物(而非单独的化合物)的概念,已引起监管部门、各种科学和公众机构的极大关注。 安捷伦的全球环境经理 Joe Weitzel 表示:“通过此项合作,我们能够将 Snyder 博士和他的团队所开发的应用在水资源利用和废水再利用领域中与其它研究者们进行充分共享,安捷伦长久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最终有益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各项研究与发展,Shane Snyder 博士正是我们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伙伴。” 亚利桑那大学和 BIO5 在与安捷伦的合作中获得了独有的分析能力。通过安捷伦提供的仪器,几乎任何可以想象得到的痕量有机或无机污染物都能被准确无误地检测分析到,从而实现超全面的水质分析,包括研究特定水源的独特化学特征。该能力配合亚利桑那大学自身具备的著名水研究设备,将有助于搭建工程研究与公众健康研究的桥梁,有效改善水资源的利用并提高水质。 此项合作最终将落户亚利桑那大学的 BIO5 研究院,该研究院在很早前即已具备生物学和化学交叉学科的研究基础。 请点击观看合作视频:http://www.agilent.com/about/newsroom/lsca/media/ 关于亚利桑那大学工程学院 亚利桑那大学工程学院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图森市,由 8 个系提供 12 个经认可的学术课程(其中包括 Shane Snyder 博士 2010 年加入的化学与环境工程系)。亚利桑那大学工程学院在 2010 年所获得的研究基金超过 3 千万美元。有关该学院及其研究和创新技术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engineering.arizona.edu。有关 BIO5 亚利桑那大学的 BIO5 研究院集聚了来自于五个科学领域(农学、工程学、医学、制药学和基础科学)中最顶尖的研究者,致力于寻找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以应对人类所面对的最严重的健康和环境难题。自 2001 以来,该研究院的多学科研究方法就不断研制出了各种改良型粮食作物、创新型诊断设备以及具有良好前景的最新治疗方法。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bio5.org。关于安捷伦科技 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是全球领先的测量公司,同时也是通信、电子、生命科学和化学分析领域的技术领导者。公司的 18500 名员工为 100 多个国家的客户提供服务。在 2010 财政年度,安捷伦的业务净收入为 54 亿美元。要了解安捷伦科技的信息,请访问:www.agilent.com.cn。
  • 赛默飞惊艳亮相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年会,新兴、未知污染物筛查与鉴定方案深受好评!
    10月20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7年科学与技术年会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2000多位来自中外专家学者、企业家与环保人士参加此次盛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黄润秋为大会致辞。 图为:国家环保部副部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黄润秋致辞本届年会以“创新驱动助推绿色发展”为主题,设立了近30场环境学术交流、科技论坛以及“2017年度环保科学与技术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权威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创新成果展”等多项活动。 图为赛默飞应用经理王申赛默飞倾力赞助本次大会,并由应用经理王申带来《环境中新兴、未知污染物筛查与鉴定》的报告,受到在座专家学者的高度认可。 赛默飞环境中痕量污染物分析完整解决方案 QE HF-X TSQ Altis
  • 《水污染防治法》大修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拟公布
    近日,环保部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是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来第三次大修,距上次重修已有8年。《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增加了八个方面的预防性规定。草案提出,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要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此外,草案还提出,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支持受害人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对水污染物风险管理  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新增了八方面预防性规定,包括建立健全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和机制,建立江河流域生态流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合理水位保障制度、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等。  此外,“草案”还要求: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表示,此前20年,我国的环保治理一直是末端治理,但是最近以来,环保的主导思想在发生变化,“防治结合”成为主流。在最新出台的《土十条》中就可以看出治理思想的转变。  傅涛表示,在以前的规划中,一些化工、石化企业都被布设在沿江沿海边,当时只考虑到物流方便,排污方便,没有考虑到其带来的环境风险。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曾指出:在我国,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  增农村水污染治理规定  较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增加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规定。草案提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 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渔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水污染防治工作。  对于化肥和农药的施用,草案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草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鼓励采取生态措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防止造成水污染。  据了解,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的绝大部分制度针对城市和工业污染控制设计。这部法律实施以来,城市水污染和工业污染源控制也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对农业源和生活源的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在一些地区面源排放的贡献率已经超过了城市和工业点源,城市水污染向农村转移也呈加速趋势。  设专章强调公众参与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包括运用司法手段等是草案稿的一个特点。新《环保法》中的“按日计费”、“查封、扣押”的手段都被写入。此外,草案稿落实环保法中公众参与的权利,专章规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草案中明确,对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和依法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草案还规定,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或者多个排污方排污使同一水体受到污染,遭受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起诉要求作为共同诉讼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共同诉讼受理。  在“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专章中,草案提出,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水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质量信息、重点监管排污单位名录及其重点监管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监测信息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生的重大水环境事件。
  • 赋能创“芯”| 把控化学品中超痕量金属元素污染,应对极致检测需求!
    随着半导体制程线宽已达纳米时代,细微的污染都可能改变半导体的性质,湿电子化学品是电子行业湿法制程的关键材料,需要直接与硅片接触,其金属离子的控制对于确保产品良率至关重要。赛默飞可提供从ICP-OES到ICPMS(单杆、三重四极杆到高分辨)的全产品线解决方案,适用于不同制程的痕量污染物检测需求,确保 QA/QC 一致性,助力提升良率!► ► 突破高纯有机溶剂行业壁垒高纯度有机溶剂被广泛使用在集成电路行业中,包括异丙醇、甲醇、丙酮、N-甲基吡咯烷酮(NMP)、丙二醇甲醚醋酸脂(PGMEA)、乳酸乙酯、二甲基乙酰胺等。如异丙醇因其低表面张力和易挥发性而用于晶片清洗和干燥,在封装测试、化学中间体以及油墨生产中异丙醇的需求量也很大;NMP和PGMEA作为高级溶剂可与水互溶,并且能溶解大部分的有机和无机化合物,具有良好稳定性,被广泛应用于光刻胶溶剂等。 赛默飞可为高纯有机溶剂提供QA/QC检测,遵循国际半导体设备和材料组织SEMI标准中规定用ICPMS法来测定超痕量金属离子杂质,此外,还可以提供创新R&D检测方案,准确地对杂质进行鉴定和监测,可以有利于工艺方案的优化及产品质量的控制,以及不同批次产品间的组分差异,助力突破研发壁垒。 ► ► 高纯有机溶剂ICPMS测试的挑战有机溶剂直接进样对于ICPMS测定有较大的挑战,高挥发性增加了等离子体负载,导致炬焰收缩而熄火,炬管和接口的积碳导致检测强度下降影响长期稳定性,甚至于堵塞锥孔。因此传统测试上采用挥发蒸干用酸提取,对于水溶性溶剂也使用稀释法进样。固态聚合物更多地使用高温灰化或微波消解的前处理方法。但随着试剂纯度的提高,对于其中要求的杂质限量值越来越低,样品前处理步骤往往会有引入污染的风险,尤其是前处理条件不能满足洁净度要求的情况下。 iCAP TQs最新变频阻抗匹配设计的RF发生器,对于有机溶剂直接进样具有及其快速的匹配,并结合高效Peltier雾化室制冷模块,在雾化室连接管上接入高纯度氧气,与样品气溶胶混合后导入离子体,加氧消除积碳保持进样稳定性,即便在600w冷等离子体条件下也能获得稳定的测定结果。串联四极杆技术结合碰撞与反应模式可进一步去除碳、氮、氩等基体产生的多原子离子干扰,可获得低背景值并更为准确的结果。分析操作流程也更为简单、快速,可有效控制外来污染并提高分析工作效率。► ► 应用案例:电子级N-甲基吡咯烷酮(NMP)电子级NMP在半导体产业用途广泛,可作为光刻胶溶剂、除胶剂、清洗剂等。NMP密度为1.028g/cm3与水的密度相当,沸点202℃其在室温下挥发性低,粘度较低并可以与水互溶。结构中存在N-甲基使NMP直接进样ICPMS分析时,其基体效应相对于异丙醇要强,将抑制待测元素的信号强度。通过等离子体条件优化,结合标准加入法定量测定可消除基体效应。在NMP的检测中,采用赛默飞三重四极杆iCAP TQs半导体专用ICPMS,将ICPMS雾化室制冷至-5℃,减少有机溶剂进样量,50ml/min等离子体加氧避免锥口积碳。有机溶剂直接进样测定时,碳、氮、氩基体离子将对待测离子产生严重的干扰,如¹ ² C₂ +对² ⁴ Mg+,¹ ³ C¹ ⁴ N+对² ⁷ Al+,¹ ⁴ N¹ ⁶ O¹ H+和¹ ² C¹ ⁸ O¹ H+对³ ¹ P+,以及¹ ² C+的峰拖尾对M-1的¹ ¹ B+的干扰等等,方法中采用冷等离子体模式,可有效降低C、 N、Ar等电离,同时在Qcell中加纯氨反应以获得低背景值。¹ ¹ B的测定采用Q1和Q3的高分辨模式,提高丰度灵敏度消除¹ ² C+的影响。³ ¹ P采用热等离子体氧反应模式,Q3选择³ ¹ P¹ ⁶ O+消除CNHO的多原子离子的干扰。分析结果 iCAP TQs ICPMS稳定可靠的RF发生器在等离子体加氧下,可适合于直接进样测定有机溶剂,冷等离子体可有效抑制碳基多原子离子的干扰,结合TQ氨气和氧气反应模式,在一次测定中可稳定切换各种测定模式,提高易用性和分析效率,可满足半导体行业超痕量ppt级的痕量金属杂质检测要求。 一键获取赛默飞半导体材料检测文集 赛默飞为半导体材料开发了全面的痕量无机阴离子、阳离子和金属离子的检测方案,在晶圆表面清洗化学品、晶圆制程化学品、晶圆基材和靶材等各方面,全方位满足半导体生产对相关材料的质量要求,并开发了通过高分辨质谱Orbitrap技术对于材料未知物研发检测的需求,从完整制程出发提供全面可靠的分析技术,助力半导体材料国产化乘风破浪!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赛默飞半导体材料检测应用文集》,或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半导体解决方案专题页面获取更多解决方案!
  • 有害痕量元素排放清单:为控污治污提供科学依据
    10月8日,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组织公布的科研报告显示,我国13个卷烟品牌被检测出含有重金属(砷、镉、铅等),其含量与加拿大产香烟相比,最高超出三倍以上。  据《重庆商报》报道:香烟中的重金属可能来自烟草产区土壤中。相关研究表明:生物从环境中摄取重金属,可以经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逐级富集,并通过食物等形式进入人体,引发人体某些器官和组织产生病变。  有害痕量元素及其化合物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控制的一个新兴而前沿的研究领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下,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田贺忠带领的研究小组对我国2005~2020年能源利用及有害痕量元素排放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为我国掌握典型有害痕量元素污染排放现状及空间、行业分布特征提供了基础数据,并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相关痕量元素污染排放法规、标准及技术与经济政策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痕量元素引关注  上世纪50年代,日本熊本县水俣湾附近发现了一种奇怪的病,这种病最初出现在猫身上,被称为“猫舞蹈症”。病猫步态不稳,抽搐、麻痹,甚至跳海死去,被称为“自杀猫”。随后不久,发现也有人患有这种病。患者由于脑中枢神经和末梢神经被侵害,口齿不清、步履蹒跚、面部痴呆、手足麻痹或变形、视觉丧失,严重者精神失常,或酣睡,或兴奋,身体弯弓高叫直至死亡。这种怪病就是日后轰动世界的“水俣病”。  “日本发生的水俣病(汞污染)和骨痛病(镉污染)等都和有害痕量元素污染有关。”田贺忠说,“尽管痕量元素在空气中含量很小,但它的浓度超过一定范围就会显示出极大的毒性。许多痕量元素毒性极大,而且化学稳定性好,具有迁徙性、沉积性。它们不仅会引发人体呼吸系统的严重疾病,而且会污染水资源、土壤,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  1990年,美国在《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中列出了189种有害空气污染物,其中包括11种痕量元素(空气中含量很少的元素,如锑、砷、铍、铬、铅、锰、汞、镍、硒等)。在这11种痕量元素中,汞、砷、硒三种挥发性有害痕量元素的排放污染尤其引人关注。  有研究者发现,近10年来北欧、北美内陆偏远地区无明显工业污染源的湖泊中,鱼体内汞浓度的升高是由于大气汞沉降造成的。  美国环境保护署的报告称:燃烧装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主要是有害的有机成分如苯并芘(BaP)、硫化物、氮氧化物、未燃烬可燃物以及重金属元素,它们几乎是造成所有癌症的原因,其中尤其以亚微米级颗粒形式存在的重金属排放物具有最大的威胁性。  汞、砷、硒等属于挥发性有害痕量元素,在高温燃烧或热解过程中不会被分解,而是挥发成蒸气,进而在烟道下游温度降低时通过结核、凝结、冷凝等过程形成许多亚微米颗粒。研究表明,尽管亚微米颗粒仅占燃煤总飞灰质量的5%左右,却富集了总痕量元素质量的13%~61%。汞、砷、硒等痕量元素主要富集在这些亚微米颗粒表面,这些亚微米颗粒很难被各种常规的污染控制装置有效捕获。它们大部分会随同亚微米颗粒排放到大气中,而这些亚微米粒子在大气中主要以气溶胶形式存在,不易沉降,而且上面富集的大部分有毒痕量元素也难于被微生物降解,可长时间停留在大气中,不仅影响大气能见度,而且通过呼吸系统进入动植物和人体内并不断蓄积,并可转化为毒性很强的金属有机化合物,还会通过干湿沉降过程进入水体和土壤,从而对水和土壤生态环境产生污染危害。  因此,大气汞、砷、硒等挥发性有毒痕量元素污染排放、迁移、沉降及控制等,也成为国际学术界关心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兴研究热点之一。  燃煤:排放痕量元素祸首  美国环保局(USEPA)科学家Linak曾指出:元素周期表中几乎没有什么元素不存在于煤中,它们都是煤的重要组分,根据其含量不同,通常可将煤的元素组分划分为主量元素、次量元素和痕量元素三大类。其中,包括多种有毒痕量元素,如硼、铍、锗、镉、钴、铜、锰、铅、镍、汞、铬等。其中,汞、砷、硒、铅、镉、铬等元素对环境的危害最大。  化石燃料和矿物中的痕量元素在高温燃烧或熔炼过程中因各痕量元素的浓度、赋存状态以及操作工况的差异所表现的热行为不同,其挥发性也表现不一。但在所有条件下,汞、砷、硒都具有挥发性。  “由于汞极易挥发, 在燃烧过程中极难控制,燃煤排放被认为是最大的人为大气汞污染源。大气中颗粒汞主要结合在细颗粒物上, 对人体的危害更大。特别是环境中任何形式的汞均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剧毒的甲基汞。进入环境中的汞会产生长期的危害, 所以汞是煤中最主要的有害微量元素之一。”田贺忠说。  砷是一种蓄积性元素,是当前环境中使人致癌的最普遍、危害性最大的物质之一。砷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接触等进入人体,随血流分布于肝、肾、肺、脾、骨骼、肌肉等部位,特别易于在毛发、指甲中蓄积,从而引起慢性中毒。尽管砷在煤中的含量很低,但由于煤消耗量巨大,煤中砷长期排放的积累不仅对燃煤电厂附近产生污染,而且可通过远距离的传输对比较遥远的生物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的研究发现,抚顺、沈阳、兰州、贵阳、成都、重庆等城市的大气中砷含量高于其他地方就和燃煤有关。西南地区由于高砷煤的使用,曾造成3000多例砷中毒事件。”田贺忠说。  燃煤是大气中硒的主要来源。据估算,全球发电用煤所排放的硒量占人为硒排放量的50%以上。燃煤也是造成一些地区土壤、水、植物中硒含量过高的原因。硒对于动植物和人类来说是一种必需的微量元素,但硒含量过高同样会危害人体健康。在我国陕西安康、湖北恩施等地发生的人、畜硒中毒事件,就是由于开采和使用当地的富硒石煤所造成的。  弄清排放总量及时空分布  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社会的初期阶段,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电力、钢铁、水泥以及有色金属等材料,这就需要消耗大量的化石能源和矿物资源。  2008年我国用于直接燃烧的煤炭约27.4亿吨。另外,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生产、化工等行业对金属和非金属矿物的烧结熔炼过程也会使矿物中的有害痕量元素挥发,并富集在微细颗粒物上释放到大气中,从而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  “国外曾有学者指责中国燃煤对大气的影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还缺乏对这些典型有害元素污染现状的全面认识,燃烧和工艺生产设施上缺少专门的污染控制措施,使得国家制定相关的法规、标准及污染控制对策缺乏有效依据。另外,有害痕量元素在大气中的传输扩散不仅与物理过程有关,还涉及更复杂的化学反应和二次污染,对有害痕量元素污染排放清单的研究是进一步开展有害痕量元素污染物传输、沉降、污染源排放标准、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重点,也是制订控制对策的基础。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我国有害痕量元素污染排放清单的研究。”田贺忠说。  据介绍,排放清单研究能定量得到各种源排放总量及其时空分布,是描述污染物排放特征的有效方法。田贺忠等人针对目前我国缺乏对汞、砷、硒等典型有害元素大气污染排放状况认识的现状,采用排放因子法,通过现场测试调查、文献调研、专家咨询等手段,进而根据国民经济活动水平、能源生产消费状况、有色冶金等各部门生产活动水平等,以及各种装置或工艺过程污染控制水平等因素,在国内首次比较全面系统地建立了1980~2007年我国典型有害痕量元素汞、砷、硒大气排放清单及历史趋势。  该小组以2005 年为基准年,利用部门分析法对2005年至2020年能源利用及有害元素排放发展趋势开展了情景分析。重点研究了各省区燃煤大气典型有害痕量元素(汞、砷、硒等)排放量。按经济部门、燃料类型、燃烧方式和污染控制技术对排放源进行分类,确定各类排放源的排放因子和能源消费量。研究各省区生产原煤、洗精煤、焦炭和型煤的痕量元素含量,建立各省区间原煤、洗精煤、焦炭和型煤的传输矩阵,从而确定各省区消费原煤、洗精煤、焦炭和型煤的有害元素含量。研究人员结合各省区内各类排放源的排放因子、燃料消费量和燃料中痕量元素含量,计算出其排放量,进而给出各省区和全国燃煤大气典型有害痕量元素污染排放清单。  此外,该小组还将对各地区的有色金属冶炼、钢铁、水泥生产、废物处置、生物质燃烧等非燃煤源导致的典型有害痕量元素排放情况进行估算,进而与燃煤源排放清单相加,即可获得中国人为源导致的大气典型有害痕量元素污染物排放清单,并进一步通过网格化处理,利用GIS技术得到中国有害痕量元素的空间分布特征。  该研究有助于了解和掌握我国典型有害元素排放现状、趋势、时空分布特征等,可作为进一步开展有害元素的环境空气质量模拟和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影响的基础,并可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 “十三五”水污染物总量怎么控制?
    专家建议应关注总磷和总氮指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深入谋划“十三五”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环境保护部总量司近日在北京召开了“十三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基本思路及技术路线专家研讨会。 会议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水污染的主要特征、污染贡献及地区差异,总结了“十一五”、“十二五”以来总量控制实施的经验及问题,探讨了“十三五”污染减排指标目标体系、总量控制范围、总量控制模式、考核方式以及配套保障政策等,为“十三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提供有益的技术支撑。 总量控制指标设定紧盯环境质量问题 截至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294.6万吨、238.5万吨,“十二五”化学需氧量减排进度已经超额完成,氨氮完成减排目标的98%。从水质来看,全国国控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好于Ⅲ类的比例从2010年的65%,上升到2013年的76%,氨氮浓度好于Ⅲ类的比例从2010年的78%上升到2013年的86%,两项指标均有明显改善。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水环境部主任王东认为,经过“十一五”、“十二五”将近10年的总量减排工作强力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指标改善卓有成效。 而总磷、总氮两项指标由于并未展开污染物总量控制,2014年,总磷首度超越氨氮,成为全国淡水环境中的主要污染指标之一(其他两项为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湖泊环境的首要污染指标;2014年,全国近岸海域国控监测点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超标率分别为31.2%和14.6%,而无机氮的主要来源是陆域污染排放的总氮。 在国务院前不久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提到,要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等指标,研究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并明确要求,“十三五”期间,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和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实施总氮排放控制,总磷控制也提上了日程,将在部分流域、区域开展控制。 “因此,继化学需氧量、氨氮之后,我们也应该关注总磷和总氮指标。”王东表示。 除了总氮和总磷的控制,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也是影响水环境的主要问题。 王东介绍说,到2014年年底,我国已建设了732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1.71亿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3%。但由于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并未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对当地的水质影响较大,尤其是南方水网地区,废水、污水的大量直排和水体流动性差,往往导致水体水质变差、黑臭,影响人民生活质量。“因此,进一步梳理小城镇和乡镇污水处理需求与能力,如何全面治理养殖污染,是眼下污染减排的新课题。”王东表示。 加大重点领域和行业减排力度 轻工行业一直是涉水重点行业,也是用水和排污大户。“十一五”以来,轻工行业对于水污染减排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占全国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的1/3。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主任宋云介绍说,轻工行业的废水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10年前的占比70%,下降到目前的占比30%。 对于水污染防治,宋云建议,要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一定要踏踏实实与总量减排结合,核查企业的整个生产过程。”宋云表示,对于中小型企业,除了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外,还要提高其清洁生产的水平,结合水环境,用排污许可证制度将总量控制落到实处。 对于中小型企业的减排空间,中国造纸协会副秘书长钱毅也有同样的认识:“在未来,造纸行业中小型企业和西部地区的小企业在减排方面最有潜力。” 对于“十三五”减排,钱毅表示,在造纸行业的主要思路有三方面,首先是技术减排。他表示,“十三五”期间,西部企业还有比较大的改造和升级空间。其次是结构减排,将进一步调整、淘汰800万吨落后产能。最后是管理减排,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样是用水和排污大户,在中国印染协会秘书长林琳看来,“十三五”期间,印染行业的工作重点也应该集中在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方面。与钱毅一样,林琳也强调了技术创新的意义,“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注重清洁生产等对于节水、节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都有明显作用”。 除了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也是“十三五”期间水污染减排的一个重点。目前,我国城镇化率约为55%,城镇人口在6亿~8亿左右,每年市政供水量约为620亿吨,城镇污水排放量大约在500亿吨。 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看来,目前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相比先进国家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点源分散。在我国的城乡接合部,很多地方分散点源量非常大。其次,虽然污水纳入管网,但直接排放情况比较多,就是分流系统溢流的水量较大。 “虽然之前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成效明显,但排放总量仍然很大。要解决这些问题,可能要付出之前数倍的努力。”王洪臣表示。 不管是工业还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产生的污泥是专家们关心的重点。 据测算,目前我国污水处理厂干污泥产生量约为650万吨/年,但各地的污泥产生量、处置情况并不清楚。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原副总工程师杭世珺认为,污泥处置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出路。 “污泥处置问题解决不了,就造成了整个系统的瘫痪。”杭世珺说。对于“十三五”期间的工作,她建议,要先摸清楚污泥的基础数据,同时协调好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必须全面系统地制订污泥防治规划,污泥防治规划要与污水防治规划相衔接。同时,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工作较差的区域,要注重东部、中部、西部协调发展。对于发展程度不同、水平不一的城市和地区,实行分类指导。 除了工业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排也不可忽视。据统计,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占比约为48%和32%。对于养殖业的污染减排,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董红敏认为,最根本的出路在于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农田利用、达标排放、循环利用、集中处理,如何将养殖业本身的布局与污染防治规划结合起来,是目前要考虑的问题。”董红敏表示。 留足生态基流保障河流健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维持河湖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地下水室主任吴文强强调了生态基流与总量控制结合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技术方法。吴文强介绍说,2010年,我国有大小闸坝8.7万个,水闸约4万多个,水库8万多座,总蓄水量为1851.65亿立方米。 吴文强认为,大型水库的建立是出于生态或防洪目的,对于生态具有调节作用,但一般的水利工程则对河流影响很大。水利工程可以改变径流规律,尤其是中小型工程,如果发电就很难保证生态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水生态尤其是生态基流就很难保障,多数水利工程对其造成了破坏。 吴文强介绍,我国对于生态基流的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2000年以后,在水利工程环评中明确规定要保障生态流量。而对于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通过《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予以明确,都是以水质改善为目标,通过由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进展的过程。 但是,吴文强也认为,目前我国在生态基流的控制方面有很多不足。首先是对流域的整体性考虑不足,其次是对水域和陆域的关系研究也不够。 对于生态基流在“十三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吴文强提出了3项建议:首先要开展面向河流水生态完整性的河流环境流动评估。其次是开展保证河流生态流动的水质水量联合调度。第三是要构建一批重点流域水生态调度示范工程,并逐步推向全国流域。来源:中国环境报
  • 着重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山东省发布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就《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开始征求意见。《规划》提出水生态环境保护总目标,即“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该《规划》重点强调了水质监测工作,要求各地区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并且,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制定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此外,《规划》要求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生态流量、水生态监测数据共享;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河湖底泥重金属监测和累积性风险治理。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特别指出,要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等研究。统筹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在重点断面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物理生境指标等监测,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保障程度、湿地恢复与建设情况遥感监测。探索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污染通量监测研究。生态环境部门推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与自然资源、水利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监测体系充分衔接,实现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监测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详情参见: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落实国家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十四五”水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省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高人民群众对良好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期间,我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深化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83个国控断面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73.5%,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提升至98.1%。16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的166个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长制久清”评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并完成县(市)级建成区内104条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省辖黄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南四湖流域水质达到Ⅲ类。探索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制定泗河、大汶河等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和调度运行管理方案。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有所提高,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明显提升。当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与美丽山东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水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仍不稳固,部分断面水质容易发生波动,个别指标处于达标边缘,环境基础设施仍是突出短板。河湖基本生态用水保障不足,水资源严重短缺、时空分布不均的现状仍将长期存在,水体自净能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亟待提高。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多样性、稳定性有待提升。水生态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风险预防设施建设、预警应急能力均需加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亟需构建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域海域协同增效的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保水质、增颜值并举,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为实现2035年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二)工作原则——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推动水生态保护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绿色发展转变。——统筹谋划,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河湖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打通“城市农村、水里岸上、地上地下、陆地海洋”,实现从分散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问题导向,精准施治。充分研判省内各流域资源禀赋和形势特点,精准识别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因地制宜,顺势而为,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任务措施。——强化协作,多元共治。以河湖为统领,强化部门间协作,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企业责任,发动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多元互动的共治格局。(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质优良水体稳中有增,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南四湖流域水质全部优良,南水北调输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主要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重要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重点河湖生态用水逐步得到基本保障。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黄河、沂河、沭河等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南四湖等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到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山东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国控断面所在河流全部建成美丽河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三、加快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一)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流域—省级及以上重要水体(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研究构建水陆统筹的水功能区划体系,合理确定不同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探索将水功能区作为依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跨部门基础平台。将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单元作为实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流域空间载体。深化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托控制单元,合理设置省级及以下控制断面,逐级明确责任主体。合理确定控制断面水质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对超标问题责任地区采取预警、督办、约谈、限批等方式,推动完成达标任务。实施水域和岸域综合管理。完善流域精细化管理平台,实施“水体—入河(海)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强化监测溯源及治污责任落实。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低于19.01万吨、0.76万吨。(二)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提升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水平。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巩固深化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等领域水污染防治,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推进要素系统治理。按流域开展标准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产业布局谋划等工作,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开展重点河湖水生态调查评价,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配合国家研究建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库开展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预警,水生态环境退化地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综合治理方案。(三)推进地上地下和陆域海域协同治理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逐步建立和实施场地、区域、流域尺度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协同治理制度。以黄旗堡-眉村-朱里等傍河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为重点,着力防范受污染河段侧渗、垂直补给以及直接渗漏对地下水污染,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探索开展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对地表水环境风险的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强化陆域与海域统筹治理。以黄河、小清河等流域为重点,推进流域海域协同治理。加强沿海地区、入海河流流域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目标、政策制度衔接,强化区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责任衔接、协调联动和统一监管。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持续开展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行动,扎实推动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努力削减入海污染物总量。四、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战略高地,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黄河流域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东营、德州、滨州黄河干流和泰安大汶河等水资源超载治理,制定实施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按国家要求,保障黄河干流利津断面生态基流目标,确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推动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和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设,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推动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规定使用再生水,生态补水、景观环境和市政杂用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企业。(二)推进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化滩区和黄河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全流域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2024年6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动化工企业迁入合规园区,新建化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等企业,应布局在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要求的合规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到2025年,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动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污染治理,重要入黄支流因地制宜建成“一河口一湿地”。实施黄河滩区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源等污染综合治理,到2025年,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黄河入海断面总氮浓度得到有效控制。推进东平湖高水平保护。巩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成果,深入实施湖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修复提升东平湖生态服务功能。开展湖内菹草综合防治,合理增加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放流数量,减少内源污染,对游船进行清洁改造,旅游船只实现污水“零排放”,不断提升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湖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生态绿带建设,完善湖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布局6个乡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启动黄河三角洲等优先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推进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工程,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退耕还湿。实施河口水生生物修复、鱼类产卵场修复与重建示范工程,开展盐碱地碱蓬恢复和土壤改良、牡蛎礁生态建设、海草床修复和海堤生态化建设。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规范增殖放流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特色植被保育区建设,重点对野大豆、罗布麻、天然柽柳等生境进行封闭式保护管理。建立外来物种监测预警防控体系,实施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治理行动计划。专栏1:黄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黄河干流区域(1)加强灌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2)实施干流水利枢纽生态调度,保障生态流量。(3)支持梁山县、鄄城县、东明县等畜禽养殖大县开展整县制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落实滩区内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在东营、济宁、菏泽等市黄河宽滩敏感区域,大力推广农田绿色种植技术。(4)推进干流区域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以长清区、平阴县等县(市、区)为重点,采取沿岸污水收集处理、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等主要措施,减少北大沙河、锦水河等主要支流对黄河干流水质的影响。2.黄河河口区(1)严格保护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有害生物治理,推进湿地自然修复和河湖生态连通。(2)保障入海水量与河口基本生态用水,逐步退还被挤占的生态用水。(3)推动多流路入海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提高河口三角洲生物多样性。(4)推进黄河刀鲚等土著鱼类洄游通道修复,建立黄河河口水生态监测评估机制。3.东平湖(1)实施湖区岸线生态缓冲带修复,强化氮磷截留。(2)提升东平县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沿湖村镇污水收集处理,推进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3)遏制菹草过度生长,恢复湖区天然湿地结构与功能。(4)探索建立黄河刀鲚洄游繁殖期引黄入湖和东平湖出口闸门联合调度机制。4.大汶河(1)实施新泰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完善老城区雨污管网建设。(2)分类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种养结合及粪污处置资源化利用。(3)建设柴汶河等支流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强化大汶河生态流量保障。(4)保护恢复干支流湿地。(5)推进采砂河道天然形态恢复。5.玉符河(1)加快实施济南市仲宫污水处理厂配套调蓄工程。(2)推进南部山区柳埠、西营、仲宫以及市中区北桥村等玉符河沿线村庄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3)开展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4)实施玉符河及“三川”水生态廊道建设,探索流域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及日常执法监管,加快推进卧虎山—锦绣川“两库”连通工程。五、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深化入湖河流水污染治理,提升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确保南水北调东线调水水质安全,推动实现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强化流域水环境治理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到2023年,全流域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流域内累计4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到2025年,新(改)建污水收集管网**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以上,流域内累计**%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探索实行“建设运营一体、区域连片治理”模式,鼓励将建制镇范围内规划建设的所有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提升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能力。到2025年,流域内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以上。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治理模式。整县制推进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流域内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推进南四湖渔业绿色发展,巩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退养成果,大力开展实验区池塘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流域内133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分类防治工矿企业污染。实施流域内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对具备条件的,推动实施企业自备水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改水与整治。聚焦化工、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以万福河等总氮或总磷浓度较高的入湖河流为重点,加强氮磷排放控制。(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开展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生境改善工程,提升野生动植物生境,建立科学高效的野生动物救护模式和体系。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投放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约3000万尾。研究南水北调调水对南四湖等调水沿线重点湖库水生生态系统影响,防范外来物种对本地湖库生态入侵。实施湖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湖区水生植物综合整治,在菹草枯萎腐烂前等关键性阶段,组织开展打捞、收割,并探索资源化利用途径。开展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构建入湖口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入湖口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湿地功能。开展南四湖生物多样性本底和水生态环境跟踪调查研究,摸清南四湖生态环境演变规律。(三)强化流域联防联控推动生态环境部建立南四湖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流域4省协同治污大格局。组织省内相关地市、县(市、区)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协同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修订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统一全流域污染排放控制要求。推动济宁市与徐州市实现常态化联防联控。配合省人大制定出台和推动落实南四湖保护条例。(四)强化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谋划实施统筹现代水网建设,推进南四湖退圩还湖工程、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等重点调蓄工程建设。梳理提炼一批对改善调水沿线水质贡献较大的重点工程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南水北调总体规划修编,最大限度取得国家支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系统谋划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沿线(山东段)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总体思路。专栏2:南四湖及流域重要支流水体保护要点1.南四湖(1)强化涉盐涉氟企业尾水治理。(2)推进实施入湖河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3)开展济宁市等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试点,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4)推进微山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渔业池塘生态改造。(5)建立流域联防联控机制。2.京杭运河(南水北调东线)(1)实施济宁市等涉硫、涉氟工矿企业尾水治理,深化沿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有序开展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尾水资源化及截污导流工程。(2)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3)强化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4)推进畜禽养殖密集区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沿岸农田污染防治。3.洙赵新河(1)补齐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短板。(2)推动流域内涉盐企业或产业园区达标治理。(3)实施河道生态修复,恢复河道自净能力。(4)修建节制闸,防止突发污染事故污染风险。4.洙水河(1)推进工业聚集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强化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加强企业排放监管,对全盐量、硫酸盐超标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煤矿矿坑水进行提标改造。(3)实施水系连通,拦蓄汛期雨水,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基础上,拦蓄雨水资源,补给区域地下水。(4)推动建立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5)开展河岸缓冲带生态修复,拦截面源污染影响,维持河流生态系统完整,恢复河流自净能力。5.东鱼河(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2)推动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推动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与运营。(4)治理鱼台县东鱼河流域农田退水,建设东鱼河生态缓冲带。6.新万福河(1)实施城区排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污泥处置厂扩建工程,新建成武县港航产业园污水处理厂。(2)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开展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4)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恢复河流自然净化能力。(5)加快推进金乡县引黄西线工程,增加金乡县可利用水资源量。7.老万福河(1)开展煤炭开采、化工、造纸等主要行业重点涉盐、涉氟企业外排水脱盐、脱氟工艺改造。(2)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3)实施河道清淤、河流缓冲带修复等工程。(4)利用煤矿开采的塌陷地进行生态修复治理。(5)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提升尾水水质,经过湿地净化后的尾水作为水源补给河道。8.泗河(1)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提高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平。(3)科学确定泗河生态流量,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4)在污水处理厂下游重要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主要支流开展生态缓冲带修复。9.城郭河(1)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扩建。(2)实施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加强雨水管网的检查维护,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3)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力度,增加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的铺设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4)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或升级改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5)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达标排放标准。(6)定期对城郭河河道内浮萍、绿藻、垃圾、杂物等进行打捞清理。(7)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加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10.峄城大沙河(1)尽快补齐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治理短板。(2)增加河道生态水量,建立引水调水工程。(3)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建设人工湿地升级改造工程,在水质较差河段、支流入口等关键节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4)配套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治理水产养殖区鱼塘退水。(5)落实河长巡河制,严禁向河道水体倾倒餐厨垃圾、污水等,及时打捞水体内垃圾杂物、清理清运河岸垃圾。11.西支河(1)扩建鱼台县污水处理厂,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网建设。(2)实施西支河流域农田退水治理。(3)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4)加强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及主要河流硫酸盐的监测预警。六、加强其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一)沂沭河流域“十四五”期间,强化流域内城镇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提高汛期水质稳定性,有效提升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提升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专栏3:沂沭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沂河(1)推进朱家坡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完善淄博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沂源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3)实施李公河湿地修复,建设东汶河等生态缓冲带。(4)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展生态用水调度。(5)推进沂源县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白马河等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2.沭河(1)完善临沂市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莒南县等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莒县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加强墨河等水生态保护。(3)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莒县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沭河生态用水调度。(4)开展青峰岭水库上游水源涵养区保护。(5)推进莒南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浔河等河流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3.云蒙湖(1)实施云蒙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能力提升工程。(2)开展蒙阴县经济开发区园区排污管网建设,推进蒙阴县垛庄镇雨污分流改造。(3)对银麦河、东儒来河等入湖河流及环湖生态带进行环境综合治理。(4)新建外湖滨带小微湿地群和多级多功能生态塘、生态蓄水塘库,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改建工程及入湖口处湖滨带天然湿地恢复工程。4.中运河水系(武河、沙沟河及邳苍分洪道)(1)加快推进兰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投入运营,推进罗庄区、兰陵县各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罗庄街道等沿河行政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管网建设。(2)对武河等河道进行生态治理,推进武河湿地公园提升改造,新建老龙沟等生态湿地。(3)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4)对大蒜等蔬菜加工企业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确保企业直排废水处理后达标。5.跨界河流(青口河、龙王河、绣针河、新沭河、石门头河)(1)加强河流隐患巡查管护,形成河湖隐患清单并实施清理整治。(2)建立跨界河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3)实施莒南县洙边镇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莒南县坊前镇等乡镇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强养殖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及利用。(4)实施塘子河等环境综合治理。(5)通过闸坝生态调度等措施,保障牛腿沟等河流必要的生态流量。(二)半岛流域“十四五”期间,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提高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减少中水直接排海规模,不再新增污水处理厂直接入海排放口,增加河流生态用水,逐步减少流域内断流、干涸河段或时段。推动“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提升陆海协同治理水平,以入海河流为重点,推进流域水质改善与总氮浓度控制。专栏4:半岛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大沽河(1)加强莱西市等涉氟企业污染治理。(2)完善青岛市等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建设即墨区等污泥处置工程,推进平度市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3)加强白沙河等水生态保护。(4)加强西海岸新区等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和水利工程联合调度,保障河道生态用水。(5)开展崂山水库等水库周边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2.大沽夹河(1)新建老岚水库,完善大沽夹河流域闸坝联合调度体系,优化水资源调度。(2)实施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推进芝罘区等雨污管网建设与改造。(3)加快莱山区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福山区等农业种植监管。(4)加快推进内夹河、外夹河干流下游及勤河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3.潍河(1)开展安丘等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提标工程。(2)实施小龙河、红河等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3)开展潍河生态流量保障研究,明确生态流量等基本目标要求,制定潍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4)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推进诸城等雨污分流改造。4.峡山水库(1)实施峡山水库战略水源地水质提升保护输配水工程,将峡山水库上游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外调处理。(2)积极推动峡山区EOD项目实施。(3)推进峡山水库水源地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一期工程,缓解峡山水库富营养化状态。5.白浪河(1)加大潍城区雨污分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昌乐城东污水处理厂等提标改造。(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持续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农村旱厕改造工程。(3)强化白浪河岸线管控。(4)开展溎河、大圩河等支流综合治理,提升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6.李村河(1)推进李村河北岸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张村河水质净化厂二期建设工程等项目实施。(2)开展李村河上游等区域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3)实施李村河下游再生水管线工程、海泊河中上游再生水工程、楼山河再生水厂建设工程、李村河再生水厂建设工程等。(4)加快推进李村河下游河道生态保护和修复、李村河支流侯家庄河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7.南胶莱河(1)新建胶西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加快铺集镇镇驻地及周边可以辐射到的村庄雨污水管网建设。(2)加强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农业种植带入的面源污染。(3)强化南胶莱河流域企事业单位、畜禽养殖场(小区)取用高氟地下水事前、事中、事后监管。8.吉利河(1)加强吉利河水库上游村庄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与管理,减少面源污染对吉利河水库水质的影响。(2)开展吉利河水库上游缓冲带建设工程,实施吉利河水库生态修复工程。9.付疃河(1)提升日照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推进沙墩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加大对厦门路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日照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和后楼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运行管理力度。(3)实施疃河流域河道综合治理。(4)在部分区域实施增殖放流。10.两城河(1)实施两城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2)开展枯水期生态补水,保障下游两城河必要生态基流。11.母猪河(1)开展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扩建或提标改造,推进文登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的污水管网改造。(2)开展米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3)优先开展米山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4)因地制宜在母猪河流域适宜地点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三)海河流域“十四五”期间,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全部完成现有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任务,基本消除城市管网空白区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探索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水生态保护工作由条块分割转向协同共治。保护与修复流域水生态,充分发挥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效益,系统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专栏5:海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徒骇河(1)加快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聊城、德州等县城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持续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2)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探索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合理调控河道闸坝,保障徒骇河部分河段和时段的基本生态流量。(3)推进徒骇河干流、赵牛河、茌中河等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在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部分县(市、区)的河流和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4)推进滨州阳信县、惠民县重点企业氟化物治理工程,解决企业废水氟化物浓度较高的难题。(5)持续推进滨州市阳信县的中小型养殖散户畜禽粪污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开展聊城市、滨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6)各市统筹调度黄河水、水库水、再生水等多种水源,确定最佳补水时机,充分发挥生态补水效益。2.马颊河(1)提升县城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德州市等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完成高唐县、乐陵市等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2)实施冠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3)加强马颊河干支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4)加快高唐县城区重点企业用水地表水置换。(5)在德州市、聊城市部分县(市、区)的河流和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同时充分利用引黄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外调水补水通道,加强部门联动,探索建立闸坝联合调度机制,保障马颊河部分河段和时段的基本生态流量。(6)各市统筹调度黄河水、水库水、再生水等多种水源,确定最佳补水时机,充分发挥生态补水效益。3.漳卫南运河(1)推进临清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建设污泥处置、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深化工业企业高浓度含氟化物废水治理。(3)实施临清市全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4)实施临清市城区流域环境生态补水工程和骨干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充分利用再生水,形成良好的水域循环。(5)加强河流沿线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排查、监管执法,消除监控盲区,防范突发环境风险事故。4.德惠新河(1)推进平原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2)实施临邑县污水处理厂下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3)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4)各市统筹调度黄河水、水库水、再生水等多种水源,确定最佳补水时机,充分发挥生态补水效益。(四)小清河流域“十四五”期间,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以涉氟涉硫工业企业为重点,提升工业企业污染监管能力,确保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深化干支流生态保护与修复,逐步提升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开展小清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试点。强化通航前后水质保障,确保干流水质稳定达标。专栏6:小清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要点1.小清河(1)开展涉氟企业污染治理。(2)完善济南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加强干支流沿线农村污水收集处理。(3)加强济南市等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推进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提高干流生态流量保障。(4)推进孝妇河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支脉河(1)推进东营区等污水处理厂、集中式治理设施升级改造。(2)开展支脉河流域(支流)河道水质生态修复,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改善支脉河水质。(3)推进博兴县水源地规范化建设。3.杏花河(1)推进章丘区、邹平市生活污水治理。(2)强化杏花河沿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与排查整治。(3)开展漯河(杏花河上游河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二期),切实发挥湿地净化水质作用。(4)加快推进邹平市杏花河水质改善,实施邹平市杏花河水质改善与生态修复工程。(5)通过水系连通、生态调水等措施增加杏花河(邹平市段)生态水量。4.孝妇河(1)完善孝妇河淄博城区段污水管网,开展孝妇河淄博城区段污水管网外迁工程。(2)明确孝妇河生态流量目标,全面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3)通过生态护坡、两岸生态绿化,建设和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打造孝妇河生态廊道建设。(4)开展孝妇河等水体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建设水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5.马踏湖(1)加强马踏湖等湿地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耕)还滩等工程。(2)开展马踏湖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3)有效防范化解马踏湖富营养化风险。七、持续强化水环境治理(一)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与监督管理深入推动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有序推进排污口分类整治。以法定海岸线为边界重新划分入河和入海排污口,完成现有排污口分类更新,建立排污口管理台账,规范排污口“户籍”管理。以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为重点,优先推动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提升排污口整治质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将排查出的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其他排口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加强黄河、南四湖等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截污治污工作,补齐沿岸污水收集处置等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解决污水管网溢流等突出问题,2024年6月底前,完成该重点流域内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到2025年,全面完成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治。(二)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要求。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继续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到2025年,力争生态工业园区比例达到工业园区的50%以上。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加大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开展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相关市级人民政府组织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磷肥制造等行业企业应收集处理厂区初期雨水,鼓励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开展园区初期雨水污染控制试点示范。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引导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探索开展酒类制造企业废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利用酒类制造企业废水替代污水处理厂的碳源,推动上下游企业互利发展、多方共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缺水地区将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重点围绕火电、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水利用,创建一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企业、园区。(三)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全面开展城镇排水管网排查和“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着力解决污水管网覆盖不全、管网混错漏接、管网破损、雨污混流、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偏低等问题,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基本消除城区管网空白区和生活污水直排口,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人口规模、自然和地理条件、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以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污水资源化利用需求,合理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及服务范围,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万吨/日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加强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并实现稳定运行,到2025年,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南四湖流域2023年底前完成。出水排入封闭式水域的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强化除磷脱氮工艺。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县级及以上城市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本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全面推进设施能力建设,鼓励县城和建制镇统筹考虑集中处置。各设区的市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到2025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推进初期雨水污染控制。鼓励以城市雨洪排口、直接入河入湖的涵闸、泵站等为重要节点,建设初期雨水调蓄池,减少初期雨水对地表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厂的影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将城镇雨洪排口纳入监测管理等日常监管。(四)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防治,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推行水产健康养殖,落实相关水域禁渔管理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等为重点,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率先在饮用水水源周边和河湖岸滩开展固体垃圾清理,稳步解决“垃圾围村”等突出环境问题,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依法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因地制宜发展节水养殖,推广旱养鸭等生态化的畜禽养殖方式。加快推广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方式,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扶持力度,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模式加快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支持发展养殖合作社,到2025年,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防治水产养殖污染。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优化养殖空间布局,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积极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活动。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整治专项行动,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污口。加强配合饲料推广,逐步减少冰鲜鱼直接投喂,加快养殖尾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突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瓶颈。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全链条污染防治。适度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在聊城、潍坊等区域的地下水超采区改进玉米、小麦、马铃薯等作物节水农业技术模式,适当增加谷类等种植;继续在地下漏斗区推广轮作休耕。推进重要粮食生产区、灌区现代化建设,开展规模化种植业污染防治试点,建设氮、磷高效生态拦截净化设施,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制定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监督指导试点,划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优先治理区域。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开展汛前沿河湖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堆放点清理整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有机肥施用,到2025年,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力争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持续下降势头。(五)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深入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在加快完成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基础上,推进1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船舶营运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等水污染物在船上依法合规分类储存、排放或转移处置。严格执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依法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船舶。进一步加大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建设。优化沿湖、沿河码头布局,严格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建设等项目审批管理。强化南四湖、小清河等通航区域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港口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落实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的主体责任,推进内河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落实船舶污水、垃圾等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实现污染物接收链条式管理和动态监管。开发建设船舶污染物动态智慧监管系统,及时推送非法排污等船舶信息,依法查证处理。定期评估并动态完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推动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全过程衔接和协作。(六)实施全域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巩固提升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全面排查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水体,对水质达到黑臭标准的逐个建立台账,按照“一河一策”原则进行整治,明确治理期限。贯彻落实河长制,协调好跨区域权责关系。实行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建立远程视频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施塑料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及时清理水面漂浮塑料垃圾。落实水质定期监测机制,省级定期对城市黑臭水体水质开展监测并向社会公布。切实保障城镇生活、工业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结合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根据黑臭成因和水体功能,科学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实现“标本兼治”。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各地要建立并动态调整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各县(市、区)对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公示,鼓励村民参与和公众监督举报。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八、大力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一)推进重要水生态空间保护和修复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缓冲带保护。以河流源头集水区、水源涵养重要区等区域为重点,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防止矿产资源开发破坏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涵水功能。按照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原则,推进河湖缓冲带划定及生态修复,强化生态缓冲带拦截污染、净化水体、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等功能,到2025年,形成一批有实效、可示范、可推广的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项目。科学规范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退耕还林、水生生物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系统保护森林、湖泊、湿地等生态资源。推动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与修复。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流域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有序开展功能退化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修复改造。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效益评价的指导意见,提高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净化功能和运维水平。(二)助力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强化就地保护。加强流域源头生境保护,加大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关键栖息地保护力度。根据保护需要,在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划定自然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区,将各类水生生物重要分布区纳入保护范畴。严格执行禁渔期、禁渔区等制度。加强迁地保护。在重点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及附属水体,配合国家建立濒危、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繁育和救护基地。配合国家构建重点流域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加强对水产遗传资源、特别是珍稀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针对栖息地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重点物种,加强其替代生境研究和示范建设,推进特殊物种人工繁育和野化放归工作。抓好迁地保护种群的档案建设与监测管理,充分发挥迁地保护的作用。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及物种保护恢复。科学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重要栖息地恢复工程。开展重点河湖、水库水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建设全省水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开展生物多样性长期观测和评估。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优化南四湖、东平湖、黄河干支流等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区域。加大东平湖“放鱼养水”力度,改善湖区水生生物群落组成;推进南四湖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生态环境。加强增殖放流效果跟踪评估,科学实施增殖放流,严禁放流外来物种。在小清河、东平湖等区域,探索恢复土著鱼类或水生植物。(三)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构建美丽河湖建设指标体系,指导地市以重点河湖为统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满足群众亲水需求,推动与水文化、水经济产业的融合,提升生态环境软实力带来的经济附加值。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分类建设,建管并重,探索形成“千姿百态、各美其美”的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模式,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格河湖流域重要生态空间管控。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因地制宜实施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品质。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维护岸线生态功能。在确保河湖防洪安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并依法履行涉河许可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深入挖掘河湖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推动水经济产业快速发展。深入推动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地方实践。定期开展省级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征集筛选工作,推荐优秀案例申报国家级美丽河湖、幸福河湖。指导各地开展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保护、建设与管理,完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改善。到2025年,全省建成10个以上省级美丽河湖,形成独具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与建设经验,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美丽河湖。以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为载体,积极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九、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一)系统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结合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库、洼地、坑塘等自然优势,系统规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推动实现分质、分对象供水,优水优用。新建城区要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有序开展相关建设。积极推动烟台、临沂等城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探索建立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循环利用有机结合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二)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完善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机制。分批提出生态流量管理重点河湖名录,推进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黄河、沂河、沭河、大汶河、小清河、大沽河、潍河、泗河、孝妇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得到有力保障;南四湖等重要湖泊生态水位得到有效维持。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河湖生态用水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高生态用水效率。结合河湖生态流量常态化监测和管控,强化监管与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落实动态管理。配合国家加快建立基于河湖生态保护目标要求下的河湖生态流量及过程监测体系,构建完善的流域生态流量及过程监管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河湖长制统一管理。对实施生态流量保障的河流、湖库进行清单式管理,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和流域管理机构监管责任。探索将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强化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根据河湖生态流量管理需要,按照管理权限,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推进生态流量、水生态监测数据共享。加强河湖库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等用水需要。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深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协商工作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落实情况纳入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以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十、有效防范化解水环境风险(一)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以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单一水源供水城市的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开展不达标水源地治理,按照“一源一案”原则,对受上游来水、调水或天然背景值影响超标的水源,综合采用水源置换、水厂深度处理等措施治理;对受人为污染影响超标的水源,开展污染治理,限期达标。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7.4%以上。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设置标志标识、宣传牌、警示牌,到2025年,基本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依法清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涉水工业企业。综合采取水源保护、水源置换、集中供水管网延伸覆盖、水厂净化处理、强化工程管理管护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实现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精准发现问题,督促违法建设项目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规范制作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层,构建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水平。以济南、青岛等特大城市及水环境突发事件高发地区为重点,加强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风险源名录,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探索开展水源地新污染物调查研究和生物毒性监测。保障重大调水工程水质安全。加强南四湖、东平湖等湖库水质保护,南水北调东线继续深化七一河、六五河等河流污染防治。加强跨流域调水工程的水源区、输水线路区、受水区的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二)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生产设施,强化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雨污总排口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以及传输泵、配套管线、应急发电等事故水输送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处置用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河湖底泥重金属监测和累积性风险治理。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以小清河、海河流域等有色金属、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码头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在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础上,加强园区内工业废水的分类分质处理和监控。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毒性试点监测工作。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隔离带及其他防护工程。以沿黄工业园区、南水北调沿线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设施、队伍、物资一体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健全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加强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扎实开展黄河流域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优先治理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湖泊岸线1公里范围内,以及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等重点区域的尾矿库。(三)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以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等重点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开展河湖底泥、滩涂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风险调查与评估,到2025年,建立形成累积性风险基础数据库。加强通航河段港口、码头、船舶运输及“一废一品一库”的风险调查。强化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将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具有较高环境健康风险以及排放《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依法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健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四)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处置强化环境风险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按照自主协商、责任明晰的原则,跨省流域的市与相邻省有关市、跨市流域的市之间签署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框架协议,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健全信息通讯录,通过加强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协同处置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加强应急、交通、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合力。全面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以涉及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或跨省界以及其他重要环境敏感目标河流为重点,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到2025年,全面完成重点河流“南阳实践”实施工作。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准备,充分利用环境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加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管理。配合国家建立全国“1+N”环境应急监测支援体系和跨境环境应急监测保障体系。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加强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十一、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实施落实各方责任。各市人民政府是本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认真抓好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明确各部门水环境保护职责,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形成有效水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加强规划实施调度评估。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调度规划实施进展,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形势会商、预警,适时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加大规划实施督导力度。定期开展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实施重点工程。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水体保护要点和相关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谋划实施工程项目,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等支持。加强项目调度,确保实现水生态环境改善效益。(二)健全标准及政策积极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制修订。修订南四湖东平湖等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完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鼓励各地制定再生水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地方性法规。建立横纵结合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调推进上下游县(市、区)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实现县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三)发挥市场作用拓展资金渠道。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保障。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市场化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信贷担保等方式,吸引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和按效付费,根据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等指标,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推动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出水水质、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推动污水处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污水处理服务费水平。到2025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企业用电,免收需(容)量电费。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促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产业化发展。(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科技专项攻关与成果转化。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投入力度,加强对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础性科学、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的支持,加快推进南四湖流域、东平湖流域等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攻关和技术支撑,充分发挥科技对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促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产学研结合,组织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开展规模化种植业和养殖业污染防治、水生植被恢复、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等试点。鼓励在流域尺度上运用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成熟技术,开展水陆一体、河湖联动的高水平综合示范,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实施科技帮扶。发挥国家、省级生态环境科技帮扶平台的作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组织专家团队深入济南、滨州、东营、泰安等黄河流域典型城市以及水生态环境问题较重的区域开展驻点跟踪研究和技术帮扶,精准提出不同类型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思路,形成“一市一策”“一河(湖)一策”综合解决方案,提升地方科学决策和精准施策能力。(五)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水污染物溯源、新污染物监测等研究。统筹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在重点断面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物理生境指标等监测,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保障程度、湿地恢复与建设情况遥感监测。探索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污染通量监测研究。生态环境部门推动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与自然资源、水利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监测体系充分衔接,实现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相关监测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在黄河干流、南四湖、小清河等区域开展生物完整性等水生态调查评价,以本土物种等为重点建立水生生物标本库,鼓励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探索水华易发多发的湖库开展水华监测预警。推进污染源排放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自行监测、台账编制和定期报告责任。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强化水污染物排放口排污许可信息管理,规范污染因子、排放标准、许可年排放量限值、排放去向、自行监测因子及频次等内容。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流域上下游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全时段水环境监管,开展冬春季水质保障提升行动,有效防范冬春枯水期水质反弹问题,实现“夏病冬防”,精准识别汛期污染强度较高的断面和相应的行政区域,建立控制断面突出问题清单并明确责任地区,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加快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城乡面源污染突出问题。加大汛期违法排污行为打击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督导办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六)促进全民行动加强信息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内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企业应当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引导公众参与。挖掘提炼优秀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与智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教育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体验和实践活动,引导动员全社会各界积极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设施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畅通并发挥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的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做到民意畅通、回应有力。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
  • 技术线上论坛| 11月24日《半导体器件痕量有机污染分析--亚微米分辨红外拉曼同步测量系统》
    报告简介: 半导体器件,尤其是高密度的集成电路,常见的污染莫过于微粒和有机化学品污染。该类污染物常落于器件的关键部位并毁坏器件的功能成为致命缺陷。目前微粒的量度尺寸已经降到亚微米,这种亚微米的小尺寸污染检测与鉴别尚未有高效准确的表征手段。有机化学品污染以多种形式存在,如人的皮肤油脂,净化室空气,机械油,清洗溶剂等。如何在凹凸不平的集成电路微区里发现并鉴定有机化学品污染,提升器件良品率,已成为众多科研工作者的研究课题。传统的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QCL一直是半导体器件污染的常用表征手段,但该技术在关键问题的表征上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空间分辨率(10-20 μm) 较差和对10 μm的样品测试灵敏度较低、坚硬的金属界面可能会损坏ATR探针、以及污染出现在凹凸/狭隙内,使得ATR接触式测量难以实现。所以,如何在亚微米分辨率别和非接触条件下,实现芯片/半导体器件的有机缺陷和污染物的识别和表征是非常重要以及创新的一种手段。PSC (Photothermal Spectroscopy Corp. )公司研发的亚微米分辨红外拉曼同步测量系统mIRage将特的光学光热红外(O-PTIR)技术与同步拉曼光谱技术相结合,直接解决了上述挑战。该系统具有500 nm的亚微米红外空间分辨率、非接触无损测量、免样品制备、高质量光谱(测试可兼容粒子形状/尺寸和表面粗糙度)、商业数据库检索匹配等优点,已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芯片器件的痕量有机污染分析。在本次讲座中,我们将以半导体污染物的分析检测为例,深入探讨传统FTIR和mIRageTM O-PTIR显微光谱技术的区别和特点,并通过一系列非常有挑战性的样品测试结果和分析来展示红外+拉曼同步显微光谱技术的特功能与优势, 希望对您的研究工作有所帮助。 直播入口:您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直播界面,无需注册。扫码预约观看报告时间:2021年11月24日 14:00 主讲人:赵经鹏 博士赵经鹏,博士,毕业于法国科研中心,主要研究方向为高分子聚合物及纳米材料物化性能表征等相关研究工作,在Quantum Design中国公司负责非接触亚微米分辨红外拉曼同步测量系统(mIRage)和台式X射线精细结构吸收谱(easyXAFS)等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及市场拓展等工作。技术线上论坛:https://qd-china.com/zh/n/2004111065734
  • 环境部征求《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名单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征求各部门对第一批有毒有害水污染名录的意见。/pp  据了解,此目录的制定,主要为实行风险管理。对于排放名录中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方法环境风险。也就是说,此目录主要是对排污者提供鼓励性建议,而非强制性要求。/pp  列入目录中的污染物需要符合三个要求:1)对水环境和对人体环境具有严重危害、可在环境持久存在、具有高的生物蓄积能力 2)具有排放控制标准 3)具有水环境监测方法标准。/pp  最终形成了包括九类污染物的第一批名单:/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2/uepic/48c12541-2003-4f08-8107-c83ad7d8a2af.jpg" title="名单.jpg" alt="名单.jpg"//pp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9 种(类)污染物涉及4个门类下的18个大类,4个门类分别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8个大类包括采矿业下的煤炭开采和洗选、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矿采选等3个大类 制造业下的纺织、制革、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等11个大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生产和供应等2个大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下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公共设施管理业等2个大类。/p
  • 十四五地表水监测 新型污染物值得关注
    p  日前,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试行)》以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或标准修改单。/pp  会议指出,国家地表水质量监测评价和信息发布,在客观反映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落实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支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考核、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价方式,优化监测资源配置,更好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客观确定“十四五”考核评价基数,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推动由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并行向以自动监测为主过渡/span,缩短监测评价周期,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进一步优化地表水监测指标和评价方式,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逐步在有条件的流域和地区探索开展新型污染物监测评估工作/span。要不断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准、全”,客观真实反映水环境质量状况。要做好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压实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责任。/pp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标准是生态环境管理最基本、最常用、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是开展环境监测执法和环境应急预警的依据和基础。开展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有关环境标准修订,既是中央改革办确定的年度改革任务,也是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环境基准研究,做好已有研究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要合理把握国家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提高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span style="color: rgb(255, 0, 0) "要抓紧制定涉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重点行业标准,为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提供有力支撑。要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固废危废处理处置设施高水平建设和运行,加快补齐危废和医废集中处置能力短板,切实保障公众健康。/span/pp  同时,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又发布了《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新型污染物环境健康影响评价重点实验室的函》,同意以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新型污染物环境健康影响评价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pp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是针对我国新型污染物环境与健康管理需要,开展我国新型污染物的检测与识别技术、生物毒性与生态风险、人体暴露特征与健康效应、削减与预警技术和健康风险干预策略等研究,为新型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提供科技支撑。并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构建我国新型污染物环境健康影响评价的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pp  据悉,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的有关规定,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协调推动落实相关条件 由依托单位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pp  就在11月17-18日,仪器信息网将举办“环境新型污染物检测”主题网络研讨会,邀请大气、水、土壤环境监测及检测领域的专家,针对饮用土壤抗生素检测、水中叶绿素检测、环境二噁英手动监测、环境超细颗粒物的识别及溯源等当下的热点及相关检测技术进行在线交流和探讨。/pp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报名即可报名参会:/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b624a44d-5172-4611-a75d-16574819bb31.jpg" title="报名二维码.jpg" alt="报名二维码.jpg"//pp  报名链接: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XXWRW2020/" target="_self"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pan style="color: rgb(0, 112, 192)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XXWRW2020//span/a/p
  • 天津市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LUMEX原子吸收助力铅镉污染物监测
    《导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56-2019)(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pH值等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行业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控制项目包括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其中涉及水污染物8项,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总铅、总镉;大气污染物3项,包括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和颗粒物。LUMEX高频塞曼原子吸收可以为铅、镉污染物检测提供有效、稳定、准确的解决方案。 铅蓄电池工业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监管行业,是我市铅排放占比最高的行业。该标准实施后,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有利于天津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通过减少铅、镉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有助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LUMEX公司自1991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产品和先进技术的开发,现已拥有100多种分析方法,为全球用户提供相应行业的解决方案,现产品和方法用户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LUMEX原子吸收经过二十年多年的发展,具备成熟的仪器方法和配置,独特的优势特点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 LUMEX将其独有的高频塞曼背景校正专利技术、无极放电灯技术用于石墨炉原子吸收,并结合最优软件流程设计,研制出快速、稳定、可靠、智能的MGA1000原子吸收光谱仪。产品特点:高频塞曼背景校正技术(50KHz)塞曼全波段校正有效消除化学背景干扰和结构背景干扰,实现超低检出限,测定稳定性更好。极快的升温速率—瞬时升温高达7000℃/秒瞬时升温速度高可有效提高原子化效率,减少挥发损失,灵敏度较高,检测结果更准确。光源设计—高强度无极放电灯先进的高强无极放电灯EDL光源保证能够实现超低痕量重金属的准确检测,砷As和硒Se无需氢化物发生器即可直接检测。灯座设计—兼容性强旋转六灯座同时兼容空心阴极灯和高强度无极放电灯(EDL),无需额外EDL灯位及供电系统,操作更简单,检测结果更加稳定。独有的准双光束光路设计独特设计有效消除由于元素灯、电子元件和设备引起的仪器漂移,提高仪器的长期稳定性。STPF稳定温度石墨炉平台技术结合快速升温速率,可兼容Massman 石墨管和Lvov’s平台石墨管,纵向加热及STPF设计使石墨管寿命更长,石墨管平台与石墨管契合度好,原子化效率高,能够消除基质干扰,提高分析重复性一体化冷却循环水设计仪器集成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效率高,无需单独外接冷却循环水和其他管线。开机即测—仪器无需预热即使仪器和元素灯不经预热,测量数据也能保持很好的稳定性。卓越的软件控制—实现全自动测量高智能型软件设计,全自定义元素、样品及序列等参数,实现六种元素灯自动切换,所有样品自动顺序测量,完全实现无人值守自动测量。精巧设计紧凑一体化设计,整合石墨炉电源,布局合理,安全性能高,外观紧凑小巧,节省实验室空间。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铅蓄电池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天津市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佳泓、周晶、赵吉睿、孙猛、张骥、张莹、高翔、杨丽萍、张玉慧、张丽红、张震、何富生、陈魁。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7475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01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30484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295空气过滤器GB/T 1543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39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4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3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DB12/ 856—2019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8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00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76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28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3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铅蓄电池 lead-acid battery又称铅酸蓄电池。含以稀硫酸为主的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3.2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 lead-acid battery manufacturing plants指从事铅蓄电池生产、极板加工、电池组装的生产企业。3.3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4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5 排水量 amount of drainage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单位铅蓄电池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7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指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3.8 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3.9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标准值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颗粒物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3.10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指通过纳污管道(渠)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11 直接排放 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1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4 技术及管理要求4.1 实施时间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4.2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2.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1的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表2的规定。4.2.2 排放限值按污水不同的排放去向和不同的功能区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二级为直接排放标准,三级为间接排放标准。4.2.3 排入GB 3838中IV类(含)以上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二类、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2.4 排入GB 3838中V类或排污控制区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四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2.5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2.6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则按照GB 30484的相关规定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据此判定排放是否达标。4.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3.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3的规定。4.3.2 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小时浓度限值执行表4的规定。4.3.3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置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并安装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文件从严确定。4.3.4 生产设施应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不得故意稀释排放。在国家未规定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暂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是否达标的依据。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执行。5.1.3 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5.1.4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的采样,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5.1.5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6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采样点位置、采样时间和监测频次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5.1.7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中,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标准排放对应污染物的测定。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T 16157、HJ/T 397或HJ 75的规定执行。5.3.2 无组织排放监测按HJ/T 55进行监测。5.3.3 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6所列的方法标准。6 其它污染控制要求6.1 有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必须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熔铅、板栅、制粉、和膏、分片、称片叠片、组装等工序产生的含铅废气,应采用符合GB/T 14295要求的高效空气过滤器或其他更先进的除尘设施。6.2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所有涉铅生产工序应集中布置在独立、封闭的车间内。厂房设置机械排风,维持负压运行,排风需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6.3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管理要求。企业应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保留台账备查。7 实施与监督7.1 本标准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实施。7.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发现企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照GB 30484要求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下的排放浓度。7.3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新污染物之POPs:分析测试方法与解决方案探讨
    POPs是英文(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的缩写,中文名称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它是一类具有长期残留性、生物累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并通过各种环境介质能够长距离迁移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有机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不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危害更大:在自然环境中滞留时间长,极难降解,毒性极强,能导致全球性的传播;被生物体摄入后不易分解,并沿着食物链浓缩放大,对人类和动物危害巨大。很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2001年,国际社会通过《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至2004年正式生效,距今已19年。《公约》控制对象持续增加,从2001年首批控制的12种(类)到今年已增至34种(类),由最初的氯代POPs逐步转向溴代和氟代POPs。目前,对POPs判定、筛查、替代、减排、处置等全过程的科技支撑十分重要,其中,多介质环境中POPs物质的快速筛查与检测方法等是目前急需的技术。为了促进对POPs检测分析方法和在实际应用中解决方案的沟通交流,7月27日-28日,仪器信息网将举办第四届环境新污染物检测网络会议。在27日下午,以“POPs的检验检测”为主题的会议专场,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与大家分享当前针对该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应用进展等。点击图片报名7月27日下午日程安排:07月27日POPs的检验检测14:00--14:30有机污染物质谱分析技术马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副所长14:30--15:00液质联用技术在新污染物中的应用邝江濛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高级应用工程师15:00--15:30微波前处理在环境新污染检测中的应用梅枝意安东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应用支持专家15:30--16:00基于全二维气相色谱-质谱的大气中新污染物的筛查高丽荣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16:00--16:30水中POPs分析的难点与解决方案高松吉林大学 研究员16:30--17:00水体中全氟化合物的分析测试方法杨文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嘉宾简介:马强 副所长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马强,博士,研究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青年英才,工业与消费品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创新委员会安全与风险防控技术分委会委员,国际标准化组织化妆品技术委员会分析工作组(ISO/TC217/WG3)委员,国际标准化组织纺织品技术委员会成分与化学分析工作组(ISO/TC38/WG22)委员,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1)委员,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7)委员,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257/SC2)委员,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青年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质谱仪器专家组委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接触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检验检测智库专家,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化学分会常务委员,中国中药协会精准中药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标准技术评估专家,《Journal of Analysis and Testing》《分析试验室》《分析测试学报》《中国无机分析化学》青年编委,《日用化学工业》《化学试剂》《香料香精化妆品》编委;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优秀类项目、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项,制定发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80项,在Analytical Chemistry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40余篇,参编英文论著1部(Wiley出版)、中文论著12部,作为第一发明人授权发明专利57件,荣获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省部级或社会科技奖励近20项,先后20余次在美国质谱年会、国际质谱大会、国际液相分离及相关技术学术会议、中国化学会学术年会等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报告。邝江濛 高级应用工程师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邝江濛,博士毕业于英国University of Birmingham地理地质及环境科学系,主要研究方向为利用质谱技术分析环境中的痕量污染物。本科及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学院。2021年加入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负责环境化工领域液相色谱质谱仪的应用支持工作,于质谱分析特别是高分辨质谱分析有着丰富的经验。梅枝意 应用支持专家安东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梅枝意, 药物化学硕士 ,安东帕(中国)有限公司 微波化学应用专员,从事样品前处理工作近6年,主要负责微波前处理设备的技术支持和方法开发,在特殊应用支持和培训方面有丰富的经验。高丽荣 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06年在中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获得博士学位,现为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期从事新型有机污染物的分析方法和环境行为研究工作,建立了多维色谱分离分析复杂POPs的分析方法,方法获得国际同行的高度认可。开展了大气中有机污染物的非靶标筛查,识别出多种新型高风险有机化合物。多次作为负责人参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的POPs分析国际比对,比对结果优秀。编写了我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斯德哥尔摩公约成效评估监测报告,已提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已发表SCI论文1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项,研制标准参考物质2项,编制生态环境部监测标准一项,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技二等奖获得者(排名3),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86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等。高松 研究员吉林大学博士,研究员,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暨地下水资源与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环境工程专业,主要从事环境污染物分析技术研究与应用。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论文30余篇,国家发明专利授权8项。其中2项专利实现成果的产品转化及推广应用,即针阱微萃取,主要用于环境、地质、石化、食品、医药等领域的快速、应急、实时监测,负责起草1项基于针阱微萃取技术的水质检测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曾获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吉林省第三届专利金奖,吉林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吉林大学实验技术成果一、二等奖等奖项。杨文龙 高级工程师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杨文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职员,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多环境介质中传统和新污染物的分析测试技术、污染状况调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研究。先后参与完成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多个科研项目。参与制订十余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全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专项质控专家。中国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专家委员会委员。免费报名点击:第四届环境新污染物检测网络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3/ 诚邀您的参与!
  • 环境部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 共10类物质
    p  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与征求意见稿相比(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211/479876.shtml" target="_blank"环境部征求《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名单/a),最终名单增加了甲醛,一共10类。这10类物质是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镉及镉化合物、汞及汞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铅及铅化合物、砷及砷化合物。/p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style="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95893cfd-9082-4d6d-b77c-ba7683e2d44a.jpg" title="水污染名录.jpg" alt="水污染名录.jpg"//pp  据了解,此目录的制定,主要为实行风险管理。对于排放名录中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方法环境风险。/pp  早在今年初,生态环境部就公布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其中共包含11类物质,分别是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与水质相比,增加了乙醛。详情见:a href="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201/479820.shtml" target="_blank"生态环境部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首批11类污染物被列入名录/a/ppbr//p
  •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意见发布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进一步防范环境风险,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疾控局组织编制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及相关公告的征求意见稿,现联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拟收录11种(类)物质,其中有机物9种(类),重金属及无机化合物2类。参考国内外化学品信息权威数据库,梳理分析污染物的危害性。苯、邻甲苯胺、苯并[a]芘、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等为 1 类致癌物;氰化物、五氯酚及五氯酚钠、2,4-二硝基甲苯、六氯丁二烯、苯并[a]蒽、苯并[a]菲、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蒽、二苯并[a,h]蒽、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等具有 1 类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和 1 类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邻甲苯胺具有 1 类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苯、甲苯、六氯丁二烯、苯并[a]芘、蒽、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等具有其他 1类急性或其他 1 类慢性毒性;铊及铊化合物具有 2 类急性毒性和 2类慢性毒性;1,1-二氯乙烯为 2 类致癌物。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11种(类)物质涉及5个门类下的20个大类,5个门类分别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20个大类包括采矿业下的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4个大类;制造业下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等11个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2个大类;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下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等2个大类;卫生和社会工作下的卫生1个大类。《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拟收录水污染物名称原则上采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所列化学品名称。在《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所列化学品名称与相关排放标准、监测方法标准所列的指标名称不一致时,优先采用后者,与环境监管常用术语保持一致。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2、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pdf3、《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41项省级地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标准归口单位提出的废止意见,拟对《洗染企业等级划分规定》等241项地方标准(见附件)予以废止,公示期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附件:《洗染企业等级划分规定》等241项地方标准目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19日相关标准如下:标准编号标准名称DB51/T 2382-2017植物及种子(果实)中赤霉素(GA)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DB51/T 2383-2017植物及种子(果实)中脱落酸(ABA)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DB51/T 2384-2017植物及种子(果实)中吲哚乙酸(IAA)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DB51/T 2385-2017小麦种子休眠性鉴定方法DB51/T 2386-2017芽麦品质劣化分级标准DB51/T 2390-2017出口猪肉生产质量管理控制技术规范DB51/T 2391-2017出口猪肉原料养殖场(基地)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DB51/ 190-1993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T 507-2005无公害林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鲜食枣DB51/T 511-2005肉用山羊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程DB51/T 651-2007成华猪DB51/T 654-2007成都麻羊DB51/T 736-2007长吻鮠养殖技术规范 苗种DB51/T 737-2007长吻鮠 配合饲料DB51/T 785-2008峨边花牛DB51/T 786-2008雅南猪DB51/T 962-2009宣汉黄牛DB51/T 1100-2010蜂胶生产技术规范DB51/T 1107-2010德昌水牛DB51/T 1108-2010旧院黑鸡DB51/T 1133-2010泥鳅养殖技术规范 苗种DB51/T 1153-2010油橄榄丰产经营技术规程DB51/T 1741-2014川南黑山羊DB51/T 1831-2014康巴变绿异燕麦DB51/T 1910-2014原子吸收法测定森林食品及其产地环境痕量重金属的样品前处理规范DB51/T 1968-2015钢鹅DB51/T 1969-2015草科鸡DB51/T 2033-2015森林食品基地认定检测抽样技术规程DB51/T 2214-2016建昌鸭DB51/T 2216-2016金阳丝毛鸡DB51/T 2355-2017川中黑山羊DB51/T 2356-2017沐川乌骨黑鸡DB51/T 2359-2017彭县黄鸡DB51/T 1119-2010酒类净化催醇一体化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B51/T 1691-2013日化产品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柱前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DB51/T 1815-2014白酒感官质量省评委考核规范DB51/T 2138-2016用水定额DB51/T 2152-2016实验室通风柜使用指南DB51/T 2153-2016化学分析实验室安全标志使用指南DB51/T 2154-2016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及标准溶液管理指南DB51/T 2156-2016化学分析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及运用指南DB51/T 2157-2016化学分析实验室有效数字运用指南DB51/T 2158-2016实验室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管理指南DB51/T 2159-2016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指南DB51/T 2161-2016实验室人力资源管理指南DB51/T 2162-2016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监测指南DB51/T 2163-2016实验室样品记录及检测记录管理指南DB51/T 2164-2016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DB51/T 2165-2016微生物检测领域培养基和试剂管理指南DB51/T 2166-2016微生物检测领域培养基和试剂验证指南DB51/T 2167-2016微生物检测领域设施和环境条件监测指南DB51/T 2168-2016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指南
  •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是一种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水体中污染物浓度的仪器。它具有便携性、操作简便、快速响应等特点,适用于各种水体环境中的污染物监测。使用方法如下:准备工作:确保设备已经充电或安装好电池,并检查设备的传感器和探头是否完好。校准和预热:根据设备的说明书进行校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同时,根据设备的要求进行预热,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来使设备稳定。测量操作:将设备的传感器或探头浸入待测水体中,确保传感器与水体充分接触。等待一定时间,让设备稳定并记录测量结果。数据记录和分析:根据设备的功能,可以将测量结果直接显示在设备屏幕上,也可以通过连接到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进行数据记录和分析。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源地监测:用于监测水源地的水质状况,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污水处理厂监测:用于监测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确保达到排放标准。工业废水排放监测:用于监测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情况,确保符合环保要求。水环境调查和应急监测:用于对水环境进行调查和应急监测,快速获取水质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可能具有不同的测量项目和测量范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设备的说明书,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
  • 环保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排放标准,共同构成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新标准将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新标准将提高纺织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有利于减少水污染物排放,促进纺织工业可持续和健康发展。“4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促进纺织工业污染物的减排。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第二阶段的排放限值后,污染物的排放量将大幅度削减,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与2010年相比,削减比例预计将分别达到68%和70%,环境效益显著。”  污染还是老大难  排放量位居工业行业第4位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和加工基地,目前我国棉纱、棉布、呢绒、丝织品、化纤产品和服装等主要产品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是纺织生产加工大国。2011年,纺织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33491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3.9%。但是,目前我国纺织加工仍以中低档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较低,而企业以中小型规模为主,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由于新产品、新染化料、新工艺的开发,在质量、生产效率、节水效率提高的同时,纺织工业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也大幅提高,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2010年,纺织工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0.1万吨和1.7万吨,分别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3%和7.1%,均居第4位。  随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加快推进,对纺织工业在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减轻环境影响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有效控制纺织工业污染物排放,在《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大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提高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削减比例较2010年不低于10%的规划目标。同时,新出台的《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染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染行业准入条件》等行业规划与政策也对纺织工业的环境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标准提了哪些新要求?  形成行业全过程环境控制,收紧排放限值  “为更好地适应‘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纺织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1992)进行修订,同时新制订缫丝工业、毛纺工业以及麻纺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这位负责人说。  他告诉记者,在原标准体系设置中,除纺织染整工业执行单独的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外,缫丝、毛纺、麻纺等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仅有化学需氧量和BOD5两项指标对洗毛废水和苎麻脱胶废水有单独的规定,其余指标均执行统一的排放限值,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行业特征污染物没有得到充分识别,排放控制针对性不强,差异难以体现。  新发布的4项标准全面覆盖了我国天然纤维纺织生产加工过程,形成行业全过程环境控制,其中纺织染整标准主要控制棉的前处理以及棉、麻、毛、丝以及化纤的染整工艺过程中的水污染物排放 缫丝标准、毛纺标准、麻纺标准主要分别控制蚕茧加工缫制成丝工艺过程、洗毛工艺过程和麻脱胶工艺过程的水污染物排放。“体系设置更加清晰、完善,对行业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更具针对性。”  在排放控制要求上,新出台的系列标准也总体提高了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其中,新修订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较原标准较大程度收紧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及氨氮等指标的排放限值,同时,针对环境敏感地区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设置了间接排放限值以加强对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废水的监督管理。  针对纺织染整行业在印染、漂白等工序的污染物产生情况,新标准保留了原标准中硫化物、苯胺类、六价铬、二氧化氯等特征指标,并进一步收紧了排放限值。同时,增设了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指标,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控制,防范环境风险。此外,为强化对水体富营养化的控制,新标准增设了总氮、总磷指标,满足环境管理的需求。  新制订的缫丝、毛纺、麻纺工业3项标准,均针对各类纤维生产加工的特点,识别了特征污染物,并不同程度提高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新标准中,指标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促进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的提升。4项标准中均设置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这一指标的设置一方面可以防止稀释排放,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促进企业节约用水,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1992)中,设置的最高允许排水量通过加工每百米布排放的水量来表示,这使得加工不同幅宽、不同厚度的产品执行的限值一样,新修订的标准则采用吨产品排水量进行表示。  每个行业该做哪些调整?  每个控制限值都有成熟可靠技术,对现有企业设置过渡期  针对业界担心的技术可行性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制订中的每一个控制限值均有对应成熟、可靠的控制技术。  纺织染整工业废水在普通生化处理的基础上加强预处理及后续深度处理,可以满足新修订标准的要求。缫丝工业通过推广使用废水深度净化循环技术,毛纺工业通过推广应用羊毛脂提取工艺技术,麻纺工业通过有效的物理化学预处理及深度处理,均可以达到新标准的排放限值。同时,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也将进一步促进纺织工业污染防治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相关环保产业的发展。  从环境管理的角度,新标准将分步实施。对新建企业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合理的过渡期,要求在2015年1月1日达到新建企业的污染控制水平。另外,考虑到柞蚕缫丝的地区分布和生产工艺特点,对现有柞蚕缫丝企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给予放宽,规定现有柞蚕缫丝企业仅执行标准第一阶段限值,并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既考虑了新老污染源的区别,又考虑了工艺特点、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体现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 赛默飞为水污染突发事件提供全面分析解决方案
    继兰州自来水危机后,江苏靖江也遭遇自来水异味事件。2014年5月9日中午11时许,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告全市广大市民:因长江水源出现水质异常,全市暂停供水。市有关部门己启动应急预案,也在积极处置。靖江“水异味”的真正原因仍在调查当中。其实长江水质遭污染由来已久,媒体报道数据显示,全国2万家化工企业中,位于长江沿岸的有近万家。来自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数据显示,2010年长江排污量达到339亿吨,其中众多中小城市的不规范排污系主因。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在该事件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要加强水源的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治理,加强江河湖泊水质的监测。作为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一直履行着“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的使命;在水质监测领域,亦向全国客户提供全球领先的科技服务和分析、测试设备。在挥发/半挥发有机污染物分析中,赛默飞提供全自动的固相萃取仪简化样品前处理步骤以及操作简单、实用性强的气相色谱仪和拥有不泄真空更换离子源的质谱仪;在很多类型痕量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分析中,其高效液相色谱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其中的双梯度泵系列(DGLC)高效液相色谱更是提高了色谱的灵敏度、精度与可靠性;在阴阳离子分析方面,赛默飞的离子色谱是全球科技与市场的领导者,广泛应用于痕量离子型污染物和元素形态价态分析中,这些设备为一些突发性污染事件的监测提供了参考依据及有效治理手段。 赛默飞Trace1300气相色谱仪双三元液相色谱赛默飞ICS-5000+高压离子色谱仪赛默飞iCAP-Q ICP-MS赛默飞支持水质监测成功案例之一:2010年广东北江中上游河段铊超标的事件,原因是韶关冶炼厂的非法排放,污染直逼广州番禺段,这将直接影响即将举行令人瞩目的2010年的广州亚运会,这引起省府乃至中央的重视。由于当地环境监测站缺少快速应急监测仪器,赛默飞作为在华世界上最大的仪器公司在得知环保局需求后,立即协同环保局与其他地区等离子体质谱实验室进行协商,帮助紧急调用广东地区用户的等离子体质谱仪器,该仪器属于快速多元素痕量分析的首选仪器,可应对痕量级铊元素的检测。同时赛默飞迅速派出技术专家,在极短时间内协助完成仪器的搬运安装调试,分析方法开发和操作人员紧急培训,并同时参与实验室三班倒24小时轮流转的实际监测工作,顺利地完成了此应急任务。赛默飞支持水质监测成功案例之二:2014年4月10日兰州发生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据报道,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显示,4月10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10日22时自流沟苯含量、11日2时自流沟苯含量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后查明苯超标原因系兰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在此次污染事件中,甘肃省相关部门的两台Thermo ISQ GC/MS连续十天24小时运行,出色的完成了兰州自来水中苯含量的监测任务。赛默飞气相及气质,液相色谱等产品还可提供对水中有机物分析的众多优异方法,如需了解具体水质分析应用,请点击下载《色谱及痕量元素分析水质分析应用专辑》:www.thermo.com.cn/Resources/201404/17144946156.pdf 兰州水质污染相关新闻:赛默飞发布水质全面解决方案,为水质安全保驾护航 http://www.thermo.com.cn/News1088.html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员工约50,000人。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Life Technologies、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四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n
  • “起底”有毒有害痕量元素大气排放
    不管是资源利用还是污染控制,摸清家底都是基础且必须的工作。近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田贺忠团队基于多源数据融合,评估了“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期间,不同排放控制措施对各部门有毒有害痕量元素大气排放变化的驱动。并利用大气传输模型及暴露风险评价模型,量化分析了典型行业(燃煤、冶金等)排放变化对有毒有害痕量元素大气暴露浓度及健康风险的影响。5月1日,相关论文在《一个地球》在线发表。痕量元素大气传输及暴露风险示意。受访者供图痕量元素关乎健康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曾将砷、镍、镉、六价铬、铅、钴、锑及其化合物认定为致癌物质。这些重金属元素在大气中含量极少,但具有毒性、累积性和致癌性的特点,长期暴露在较高浓度有害痕量元素大气环境中,会对人体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构成严重威胁。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多措并举展开大气污染防治。从重点行业整改关停,到全面整治小锅炉、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治理餐饮污染,再到大力发展清洁新能源。一系列举措很快显现成效,我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201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减排效果有了整体了解,但这些减排措施如何影响我国大气中有害痕量元素排放、其暴露浓度水平及相关健康风险仍不清楚。“‘大气十条’中的治理措施和围绕该措施进行的普查主要针对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常规大气污染物,实际上我们还应该关注其中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有毒有害微量元素,比如砷、铅、镉等。”田贺忠告诉《中国科学报》,“这项研究基于多源数据融合,建立了中国有毒有害痕量元素网格化大气排放清单模型,评估了不同排放控制措施对各部门、各省区有毒有害痕量元素排放变化的驱动,并利用大气传输模型及暴露风险评价模型,量化分析研究了典型行业排放变化对有害痕量元素暴露浓度及健康风险的影响。”“协同减排”效益明显“总体来讲,‘大气十条’实施期间有毒有害痕量元素的排放减少成效明显,但其风险依然值得关注。”田贺忠说。通过调查研究全国燃煤电厂、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生产、垃圾焚烧电厂等典型工业排放源的点源排放量及各省煤炭消耗量和装机容量空间分布,研究人员发现,中国五大城市群(华北平原、长三角、珠三角、川—渝和汾渭平原)有害痕量元素排放量占全国总排放量的42%;五大城市群以外,湖南、内蒙古、云南、辽宁及河南省也是有害痕量元素排放量较高省份;“大气十条”期间,全国11种有害痕量元素年均暴露浓度约减少28.1%。其中,燃煤部门的排放削减对钴、砷、硒、铬和锌浓度减少的驱动最显著,贡献在50%以上;而黑色金属冶炼部门的排放变化则主导了镉和铅浓度的降低。“尽管如此,2017年中国有毒有害痕量元素污染依然严重。较高的痕量元素浓度主要集中在中国东部、华北和西南部分地区。”该论文第一作者、海南大学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刘姝涵(北师大环境学院博士)说,“此外,六价铬的全国年均浓度比国家空气质量标准高出15倍,其中最大值出现在山东省。砷、镍元素浓度在山东省和上海市略高于标准限值。”研究发现,“大气十条”期间,7种致癌元素的全国年均致癌风险下降了约39.5%。其中钴、六价铬和砷元素下降幅度最大。然而,2017年,有害痕量元素年均致癌风险值仍超过阈值,较高致癌风险主要出现在中国东部。山东和上海砷和镍元素致癌风险分别达风险阈值的9倍和1.6倍。情景分析表明,2012年至2017年,燃煤部门排放变化主导了致癌风险降低,带来了1.5×10-6 致癌风险的下降。黑色金属冶炼和有色金属冶炼部门排放变化分别带来了0.8×10-6和0.3×10-6 致癌风险的下降。“‘大气十条’主要针对PM2.5等常规污染物展开,但对有害痕量元素起到了很好的‘协同减排效益’。”田贺忠解释说,“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工业行业的除尘、脱硫、脱硝工艺升级改造同时减少了有害痕量元素排放。”多源数据融合显威力“‘大气十条’的施行,不但减排效果显著,还推动了各行业部门相关信息的公开,这为我们进行定量研究提供了很多基础数据。此外,地理信息技术、数字化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也让我们使用‘多源数据融合’,进行更精细的‘点源化’研究成为可能。”田贺忠说。进行污染物调查研究,过去的数据来源单一,通常统计年鉴等宏观数据不显示排放源的具体位置。近年来,随着各行业信息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省、区,各行业、企业,甚至一些协会、组织也会从不同的角度披露一些重点排放源的信息和数据。这些数据虽然源自不同部门,服务于不同对象,甚至数据侧重点、统计方法、呈现方式各不相同,但经过数据清洗和技术处理,这些不同来源的数据却可以相互补充验证。“比如,各省的统计年鉴和月度统计公报中有每年和每月水泥产量数据,我们会结合当地的经济数据,结合水、煤、电量等相关数据信息,排污许可证允许排量等,通过多渠道分析研究,弄清它的排放量。”田贺忠补充说,“了解一家企业使用什么生产工艺装备,掌握它的除尘、脱硫、脱硝技术路径,知道它消耗了多少煤和原材料等信息,就可以建立一套技术方法去核算它排放多少砷、铅、镉等元素,这就是‘多源数据融合’。”利用这些数据,研究人员将我国主要燃煤电厂、黑色冶炼、有色冶炼、水泥生产、垃圾焚烧等重点工业源进行精确经纬度定位,利用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数据,结合当地GDP、人口、土地利用、交通流等数据,再通过实地调研和现场实测等抽样验证,利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精确核算出趋近实际的排放量,并将其精准定位在网格上。“重金属成分的健康风险是精细控制空气污染的先决条件。”该论文匿名审稿人评价说,“本文的创新贡献在于提供了最新的排放清单和健康风险估计。该研究基于对具体措施的效益评估,为减缓有毒有害痕量元素污染和相关健康风险提供了关键见解。为中国实施清洁空气和低碳政策下精准控制有毒痕量元素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量化痕量元素排放提供了参考。”
  • 赛默飞世尔发布《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新八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用方案
    2010年9月27日,环保部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八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针对该八项标准,赛默飞世尔科技特推出针对应用方案,可用于其中大部分参数的测量,并符合相应的国标测定方法。如下表:序号污染物项目应用套装套装编号或型号量程 (mg/L)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1pH值 3-Star精密型台式pH测量仪310P-01N-2.000 - 19.999pH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6920-19862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Star精密型台式生物耗氧量(BOD)测量仪310D-24DO:0.00-90.0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3化学需氧量(CODCr) AQ4001 COD测量系统AQ4001低量程0-150 中量程0-1500 高量程0-15000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1914-198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2007 4氨氮 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AQ4000(AQ3700)仪表+AC4P12试剂0.1-0.50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4-Star精密型氨氮离子浓度测量仪410P-190.01-17000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Dual Star双通道pH/氨氮离子浓度测量仪D10P-120.01-17000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37-2009 5总氮 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AQ3700仪表+ACD004(低量程试剂)或ACD007(高量程试剂)低量程0.5-25 高量程5-150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6总磷 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AQ3700仪表+ACD095试剂0.02-1.1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7硫化物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AQ4000(AQ3700)仪表+AC2016试剂0.05-5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8氟化物4-Star精密型氟离子浓度测量仪410P-130.02 - 饱和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AQ4000(AQ3700)仪表+AC2009试剂0.05 - 20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9总铜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AQ4000(AQ3700)仪表+AC2065试剂0.02-1.0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10总锌AQ4000(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AQ4000(AQ3700)仪表+AC2065试剂或AQ4000仪表+AC4065试剂AC2065:0.02-1 AC4065:0.3-3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198711总氰AQ3700多参数水质分析仪AQ3700仪表+AC4P06试剂0.01-0.5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4-2009 该八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二、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三、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3—2010)四、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五、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六、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七、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八、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相应新闻请详见“关于发布《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应用方案详细内容请点击“立即下载”。公告 2010年 第71号--
  •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7月起实施
    “目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制药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一过程中,环保问题无法回避,须引起业内重视。”日前,中国化学制药协会副会长潘广成说。  排污不达标,环保屡撞红线——排污问题一直是制药行业的一块心病。2010年7月1日,《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全面强制实施,如今医药行业“环保综合名录”在加紧制定中,如何在新形势下重视并做好环保工作,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治理——赶不上污染的脚步  在生产出治病救人的药物之时,制药行业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产生,排污与制药业的发展始终如影随形。也正因为这一点,我国制药行业的“三废”治理工作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制药行业的污染,尤其是化学原料药生产的污染较重。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开始进行‘三废’治理工作。”潘广成举例说,在当时,将氨苯磺胺生产排放的含酸6%~8%的废水,以氨中和回收硫酸铵做化肥是一种通行的做法。到上世纪70年代,制药业“三废”治理工作有了加强,东北制药总厂和有关单位合作,先后开发出厌氧消化法处理废水技术、焚烧处理废渣液技术和深井曝气处理硝基废水技术,并在全国合成药厂推广应用。1979年上海第三制药厂和上海医药设计院开发了生物流化床处理抗生素废水技术,上海第二制药厂和上海医药设计院开发活性污泥法处理磺胺混合废水。1982年华北制药厂和北京市环保研究所等联合开发上流式厌氧反应器处理丙酮丁醇废醪技术。上海医药设计院和有关药厂协作,用生物膜流化床处理抗生素废水及厌氧——好氧流程生物处理抗生素或谷氨酸钠废水,用蒸发——焚烧流程处理避孕药高浓度有机废水。这些“三废”治理技术在生产中应用并不断改进,大大减少了化学制药对环境的污染。  近年来,一些原料药生产大户更是加大了环保投入力度,华药集团、新华制药、东北制药总厂、哈药集团、鲁抗医药等从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入手,在资金、人力、技术上进行大手笔投入,不少企业大力开展ISO14001认证及EHS(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系列)认证,并促使一批环保先进技术得到应用和推广。如鲁抗医药集团率先引进美国的CASS技术处理废水,如今已在多家药厂得到推广 东北制药总厂应用活性炭纤维膜回收含甲苯/甲醇废水和渗透汽化装备回收低浓度异丙醇等有机溶媒 华北制药集团应用荷兰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处理技术和意大利多效蒸馏技术处理高盐废水 江苏福昌科技公司的免燃料型焚炉技术处理高热值高盐废液等。这些引进、消化吸收、再提高的环保技术,开拓了环保领域视野,推动制药行业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  然而,对整个行业来说,治理似乎赶不上排污的步伐,环保事件频出给行业一次次敲响警钟。“由于药物生产具有品种多、结构差异大、使用原料种类多、耗量大的特点,凸显出来的‘制药救人,排污害人’现象对整个行业发展带来潜在的制约影响。”潘广成说,当前,制药废水中COD(化学需氧量)污染总量的统计和治理存在一定欠缺。如间歇生产排污的不均衡性,造成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测定值偏差大 现实的排污量只是反映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瞬时值,对废气、废渣被大气及水淋后返回水环境的污染量未计入,对其造成的影响还重视不够 增产后对污染的治理赶不上污染产生量 如何科学合理建设集约化、规模化的环境治理装置等问题均应引起关注。制药行业的环保形势仍十分严峻。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再有两个多月就要全面实施了,但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未完成技术改造,废水难以达标排放。”一位业内人士焦急地说。  国家环保部一位官员表示,制药行业已被列入国家环保规划重点治理的12个行业之一,因此,对制药行业环境污染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格,屡触环保红线危及企业未来的生存与发展。今年2月,环保部发布首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在工业污染源主要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居前的7个行业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1.1%,医药制造业赫然上榜。  有人这样形容我国制药行业治污工作的严峻性:“这边葫芦还没按下去,那边瓢就起来了!”那么,污染治理难在什么地方?为什么国家下了不少力气,企业做了不少努力,污染痼疾却不能根除呢?  一位业内专家说,制药工业属于精细化工,其特点是原料药生产品种多,生产工序多,使用原料种类多、数量大,原材料利用率低。一般一种原料药往往有几步甚至十余步反应,使用原材料数种或十余种,有的甚至多达30~40种,原料总耗有的达10公斤/公斤产品以上,高的超过200公斤/公斤产品,从而产生的“三废”量大,排放物成分复杂,污染危害严重。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邢书彬解释说,以废水为例,制药工业废水通常具有成分复杂,有机污染物种类多、浓度高、含盐量高和NH3-N浓度高、色度深且具有一定生物抑制性等特征,相对于其他有机废水来说,处理难度更大。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环保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东北制药总厂高级工程师甘丽华也说:“制药行业解决一个污染问题,其工作量相当于其他行业,如纺织业、造纸业的5~8倍。”  某业内人士认为,国内制药企业环保工作并不难做。“从技术层面来说,国外有比较先进的技术和应用经验,只要舍得花钱,国内企业直接拿来用就是了。企业缺的一是钱,二是决心”。  但华北制药环保研究所王勇军却不这么认为。他表示:“一方面,国外发达国家在上世纪就已经把污染较大的原料药生产转移到了中国和印度,其本国治理污染压力并不是很大 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基础市政设施比较完善,制药污水一般经预处理到一定程度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难度及标准要求都相应较低。对于近几年发展的新品种及有特色的、专业化的品种来说,从国外难以找到相对成熟的应用技术。”他说,随着制药工业的发展,国内环保技术也获得了长足发展。国内并不缺乏前沿的技术,缺的是能够工业化大规模应用且成本较低、经济有效的技术。  甘丽华则对风起潮涌的药厂搬迁表示出了担忧:“从环保的角度出发,药厂搬迁是好事,也不是好事。从好的方面来说,企业在搬迁远离城市的过程中,大多会考虑到环保问题,从项目设计到施工都会把环保工作做到前面。但另一方面,药厂离人群远了,离庄稼地却近了,如果政府部门监管能力不能及时跟上,必然会带来二次污染隐患。”  出路——协同作战治污染  “环境和资源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是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制药行业是国家确定的环境重点治理行业之一,《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过渡期行将结束,企业必须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来认真对待。”潘广成强调,制药行业的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但需要企业、政府部门、科研服务机构在各自的角色定位中付出努力,更需要各方合作,协同作战,以减少或根除制药污染。  近年来,国内“两高一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资源型)产品的出口开始受到限制。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沈贤姬表示,虽然跟资源型产业相比,药品出口限制还不太明显,但这一趋势应引起业内注意。药企应努力提升技术层次,加大工艺创新力度,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比如,在咖啡因、扑热息痛等产品的生产中,落后的铁粉还原工艺已被加氢还原工艺取代,以减少排放。“企业必须明白,对于高污染的产品,国家的政策导向是能治则治,不能治则限,因此,治理工作很重要。”  沈贤姬说,目前,药企进驻工业园区,借助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制药废水应成为一种趋势。即将全面实施的《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政策导向性。王勇军说,新标准鼓励新建企业进入工业园区,以便制药废水进入园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标准比直接排放标准要宽松一些,且各种污水之间具有一定互补性,混合处理使技术难度下降,也可大大降低企业的压力,从社会整体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来说是比较合理的”。  环保服务,技术先行。为有效控制制药工业污染,环境保护部早在2002年就依托河北省环科院、华北制药集团环保研究所等单位组建了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该中心承担的《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课题,目前已进入审查阶段。同时,他们还与清华大学合作,正在开展国家水体污染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制药行业水污染防治技术评估研究与示范”课题研究。其与国家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研究所、清华大学等单位合作就抗生素菌渣规范化处置、利用技术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工作也即将开展。  事实上,政府各相关部门建立起协作机制对制药业开展环保工作至关重要。甘丽华认为,政府应从宏观层面思考怎样进行有效管理。如今,制药行业“环保综合名录”已基本确定,但鼓励类产品相关配套措施的制定却不见动静,难免影响企业开展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期待各管理部门建立一种宏观协调机制,科学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企业行为,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标。  “环保新标准的实施是关系到制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大事。要结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进行观念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循环经济,发展低排放、低消耗的低碳经济,节能减排,把实施新标准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潘广成强调。
  • 《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4月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化妆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江苏省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上海日用化学品行业协会  浙江省日用化学品协会  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轻工业杭州机电设计院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蓝月亮有限公司  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花王有限公司  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北京绿伞化学有限公司  汉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广州露纯化妆品有限公司  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  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华银日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卓多姿中信化妆品有限公司  丝宝精细化工(武汉)有限公司  中山市嘉丹婷日用品有限公司  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  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总量司、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局、应急中心)
  • 圆满落幕!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创新技术论坛!
    3月2日,天津分析测试协会与仪器信息网联合主办的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创新技术论坛,圆满结束,现场讨论氛围热烈。来自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王琪主任作为特邀嘉宾,主持出席了本次大会,与此同时,6所天津知名高校的权威专家进行了报告分享。报告嘉宾:汪磊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9:00-9:30,汪磊教授就微纳塑料的检测方法进行了分享,系统介绍了环境微塑料的检测方法开发与应用,并分享了课题组最新的科研进展。 报告亮点:微、纳塑料的定量检测方法缺乏是长期制约其环境行为与风险研究的瓶颈问题。被广泛采纳的“消解-分离-显微计数”检测方法仅能提供微塑料的数量丰度,并且难于对微塑料污染水平和传输通量进行量化。相比之下,质谱检测方法可提供更为准确的质量浓度信息。“原位化学解聚-单体小分子质谱检测-聚合物总量回溯”就是这样一种可准确定量环境中痕量微塑料聚合物的质谱检测新方法。报告结束后,汪磊教授与各位线上听众进行了热烈的现场互动,部分问答如下:Q:汪老师好,食品中微塑料和环境中微塑料检测的差异点有哪些呢,谢谢。A:食品中微塑料如果来源于包装材料,可考虑直接检测包装材料的释放,要简单很多。Q:汪教授好,微塑料的溯源您有研究吗? A:溯源目前没有太成熟的方法,我们做了一个微塑料成分指纹谱用于灰尘中微塑料溯源的工作,正在投稿,但也仅能针对行业溯源,也就是说来自纺织业的和非纺织业的。Q:汪教授您好,可以检测植物的根系和叶片中的微塑料吗?A:可以,但限定聚合物种类。实际环境样品很难测到,通常浓度不高,这部分我们是用的实验室培养的拟南芥,是不同剂量的胁迫,现在用的是荧光微塑料,但是还是想再进一步的进行定量检测。Q:汪老师好,做PLA微纳米塑料的定量时,怎么去考虑纳米塑料与环境微生物或者微生物的作用?以及这种作用对检出值的影响。A:最主要困难是乳酸背景值高,其他的影响不太大;因为加热碱消解加SPE。报告嘉宾:张晓丹 (安捷伦 分子光谱应用工程师)9:30-10:00 , 安捷伦张晓丹老师分享了安捷伦8700 LDIR 激光红外成像——生物体中微塑料全自动快速定性及定量分析,主要介绍了安捷伦公司利用8700LDIR激光红外成像技术。据介绍,该技术开发了专门的微塑料测试全自动解决方案,用户仅需将处理好的样品滴至标准的反射窗片后,软件即可自动完成颗粒的识别、定性测试统计以及粒径统计等。报告嘉宾:刘青 (天津科技大学 博士后/助理研究员)10:00-10:30,刘青老师为我们介绍了植物对有机磷酸酯的转化途径及机理研究,利用高分辨UHPLC-orbitrap-HRMS-MS进行非靶标分析识别了OPEs在植物体内的转化产物。3种OPEs共检测出25种产物,包括羟基化产物、水解产物、还原产物,以及多种结合态产物。Q:刘青博士,有机磷酸酯测定的质量控制如何把控,背景干扰的去除?A:有机磷酸酯的前处理过程尽量避免接触塑料制品,如果是环境样品 我们是有个专门的实验室只做环境样品的分析 前处理的质控我们会用氘代物质做一个回收率的监控。Q:刘青博士,对于低于检出限的有机磷酸酯测定结果,如何定值?A:如果是环境样品监测低于LOD 一般我们就认为是未检出;如果出于统计的目的当 检测值低于MDL时 用 MDL的值 除以 2代替。报告嘉宾:刘宪华 (天津大学 教授)10:30-11:00,刘宪华教授为我们分享了微塑料的分析测试及其环境影响研究。报告亮点:在实际环境中,微塑料和其他污染物的复合污染是普遍存在的环境污染现象,因而研究环境中微塑料介导的复合污染物质与生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报告以微塑料、抗生素和重金属在土壤、水体和沉积物等典型介质中的复合污染为研究背景,介绍了其中涉及的分析测试方法和环境影响表征手段。报告嘉宾:穆莉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副研究员)11:00-11:30 ,穆莉老师分享了典型纳米材料的环境识别技术及植物风险效应研究报告亮点:针对纳米材料分类、用途及存在的环境问题,介绍典型纳米材料的环境识别技术,包括分离提取技术以及相关的多种检测表征手段,进一步,介绍典型纳米材料属性对植物毒性影响的组学分析技术,为纳米材料科学合理应用提供科学技术支持。报告嘉宾:王捷 (天津工业大学 副院长/教授)11:30-12:00,天津工业大学的王捷副院长,为我们带来了关于膜基微流控耦合系统应用于痕量污染物检测研究的报告内容。报告亮点: 用于监测水中痕量污染物的传统技术存在例如检测成本高、周期长,技术门槛高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开发简单、廉价和灵敏度高的方法实现环境中有毒环境污染物的高效检测。基于微流控芯片的传感检测平台是近年新兴的检测技术。本报告围绕膜基微流控耦合系统展开研究,通过将不同的功能膜与微流控芯片合理的设计耦合实现不同的检测功能,具有所需样品少、测试时间短、灵敏度高的特点。本会议回放视频将在会议结束后1-3天内上线,可添加助教微信进入交流群。微信:13260310733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地方标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目前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水处。反馈意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请发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郑灵通 苏嫚丽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邮政编码:450000  电 话:0371-66309371  邮 箱:hnhbbzyj@163.com  附件:1.《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2. 河南省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3.《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征求意见表).pdf
  • 酿造调味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将制定新标准
    11月13日,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的酿造调味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开题论证会在北京召开。国家环监总站、环境保护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中国调味品协会、青岛科技大学、佛山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专家和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上,项目主要承担单位青岛科技大学和海天公司的代表介绍了初期调研情况和新标准的基本框架结构及内容,到会专家进行了质珣和论证。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论证意见认为,该项目应及时开题,尽快提出征求意见稿。  据悉,新标准将根据酿造调味品(酱、酱油、食醋等)工业的实际,提出各项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水污染物监测要求,按照企业不同情况将对现有企业、新建企业和特别排放规定不同的排放限值。
  • 《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拟年内发布
    p  1月10日上午,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召开了《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专家审查会,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沈阳化工研究院、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环保部有关处室以及被邀请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蔡治国首先讲话并推荐专家组的组长主持审查会。/pp  环保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副所长胡林林博士介绍了标准编制的项目背景、行业概况、制订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要性、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与会专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一致认为标准编制组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pp  一是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以技术为依据,编制组在调研过程中采集了多家农药企业的实际废水样品,进行了大量的检测分析,并且依据农药企业实际排污状况及采用可行的处理技术后所能达到的处理水平来制订排放限值。二是充分考虑保护环境的需要,标准制订过程中,除了考虑当前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外,还充分考虑污染物排放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基于卫生毒理LD50值、生态毒理LC50值和通用的定值方法等来确定特征污染物的有效控制水平,力求制订的标准能够保护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从充分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标准还增设了综合毒性指标。span style="color: rgb(0, 176, 240) "strong三是同时控制水质和水量,标准对于废水的排放,设置了二种控制指标,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定了废水中各污染项目允许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该指标可控制废水瞬时的环境危害 同时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可以实现总量控制,满足排污许可工作的要求,也避免企业简单地采用稀释方式来达到浓度限值。/strong/span四是加强对特征污染因子的控制,除常规控制项目外,根据各农药品种的生产工艺及“三废”排放特点,增设特征污染因子 特征污染因子可能是农药产品本身,也可能是农药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物。五是合理参考发达国家标准,编制组对国内外相关标准特别是发达国家标准进行分析研究,总体上保持与发达国家相近和相当的水平上。六是分类指导,不同产品生产工艺的污染物产生及污染处理水平各不相同,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各产品工艺的特点及污染治理的实际水平提出了相应的指标要求 同时在执行时间上体现新建企业与现有企业的区别 对于综合毒性指标,考虑到支撑条件的限制,拟于农药生产企业换发许可证之时再行实施(首次申领时不实施)。/pp  据了解,本次专家审查会之后,编制组将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适当修改,有关部门将择期在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推进标准制订进程,争取在年内批准发布。/p
  • 《糖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糖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糖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3月15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糖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糖精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  上海福新化工有限公司  三千科技集团天津长捷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平煤集团开封精细化工工厂  天津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总量司、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局、应急中心)
  • POPs 2014分论坛:海峡两岸新兴污染物研讨会
    仪器信息网讯 2014年5月17日下午,“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14暨第九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POPs 2014)”的分论坛——“海峡两岸新兴污染物研讨会”在昆明云安会都酒店云安会堂2楼4号厅隆重召开。“海峡两岸新兴污染物研讨会”现场  举办“海峡两岸新兴污染物研讨会”是POPs 2014的特点之一,也是新兴污染物领域首次举办海峡两岸专家学者交流研讨会。本次会议汇聚了来自海峡两岸众多一流研究单位的众多专家学者,主要围绕“新兴污染物”这一主题展开深入探讨和分析,交流与分享新兴污染物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  来自台湾的专家学者进行交流的内容包括:台湾大学蒋本基教授、台北医学大学张怡怡教授合作建立了台湾饮用水中新兴污染物背景资料库、活性炭与薄膜处理程序评估以及新兴污染物生物毒性监测技术开发等,其报告题目为《饮用水中新兴污染物监测与处理技术》。台湾成功大学林财富教授作了题为《台湾离岛自来水系统中有害藻类及代谢物监测与评估》的报告,林财富教授以金门与马祖为对象,用自己搭建的车载监测装置开展了有害藻类及其代谢产物的监测与评估。清华大学(台湾)王竹方教授作了题为《台湾地区悬浮颗粒物中高科技产业排放之毒性金属研究》的报告,王竹方教授利用激光烧蚀与ICP-MS联用技术对台湾新竹县科学工业园区大气颗粒物样品进行了元素分析,尤其是有毒有害金属元素的分析。  来自大陆的专家学者报告则有:上海市检测中心殷浩文教授的《中国化学品管理中环境风险评价的瓶颈和解决方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亚韡研究员的《短链氯化石蜡的分析方法和环境行为研究》、清华大学(北京)的卜庆伟博士的《水环境中潜在风险PPCPs筛选及排放清单构建》、天津医科大学汤乃军教授的《POPs的内分泌干扰作用》、同济大学林志芬教授作了题为《抗生素对发光菌的联合毒性及其机制的研究》。  此次“海峡两岸新兴污染物研讨会”吸引了众多参会代表的关注,大家相互交流借鉴,达到了举办此次研讨会的目的。
  • 《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函,具体如下: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乳制品工业污染,我部决定制定《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1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胡林林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原霞 周羽化  通信地址:北京市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传真:(010)84921403  附件:1.《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2. 《乳制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与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清洁生产研究中心  北京工商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雀巢(中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乳业有限公司  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  西安银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得益乳业有限公司  山东亚奥特乳业有限公司  江西美庐乳业有限公司  徐州绿健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海河乳业有限公司  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宁夏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总量司、环评司、污防司、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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